爱情数字924代表意思:中国的阶层结构与收入不平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6:17:33

【内容提要】 在对当前中国阶层进行关系意义类别划分的基础上,本文分析了中国各阶层的收入不平等状况。文章发现,由业主阶层和新中产阶层所组成的上层阶层在劳动力人口中所占比重较小,但却占有了收入的较大份额;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占劳动力人口的绝大多数,但却在收入中占有较小的份额。人们所处的阶层位置,深重地影响着其收入所得。即使只考察教育收益率,也是上层阶层远远高于下层阶层。最后文章指出,中国收入差距很难在近期缩小。

【关 键 词】阶层/收入/不平等

 

      一、研究背景、理论假设与数据介绍

    收入不平等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问题。有关现有研究得到的基本结论是:第一,中国已从一个收入分配相对“公平”的国家,转变为世界上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之一。第二,地区之间和地区内部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是收入之差拉大的主要原因。第三,个人的人力资本——受教育程度的差异导致区域内部收入之差的拉大(李实、罗楚亮,2007;约翰-奈特、李实、赵人伟,1999;张车伟,2006)。与此同时,行业和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渐次拉大。①

    在对收入差距问题的研究中,如果说经济学家主要关注到了基尼系数的计算及其分解、关注到了贫困及其原因的生成过程的话,那么,社会学家则更多地注意到了社会变动与社会分配方式变化对收入差距的影响。社会学“市场转型论”辩争的主要焦点,就在于国家社会主义再分配机制向市场分配机制转变过程中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边燕杰、张展新,2002;赫大海、李路路,2006)。

    这一旷日持久的争论发展到现在,虽然仍然保持着与始作俑者——倪志伟(Victor Nee,1989)的对话关系,但其重点却集中到了“什么样的人力资源能够在市场转型时期得到比再分配时期更多的收入回报”上。在经济学家对城乡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距、行业收入差距等进行细致分析的同时,社会学家对职业、工作单位性质以及性别歧视等问题,也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讨论。王天夫、王丰的研究就认为:正是集团(职业集团、单位集团等)间收入差距的快速上升导致了收入分化的加剧。他们认为: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大约一半的收入差异增量能够为这些社会集团因素所解释(2005)。

    当然,最能体现收入差距的社会集团,应该是阶层。虽然在有些研究中,学者们多多少少地提及中国社会结构——尤其是阶层结构变化对收入差距的影响,但却缺少明确的理论分析。因此,本研究关注的重点,在于阶层结构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毕竟,除人力资本外,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在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及其对他人的支配能力等,会影响到其收入所得,并进而影响社会的收入差距。也就是说,人们所处的阶层位置应该是其收入所得的主要影响变量。

    正因为如此,本文将研究假设确定为:

    第一,人们的阶层位置对其收入具有显著影响。阶层位置越高,其收入就越高;阶层位置越低,其收入就越低。这种影响独立于人们的受教育程度、职业地位、生活区域和政治身份等。

    第二,雇佣人数的多少及人力资本的获得状况,非常强烈地影响着人们的收入所得。

    第三,受第一和第二假设的影响,人们所处的阶层位置越高,其教育回报率也越高。能够雇佣他人劳动或能够支配他人劳动的阶层,其教育回报率也高于受雇于他人劳动或其劳动受人管理或支配的阶层。

    第四,如果第三个假设得到证明,则在税收制度不变的情况下,私有企业主数量的渐进增长,会相对扩大人们的收入差距;高等教育的扩张,在增加中产阶层人口数量的同时,也会相对扩大社会高层和社会下层的收入差距。

    第五,如果前述四个假设被证明,则在收入分配制度未经重大改变的情况下,中国未来一段时间的收入差距很难缩小。

    本文使用了中国社会科学院2006年“中国社会状况调查”数据(CGSS)。该调查以2000年全国第5次人口普查的区、市、县统计资料为基础进行抽样框设计,采用分层多阶段抽样方式抽样。首先,以城镇人口比例、居民年龄、教育程度、产业比例4大类指标,对东中西部的2797个区、市、县(县级行政单位)进行聚类分层,在划分好的37个层中,采用PPS方法抽取了130个区(城市中的城区)、市(县级市)、县。再在抽中的每一区、市、县中,采用PPS方法抽取2个乡、镇或街道,共抽取了260个。在抽中的每一乡、镇、街道中,又采用PPS方法抽取2个村或居委会,共抽取了520个村级抽样单位,并收集抽中的村(居委会)中所有居民个人或家庭的名单资料。最后抽取了7100样本家庭户完成访问。该抽样技术达到的目标是:对全国居民总体、分城乡居民人口总体进行统计推断。本文在使用原始数据时,利用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进行了加权处理。

