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世界矿产价格:私有制,一个被刻意妖魔化的概念[炎黄论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8:04:40
私有制,一个被刻意妖魔化的概念

这些词只要你一用,就被洗脑.(转)

1 "资本主义”(英文:capitalism)这个词完全是杜撰出来的词汇,他第一次出现是在马克思的《供铲住仪宣言》里,也就说在 马克思杜撰出这个词汇之前,世界上根本就没有" 资本主义 "这个词, 马克思 杜撰出这个词汇,本来就是为了丑化,妖魔化对方而专门编造出来的贬义词,因此追求民主的人们应该停止这个别有用心的邪恶词汇,大家看美利坚合众国的人们是怎么说的吧,他们会说“为自油而战”,而绝不会说“为资本主义而战”,是“保卫自油”,"捍卫自由",“推行自油”,而不是保卫资本主义,捍卫资本主义,推行资本主义,是“自油主义经济”,而不是“资本主义经济”;是"自由国家",而不是"资本主义国家",由此可见所谓"资本主义"是一个专门为妖魔化而杜撰出来的词汇,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自由"。这就如同有人故意把"香蕉"叫做"树屎",只要你使用这个词,不管你如何去解释这个树屎口感是如何的好,如何细腻,软滑,芳香,味美可口都是枉然,所有这些解释都赶不上你直接叫它香蕉来的好,而香蕉就是好东西,就是好吃.所以:
“资本主义社会”应该改称“自由社会”,
“资本主义国家”应该改称“自由国家”,
“资本主义制度”应该改称“自由制度”
而自由社会就是好,人人都向往自由,所以自由国家就是好,自由制度就是好制度.而根本不需要煞费口舌的去跟别人去解释什么一大通高深的理论.

所以当你说"美国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的时候,你就被不知不觉的洗脑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美国是一个自由国家".

2.官办企业.
“国有企业”这也是一个典型洗脑词汇,大清洋务运动的时候,那些朝廷开办的公司都是这种所谓的"国有企业",只是大家都清清楚楚地叫这些企业为“官办企业”,只是莫名其妙的现在被喉舌改名成了"国有企业",这就如同把一砣屎叫做"香蕉"一样,不管你如何去解释这个香蕉如何难吃,如何味到不好,如何气味不好,如何有毒,等等都很难说清楚问题,真正最快的解释清楚问题的方法,就是叫它是一砣屎,你什么都不用解释,一砣屎还有什么好解释的.所以官办就是官办,别他MD换个名字来蒙人,大家比较下面两句话:官办企业就是被官府控制的企业,靠垄断来搜刮奴役老百姓,这种企业越多,咱老百姓越惨。这句话是不是很容易说服人?但是如果你使用那个把屎叫做香蕉的词汇来说,就变成了:国有企业就是国家的企业,是我们老百姓的企业,这种企业越多对咱老百姓好。发现这两个词导致的天翻地覆的区别了吗?这就是洗脑的最高境界,搞出一个词套住你的思维方式。

3 官僚垄断
说了"官办企业",顺便说一下官办企业的重要特征"垄断",而且是“行政性垄断”,喂喂喂...等等。怎么叫做“行政性垄断”,好深奥,好绕口的词啊,搞不懂呀。那为什么要取这么个绕口,不知所云的词呢?最后你会发现这个高深莫测的所谓“行政性垄断”其实就他MD是指官府搞垄断,即“官僚垄断”,乔装打扮一下就成了“行政性垄断”,一下子就把“官僚垄断”的罪恶本质给掩盖起来了,所以根本就不要使用什么指鹿为马的“行政性垄断”,而应该使用揭露他的本质的话——“官僚垄断”,官办企业就是官僚搞垄断的企业,官僚垄断是官办企业的最大特征,官僚垄断企业通过垄断暴利压榨老百姓,最典型的就是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官办垄断企业,官办企业没有一个好东西。

