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f播磨拳儿装备:网络成瘾及治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6:51:06
网络成瘾,又称因特网性心理障碍(Internet addictive disorder,简称IAD),临床上是指由于患者对互联网络过度依赖而导致的一种心理异常症状以及伴随的一种生理性不适。 有台湾学者认为,网络成瘾是由于重复地使用网络而导致的一种慢性或周期性的着迷状态,并且带来难以抗拒的再度使用欲望,同时对上网带来的快感一直有生理及心理依赖。也就是说,因为网络的许多特质带给使用者许多快感,同时又因很容易重复获得这些愉悦的体验,使用者便在享受这些快感时渐渐失去了时间感,一方面逐渐对网络产生依赖,另一方面导致沉迷和上瘾。
  国外学者Grohol认为,使用互联网的行为具有阶段性:第一阶段是成瘾阶段,新用户往往采用完全沉溺于其中的方式,来使自己适应新环境;第二阶段是觉醒阶段,用户开始减少互联网的使用;第三阶段是平衡阶段,此时用户进入了正常的互联网使用状态。他认为,那些被互联网“俘获”的人主要是不能顺利度过第一阶段,需要他人帮助进入第三阶段。而对于一个已经度过第一阶段并进入第三阶段的网络“老手”,也仍然有可能出现滥用,例如他想寻找更有吸引力的聊天室、新闻组或Web站点等。
  网络成瘾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表现为对使用网络产生强烈欲望,突然停止或减少使用时出现烦躁、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按照《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网络成瘾分为网络游戏成瘾、网络色情成瘾、网络关系成瘾、网络信息成瘾网络交易成瘾5类。标准明确了网络成瘾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网络成瘾
  网络成瘾的概念也受到了不少学者的质疑。有些反对者认为,“成瘾”这一术语是指有机体对某种药物产生心理和生理上的依赖,是用于摄入某种化学物质或麻醉药的行为,比如吸毒等,而网络用户对网络的着迷不同于对化学物质的依赖。也有人认为,网络成瘾是一种被心理学家和研究者夸大的说法,“他们把人们在网络上花很多时间看作是一种成瘾,然而,有些人在阅读、看电视和工作上也花很多时间,并因此忽略了家庭、友谊和社会活动,却没有人把这些行为称为成瘾。” 无论学术界如何争论,由于过度使用因特网而导致心理、社会功能受损这一行为已经存在,并严重影响到网民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甚至影响到整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生存和发展。
编辑本段|回到顶部中国有关网络成瘾的相关
  京军区总医院成瘾医学科主任陶然介绍说,我国从1994年开始重视成瘾医学的研究和预防。除了网络成瘾,赌博成瘾、工作成瘾、购物成瘾、饮食成瘾、性成瘾、烟酒成瘾等都是成瘾疾病。网络成瘾的患者数量最多,其中,玩游戏成瘾中以沉迷于《征途》的人居多(由于cctv的广告),很多患者到了难以与真实世界区分的程度。北京公安部门统计,青少年犯罪中76%的人都是网络成瘾患者。
  陶然认为,《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确立,不仅为临床医学增加了新病种,还明确了网络成瘾患者应该由具有精神科的医疗单位收治,为这些患者得到科学有效治疗提供了途径。“网络成瘾是可以治疗的,一般治疗时间为3个月左右,80%的患者都可以通过治疗摆脱瘾病。”
  据悉,这部由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诊断标准》将由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报批国家卫生部后,在全国各大医院,特别是三甲医院精神科推广使用。届时,我国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出台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国家。
  中国首部《网络成瘾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玩游戏成瘾被正式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当然,很多症状都是精神病的一种,法律上只规定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人犯罪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不等于犯罪免责。
  业内人士建议慎贴精神病标签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网络成瘾诊断标准》中不仅为临床医学增加了新病种,还明确了网络成瘾患者应该由设有精神科的医疗单位收治,为这些患者得到科学有效治疗提供了途径。网友“季风”对此颇感困惑,如果真的觉得自己是“精神病”,是不是应该马上去看病?还是由相关的医疗部门强制要求去治病?