    二、中国各阶层所占比重及收入分布

    为对中国市场化改革所带来的所有制结构的阶层变化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也为对具有马克思主义传统的国家社会主义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的社会进行结构性解剖,我们选择了具有新马克思主义学术特征的赖特的模型进行下文的分析。因为赖特的模型更注重于以“权力资本”、“技术资本”以及“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来划分阶层结构。

    另外,赖特还将“新中产阶级”作为结构性因素加入到了阶级图式中,并将其作为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变量给予了重视。他以矛盾的阶级位置说明除资产阶级、工人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之外其他阶级的形貌②。在其阶级理想型中,他首先将一个社会的阶级分为“有产”和“无产”两个大类。在“有产”阶级中,他将雇佣了10人以上的有产者,定义为有资产的阶层;将雇佣了2~9人的有产者定义为小雇主;将“有产”但不雇佣他人劳动的人(自己使自己的劳动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定义为有小资产的阶层。雇佣人数的多寡成为划分大、中、小资本拥有者阶层位置的依据。在受雇阶级栏,能够在工作单位做出有关雇佣及工薪安排等重大决策者,被作为管理阶层而定义;能够监督他人劳动并拥有相当程度的建议权者,被作为监理阶层而定义。一个人拥有的权力越大,人力资本越高,劳动自主性越强,其阶层位置会越往左上角移动;权力越小,人力资本越低,劳动自主性越差,则阶层位置会越往右下角移动。故此,越是处于左上角,阶层位置就越高,越是处于右下角,阶层位置就越低(Wright,1979)。图1反映了赖特的阶层图式。

    本文结合赖特对各阶层的定义,也根据中国社会的现实特点,将中国社会各阶层的操作性概念区别如下:

    雇主阶层:拥有生产资料并雇佣他人劳动的阶层。这个阶层又可以被区别为雇佣人数达到8人及以上的业主阶层,以及雇佣人数在7人及以下的小业主阶层;

    自雇阶层:拥有一定生产资料但却不雇佣除家庭成员之外他人劳动的阶层。

    农民阶级:主要以务农为业的家庭土地承包者。

    新中产阶层:不拥有生产资料,受雇于企业、国家或其他组织的非体力劳动雇员。其包括“专才管理阶层”、“专才监理阶层”、“专才阶层”、“技术管理阶层”、“技术监理阶层”以及“体力管理阶层”。

    工人阶级:不拥有生产资料的体力和半体力受雇者。其主要包括:“半技术半体力受雇阶层”、“体力受雇劳动阶层”和“体力受雇阶层的监理阶层”。其中,半技术半体力劳动者,在技术资本上,与中产阶层的下层相像;在体力劳动性质上,与体力工人阶级相像。体力监理阶层在权力支配性上,与中产阶层相像;但在劳动的低技术含量特性上,与体力工人阶级相像。

    从图1可以看出,在有产阶层栏,雇佣人数在8人以上的“业主阶层”,在社会劳动者中所占比重为0.52%;雇佣人数在1~7人之间的小业主阶层占2.63%;自雇或家庭企业无酬和有酬劳动者占很大比重,达到11.51%;农民阶级占最大比重,为46.96%。

    在雇佣阶层栏,专才管理阶层占0.93%;专才监理阶层占0.79%;专才阶层占2.31%;技术管理阶层占1.11%;技术监理阶层占1.65%;半技术半体力阶层占7.63%;体力管理阶层占0.97%;体力监理阶层占1.55%;体力工人阶层占21.43%。在中国的非农化和世界工厂化过程中,体力工人阶层所占比重还会迅速上升。因为我们的抽样框中,没有将居住在企业内部的集体职工和流动民工囊括在内,故以农民工为主要代表的体力工人阶层的人数比重可能被低估。