4官有制
谈了官办企业的重要特征——“官僚垄断”之后,为了更好的揭示官办企业的罪恶本质,还要给大家揭示一大堆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词汇:“国有”“国营”“国有企业”“国营企业”“公有”“公有制”“公有制经济”所有这些都玩的是把屎叫做香蕉的把戏,正确的说法应该叫做“官有”“官办”“官办企业”或者“官僚企业”“官有”“官有制”。所以应该正本清源“国营企业”、“国有企业”应该叫做官办垄断企业;“国有银行”应该叫“官办银行”;“国有资产”应该叫做“官有资产”;“国有制”应该叫做“官有制”...依次类推。这里可能有人会说叫做“官办企业”合适,但是不能叫做“官僚企业”,说这些企业不是官僚自己的,这是典型的大家不知不觉被洗脑后的思维方式,真正的官僚企业就是人在当官的时候就控制企业,人在不当官的时候就失去控制这个企业,这才是真正的官僚企业,如果哪个企业不管这个人当不当官都是这个人的,那是个人企业,使民营企业的范畴。官僚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根本区别就是官僚企业只在人当官的时候才归这个人控制,所以说官办企业就是官僚企业,官办企业就是官僚垄断企业,所谓公有制经济就是官僚垄断经济制度,是天底下最邪恶的制度,本质上就是慈禧把全天下的企业都没收充公归她控制的堵裁经济制度。

5民有制和官有制
      
       下一个洗脑词是"私有制".选择这个难听的词是经过官养喉舌们砖家级人物特意安排了的,而且这种安排对自由派一方是极其不利的。 大家可以把“私”和“公”这两个词放在一起对比以下,很明显“私”不好听,“公”就好听;我们再看“官”和“公”这两个字,很明显“官”太刺耳,“公”听起来就悦耳;然后我们再看“私”和“民”这两个字,很明显“私”就难听,“民”就好听;官府养的砖制派砖家巧妙的选择了“公”有制来美化“官”有制,同时选择了“私”有制来丑化“民”有制,这就是官僚垄断媒体指鹿为马特别设计的一整套说法。只要你使用喉舌给你设计的"私有制"和"公有制"这套说法,你就急难辨赢对方,还没有开始辩论,光听名字,公有制就比私有制好,你还怎么想大家说明私有制比公有制好呢?所以要想在在思想上占领最高制高点,就要彻底否定并抛弃整套喉舌设置的政治名词陷阱,使用"民有制"和"官有制"来进行辩论,其实只要你一开始使用这样的词汇,你就完全进入了另一个思想的境界,还没有开始说,你就已经取得压倒性优势,民有制、官有制哪个好?自然是民有制比官有制好了,这还用说,民有制中老百姓拥有拥有生产资料的权力,可以自由处置买卖自己的生产资料,老百姓可以把自己积攒下来的钱拿去投资改善生活,而官有制让官府用暴力抢劫了全国老百姓的生产资料,说白了就是当官的当土匪的制度,不仅抢劫了全国老百姓的生产资料,而且还永远剥夺了老百姓积累财富投资改善生活的权力,永远给官僚垄断企业奴役,那个制度好那不是一目了然吗!


大家看明白了两套说法之间对思维方式天翻地覆的改变了吗!所以追求自由民主的朋友们,再也不要使用妖魔化的“私有制”概念了,而是用简单明了的“民有”“民有制”概念,同理“私营企业”应该改为“民营企业”或者“民办企业”。

6 白屋
      
   下面再分析一个洗脑词汇“白宫”,其实正确的称呼应该叫做“白屋”或者白房子,因为它根本不是代表砖至不平等的什么“宫”,英文原意就是“白色的房子”(white house"),根本不是什么“白色的宫殿”(white palace).这个词汇不管怎么来的,都是完成了一次对你思想的洗脑。对于自由民主的美国,那不过是一个办公地点而已。就是一所白房子。


