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价比半音阶口琴:林野王:曹操没有只手打倒孔家店——同秋风先生商榷(南方都市报 20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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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没有只手打倒孔家店

——— 同秋风先生商榷

类别:人文历史 作者:林野王 原创 浏览量:31  发布时间:2010-01-19 手机看新闻
版次:RB14 版名:历史 稿源:南方都市报  

    ●林野王

    谈历史,要“了解”

    连续两个周末,读到秋风先生的两篇文章,《曹操是中国文化的罪人》(南方都市报2010年1月10日)、《为什么我说曹操是文化罪人》(南方都市报2010年1月17日),连续两个周末的好心情,都被破坏掉了。南方都市报的评论版面,在我看来一向是讲究以理服人的,乍见佛头微尘,私心惴惴不安。

    秋风先生的文章,充满了大的词汇,诸如中国文化、儒家、士族、道德等等。这些词汇,每一个单独拿出来,都可以写好几本书,并且依旧说不清楚。三国距今将近两千年,曹操一生也仅活了50多岁,如果要让曹操担当起毁灭中国文化的责任,曹操的肩膀可要宽阔到纵横八万里了。陈寅恪先生曾经说过,研究历史,需要“了解之同情”。实际上,无论“同情”与否,谈论历史,首先要“了解”。了解有多寡深浅的不同,其基准则是: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化,一时代有一时代之道德,而在一时代之中,不同阶级、族群,其文化其道德也有不同。

    举个例子,一般印象中,裹脚似乎是中国近古时期女人的标准形象。实际上,以清朝为例,满蒙回藏等各族女性不裹脚,汉族女性裹脚的多;汉族女性中,客家地区的女性不裹脚;在盛行裹脚的汉族聚居区,汉族下层妇女不裹脚,因为她要做耕田帮佣等种种活计;在汉族下层女性中,妓女裹脚,因为妓女模拟着上层社会的审美和道德。在以上各种现象中间,也不乏由于阶层变迁导致的混杂现象。一个距今不过百余年的裹脚问题,尚且如此复杂,谈论曹操,则更需回到曹操所生活的时代,不以今日之文化、道德概念,去涵括、评价古代之人物。

    “道德的大棒”,要慎举

    秋风先生的文章,以陈寅恪先生文《书世说新语文学类钟会撰四本论始毕条后》为立论基础,文中所说的“内廷之阉宦,外廷之士大夫”,中国传统史书有专有名词,“清流”与“浊流”。清与浊,隐含着价值判断自不待言,就东汉时期而言,清浊之分,指的是官员录用升迁途径的不同。清流是指循着正规途径当官升迁的人,当时的正规途径,就是“察举”,由地方政府或者中央大员推荐为孝廉、茂才。当时的录用比例为,20万人的郡每年可推荐一人为孝廉,竞争激烈自不待言,以至于循正途当官成为豪族的专利。曹操的死对头袁绍家是“四世三公”的汝南袁氏,被曹操砍头的杨修是弘农杨氏,干掉曹家的司马家是河内司马氏,都是千秋万代、根正苗红。曹操一生,可以说是战斗的一生,不仅与刘备孙权斗,也与世家豪族斗,因为曹家属于寒族、“浊流”,也就是不循正途,走偏门、走后门当官的家族。家族虽然也够大够强,但祖辈出身不正,在讲究血统的年代,天生矮人一头。曹操发布的“取材三令”,笼统可谓“唯才是举”,企图打破清流的豪族对官员选拔的垄断。奈何当时处于社会转型期,豪族势力过于强大,曹丕篡汉,也需要得到豪族支持,“九品中正制”就是与豪族妥协的产物。虽有如此妥协,曹家江山最终还是被豪族代表司马家取代。“血统论”在中国历史上周周转转,随着时代的大波起伏,没有停歇。一直到“文革”时期,不是还有“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吗?以生命对抗“血统论”的遇罗克,难道也是中国文化的罪人?

    秋风先生的文章着力抨击曹操“唯才是举”,认为曹操重才华胜过重道德,导致社会道德沦丧,儒家文化崩盘……“道德的大棒”要慎举,高高举起时需考量是何种道德;“独尊儒术”也要谨慎,“尊”的时候最好分辨一下是哪一时代的儒术。

    简单点说,就儒家的流转而言,时代不同、宣讲人不同,主题不同。孔子讲仁,孟子讲义,董仲舒讲谶纬,汉朝的皇帝们讲忠孝(当然,这中间也有交叉重叠的地方,比如孟子也“仁义”并举,只不过他的重心是“义”)。汉朝皇帝们讲忠孝,忠是要求大臣官员,孝是要求子民。汉朝的官方主流道德是“孝”,每一个皇帝的谥号都带一个“孝”字,对官员臣民的要求是“移孝为忠”,选拔官员是“求忠于孝”,举“孝廉”。当时所谓的道德高尚,主要就是“孝”。但是,“孝”不是一个廉价的词汇,“孝”需要本钱的。《史记·孔子世家》里就说儒者“崇丧遂哀,厚葬破产”。到了汉朝,厚葬与否更成为评定一个人是否“孝”的标准,“虽无哀戚之心,而厚葬重币者,则称以为孝”(《盐铁论》)。虽然也有几个皇帝下诏书,比如光武帝就曾经“布告天下,令知忠臣、孝子、慈兄、悌弟薄葬送终之义”(《后汉书》),但选拔官员的标准是“孝廉”,社会主流道德是讲“孝行”,读书当官要读《孝经》,诏书如同虚设。既然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做一个“孝”的楷模,需要本钱雄厚,渐渐“孝”的行为和“孝廉”的称号,就只有世家大族、大户人家才能够担当得起了。东汉有个著名学者叫崔寔,也是儒学世家,奈何家底不厚实,他自己主张薄葬,但老爹死了,迫于社会主流道德压力,砸锅卖铁,起坟立碑,耗尽家产出完殡,自己只能到街上摆摊卖酒,当起“走鬼”。曹操“唯才是举”,大力选拔寒族子弟,其所贬低的“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其所表扬的“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针对的就是由豪族霸占了的主流道德“孝”。而他所提倡的“薄葬”,针对的也是当时一统天下的提倡厚葬的儒家伦理。