    这样,由小业主阶层和自雇阶层所组成的“老中产阶层”,在中国社会各阶级中所占比重达14.14%(2.63%+11.51%)。由位居管理阶层、监理阶层及专才阶层所组成的“新中产阶层”,则占7.77%。所以,严格地说,新中产阶层的人数规模,比老中产阶层的人数规模要小。但“新中产阶层”却是权力精英和技术精英,他们不但掌握社会管理权、经济管理权,而且还拥有技术人力资本和文化生产霸权。工人阶级主要由体力工人阶层、半技术半体力阶层和体力监理阶层所组成,占全社会各阶层比重的30.61%。在这里,在比较宽泛的意义上,如果将“体力监理阶层”定义为“新中产阶层”,则“新中产阶层”占整个就业人员比重会上升到9.32%——也就是说,当我们将新中产阶层的定义宽泛到体力监理人员时,其比重会增加到差不多10%左右。

    在对中国务阶层及其位置做出定义之后,我们就可以计算出各个阶层的平均受教育年数及其收入分布。

从表1可以看出,第一,与其他阶层相比,业主阶层和小业主阶层的收入是比较高的,但其平均受教育程度却相对较低。业主阶层的月收入为8253.51元,小雇主阶层的月收入为4115.51元。虽然收入甚高,但这两个阶层的平均受教育年数却远远低于整个中产阶层的平均受教育年数。业主阶层的平均受教育年数仅仅为9.55年,比体力监理阶层的9.93年还低一点。而小雇主阶层的平均受教育年数只有8.14年,甚至比体力工人阶层的8.94年还低。

    在人力资本较低的前提下,其平均月收入非常高的重要原因,就是资产参与了分配。拥有生产资料的多少,是其获得高收入的前提。而正因为其拥有生产资料,其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力资本才得以保障,其才可以通过对他人的“宰制”保证自己的回报。

    第二,中国当前“老中产阶层”的主要组成部分——自雇阶层,其收入水平和文化程度都相对很低。他们的平均月收入为1141.15元,只比体力工人阶层的1001.71元高一点。但其受教育的年数,却比体力工人阶层的8.94年低。从来源上说,很多在城市或城镇经营小本买卖的家庭式企业或手工作坊和餐馆等,其实就是或积攒了一点资本的城市低层经营人员、或由农民阶级转化来的、不能进入大企业或不愿进入其他企业为业的家庭经营者③。缺少技术资本的特征,是这些人员在非正规部门就业的主要原因。

    第三,在整个可以被划归为“新中产阶层”的矩阵中,权力资本和人力资本影响着他们的收入,但权力资本参与分配的能力要强于技术资本。因此,专才管理阶层的受教育年数虽然比专才人员阶层的受教育年数短一点,但由于其具有很强的权力支配能力,其收入是整个新中产阶层矩阵中最高的:其平均月收入达到了2964.31元。与此相类似,专才监理阶层的受教育年数最长,平均达到14.19年,但其平均月收入却只有2138.07元,比技术管理阶层的2279.17元要低一点。再比如,技术监理阶层的平均月收入为1885.55元,就比专才阶层的1856.04元高。虽然从以平均受教育年数为代表的技术资本上看,专才阶层平均为13.48年,比技术监理阶层的12.94年要高。但在体力劳动部门,其管理阶层的收入,却与半技术半体力阶层的平均月总收入极其接近,虽然在绝对数上,半技术半体力阶层的收入稍微高一点。

    第四,虽然体力管理阶层的平均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相对低于半技术半体力工人,但我们仍然将之划归中产阶层的范畴。考虑到消费的地区差异和体力劳动部门的区位布局,以及更重要的——人们在劳动过程的权力支配性,体力管理阶层相对于普通工人阶级而言,其在劳动过程中的优越感显而易见。

   

第五,半技术半体力劳动阶层和体力监理阶层,实际是两个自体力工人阶级向中产阶层过渡的阶层。从劳动性质上,他们还没有完全与体力工人阶层脱节;从权力所支配的对象上,也最接近体力工人阶层。正因为如此,他们的收入水平和受教育程度,也与体力工人阶层比较接近。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很多年龄较小、受过大专或本科教育的就业人员,在当前的就业压力下,没有顺利进入“白领”阶层,而落入了“半技术半体力”的蓝领阶层。因此,这个阶层的平均受教育年数,才被抬高了。

