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抄报税时间:美国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和启下(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3:31:42
三、加快我省农业技术创新的对策建议
技术创新是实现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增长的根本源泉。在现有制度和资源条件下,农业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技术创新。解放以来前三十年,以解决温饱为目标,浙江农业的发展,主要依赖政策效应和投资动力。改革开放二十年,则主要通过改革微观经营制度,提高农产品价格和开放大部分农产品市场的动力作用,使浙江农产品从短缺走向了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阶段。当前我省农业正处在新的历史阶段,随着知识和技术更新速度的日益加快,农业技术创新已经成为我省能否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性问题和根本性环节。
从美国的经验可以看出,一国技术创新水平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产权制度、市场结构、政府政策、企业创新能力等四方面的因素,激励农业技术创新,也必须建立有由产权激励、市场激励、政府激励与企业激励构成的激励系统或激励机制。我国的国家制度和农业技术创新的特异性,决定了我省农业技术创新激励的重点目标和方向:一是通过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创新,推进土地使用权、经营权的流转,促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规模集聚,提高技术创新的实力和活力;二是通过专利制度和完善科技要素参与分配并与科技产出效益挂钩的利益分配制度,促进知识产权激励;三是农业科研和推广。
在体制上的“两张皮”,要求促进合作创新组织方式的建立,高度重视技术创新扩散。四是农业产业的低收益和高风险性,要求以建立创新投入机制为重点;五是农业的弱质性和社会公益性,要求加大政府激励的力度,其核心是培养农业企业家、提高农业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此,建议:
(一)加大改革力度,培育和发展多元化农业技术创新主体
我国现行的科研、教育、推广部门在过去的农业科技创新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今后仍将发挥积极作用,但其毕竟是在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要按照“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分层管理、多元发展”原则,引入市场机制,逐步形成国家、企业、民营多类型农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并存和共同发展的局面。
要深化科研机构改革,重组科技资源。一是对技术开发性科研机构,要创造条件,使其由事业法人转变为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发展,培育一批新型的骨干农业科技企业。二是对技术咨询服务性科技机构进行分类,一部分转为科技型企业或进入企业,一部分转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三是对公益性、基础性的科研机构继续实行事业化管理,并根据工作重点和方向,通过专项建设、基地建设和运行经费等形式给予长期保障;对于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跟踪与重大科技攻关等,主要通过项目招投标形式给予重点支持。通过“一院两制”和“并、转、建、联”等形式,重组科技资源,形成机构精干、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力量集中、优势突出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形成科技与生产紧密结合的机制。
要大力发展各种民营农业科技企业。吸收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科技工作,大力扶持民营科技机构的迅速发展壮大,使其成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通过与科研单位联办技术开发中心,在企业建立中试基地
技术转化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提高企业的实用型技术的开发能力,缩短技术与生产应用的距离。
(二)以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建立有效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从总体上讲,我省农业科技研究的力量不弱,每年有不少的科技成果,但真正转化为生产的却只有30%左右,与美国85%的差距很大。从美国的经验看,要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的扩散,重点在科技的转化、科技与生产的结合上下功夫。
要建立农科教相结合的科技推广运行机制。彻底改变科研、教学、推广、生产脱节的现象,引导和协调农业科研、教学、推广机构的联合与合作,鼓励科技人员在不同机构流动或兼职。鼓励和促使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成为推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单位有义务把有关技术成果推广到生产中去,有关科技项目要把推广作为考察项目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
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组织的改革和建设。对政府支持的市县农业推广机构,要采取增加投入、健全机构、优化队伍、转变机制、转变方式、更新知识、优化服务等多种途径,支持其从事农业技术示范推广与技术的二次创新工作。对乡镇农技站要按照“保一块、改一块、活一块”和公益性、行政性职能综合建站,专业经营服务性职能区域建站的思路进行改革,使公益行政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相分离。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农情信息与统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农村财务管理与审计、农民负担管理以及其他行政事务,是公益性、行政性职能,必须保,可以按行政区域实行综合建站,人员要减少,经费要保障。种子种苗生产、物化技术服务和生产资料供应等,是专业经营服务性职能,必须改,可以转为经济实体或企业,按照农业区域化、专业化发展的要求,打破行政区域,建立起“以条为主、经济联合、市场运作、专业服务”的农业区域专业服务站。区域专业站可以由县(市)农业主管部门组建,也可以由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组建,并实行谁组建谁管理。对部分因知识水平低、年龄偏大而不适应承担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招聘农技人员,可转向社会,并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要鼓励农技人员到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兼职,或受聘于种养大户;或以技术、资金入股,或以承包方式从事产后农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使他们“活起来。
要积极发展各类农民合作服务组织。当前要特别重视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的发展,要在法律上明确其“经济实体”的地位,并真正体现“民办、民有、民享”的原则;要在启动资金、信贷资金和税收政策上给予公益性事业性质的优惠。在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上,要改变“自发、自生、自灭”的状况,加强政府的积极引导和规范管理,使其逐步成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主体。同时,还要积极培育农业技术市场,促进技术成果的交易和转化。
要加强农民的培训。通过农业技术讲座、函授、夜校等多种有效的途径和形式,重点对规模经营大户、青年农民进行培训,培养一批骨干、核心农民。政府可以拨出一部分专项,每年选送一部分有志于农业的农村青年到农业院校进行学历教育,系统学习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知识。与此同时,积极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在长期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推广合伙制、股份合作制等土地、资产经营形式。搞活土地使用权、经营权的合理、有序流转,扩大土地的经营规模,提高农民吸纳科技的意识、动力和能力。