  华中师范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特聘教授陶宏开告诉本报记者,上网成瘾如果没有对社会产生危害性后果,并没有影响到日常的工作和学习,没有出现烦躁易怒等戒断反应、和现实世界逐渐脱离变得害怕与人交往等情况,并且不是患者主动要求,是无需进行强制性治疗的。
  “即使网友比照标准,发现自己符合其中的几项,但上网的行为并没有对生活产生大的影响,有谁会认为自己是‘精神病’从而去医院治疗呢?”陶宏开说,若标准没有后续的执行细则,对临床诊断来说除了增添了一个新的“神经病”病种之外,没有实际意义。
  而据陶然介绍,随着标准一起出台的还有一个治疗指南,如卫生部批准后,将会把标准推广到全国的医院,医生可以根据网瘾患者的具体表现对照标准进行诊断,在实践中还需经过观察临床治疗3至5年的时间去逐步完善标准,从而最终完成。
  陶宏开多年从事帮助青少年戒除网瘾工作,他认为,网络成瘾被列入“精神病”范畴,这样的提法不科学,二者不能相提并论。一个人把虚拟世界中的情绪带到现实生活中,只能说明他分不清虚拟和现实生活,这是一种心理依赖,不能认定他们患上了精神病。“过度使用网络可能会引起精神障碍心理障碍等,但不能笼统地归结为精神病。”
  如果按照这个新的标准,很多青少年将被贴上“精神病患者”的标签。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如果从小就给他贴上这样一个标签,对青少年的心理矫正可能会产生自暴自弃的负面影响。从实践情况来看,少年儿童虽然很容易沉迷网络,但大部分孩子在宽松的、鼓励式的教育和正当的心理沟通引导下都能够恢复正常。
  陶宏开解释,网络成瘾是一个概念,不能将网民因为上网成瘾而称为精神病。同时将所有网瘾患者看做“精神病”将会使这些人产生精神压力,他们很容易因此而患上其他心理疾病。 (北京晚报)
  另外需要补充的一点是,游戏网络对某些人来说,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习惯的好坏往往对一个人日后的生活有着影响,这期间牵涉到度的问题,任何事情,一经过度就有问题。当然,适量的网络生活,是需要的,合理的,你我其实不必惧怕因网络生活而得某某病。铺天盖地的网络文章,将我们正常的合理的网络生活当成是一种病态的生活方式,有点过,只要大家本着网络生活本是生活的一种方式这样一种心态,合理使用网络而不至于成天陷于其中,就可以了。
  业界:标准的好坏,关键在于人们对它的认识和运用
  心理咨询专家陈智雄认为:制定《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好坏,关键在于人们对它的认识和运用。他指出,人们先要有正确的认识。网络成瘾所致的精神疾病,并非不懂得精神医学的人们所理解的“精神病”、“神经病”。不是上网时间长就得了精神疾病,还要有具体的诊断标准,例如:具体症状、病程、严重程度、社会功能、戒断反应等。
  陈智雄认为,如果“网瘾”列为精神疾病范围这件事能引起“准网瘾者”的自觉和全社会对“网瘾者”的关心,这就是很好的一件事情。对于部分不必要经常上网的人,如果上网时间开始增多了,就可以因此得到提醒:噢!上网是有可能成瘾,并有可能发展成为精神疾病的!这就起到敲响警钟的作用。在这里也提醒网友们可以问一问自己:“当我上网时,是我自己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利用它,还是它或者它背后的利益集团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控制着我?”