    从这里可以看出,在整个有产阶层中,雇佣人数的多少以及资本含量,决定了他们的收入——雇佣人数最多的业主阶层,收入最高;小业主阶层次之;自雇阶层较低;而农民阶级则最低。所以,只要就业人员脱离了农民阶级的属性,则其收入会有大幅度的提高。

    在整个受雇阶层中,“专才”——专业人员阶层及其管理人员的收入,要高于半技术半体力阶层及其管理人员的收入;而体力工人阶层及其管理人员的收入,在整个受雇阶层中是最低的,这表现了技术资本参与分配的性质。而在每一技术等级栏,处于管理位置阶层的收入,都分别高于监理位置阶层的收入;而监理位置阶层的收入,又分别高于完全受人管理位置阶层的收入,这表现了权力资本参与分配的性质。

    三、各阶层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1.各阶层收入在总收入五等分分组中的分布

    在收入分配研究中,学术界经常用五等分分组去说明不同收入层对收入差距的影响。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一指标分析不同阶层的分布状况。从表2——各阶层在收入五等分分组的分布中也可以看出,业主阶层中有81%的人的月收入居于最高20%组;专才管理阶层中分别有66.7%和28.6%的人居于最高20%组和次高20%组;技术管理阶层中有67.3%的人居于最高20%组。虽然小雇主阶层的平均月收入较高,但由于其中收入差距较大,故其居于最高20%组所占比重为63.2%。从专才监理阶层到技术监理阶层,虽然其月收入达到最高20%组的比重渐次下降,但都在50%以上。

   

到体力管理阶层以后,月收入达到最高20%组的比重就下降到了50%以下:体力管理阶层为45%——这是我们定义的新中产阶层的底层。工人阶级的上层——半技术半体力阶层月收入达到最高20%组的比重为31.3%;体力监理阶层为26.7%;自雇阶层为22.9%;体力工人阶层为14.7%。到了农民阶级那里,仅仅为1.7%。

    从这里可以看出:农民阶级与非农民阶级之间的差距是及其明显的,农民阶级中能够达到最高20%收入组的比重非常低,在2%以下;非农民的体力劳动阶层与非体力劳动阶层的差距也是非常明显的——技术水平较高,在劳动单位拥有权力支配能力的新中产阶层与业主阶层月收入达到最高20%组的比重都超过了45%。

    2.各阶层在总收入中所占份额(见表3)

    在整个社会个体获得的总收入中,各个阶层占有多大的比重?这是收入分配中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也即:与这个阶层占劳动总人口的比重相比,其获得的收入占有多大比重?从这里可以看出:在初次分配中,哪些阶层占据了优势位置,哪些阶层占据弱势位置。

    从月收入看,整个雇主阶层(业主阶层+小业主阶层)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只有3.15%,但其在全社会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则为15.94%。新中产阶层在就业人口中所占比重为7.76%,但其月收入在全社会平均月收入中所占比重则高达16.59%。考虑到这两个阶层可能存在的灰色收入,其所占比重应该更高一些。

    