7 执行官
      
      上面说到美联邦的那个白屋,现在就说说在这个白屋里面办公的那个人,在砖至语言体系中这个人叫“总统”,哇!好打一官,是“总”了,还要“统”,光听名字就是总揽一切大权、统治一切,比皇帝还厉害,至少差不多的一个东西。
      
      而其实呢,这个听起来大的不得了的“总统”,既不能制定这个国家的任何法律,没有执法权;也没有司法权,这个“总统”甚至连他“下面”任何一个“州”、任何一个市的领导都管不着,你说他还总统个什么,他仅仅有执法权而已,而且了解美联邦法律的都知道,他们的法律对这个“总统”具体执法方式也有极大的限制,所以他压根不是什么“总统”,而仅仅是个“联邦执行官"而已,或者简称“执行官"。
8 立法院

说了美联邦的那个执行官,我们知道他仅仅是个执行者,根本不是洗脑说法中的所谓“总统”,那么我们又看看他在执行什么呢?了解后才知道,他执行的是个叫“议会”的机构制定的法律或法案,其实“议会”这也是个洗脑词汇,因为“议会”听起来和朝廷里的朝会差不多,有人说,不都是开会吗,有何错?错误就在于这朝廷开会,是又立法、又司法、还执法,甚至任免各级地方官员,说简单点就是天下事管完了,可这美联邦的这个“议会”是既不能去司法,也不能执法,更不能任免美联邦各邦国的官员,甚至连任命美联邦的那个执行官都不行,可见这个洗脑体系词汇“议会”完全掩盖了这些真相,事实上这是个管“立法”的机构,所以追求自由民主的朋友应该停止使用砖制洗脑词汇体系的说法——“议会”,而改用正确的自由民主语言体系词汇“立法院”。


9. 公民审判团


讲了美联邦执法的执行官,和立法的立法院,现在讲一讲这个世界几乎最自由民主的国家的司法机构——法院,据说在他们的法院里面有“陪审团”,我们的法院里面也有个陪审员,我们那个倒确实是“陪”的,知道的都明白那是个陪衬,是个花瓶摆设,用“陪”来描述我们法院的那个确实很贴切,可用描述砖至制度中的玩意儿去描述自由民主制度中的东西这就完全是满天过海,颠倒黑白了,因为这个洗脑语言体系中的“陪审团”,在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庭上具有最大的权力——裁决权,裁定罪名是否成立。
      
  具有这么大权力的东西那里是什么“陪”审团、“陪”审员了!这简直就是指鹿为马,瞒天过海。知道我小时候第一次听到“陪审团”这个词的时候,还以为是坐在法院观众席上什么用处也没有的听众呢。可见这个词对人的洗脑作用有多大,完全颠倒了黑白。在美国的法庭上,这群由12个公民组成的团体的正确称呼应该是“临时公民审判团”或简称“公民审判团”,“临时”是为了保持老百姓的本色,因为长期担任这个角色就变成了官了,为了防止公民演变成了官僚,所以必须是临时组成的一批普通公民。“审判”说明其拥有实权,完全没有“陪”的意思。美国的法庭里面的那个所谓“法官”,仅仅是个“法庭里的主持人”,作用是防止辩论双方不要吵架,有一定的辩论次序,什么时候该这方提问,什么时候轮到另一方提问,或者做一些司法提示,比如告知公民审判团,如果公民审判团判罪名成立,那么根据法律这个人会面临3-5年的监禁之类的,而根本没有裁定罪名成立与否的权力,这个权力是公民审判团的,所以大家看美国的司法方面的电影电视,就会发现,双方律师一般不是面向那个所谓的“法官”在辩论,而是面向12个老百姓在辩论,原因就是公民审判团才是关键,那个所谓“法官”就是一个主持人,没有实权,实权在公民审判团那里,所以你只要使用陪审团这个词,你就被洗脑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公民审判团”。

