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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2:22:29
以科学发展观研究新兴宗教  卓新平
 [内容提要]19世纪末、特别是自进入20世纪以来涌现出一些不同于传统宗教的“新兴宗教”之涌现。这种异军突起的“新兴宗教”现象立意不同、形态各异、变化多样、影响复杂,为宗教研究者提供了一个重要且必要的全新研究课题。笔者认为,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来研究新兴宗教,这主要表现为,第一,应该从社会、时代的发展来看“新兴宗教”的产生及其展示的“新”特色。第二,应该从人们精神生活的普遍性及其“神圣”或“神秘”表达的独特性来观察、区分不同宗教的共性和特性。第三,应该从人类丰富多元的精神及社会生活来看待“新兴宗教”反应、适应、回应这种生活的形式及效果,论及其张力与和谐、正面与负面、消极与积极。

关键词:新兴宗教;科学发展观;研究
      不少中外学者顺着雅思贝尔斯关于宗教涌现、思想精神活跃之“轴心时代”的思路而将20世纪末、21世纪初出现的宗教更新、各种灵性思潮全面发展称为“新轴心时代”的典型景象。而当代著名的宗教社会学家贝格尔也修正了自己几十年前关于世界信仰已经“祛魅”之说而承认当今世界重又进入了宗教“复魅”的时代。在当代各种宗教复杂、多样的发展中,人们在19世纪末、特别是自进入20世纪以来,开始观察并注意到一些不同于传统宗教的“新兴宗教”之涌现。于是,研究这些“新兴宗教”在中外学者的宗教研究中就逐渐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
  这种异军突起的“新兴宗教”现象立意不同、形态各异、变化多样、影响复杂。其中一些“新兴宗教”与传统宗教仍有着千丝万缕、若即若离的关联,表现为这些传统宗教的复杂嬗变和根本异化;一些“新兴宗教”则为多种宗教的因素综合而成,并重新构建为完全的另一体,不再承认与传统宗教有着任何直接的传承关系;还有些“新兴宗教”显然代表着现代社会的全新发展,其社会构建、组织形态已与以往的宗教发展迥异,有着全然不同的呈现。在20世纪“新兴宗教”的形成及发展过程中,对人们精神生活及社会团契颇有影响的“神智学”、“心灵学”、以及“新时代”运动的各种思潮也不同程度地在相关“新兴宗教”的形体上打下了烙印。这样,“新兴宗教”的多元走向、复杂影响已在现代人类生活中亮相,并为宗教研究者提供了一个重要且必要的全新研究课题。

  据统计,目前全世界“新兴宗教”的信徒已有上亿人之多,其影响几乎已遍布全球各大洲。为此,我们有必要加大对“新兴宗教”研究的力度,追踪、探究其最新动向,并应该积极开展在这一研究领域中广泛的国际合作。根据宗教及人类精神生活在当代出现的新动向、新变化,我们个人感到对“新兴宗教”的关注和研究不可忽视如下一些方面:
  第一,应该从社会、时代的发展来看“新兴宗教”的产生及其展示的“新”特色。“新兴宗教”对我们而言是针对现代社会及当代社会变迁中涌现的“宗教”现象,有着鲜明的时代和社会烙印。自人类步入现代发展以来,其社会结构发生了多元变化,社会阶层出现新的重组,社会交往有了不同形式,社会反应也展示了更为复杂的多样表达。现代社会的一大特点,即传统宗教面对“世俗化”的挑战及其随之出现的相关应对。这种现代意义上的关联及交流使宗教更广泛、更深入地融入到现代社会及其大众生活之中,而人们在这种宗教观念及其社会存在与现代生活的复杂交织中亦出现了新的宗教感、宗教性和宗教表达,这包括新的宗教精神、灵性体验、思想运动、修行方式、以及社会构建和存在方式等。这种宗教与社会的互动,使“新兴宗教”对神圣的理解与把握、对灵性的体会与修炼、对民众的精神诉求与表达,对团契组建的方式与活动,以及对社会的回应与参与等都出现了“新”的景观和异于往常的发展动向。