  陈智雄指出,这个标准的出台,对真正有网瘾的人可能会有不同层面的影响。例如有的会被定义为精神病人,可能蒙上心理阴影,甚至自暴自弃。所以,有必要引起周围亲友们的重视,网瘾者也需要重新考虑:“我的人生难道就在成为一个‘精神疾病患者’后结束?”,“我未来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汕头都市报
编辑本段|回到顶部诊断标准
  按照《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网络成瘾分为网络游戏成瘾、网络色情成瘾、网络关系成瘾、网络信息成瘾、网络交易成瘾5类。标准明确了网络成瘾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一、对网络的使用有强烈的渴求或冲动感。
  二、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惹、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戒断反应;上述戒断反应可通过使用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如电视、掌上游戏机等来缓解。
  三、下述5条内至少符合1条:
  为达到满足感而不断增加使用网络的时间和投入的程度;
  使用网络的开始、结束及持续时间难以控制,经多次努力后均未成功;
  固执使用网络而不顾其明显的危害性后果,即使知道网络使用的危害仍难以停止;
  因使用网络而减少或放弃了其他的兴趣、娱乐或社交活动;
  将使用网络作为一种逃避问题或缓解不良情绪的途径。
  网络成瘾的病程标准为平均每日连续上网达到或超过6个小时,且符合症状标准已达到或超过3个月。
编辑本段|回到顶部戒除办法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政策保障三者结合形成的社会效应,是扭转青少年网瘾的关键。那么对上网成瘾的孩子该采取怎样适当的家庭教育呢?不同的孩子虽然上网成瘾的原因也有不同,但作为家长首先要转变传统的家庭教育观念。处于青春期的孩子拥有成人感,他们渴望能与家长进行平等的对话,而多数家长通常对青春期的孩子采用对待儿童的态度,从而造成了与孩子间沟通的障碍。“要相信孩子是可以改变的!”孩子要觉醒,父母首先要觉醒,即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1、和孩子平等对话
  孩子上网成瘾,主要原因是家长的教育方法出了问题。尊重孩子,设立教育底线,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应尊重孩子的意见,不要用居高临下的态度对孩子说话,应将自己摆在一个“参谋”的位置上。在作出有关孩子的决定时,多引导孩子发表看法,家长则以建议的形式将自己的决定告诉孩子,让他们自己作出判断。同时,在引导孩子自我决策时,家长也应设立一个教育底线。比如,可以给孩子设立一个上网时间段,但前提是他们必须完成学习任务,比如老师布置的作业或家长的考核;在管理孩子上网时,家长应结合孩子的个性和爱好,跟他们一起聊聊网上的轻松话题,将他们的兴趣引到一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网络信息上来等。
  而很多家长诉苦:“大道理、小道理都讲了,各种方法用尽,软硬兼施,就是不起作用。孩子着魔似地上网玩游戏,不学习,不吃饭,逃学,有时跑出去。怎么办呢?”还是没有把道理给孩子说透彻,其实天下的道理说到底都很简单,但如何让孩子口服心服地接受,就大有学问了。就是理性、平等、友好地和孩子对话。让孩子戒网瘾的诀窍就是同孩子沟通。作为家长,要保持理性的态度,慢慢与孩子沟通并从各方面切入他的盲点,这样做就是水到渠成。我们孩子上网成瘾是一个果,不是因,是很多的不良因素造成的,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造成的。不要先问孩子为什么上网成瘾,这样是错误的。大部分家长说你怎么天天上网,不学习,孩子反感透了。我跟他们聊天根本不谈网络的问题,谈你多大了?哪个学校的?是重点班吗?就是自然的聊天,就是问各方面的情况。来看“病”的孩子一开始也是被骗来的,根本不理我,不看我,说话的态度非常不好。很多父母和老师会问孩子:“你怎么这个态度?”孩子就不说了。你不能光说孩子有问题,家长也有问题。我是从事教育的,所以要保持我理性的态度,慢慢地走进他的心里,慢慢谈,从各方面切入他的盲点,这样会比较自然,也就是水到渠成。
