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五行气功 李垣霏:科技查新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0:31:08
摘要:科技查新是通过知识、信息和文献进行的一项智力活动,必然会涉及到有关著作权、专利权、版权等问题。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力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力的总称,科技查新与知识产权相互联系,关系密切。本文主要介绍了科技查新的特点,原则,以及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应用。

    科技查新工作,系指通过手工检索和计算机检索等手段,运用综合分析和对比方法,为评价科研立项、成果等的新颖性和先进性提供事实依据的一种公众性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所以,科技查新是通过知识、信息和文献进行的一项智力活动,必然会涉及到有关著作权、专利、版权等问题。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力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力的总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工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其特点在于:它是一种无形财产,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属性,必须经过法律直接确认,并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因此,科技查新与知识产权相互联系,关系密切,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科技查新的特点

    查新工作是科研成果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它为将要进行的科研项目是否具有新颖性提供客观依据,避免重复研究,减少因重复研究开发而造成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和损失;为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估、验收、转化、奖励等提供客观依据,保证成果的科学性、可靠性和权威性。科技查新还为科技人员进行科学研究开发提供了可靠而丰富的信息,节省了科研人员大量的文献阅读时间。  
 
    根据查新工作的定义,科技查新必须以文献检索、情报调研为基础,通过检出文献的客观事实来对项目的新颖性、先进性作出结论,是情报学意义上的评价。文献检索是查新程序中必不可少的过程,只有高质量的文献检索,才可能有高质量的科技查新。 
 
    科技查新作为一项严肃的科学活动,一方面要站在国家利益的立场上,代表国家或政府主管部门对科技立项和成果鉴定实行检验和把关,为政府主管部门服务;另一方面,它又要维护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保护知识产硼医务,为用户争取合法的权益。  科技查新不同于专家评审,查新是以通过检出文献的客观事实来对项目的新颖性作出结论,专家评审主要是依据专家本人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以及所了解的专业信息,对被评对象的创造性、先进性、新颖性、实用性等作出评价。在一定程度上讲,专家对自己的专业有较深的造诣和了解,可以对课题和成果进行正确客观的评价。然而,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专业越分越细且又交叉渗透,就不可能要求专家对所评议的课题和成果的方方面面以及国内外的发展都有较深入而全面的了解。科技部将科技查新工作引入到科研成果的管理程序中,使成果通过查新得到“情报评价”,有效地弥补专家对信息掌握的不足。专家评审时,一方面依据专家本人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以及所了解的专业信息,另一方面,根据查新机构提供的全面、准确的“鉴证性客观依据”,对被评对象的创造性、先进性、新颖性、实用性等作出评价,有效防止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的干扰,使课题或成果得到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可见,科技查新和专家评审所依据的基础不同,评价的内容也有差异,两者各有特点,不可相互替代,而且查新机构提供的查新报告中对项目的科技查新只是文献检索、情报调研等方面的结论,只是较系统、较准确的客观依据和情报学评价,而不是专家提出的较全面的成果评审结论。但是,由于申请查新者的新构思、新技术可能尚未取得知识产权保护,在委托查新中表达的不完整,对成果的申报或鉴定、查新的结论和专家对成果的评审都会有一定的影响。   

    科技查新的原则 

    查新机构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遵照《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和《科技查新规范》完成查新事务。科技查新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因此,查新机构有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和服务流程,不允许任何人违规操作,科技查新不能凭主观臆想,必须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清晰地反映查新项目的真实情况。独立原则,就是将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与每一份对比文献中公开的与该查新项目相关的科学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得将其与几份对比文献内容的组合进行比较;客观原则,就是查新报告中的任何分析、技术特点描述、每一个结论,都应当以文献为依据,符合实际,不包含任何个人偏见;公正原则是指查新机构不可因收取查新费用而偏袒或者迁就查新委托人,查新咨询专家也不能因收取查新咨询费用而迁就查新机构;准确性就是报告要完全符合实际。 

    查新过程中查新机构、查新员、查新审核员、查新咨询专家均应是与查新项目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查新过程必须不受任何干预,只依据文献,客观地为查新委托人完成查新事务,且不包含任何个人偏见,保证科技查新独立、客观、公正、准确。