整个工人阶级在全社会就业人口中所占比重为30.61%左右,其在全社会“月收入”中所占比重为35.67%。农民阶级占全社会就业人口比重的46.96%,但其月收入占全社会收入份额的比重仅仅为17.91%。
    自雇阶层是一个从农村或城市底层分化出来的阶层,由技术水平较低的、不能进入企业参加工作取得工资收入的那些人所组成。他们占全社会就业人口总数的11.51%,但其月收入占全社会收入的比重为13.89%。
    从这里可以看出,如果将雇主阶层(包括了业主阶层与小业主阶层)和新中产阶层看作社会的上层阶级的话,其总人口相加大约为10%(2.79%+7.26%=10.91%),但其占全社会收入的比重却高达32.53%(15.94%+16.59%)。
    农民阶级在就业人数中所占比重如此之高,但其在收入分配中所占的份额却极其有限。如果考虑到农民阶级内部收入差距的影响,那么,贫困农民的收入会更加低下。所以,缩小收入差距的重点,应该在农村。如果农民阶级的收入得到提高,如果农民阶级收入的增长速度稍微高于其他阶层收入的增长速度,那么,中国的收入差距会趋于缩小。但如果农民阶级收入的增长速度仍然慢于其他阶层收入的增长速度,那中国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将继续持续。
    当然,从阶层分析中得到的另外一个结论是:如果农民阶级的人数构成趋于下降,即加速转移农村劳动力,那么,农民阶层人数的下降也会缓解当前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农民阶级人数下降速度越快,进入非农产业人数越多,则整个社会基尼系数的下降速度也会越快。
    四、阶层位置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在对收入影响因素的研究中,经济学对教育收益率进行了长足的讨论。近年来,结合明瑟收入函数(Mincerian earnings equation),也结合中国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现实,还考虑到地区收入差距的影响,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收入分配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社会学界虽然也进行过探讨,但从阶层角度所进行的讨论还很少见。
    可在传统地位获得模型中,父母亲的阶层位置就显著影响了子女的受教育程度,并进而通过劳动力市场的选择影响子女的地位获得和经济收入,这是自布劳和邓肯(Blau and Duncan,1967)研究地位获得模型以来社会学领域屡经证明的事实。虽然在地位获得模型中,子女的社会经济地位也深受其教育获得的影响,但子女自己的阶层位置,在何种程度上影响了其收入,这仍然需要通过经验研究进行说明。
    为将阶层变量作为类别变量引入方程,我们将前文研究中得到的阶层矩阵转变为这样一组阶层变量:雇主阶层(包括业主阶层和小业主阶层)、新中产阶层、工人阶级、自雇阶层和农民阶级。我们想在控制性别、党员身份、户口、家庭出身背景、所在行业是否为垄断行业等变量的基础上,看这些阶层位置变量对人们收入的影响。
    明瑟收入方程的基本模型可表示为:
     

表4是以方程(2)计算的结果。在控制了性别、户口和政治身份后,我们区别了不同阶层的教育收益率。农民阶级非常低,只有3.2%;自雇阶层为4.8%;体力工人阶层为6.7%;半技术半体力工人为6%;新中产阶层为9.3%;雇主阶层为9.6%。在人力资本对收益的贡献上,总体趋势是,人们所处的阶层位置越高,收益率也越高。半技术半体力工人阶层的教育收益率之所以稍低于体力工人阶层,一个重要原因是某些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大学毕业生落入了半体力阶层。

    但需要注意的是:雇主阶层的收益率虽然最高,但模型的解释力却比较低,确定系数R[2]只有9.5%。这说明,在对雇主阶层收益的解释上,还应该有其他更重要的因素。比如说资产量的大小、或者其所在的社会网络与关系资源等,可能对其收入的贡献更为明确。

   

但农民阶级则正好相反:对于他们来说,尽管上学可能带来边际收入的增加,但增加的幅度或边际弹性却可能微乎其微。毕竟,上学越多,其做“农民”的可能性会越小。另外,作为职业和阶层意义的农民,其种植经验可能对其收入贡献着更大的解释力。市场价格的波动、气候条件的影响、运气等,也可能会影响他们的收入。

    很明显,对于各个阶层来说,在对收入的影响上,“政治身份”失去了解释力。几乎在2000年之前的所有研究中,这个变量都具有很强的解释力。但现代社会的分化过程,市场经济的继续推进,非国有部门的发展,使“党员身份”降低了人力资本意义。另外,中国社会对政治的淡化,在某种程度上也淡化了“党员”的政治资本意义。但这绝不是说“党员”身份已完全失去了政治资本意义。因为在国有部门,其仍具政治选择作用。

    虽然户口制度是劳动力市场的主要屏障并继续显著影响劳动力——尤其是农民工向城市的移动,但在区别了阶层身份的前提下,户口对收入的解释力也相对不显著了。在这里需要特殊说明的是:“户口”之统计解释意义的降低,主要导源于我们对人们的阶层身份进行了模型区别。因为农民阶级中的绝大多数,都属于农业户口。因此,在混合模型——在将中国社会各阶层都置于模型中时,户口的作用就凸现了出来(表5的模型1中,户口的统计意义就很显著)。但在加入了阶层虚拟变量之后,户口的显著性就开始降低,以至于在表5的模型3和模型4中,其基本失去了解释力。

  

“户口”这一变量解释力的降低,还在于我们的收入变量,没有包括各种“社会保障”因素。如果将这些因素包括进来,“户口”的解释力可能会增加。因为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尤其是体力劳动者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主要限制了进城农民工的各种社会保障。也就是说,最近几年,有些研究认为农民工的收入已经与城市工人的收入相差不大,这一结论也是未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结论。当然,性别之间的收入差距是明显的。男性的收入仍然要高于女性的收入。