    和曹家代表的寒族对立,司马氏代表着儒家豪族。陈寅恪先生1947至1948年在清华大学的讲课笔记《魏晋南北朝讲演录》,开篇就讲“西晋有三大孝……都出身于儒家豪族,都崇奉儒家名教,都是司马氏的党与”。“西晋三大孝”中,名列“二十四孝”的王祥,成为以后中国历代孝之楷模,出身琅邪王氏;另一“大孝”何曾,吃饭“日食万钱,犹曰无下箸处”(《晋书》),一天吃一万钱,还说没什么可吃的、没胃口,可谓富豪的代表。司马家以及他的官僚阶层的主体,如此注重主流道德,以儒治国,尚且有“八王之乱”和以后的“五胡乱华”,可见道德不道德,儒家不儒家,孝不孝,和国家治乱关系不大,这其中原因复杂,不是本篇小文所能解决的。但秋风先生将“八王之乱”、“五胡乱华”的责任扣到曹操头上,不仅已经过了法律的“追诉期”,而且是将历史庸俗化、直线化、简单化的最佳表演。在这一庸俗化、直线化、简单化中,不追究当政的、负有直接责任的司马氏,反而将账算在早已被打倒在地、入土腐朽的曹操头上,逻辑链条实在怪异。难道秋风先生和司马家有亲戚?一定要把曹操打翻在地,再踏上一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才觉着过瘾?

    写文章,要“慎解”

    后世论史,评论古人,最忌讳“影射史学”。中国最近六十年,“影射史学”曾经盛极一时,“翻案”再“翻案”,像烙饼。顾思齐先生前已撰文《陈寅恪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南方都市报2010年1月12日),条理清晰地说明了陈寅恪《书世说新语文学类钟会撰四本论始毕条后》一文“写于1953年(发表于1956年),其基本见解近则承自1949年的《崔浩与寇谦之》一文,远则承自1941年的《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一书”,和1957年的所谓“为曹操翻案”无关。笔者前引陈寅恪1947至1948年清华讲课笔记,由万绳楠记录,第一句就讲“ 魏 晋 统 治 者 的 社 会 阶 级 是 不 同的……魏晋的兴亡递嬗,不是司马、曹两姓的成败问题,而是儒家豪族与非儒家寒族的胜败问题”,也可作为这是陈先生一贯观点的佐证。秋风先生再度著文,声称“先生论曹操之文写于官方史学为曹操翻案之前,但以先生知人论世的智慧,自能由当时的气氛察微知著”,如此强为解人,不仅厚诬曹操,而且厚诬陈寅恪,不可不为之一辩!

    秋风先生攻击曹操“摧毁了儒家价值信念体系”,姑且不论曹操是否有如此能力,一人之力倒转乾坤,只手打倒孔家店,仅以曹氏政权被司马氏取代,20世纪初期的新文化运动尚且高呼“打倒孔家店”的口号,就可知所谓“儒家价值信念体系”不是曹操,也不是五四先贤能够打倒的。如今,政府部门不是每年“祭孔”吗?

    另一方面,秋风两篇文章都立足于对陈寅恪先生文章和理念的理解。姑且不论这种理解恰当与否,借先贤言语浇自己胸中块垒,也是需要谨慎的。比如陈先生反对白话文,一生只用文言文写作,我们可以表示尊重,就不必遵从了。尊重、学习陈先生,是尊重、学习他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不是“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在我看来,陈先生的文章,可谓谨慎扎实,在步在趋,反而是秋风先生“奔逸绝尘”,令读者如我“瞠若乎后”,跟不上趟。这种不“慎解”、“求甚解”的理解方式,为了一个先行观念而生拉硬扯、甚至扭曲先贤的撰文方式(另一种“曲学”),一定也是陈先生反对的,因为这根本不是读书为文应该的态度。引申一下,这种思维方式,根本谈不上“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医学上有一种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是一种心理疾病,受害者对施害者产生感情,产生依赖。而敌人赞同的我反对、为了反对而反对的心理,被“历史强人”牵着鼻子走,何尝不是一种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附注:这篇稿原拟投给南方都市报评论版面,以同秋风先生商榷,奈何稿件渐长,不符合评论版面千字文的特色,故投副刊版面,有“放空炮”之嫌疑,子曰射不主皮,射箭距离靶子太远,此之谓也。然本文的立意,在于如何讨论历史与文化问题,不在于反驳一个人、一种观点。望读者明鉴。

    ◎ 林野王,媒体从业者,现居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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