    知识产权与科技查新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一个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往往是衡量一个企业竞争力的标志,在新发明、新设计建立之时,要及时的申请专利保护,以防他人抢先注册造成损失。由于科技成果和科技论文都属于非专利保护范畴,如果没有申请专利,就不能获得强制性保护,在查新鉴定后,会因技术资料公开造成成果流失。知识产权中专利的审查同样需要审查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如果不进行查新,不选择成果权利保护方式,所取得的成果必然会产生成果署名权问题、专利申请权属问题、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成果权属等问题。因此,当取得科研成果时,首先要进行科技查新,然后考虑取得知识产权保护,最后再发表论文,进行成果鉴定、参加展览、申报奖励等,科技查新和知识产权两者新颖性的判断标准是相同的,而且专利文献是知识产权中具有法律规范意义的文件,充分体现了专利制度的法律保护和公开功能。世界上每年的发明成果90%以上都能在专利文献中查到,通过查新检索,可以缩短科技时间60%,节省开发和研究费用40%,企业在开发新产品前,不仅要进行市场调研,更要进行专利检索查新。通过查新,不仅能了解有关的技术发展状况,有效利用已有的知识、信息和技术,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而且能了解竞争对手的技术情况,使企业充分结合自身实际,重新选择适宜的创新方向,降低成本,实现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从而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对知识应用的促进和对技术成果转化的激励可以通过科技查新表现出来,知识产权为科技创新、转化成果提供了平台和保障,科技查新又保障了成果的公正、公开和新颖性。查新相关评价结论是在对国内外数据或者检索证明材料充分进行对比,在对评价对象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内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的,但决不允许出现“国内先进”“国内首创”“国际先进”“国际领先”“填补空白”等抽象用语,也不得随意冠以“重大科学发现”“重大技术发现”或者“重大科技成果”等夸大性用语。科技成果拥有者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管理自己的知识产权,可充分有效地使用自己的成果,在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中,遵循诚实守信互利的原则,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创造出科技成果的价值和效益。

    科技查新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  
 
    知识产权是促进技术创新,力陋高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经济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由于高新技术及其产业迅猛发展,世界范围内的科技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知识产权制度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增强,我国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以提高全让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加快行业整体发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科研立项时,应当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完成后的学术价值、预期的经济效益或目标作出客观、真实的反映,需要进行科技查新;科技成果在申报发明奖励、科技进步奖励,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在科技成果检测和评估等工作中,要鉴定其新颖性,也需要进行科技查新。通过科技查新检索,可以判断计划开发项目的技术或产品是否具有新颖性,也可以判断要开发的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如果计划开发的项目具备新颖性,则开发成功后可申请获取专利保护,如果计划开发的项目不具备新颖性,并且原有技术已获得专利保护,则应放弃该计划;如果计划开发的项目不具备新颖性,并且也未获得专利保护,则可以考虑其经济合理性问题,进而考虑投入财力、物力,改进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质量,以期获得专利保护,获得知识产权。    因此,科技成果从立项申请到鉴定、评奖,整个过程中都贯穿着知识产权活动。

    科技查新委托人在要求委托查新时,要将该项目的研究情况向查新员实事求是地介绍清楚,项目的立意、创新、目标、关键技术、产品生产线等都包含知识产权,查新机构及其查新员必须维护查新项目所有者的知识产权,不得非法占有、使用、或者向他人披露、转让该成果,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涉及国家机密的查新事务,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委托人签定保密合同。查新人员在检索查到该项目在国内外所处的状况,进行文献对比、分析时,会涉及到论文作者的知识产权,但查新员并不占有这些知识产权,只是根据客观、全面的文献信息,通过对比分析对查新项目进行新颖性评价,而这些成果仍然都是查新委托人或成果拥有者基于自己的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享有的知识产权。专家在评审项目时,根据查新信息和自己的专业知识,评价项目在该领域的地位,给出实事求是的客观、公正,清晰、准确结论,同时要维护查新项目所有者的知识产权,不得向其他组织或个人扩散,更不得非法占有、使用、提供、转让他人的科技成果。 
 
    知识产权制度促进了科学技术发展,科技查新机构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发展的引导、保障和激励作用,为企事业单位及管理部门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利用专利实现公开保护,对技术诀窍实行秘密保护,从根本上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持技术和产品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