而我们的时代特色则是“全球化”、“信息化”、“共时化”,人们宗教体验及交往的表达不再是封闭的、区域的、滞后的,宗教灵性借助于现代传媒手段尤其是电子网络等而可以“同步”传播,“在场”影响;“新兴宗教”的扩散性、跨区域性、跨宗教性、全球性乃前所未有,它对社会生活贴得更紧,与基层民众联系更密;大凡比较成功的“新兴宗教”一般都有“全球”意义,都会成为现代意义上的“世界宗教”,故其不愿用“新兴宗教”之名而宁愿自称为“世界宗教”;而“新兴宗教”的正面或负面影响也不再是局部的、区域的,多为全球影响、会产生出世界“新闻”。因此,认识“新兴宗教”,必须首先认识我们现在所处社会、时代之“新”。这种认知若不“与时俱进”、不立于“当下社会”,则会出现偏差、失误。既然社会发展已经“换了人间”,那么我们的观察视域、认知范式也就必须同步跟进,相应改进,摆脱传统认知和已经过时的陈旧看法之束缚,从现实存在、现实社会来看现代宗教,这样才能真正洞观“新兴宗教”的产生与发展,说清其“新”在何处。
    第二,应该从人们精神生活的普遍性及其“神圣”或“神秘”表达的独特性来观察、区分不同宗教的共性和特性。如何理解人类“宗教”、对“宗教”定性、定义、定位,是我们区分宗教现象与其它思想文化及社会现象的关键。它们当然有人类“文化”的共性,但宗教在其“灵性”表达上则显然也有其独特之处,并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世俗性”文化形态。在此基础上,我们则可进而分析“传统宗教”与“新兴宗教”之不同。“新兴宗教”不可能凭空产生,因而有必要对其精神传承、象征标志、语言符号、社会生存方式等加以溯源性和还原性探究。将“新兴宗教”与“传统宗教”截然分开则不可能真正弄清“新兴宗教”的来龙去脉,以及其神统、教理的脉络神髓。这种梳理功夫是我们研究“新兴宗教”不可疏忽、不可省略的。应该说,研究宗教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而研究“新兴宗教”则是这一系统工程中的一个部分,即其有机构成。“传统”与“新兴”都只是相对而言,这只是对之观察者、研究者的主体视域,是其相应定位的主体表达。人类与其宗教都处在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之中,有着不停的流变,谈其“旧”与“新”、“邪”与“正”只是相对定位在某一时间段上、某一种政治或社会判断上来说才能得以成立。因此,认识宗教及“新兴宗教”不能绝对化、僵硬化、静止化,而必须持有一种科学发展观和辩证相对论的视野和方法。

  第三,应该从人类丰富多元的精神及社会生活来看待“新兴宗教”反应、适应、回应这种生活的形式及效果,论及其张力与和谐、正面与负面、消极与积极。宗教是人的思想修炼、生活方式的选择和表达,但这种表达,无论是个人的,还是团体的,显然都是在社会中进行。这样,宗教与社会势必有其相应或相关的双向互动。一方面,“新兴宗教”本身之产生就是对相关社会或相关宗教的存在式“表达”,“新兴宗教”与社会及其政治、经济之间、与“传统”宗教之间、甚至与其它“新兴宗教”之间的互动会影响到其自身的存在与发展,也必然会对其互动的对方产生影响。其复杂性至少应从其信仰的“神圣”层面(即其神明(神)、教主(圣)系统)、“礼仪”层面(即其崇拜、仪式活动)、“文化”层面(即其神学,思想、教育、艺术等探究)、“修炼”层面(即其个人或团体修行、训练实践)、“社会”层面(即其组织形态、团契方式、人际关系等社会存在),也就是说,应从这五个层面的有机共构来分析、比较,观其统一或分殊。其实,这种观察也可简化到宗教的“观念”与“实践”这两大层面,由此则可厘清其价值取向及在其实践、实现中的伦理表述。