10、法庭主持人
      

前面讲了“公民审判团”,知道了在美国法庭上,那个所谓的“法官”所起的全部作用就是维持秩序,也就是当双方在对抗的时候,维护“游戏规则”。
双方的证据是否可以呈堂,提出的证人是否可以出庭,向证人的提问是否恰当,在法庭上可以说什么,不可以说什么,在有一方犯规的时候叫停,等等,这些都是所谓“法官”的责任。但是,真正在案子里最终决定输赢的,却不是这个所谓的“法官”。在审判中,所谓法官只是个球场上辛辛苦苦监视双方是否犯规的。而且在整个审理过程中,他确实在不断地吹哨叫停。法官的水平一是体现在对于游戏规则的熟悉,还有就是对抗衡的双方“吹哨吹得公正”。
      

他的水平绝不是体现在给被告定罪时能够“明察秋毫”。在这些案子中,美联的法官并不是断生死的“青天大老爷”,断案根本就不是他的事儿,他也压根儿就没那份权力。那么,最终到底是谁在掌握被告的生杀大权呢?是最最普通的美国老百姓,即“公民审判团”.可能很多在中国大陆人以为,让老百姓断案,是不是老百姓不具有断案的能力,因为案件很复杂,需要专业人士断案才行,这是典型的被洗脑后的思维方式,这事你要去问美国人,他们绝对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他们认为老百姓当然有能力判断罪名是否成立,律师才需要专业人士,但是判案不需要,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很简单,我们之所以会认为判案需要专业人士,其实是包公类型的电影看的太多了的结果,在包公片中,司法不是独立的,包公如果按照美国的案件处理方式,相当于包公即是警察,又是检察官,同时又是法官和审判团,他一个人同时拥有4方面的大权,所以必须做到专业,但是实际上,警察需要进行调查,采集证据,搜集线索,甚至需要和人搏斗,需要专业人士,检察官和律师是一样的,只不过律师是民间的,检察官是那政府工资的律师,是官方的律师,律师自然需要知道法律专业知识,法官需要熟悉法律,知道法典中什么罪判什么刑,但是审判者是不需要专业人士的,因为破案是警察和检察官的事情,审判者根本不需要参与破案工作,所以根本不需要什么明察秋毫的能力.律师和检查官和"法官"需要熟悉法律,并对案件进行分析,而"法官"需要判断什么证据可以呈庭,什么话和本案无关,现在该轮到哪一方说话.经过这么多人的工作,大家会发现,审判团之需要听双方律师对案件的分析,看警察和被告方收集的证据,听警察如何破案的,最后罪名如果成立,需要引用那条法律也有法官告诉审判团,由此可见老百姓完全不需要掌握什么专业知识,一样可以完成审判工作,因为破案是警察的事,美国的法庭上根本没有中国包公这样既是警察,又是检查官,又是法官,还是审判团的角色,包公能明察秋毫,是破案高手在美国只能去当警察,这就如同让老百姓去破案可能很难,但是如果让你看"名侦探柯南"就很容易,所以破案和审判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破案需要专业的明察秋毫的人,但是审判是不需要专业人士的,通过这样的安排,美国在其事司法制度中实现了最高程度的民主,又老百姓来判案,让老百姓掌握这个国家法律的最高权力.大家可以试着想象,如果中国的老百姓拥有这样的权力,官府还能这样拆迁吗?很明显不能,因为几乎可以保证所有的老百姓都会判官府败诉,老百姓获胜.这就是老百姓掌握司法大权的威力.


看到这里,大家会明白,在美国这种有“公民审判团”的民主法庭上,根本没有所谓的青天大老爷"法官”,仅仅有个“法庭主持人”他仅仅在维持法庭的辩论秩序,追求自由民主的朋友们应该停止使用遮蔽真相的“法官”这样的砖至语言体系说法,改用正确的反应事实的词汇:“法庭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