(三)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为重点,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农业科技投入体系
在美国,农业科技创新特别是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所需的资金,通常由政府、企业、金融界及风险投资公司来提供。目前我国政府财力有限,政府在农业方面的投入不可能很多,所以在保证政府农业科技投入增加的同时,重点要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鼓励、吸引社会各方面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建立高效的风险投资体系。采取多条腿走路,拓宽农业科技金融资金渠道,一是支持和引导创新成果持有者与投资者合作创办“产学研”相结合的股份制企业。二是设立不同类型的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资金,可以由财政和政策性银行出资建立国家农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投资基金,可以由银行、国有或私有企业联合建立股份制风险投资基金,可以由各种社团组织和合作基金组织向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发放贷款,投资参与产业化的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三是引进国际金融资本投资农业科技创新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化。为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建议在宏观上采取一些保障措施,如:建立健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信贷担保机制,扶植建立农业高技术风险投资公司、农业科技投资担保公司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投资担保基金,分担科技创新活动的风险;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风险补偿机制,设立补偿基金,由政府监管,委托信托公司或银行运行,对在农业创新和成果转化失败者予以一定的风险补偿;利用证券市场为农业科技发展筹集资金,发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风险股票和债券,适当放宽对农业公司上市的限制等等。
要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建设,培育技术创新“孵化器”。我省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建设已经启动,但从各地的实践看,普遍存在着发展方向类同、高新技术含量低和运行机制不活的问题。借鉴美国的经验,建设农业高新技术园区,一要充分引入市场化建设的机制,以企业作为园区建设的主体,按照政府统一规划,企业运作,风险投资和股份合作的路子,加快建设步伐。二要发挥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在农科教、产学研合作、协作中的粘合剂作用,使大学、科研单位的技术创新与企业的研究开发紧密结合,园内的公司、企业可以通过购买专利,也可以合同形式直接向技术创新单位提交明确的研究课题,促进技术与生产的直接对接。三要彻底改变重“硬件”、轻“软件”建设的状况,在搞好园区硬件建设的同时,重点加强“软件”建设,引进知识创新成果和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提升科技水平,配套服务设施,使农业高新技术园区成为农业科技产业化开发基地,成为农业创新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四要对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各类农业科技企业、农业科研人员、各项先进适用技术向园区集聚,使其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人才的培训和实验中心,成为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市场,成为培育科技型农业企业的“孵化器”。
(四)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从美国的经验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看,政府在直接的生产和商业活动中不具有企业所具有的市场适应性和竞争力,但是政府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具有十分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的身份具有双重性,既是农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为创新主体的发育提供良好的环境。首先,要改善创新环境,尤其是把主要注意力放在有利于发挥人力资本作用的经济体制、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注重培育冒险精神和创业氛围。要加强制度建设,从科研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技术市场建立、形成产业规模和包括税收,人才、土地、金融、风险投资、技术市场、基本建设、进出口等多方面,建设起一整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第二,要结合“十五”计划,研究制定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科技创新目标、战略重点和优先发展的领域及相应的产业政策措施。第三,要改革科技成果的评价和奖励体系,既要重视学术水平,更要重视市场价值,逐步建立起以市场效益为核心的科技成果评审和奖励制度,建立起无形资产特别是高新技术成果评估制度,保证成果价值得到充分体现。第四,要改革农业科技分配制度。通过知识产权、分配制度的改革,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实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个人智慧的资本化。第五,要改革人事制度。农业重点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按照项目任务,实行定岗、定编,控制“固定”人员规模和质量,人员一律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合同制和聘用制,实行动态管理。其余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及企业对人员自主安排,尽快实行“评聘分开”,政府只按照技术职称的标准,确认技术资格,聘用与管理完全由科技机构或企业自主实施。鼓励和促使科技人员的自由流动,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第六,为农业技术创新提供基础设施、信息、中介等各种服务,包括建立各类农业数据库,建立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等。第七,克服多头管理、形不成合力的现象,建立高效、有力的组织机构,协调解决农业科技创新中重大工程或项目的有关问题,定期提出重大的基础性研究、应用性研究的课题,组织协作攻关。第八,完善考核制度,把农业科技创新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和党政领导的重要内容,运用行政手段促使政府为农业科技创新服务。
                                                   课题协调人:孙文友
                                            课题组人员:赵兴泉(执笔)
                                                        李建新(执笔)
                                                        滕 勇
                                                        葛益平
                                                        黄继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