“新兴宗教”的存在无论是其精神求同还是社会共处,都表达为一种“场有”,故有其“气场”效应即幅射、扩散的可能。另一方面,“现代社会”对于“新兴宗教”的产生与发展并非被动、消极的,“社会”对“宗教”的“态度”是宗教回应的重要一环,甚至起着决定作用。宗教与社会有着普遍关联,因此,社会体制、法律、规范、政治、策略、传统、习俗等,都会因其不同而引起宗教的不同反应。“宗教”不可能完全脱离社会的政治、经济,“新兴宗教”亦然。故此,社会层面对宗教的审视和处理不得不要“讲政治”。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社会对宗教的“积极引导”应不断摸索、调适,达到最佳效果,真正起到“积极”作用、体现“积极”意义。“和谐社会”不是现成的、坐等的,而必须靠“构建”、靠“创立”,而且是社会、宗教双方的“共识”、“共创”和“共构”。所以,社会政策的制定者应该清醒、冷静,洞观宗教“更新”或“新兴”的真实性、客观性,即实事求是地看待其社会存在和功能,引导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有利贡献,并警惕、防范、避免其反向性的异化、嬗变,消除其负面影响,或将这种影响所造成的社会损失尽量降低、减少到最小程度。社会的主导性、引导性不可能“不作为”,但绝不可“乱作为”。尤其是社会政府的宗教政策不能有“随意性”,而必须体现其“科学性”,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积极效益。

  理解包括“新兴宗教”在内的“宗教”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从其观察主体和被认知的客体双方,都要看到人之存在及其认识的“相对性”、“流变性”,宗教中的神圣理解和神秘性努力正是认识到并想突破这种“相对性”的特殊表现,且其认知、突破一直都处于“正在进行时”,所以其变化、发展乃是必然的。而探索、认识宗教者对其“相对性”的克服、扬弃,则是不断开拓、前进,以一种开放性、开明性,前瞻性的态度来更新观念,取消定式,改进方法,不以自己的见解或选择为“绝对真理”,在认识其“相对”之际不断突破自我的认知局限,即在与时俱进中来超越自我、止于至善。看待宗教及“新兴宗教”应持一种平常心,对普罗大众丰富多样的宗教灵性诉求和表现应有一种精神生活正常性的基本审视态度。精英意识及其境界在社会中毕竟只是少数,要允许普通群众、基层民众的信仰表达、精神生活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在这一意义上,世界不是“平”的,而是“弯”的,自然有其曲折回环、跌宕起伏。只有在这种多元和多样之中,“积极引导”和“科学疏导”、“主旋律”的“领唱”和“弘扬”,才能够真正体现其突出意义和“先进”、“榜样”作用。
    在研究新兴宗教的进程中,宗教实践者与研究者之间对话,当然还要加上与宗教事务管理者的对话,这种多层面对话可以促进传统观念与现代视域的交流,有利于营造和谐的气氛。存在认知上的分歧、观点上的多元,这是很自然的,表现出人类世界的丰富多彩。而我们的对话和沟通既是认识对方,亦是超越自我。从西方哲人苏格拉底那儿得来的灵感告诉我们:既要认识自己,也要认识对方;从中国智慧中获得的启迪提醒我们:海纳百川,才能和而不同;反之亦然:和而不同,才能海纳百川。在这种交流中,我们可以逾越神圣与世俗之间的鸿沟或灵知与常理沟通之间的障碍,洞观宗教存在与社会存在发生关联和相互影响的奥秘,使我们的社会生活回归真实、让我们的精神存在返璞归真,并努力走向人类所追求的神圣。                      (本文转载自:《世界宗教文化》2011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