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 侧翼打击 炉石:中国食品安全标准缺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4:01:02

【财新网】(记者 戴廉)中国食品安全标准屡遭舆论批评。近两年来,从面粉增白剂风波,到乳制品标准争议,无论是标准本身的科学性以及标准制定程序的公正性等,均面临大量质疑。在“十二五”期间,中国食品安全的数千条国家标准有望重新洗牌。

  卫生部日前发出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征集截止到2012年2月28日。

  在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看来,规划中对几年来食品安全标准现状和问题的梳理比较客观,提出的发展方向也较为务实,而且对于近年来公众和舆论所关注的标准制订的程序问题、标准与国际接轨等问题都作出了回应。

  标准清理整合至关重要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面的主要目标包括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机制、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

  《征求意见稿》称,“十二五”期间,要清理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到2013年底,要基本完成对现行1900项食品国家标准和30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标准的整合和废止。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对财新记者表示,现阶段,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至关重要,“比补充更新重要得多”。他指出,由于长期以来多头管理,中国很多食品存在多重标准,且多为强制性标准,这些标准往往交叉、重复、矛盾,对食品安全监管颇为不利。

  “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有着多套强制性标准的国家。”陈君石表示,其中许多标准因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且带有很大的部门色彩,而在《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对多套标准的清理整合已经开始,“这不是卫生部一家的事情,是各部门的事情,会充分讨论、妥协,最终达成一致。”

  事实上,该征求意见稿也指出,《食品安全法》公布前,各部门依职责分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总体数量多,但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标准间的衔接协调程度不高。

  据了解,《食品安全法》公布以来,卫生部已重点对粮食、植物油、肉制品、乳与乳制品、酒类、调味品、饮料等食品标准进行清理整合,废止和调整了一批标准和指标。

  风险评估亟待加强

  在谈到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时,征求意见稿指出,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基础研究滞后,风险评估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食品安全暴露评估等数据储备不足,监测评估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对此,南开大学副教授宋华琳也指出,“风险评估”缺乏,一直是我国食品标准以及其它食品安全的软肋之一。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被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应用为制定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的科学手段,也是各国政府制定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和政策的主要技术依据。

  宋华琳指出,食品安全监管具备典型的风险监管的特征,因此需要通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这一组织形式和程序装置,将相关的化学、毒理学、营养学和微生物学等专业知识加以整合,将诸多科学和技术信息加以整合,通过对数据的分析与推演,来评估食品安全风险,并将其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

  但宋华琳指出,我国食品毒理学研究严重滞后于发达国家水平,而这又是支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关键技术手段,这构成了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技术制约。目前在制度、能力、人才和技术体系等诸多方面,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都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因此尽管《食品安全法》第16条和第13条第2款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成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依据,但实践中我国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时,对相关指标和相关水平的选取,并没有做到真正以科学为导向,以风险评估为依归。

  对此,本次征求意见稿也强调,将“以风险评估为科学基础”作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之一。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以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的因素为重点,科学合理设置标准内容,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009年12月8日,我国成立了由来自医学、农业、食品、营养、毒理、质检、环境等方面的42名专家组成的首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2011年10月13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北京挂牌成立,负责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食品安全标准等。

  但据陈君石透露,风险评估工作涉及采样、实验室观察、统计等,不会一蹴而就,目前已经完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仅有2010年完成的“加碘食盐风险评估”,不久可能会公布对于含铝添加剂的风险评估。此外,正在进行的风险评估内容还包括反式脂肪酸等。

  关注程序正义

  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程序正义问题始终备受关注。本次规划对此亦有所涉及。

  其主要任务中提到,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征求意见稿规定,2012年底前,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等相关法规。2013年底前,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征求意见、标准审评、审评委员会委员管理、标准公布等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实现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

  对此,宋华琳指出,这方面,未来仍有许多细致工作要做,比如改进专家遴选机制、规范专家咨询中的利益冲突、健全与完善专业分委员会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中的公众参与等。

  宋华琳建议,应建立审评专家的动态更新机制。这有助于防止审评专家过于固定,防止产业界和审评专家之间形成不当的联系;通过建立审评专家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从而将真正活跃在食品标准和食品安全科学研究第一线的专家,及时充实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专家的队伍之中。

  此外,他强调,未来还应以制度化的方式对待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的利益冲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