    在此基础上,我们引入方程(3)来观察阶层虚拟变量对收入获得的影响。

  

如果只控制“性别”、“户口”和“政治身份”等变量,中国劳动者的教育回报率大约在9.1%左右,但其确定系数却只有28.2%。在加入了阶层虚拟变量之后,中国劳动者总体的教育回报率下降到了6.1%左右,但模型的解释力却一下提升到了46.9%——比未加入阶层虚拟变量时提高了18.7%。而且“阶层变量”的作用极其显著,不仅统计推断意义很强,而且其beta系数也很高——比“受教育年数”的标准回归系数要高出很多。所以,人们的“阶层位置”,对他们的收入分配具有非常明显的影响作用。即使我们在模型3中增加了家庭背景变量——以父亲“现职职业地位”(或终职职业地位)和父亲“受教育程度”为代表的家庭背景变量,其对“阶层位置”的解释力都未构成比较显著的影响。而且,新加入的家庭背景变量对人们收入的解释力很有限。这就是说,父亲的阶层位置,可能通过对子女阶层位置的获得而影响了其收入。可“父亲的受教育程度”却在模型3和模型4中都很显著。这说明,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家长,不仅能够给他们的孩子营造较好的人力资本获得环境,支持他们人力资本的积累,而且还会由此而影响子女们的收入。

    正如学界已经发现的那样,行业区隔所造成的垄断,能够为受垄断所保护的行业带来较高收入。在20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在“抓大放小”和“国退民进”之后,国有垄断企业的收入有了长足增长。民航、银行、自来水和电力、通讯等行业的收入,相对于非垄断行业来说,更要高出很多。应该说明的是,我们模型中的垄断行业,还将党的部门、政府部门和其他事业单位包括在内。这就是说,这些部门的平均收入,也要显著高于非垄断部门的平均收入。为什么近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竞争压力越来越大?除人们对权力资源具有特殊爱好外,收入的稳定性和社会保障的确保性应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所以,在控制了多个变量的情况下,人们所处的阶层位置,对其收入的影响不仅显著,而且还有着很强的统计解释力。家庭背景、就业行业虽然对人们的收入获得有影响,但在我们的研究中,这种影响不如人们所处的阶层位置强烈。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性建议

    在以上分析中我们得到的基本结论是:

    第一,中国的收入差距问题不可能在近期缩小。只要上层阶层收入增长的速度快于下层阶层,只要下层阶层的人数比重高于上层阶层,只要市场化对人力资本的收入回报仍然具有高刺激性,收入差距的拉大就很难控制。从阶层分析中可以看出:社会上层阶层——雇主阶层(包括了业主阶层和小业主阶层)和新中产阶层,在总就业人数中所占比重差不多为10%左右,但却占有了将近33%的全社会收入。占人数最多的农民阶级,就业比重将近47%,但在全社会收入中所占比重却不到18%。如果考虑到社会保障和隐性收入的影响(因为农民阶级总体得到的社会保障收入非常低下,也基本没有什么灰色收入),雇主阶层和新中产阶层在全社会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还要上升许多。迄今为止,农民阶级收入的增长速度,仍然要慢于非农阶层的增长速度。所以,收入差距——农民阶级与其他阶层——尤其是与雇主阶层和新中产阶层的扩大趋势,仍然不会逆转。

    由此得到的政策性建议是:对上层阶层,国家需要规范市场的运行,消除非法收入或权力寻租现象。这在某种程度上会使收入差距的拉大弹性稍加缩小。但其政治意义将大于经济意义。因为其会消除社会对贪污腐败、官商勾结的负面评价。除此之外,仍然需要鼓励雇主阶层的顺利成长,而不应该是政策性限制。雇主阶层所占人数虽少,但如果这一阶层平均积累的资本量增长受阻,则全社会就业人员数量的增长就会受阻,这会增加中国这个第一人口大国的就业压力。另外,新中产阶层也是一个需要培育的阶层,其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人力资本参与了分配。改革开放的基本趋势,就是增加人力资本在收入分配中的份额。唯有如此,中国的技术进步才会得到鼓励。但也要注意政策性因素对中产阶层收入增长的影响。