  通过大量帮助青少年的工作,探索和总结出了“五心”(责任心、爱心、耐心、细心、关心)“两律”(纪律、自律)、“三德”(社会道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等心得体会。我们很多做思想工作的,往往一开始就直指人家的缺点,哪壶不开提哪壶,直戳痛处,叫人难以接受。上网少年首先是心智发育不健全的孩子,甚至是问题少年,而我们一些家长、老师和其他做思想工作的人,往往用简单的方法,以不变的方法应对万变的孩子,这样怎能有效果呢。
  2、培养孩子爱好,转移兴趣点
  常听到很多家长反映,为什么我的孩子大道理都说得头头是道,可就是偏偏知错而为,其实这是青春期孩子的正常反应,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会模仿家长的说教,但却并不能理解其中深远的内涵,他们更关注的是眼前快乐与否和得失。家长要让孩子感受到自己的温暖和爱心,应首先明白这个道理。当孩子沉迷网络后,家长不应采取放任或暴怒的极端方法,而应以包容、客观的态度。家长可在生活中对孩子的一些积极行为给予肯定,对孩子的不良行为进行淡化,对孩子的爱好和特长进行有意识的培养,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有针对性的把他们对上网的兴趣扭转到生活和学习中来。
  3、鼓励孩子与同龄人交流
  多数上网成瘾的孩子都是在网上玩游戏,严格来讲,电脑游戏本身只是一种科技产品,至于是用它来放松身心,还是沉迷其中都在于使用者本身。因此,对待青少年上网成瘾现象,应以预防为主。家长和老师都不应强行排斥孩子接触网络,这样反而会激发他们的好奇心理和逆反心理。应在有效的监管下,引导孩子正确使用网络,将他们在网上单纯玩乐的兴趣,转移到对这一科学技术的兴趣上来。
  对于已经上网成瘾的孩子,家长不要急切地逼着孩子迅速扭转,而应给他们一个自我觉悟和转变的时间。在这一调整过程中,家长应根据与孩子沟通的程度、孩子对家庭教育的接受程度及时进行反思。如果家长感到孩子自控力不足,或无法找到家庭教育的障碍时,可求助于心理咨询师、教育专家这类专业人士来对孩子进行指导,鼓励并设法为孩子营造出与同龄人现实交往、展现自我的交流环境。当孩子逐渐产生改变自我的想法后,便可以结合孩子的兴趣,引导他们培养另一个兴趣点。
  同时,迷恋上网的孩子通常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愿与人交流、对网络以外的事物反应冷淡、情绪不稳定等现象,对这类孩子最好的方法是为他们建立一个全新的、相对独立的转变环境,家长可让孩子参加一些夏令营、素质培养班之类的同龄人团体,让他们在无法接触网络的环境中,在老师的引导下试着与人交际,尝试体验网络以外的同龄人群体游戏的乐趣,使孩子从虚拟的网络世界中摆脱出来。
  4、心理咨询专家建议
  
 心理咨询专家陈智雄提醒部分网络成瘾青少年的家长,要作好“八年抗战”式的长期“爱的支持”的心理准备。他认为,青少年网络成瘾,部分责任在他们自己,也有部分责任在亲友和社会。
  陈智雄指出,网络成瘾者很需要社会功能的修通,这里面往往需要亲友们和全社会的长期关心和支持。他说:“其实,只要网瘾者重新认识到爱与生活的美好,他们就不会再愿意整天面对‘冰冷无情’的电脑了。”(汕头都市报)
编辑本段|回到顶部网瘾治疗机构的弊病
  2007年,随着媒体的连续曝光,包括网瘾治疗机构在内的所谓“择差教育”在国内受到了全面质疑。先是4月,重庆大东方行走学校的一名15岁的北京男孩小弈,因不堪学校折磨,服用外用药高锰酸钾后坠楼,揭开了某些“择差教育”机构不为人知的教学内幕——教官用皮带、电线和竹戒尺打学生,把学生踹到吐血,甚至打伤学生后在伤口上撒盐。这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培训机构办学混乱,管理真空,将孩子们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粗暴地剥夺走,更像是强制改造的“监狱”,而非育人育才的“学校”。讽刺的是,2007年1月央视的《新闻调查》还曾报道过另一所行走学校——徐向洋的“魔鬼训练营”,对“教育的最高境界是惩戒”作了一次正面的传播。
