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野智 晓mp3百度云:2010年考研知识(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3:18:36
  第三章 相关规定 
  选择了考研,而且知道了自己要考什么样的研究生,那么接下来我们就给大家来分析到底如何考研究生,而这当然要先从报考说起。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报考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考试大;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 MBA 联考”)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127所。这些高校在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附: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单(127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工业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长春税务学院、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河海大学、江南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宁波大学、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青岛大学、郑州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学院、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兰州商学院、青海民族学院、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JM联考”)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报考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考试大;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78所。这些高校在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附: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单(78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宁波大学、安徽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烟台大学、青岛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广东商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兰州大学、青海民族学院、新疆大学 
  (五)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PA联考”)的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东北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长安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只限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长安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宁波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
  附:可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100所学校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大学、燕山大学、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山东财政学院、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云南财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学院、新疆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按教育学门类设置考试科目)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报考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考试大;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57所。
  附: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单(57所)
  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宁波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西藏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考试大
  (七)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作满3年,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八)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后工作满2年、年满22周岁(198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满2年、年满22周岁(198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运动健将”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的在职人员。
  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九)同等学历报考条件
  1.高校如何界定同等学力
  (1)本科同等学力是指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但业务水平能达到或基本达到本科毕业生水平的生源。凡不持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均属同等学力。
  (2)一般说来,同等学力考生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大专生,包括普通高校、成考、自考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形式的专科毕业生。
  二是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由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报考时,即每年的11月中旬,并没有取得本科学历,所以只能以同等学力的资格报考。这一点不同于全日制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生可以以本科生的资格报考。成人教育本科往届生可以直接以本科生的资格报考。
  三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也按同等学力对待。
  2.同等学历的报考要求
  (1)国家教育部关于同等学历报考研究生的规定
  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研究生时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的水平。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基本要求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后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者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这个规定是必要非充分条件,也就是说:专科毕业两年(含两年)是报考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各招生单位还将在此基础上对同等学力做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2)各招生单位对同等学历的要求
  在国家基本规定(毕业两年以上)的基础上,各招生单位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同等学力考生做出自己的规定。比如要求本科段课程成绩、英语水平、发表论文或有科研成果等等。综合各招生单位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通过本科段课程。各招生单位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大都主要体现在对本科段课程学习程度的要求上。在具体要求上,有的学校要求考生必须通过5门以上本科段核心课程成绩,有的要求8门以上,有的要求10门以上,还有的要求必须在本专业专升本并通过本科段的所有核心课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招生单位将考生通过本科段课程的要求视为考生是否达到同等学力的重要条件。所以,并不是只要专业毕业两年就可以报考了,考生应详细了解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并提早做好准备。在报名前应到本科段就读学校开具由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单。自考生到自考办开具证明。
  第二,英语达到本科毕业水平。很多同等学力考生认为,考研需要过英语四级。其实,英语水平的要求招生单位各不相同,只有少数学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英语水平做出特别规定,考研并非一定要过四级。其实,随着研究生招生政策的日趋灵活,招生单位把自主权放到各有关院系。比如对英语水平有的高校只是在原则上规定“英语达到本科毕业水平”,至于具体作何要求,则由各院系掌握。
  第三,要求发表论文或有科研成果。很多同等学力考生表示这很不现实。其实,各招生单位对此也了解,只是对同等学力考生作出更高要求而已。在招生录取上会有灵活或变通的形式来处理,比如只要考生出示论文,并不一定要发表。考生在复试时只要能够提供足以证明自己水平的材料,比如论文、科研发明等材料即可。也有少数学校虽然要求招生简章中做此要求,实际上并不需要论文。当然,考生还是尽量能够达到招生单位的要求,以提高自己复试成功的几率。
  第四,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是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基本要求,也是国家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其目的在于以直接的形式检测考生的实际水平。加试要求考生必须达到及格水平。对于专业课加试的情况,考生应该在初试完毕接到复试通知后,尽早了解报考专业的要求,提早做好准备。
  对于以上问题,第一和第四是各招生单位的共同要求,第二和第三各招生单位则有不同要求。
  (十)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的条件
  1.国家关于国防生考研的规定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攻读硕士生,应符合国家关于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并达到录取条件,或符合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生条件。报考专业必须符合部队建设需要。一般应报考军队院校、军队科研单位和本校的研究生,也可报考与军队有签约协议的其他普通高校。
  2.国防生考研报名程序
  国防生考研报名前,应向驻校选培办提出书面申请,确定报考院校和专业。驻校选培办对报考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报考专业和院校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把关,并报请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审批。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报考。  (十一)港澳台生报考内地研究生的条件
  1.报名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报考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交纳学费。
  二.报考程序
  统招生报考程序(以2009年为例)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09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8年9月18日至2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4)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目前在三区就业报考地处一、二区招生单位和目前在二区就业报考一区招生单位,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均不享受照顾政策,按招生单位所在区分数线执行。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报名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其他
  1.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3.从2005年起,研究生考试报名时考生必须签订《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教育部关于《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公告
  公 告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 《2008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报考过程中,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是对每一个考生的基本要求。如有违法、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考试组织机构将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建立违规、违纪考生记录档案,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各招生单位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或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都必须签定《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报名时点击后即视为签字认可)。
  请每一位考生务必于报名前在认真阅读上述有关规定基础上,郑重签定(点击)该项承诺。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附:《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 《2008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场规则》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考试大。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