    第二,收入差距拉大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农民阶级和体力工人阶层收入过低。因为中国的收入差距,在城乡结构中表现着乡村劳动者平均收入的低下”④;在阶层结构中体现着农民阶级收入的低下。在城镇市场中,工人阶级虽然占据很大比重,但其收入却居于城市的底层。所以,与其将收入差距的扩大归因于雇主和新中产阶层的高收入,还不如总结为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的低收入更具有积极意义。如果在政策上抑制上层阶层的收入会产生负面影响的话,那么,对下层阶层收入的提高,将增加更为良好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由此得到的政策性建议是:在“十一五”时期,国家努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的瞄准阶层应该是体力劳动阶层——农民阶级和体力工人阶层。因此,应该认真落实“十七大”所指出的扩大直接劳动在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的精神。在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收入增速有限的情况下,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强化各种社会保障建设,也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控制收入差距的过快增长。

    第三,人们的阶层位置,显著影响着人们的收入获得。所以,缩小全社会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思路,是逐步减少农民阶级在就业人口中的比重。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一方面在于新农村建设,另外一方面在于农民阶级的非农化。社会学地位获得研究得到的重要结论,就是阶层具有代际继承性。如果不考虑社会结构变动的影响,农民阶级的子女将主要成为农民阶级;工人阶级的子女也将主要成为工人阶级。这也预示着:上层阶层的子女,会继续继承上层阶层的位置。在这种情况下,要以阶层结构的变化去缩小收入差距,就得通过国家的指导,诱致农民阶级向工人阶级、工人阶级向中产阶层转变。

    由此得到的政策性建议是:在城市和城镇进一步创造就业岗位,并通过劳动力的顺利转移,使农民阶级转变为工人阶级。这是社会结构性变化因素对社会流动的影响。虽然农民阶级转变为农民工——体力工人阶层之后,仍然居于城市的底层,但与其居于农民阶层的阶层位置相比,收入会提高很多。所以,加大农村人力资本投资,鼓励企业到农村直接办技工学校,有序引导劳动力流动,保证流动人口能够足额领取薪资并增加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所得等,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缓解收入差距的继续扩大。

    第四,在同一阶层内部,人力资本或教育获得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收入水平。所以,缩小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加大农村公共教育和城市公共教育的政策性投入,并保证这些投入相对均等地分配给贫困地区。这不但会促使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的子女转化其阶层身份,而且还能够在阶层身份未经变化时,有助于其收入的提高。

    由此得到的政策性建议是:在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教育投入的同时,国家应该通过积极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为接受过大中专教育的人口提供白领就业岗位。现在,每年毕业的大中专学生数量在迅速增加,但他们的就业压力却越来越大。这不利于提升农民阶级教育投入的积极性。

中国社会的阶层结构,仍然是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较大、中产阶层和雇主阶层较小的金字塔型结构。在这种情况下,要在不损害既得利益的前提下缩小收入差距,通过阶层结构的调整来减缓收入差距扩大的速度,会是一个比较积极的政策选择。减少农民阶级的人口比重,促使体力工人阶层向非体力劳动阶层转移,仍然具有积极的时代意义。所以,在保证中等收入阶层继续分享改革之成果,保持市场经济给其创造的发展优势的同时,国家收入分配政策的调节重点,应该放在“促使低收入阶层”收入的快速增长上。就业政策的完善,受雇者社会保障的获得、受雇者收入的稳步提高,都会对低收入者收入的增长有所贡献。虽然前几年城市用工的相对紧张,在某种程度上保障了体力劳动者收入的增加,但增加的幅度还很有限,还需要继续努力并完善就业市场的建设,并继续努力消除体力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歧视,保证农民工各种权益的获得。

 

    注释:

    ①在某种程度上,职业收入差距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本所造成的收入差距所解释。

    ②有关矛盾的阶层位置的论述,与本文的研究关涉不大,故在这里不作讨论。

    ③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有企业的“下岗分流”中,许多不能顺利再就业——重新进入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在国家进行小额信贷的支持中,也加入到了“自雇阶层”的行列之中。

    ④中国城乡居民收入比,在2004、2005、2006年分别是3.2l比1,3.22比1和3.28比1。这也表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仍然在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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