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睡觉不拉窗帘好吗:[转贴]许锡良:中国人要学会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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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锡良:中国人要学会开会1266 次点击0 个回复0 次转到微评 万里如虎 于 2012/2/2 1:44:27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中国人开会之多,简直成灾,但是,真正有效的会议却不多见。中国的会议,一是念文件传达某种精神的会议,比如贯彻落实某个会议精神的会议的会议。二是作报告的会议。上面讲,下面听。姑妄言之,姑妄听之,或者看报,或者干脆打瞌睡。三是乱糟糟,为利益争吵不休的会议。如此等等。就是难见到秩序井然,同时议论充分,说理透彻,各方意见都得到充分表达,同时决议通过公正表决的那种会议。

  中国人最不善于开的就是那种协商会议。会议主席或者主持人,常常把持着话语霸权,整个会议就是他一个人或者几个人在说话,就是一言堂。会议风格,其实最能够反映一个体制的实质。民主会议,其实是有许多讲究的。在美国,开会也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有专门研究如何召开公正而且有效的会议的学术研究与专著,还有专门研究开会的学术协会。

  最典型的就是美国的《罗伯特议事规则》(亨利.罗伯特(1873年5月2日-1923年5月11日)著,袁天鹏、孙涤译,《罗伯特议事规则》,格致出版社,2008年第1版。)在美国还有罗伯特议事协会,是一个民间学术机构。这个规则在美国以及世界上许多民主法治国家已经试用了一百多年,解决了无数的会议低效率的问题。今天这本书已经发展成为一本有60多万字的专著。不仅有详细的规则,而且对每一条规则都有详细的说明。中国人不遵守规则,常常是因为制定不出真正有公正而有效率的规则,也不懂得究竟要遵守什么样的规则。规则随着谁掌握权力,谁有权制定规则,规则随时随地地处于修改之中,有时根本就不需要规则,与会人员到场,只是为了捧个场,拍拍手,投投票,一切都是内定好的。会议主席常常是一言九鼎,其他都是摆个样子而已。

  开会的目的是要有问题可以讨论。因此会议议题是不能少的。既然是开会,那么与会人员都是与议题相关的人员。因此,每个与会人员都必须发表意见,即使你只是赞同前面人的意见,那也是一种意见,表示中立,也是一种意见,但是就是不能不发表意见。不能够发表意见的人就没有必要到会。

  一种提议被某人提出,某人则不能够反表反对这个提议的辩论,否则就是无效的意见。

  会议主席或者主持人,是会议中最没有发言权的人。主席,只是起维持会议规则与秩序作用的,他的作用是成为会议表达意见的倾听对象。如果主席拿着话筒说个不停,那么就是违规的。如果主席一定要说话,那么,他必须在会议期间把主席的位置暂时让出来,让别人去当主席或者会议主持人。当年美国费城制宪会议,华盛顿是会议主席,几十天的会议,华盛顿只发表过三次讲话。第一次是开幕式致辞,第二次是有人有泄露会议内容的嫌疑,作为会议主席作了几句简短的批评,第三次是会议总结性发言。更多的时候,华盛顿作为一个德高望重的统帅,只是他人发言的倾听对象。只起到维持会议秩序的作用。主席常常没有表决权。只有在意见双方相持不下,双方意见人数相等的情况下,会议主席才能够投关键的一票。因此,美国的参众两院的议长,常常很少有投票机会。

  主席成为会议成员的倾诉意见对象,主要是为了公正理性地叙述。避免因为意见双方重大分歧,产生面对面地争吵。主席的位置应该在会议正中间,或者会议最高处,最显眼的地方,主席应该可以让与会者所有的人看清,同时,主席也要能够看清与会的所有的人。

  发表意见的人员,一般由主席执行。其规则就是,不同意见双方轮流发言。如果一方发言完毕,下一个会议成员要求发言,主席必须问清他的意见是否与上一位发言相同或者相似,如果相同,则让不同意见优先发言。总之,各种不同意见都要充分得到表达,才可以投票表决。每个人发言的时间事先要统一规定,不能够有人特殊。发言只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议第一次发言者相对第二次发言人有优先发言权。议案提出者对该议案在第一次发言时有优先发言权。

  会议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允许搞人身攻击。如果出现粗言秽语,谩骂与侮辱他人,以及与会议议题无关的语言,主席应该动用权力及时制止。如果不听劝告的,应该强制拉出会议室。如果主席违反会议规则,则与会成员应该及时提出来修正。如果主席不予修改,则会议有权通过表决,更换主席。想想中国人的主席,再想想毛主席,中国人的会议怎么可能开得好?

  今天美国法庭上的审判程序,其实与美国人开会的方式也是极类似的。


  2012年2月1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