  2007年6月,一个名为“陶宏开骗我血汗钱”的博客出现在新浪博客上。博主说他是一个高一女生的家长,去年暑假期间因孩子沉迷上网聊天,先后两次为孩子报名参加了陶宏开戒网瘾夏令营,总共花费近3万元,没想到孩子不仅没有戒掉网瘾,反而脾气见涨,动辄对家人大发雷霆。8月,《北京晚报》刊登了一篇题为《万元戒网瘾费打水漂?戒瘾培训效果遭专家质疑》的文章,称目前国内大大小小的戒除网瘾机构有200多个,这些治疗机构收费高昂,例如江苏徐州魔鬼训练学校学员第一次缴费时,需要一次性缴纳半年训练费12000元、1000元押金、640元服装被褥和2000元建校费,共计15640元,半年后每月还要交训练费2000元。12月,央视的《大家看法》再次披露了国内戒网瘾机构的混乱,节目中谈到一个14岁的女孩因沉迷《梦幻西游》而辍学在家,父亲带她去多家戒网瘾机构尝试了各种治疗方法,服用镇静药物、接受电疗、催眠、输液,请医生一对一看护,去行走学校接受半军事化训练,参加陶宏开戒网瘾夏令营……前后总共花去150万元,却收效甚微。
  无论是行走学校、戒网瘾夏令营,还是网瘾治疗中心,如果家长们幻想在几个月内就能把十几年来积累下来的教育问题统统解决掉,幻想着只要舍得掏钱、舍得让孩子吃苦,孩子就能脱胎换骨,自己就能轻轻松松推卸掉肩上的监护责任,最后只能是陷入更深更隐蔽的泥沼之中。
编辑本段|回到顶部青少年上网成瘾治疗对策
  上海某高校一位大二男生日前来到校心理咨询中心求助:“自从暑假开始到现在,几乎天天‘挂’在网上,‘网瘾’越来越大,本来开学后上课学习够紧张的了,可还是难以自拔,特别痛苦。”
  该高校心理咨询机构的老师说,类似这样的“网络成瘾症”,目前在大学生及中学生中的“发病率”正不断攀升,让学生感到痛苦、无助,这一现象正引起多方的关注。
  上网成瘾荒废学业
  一位学生这样描述自己的“症状”:平日里无精打采,一上网就处于亢奋状态。每天虽然告诫自己不要泡吧了,可一到傍晚,还是不由自主地走进网吧,一玩就玩到了凌晨,想停也停不下来。刚进大学时成绩还不错,后来“红灯”越挂越多,差点被除名,学校最后同意让我试读一学期。爸妈为了管住我,甚至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住下来。
  “真可惜!”一些高校分管学生工作的老师感叹:现在因成绩不合格而退学、试读或留级的学生中,由于网络成瘾而荒废学业的占70%以上。大量的时间花在网上,哪有精力和时间来读书?从中学到大学,学习环境和方法的变化很大,学生如果不能把握自己,上网成瘾,浪费了宝贵的学习机会,人生的轨迹恐怕就大不一样了。
  人际交往能力减退
  有位学生告诉记者,他心情不好时,常常上网发“帖子”,召来了许多共鸣者,大家发发牢骚,还相互安慰一番。久而久之,他也觉得自己对网友依赖过度,虽然知道许多现实生活中的问题靠网络是解决不了的,但不知道怎样面对面地与他人交流沟通,释疑解惑。
  如何解释这一现象?负责心理咨询的老师指出:网络成瘾,使不少大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减退,他们往往沉溺在虚拟世界里,逃避现实世界。上网排遣心理困惑虽然可行,但过分依赖网络却是舍本求末。大学时期,是重要的人格发展期和社会关系建立期,如不注意培养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反因上网成瘾而萎缩,今后如何直面社会,参与各种交流、合作、竞争就成了问题。
  改善环境心理治疗
  哪些人容易患上“网络成瘾症”呢?专家认为,那些性格内向、焦虑倾向严重、不善于与人交往的学生可能性较大,一些自律能力较差的学生也会不知不觉地染上此症。
  专家为此开出了“药方”:一是学校要为学生创造实现自我价值的环境。目前高校不少学生是从大一就开始患上了“网络成瘾症”的。因为他们进入新的学习环境和人际交往领域后,一旦不合群而产生失落感,就往往以网络为寄托。因此,高校对大学新生,要特别关注他们的这一转型期,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鼓励他们利用课余时间为社会服务,或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二是自己一旦上网成瘾,应该尽快寻求心理辅导。“网络成瘾症”常常与某方面的心理缺陷有关。有的学生渴望胜人一筹,但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实现,便到网上寻求心理补偿;有的在人际交往中遇到问题,不知所措,便向网友倾诉,但根本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还有的学生在中学时被管得太紧,有逆反心理,进了大学,便在网上拼命释放“天性”。对这些心理缺陷,应该对症下“药”,给予治疗。
  专家还认为,目前国内对于“网络成瘾症”的界定、分类、预防、治疗等研究还存在很多空白点,当务之急是心理学界和教育界应该携起手来,开展合作研究,寻找解决这个新课题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