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父女主叫什么:从“潜规则”看“商业文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6:53:10

潜规则商业文化

 

自我感觉,前一阶段很热闹的似乎有两个关键词,一是“暗算”,二是“潜规则。”

  《暗算》是一个叫柳云龙的爷们自导自演的,一部长达34集的电视剧,挺好看的(不好意思,我只是看了3、4集,感觉挺好看的。嘻嘻……),有一种既熟悉又新奇的感觉。说熟悉,则是让王君我老人家这个年龄的人想起小时候,在露天电影上看到的那些为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的英雄们,一种英雄的情结悄然的泛起和澎湃!而且,云龙这个爷们所扮演的安在天,虽然不是那个年代下高、大、全的形象,但也一身的正气!所以,我感觉在中国的男演员里,真正能被我认同的,而且敬仰的也就是陈道明和这个柳云龙了。

  “潜规则”则是一个名为张钰的女人勾连下的名词概念。言讲在演艺圈里有一个潜规则,这个规则在“上床”和“上戏”之间摇摆。如果王君他老人家没有理解错的话,那就是“要想上戏,必先上床”,但是问题出在有的上了床,但却没能上了戏,虽“得琼浆,然未风光”。正可谓:暮色清清看美女, 蜂浪蝶舞声声急。天生一个仙人洞, 无限风光在前戏。于是乎,有的人被睡了,但她却在“火”着,“火”着的人,完成了原始积累后,便洗刷原罪,在一些公开和非公开场合下,说:早年我也曾背负过三座大山,也曾经骑在别人的头上或被别人骑在头上,往事不堪回首,成功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什么都说,然而,似乎什么也都没有说。在这朦朦胧胧如诗般的氛围中,一切是那样的美好和平静……套用一句有哲理的话,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所有的发展都是在达到相对平静的状态下,打破平静,制造新的不平静,而后再达到相对的平静。周而复始,轮回就是一种发展!故此,我们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张钰这个小女子反而是一个推动我国演艺事业的中坚力量。于是,小女子便不甘被睡,大声呐喊:同样被睡,为何睡后的差别咋就那么大呢!

  这一声,如雷鸣,一语惊醒梦中人!被惊醒者,有的破口大骂:半夜三更喊什么呀?年轻,一点规矩都不懂!知道不?我要是被你惊吓后坐下了疲软的病,你赔我精神损失费!有的人则义愤填膺,声泪俱下:张钰大姐,你就是我们的形象代言人,你就声嘶力竭的叫!让响彻云霄的呐喊声撕破这个万恶的潜规则,我们就是要做新时代的人,我们遵循“潮起时我们呻吟,潮落时我们呐喊!”的哲学观,我们秉承“睡服了我的身,但睡不服的是我的心”的伟大理念,我们的终极目标就是“床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我们的形象导语就是:女人要对自己狠一点!

           风吹草动马蹄轻

           冰河暗流水声急

  一个潜规则,就这样付出了水面。昭昭然,成了月光下的罪恶!

  风清清,月朗朗,一切不再雾里看花!

  没了潜规则,这个本来就没有多少文化的影视圈里,我老人家担心会一点文化都没有了!

  话说到此,可能各位看官大人会高声顿喝:呀呸!王君这厮,八成你是一个大尾巴狼,只是故作姿态的摇上几摇而已。或者,也是曾经混在演艺圈里,但没有混明白,又流窜到我这书生朗朗,墨香缕缕的策划圈里混口饭吃;或者也曾偷吃葡萄,但没吃到,只是埋怨葡萄酸的主;或者偷鸡不成倒蚀一把米,没有睡到别人,反而被别人睡倒……否则,你这家伙怎不分青红皂白,竟然糊涂到拿“文化“这一无限崇高、无限伟大的字眼与那粉香脂浓、演艺圈里的“潜规则”相提并论?真是有辱我辈这一袭飘逸的长衫,阿门!

各位看官大人,稍安毋躁,未听洒家诠释明白这“潜规则”和“商业文化”恩怨之前,您先别忙着恨恨然,掩面弃我而去。俺先对毛主席保证:凭借王君这厮面目之狰狞,身材之短小,虽对那花花绿绿的演艺界心之神往,然却空留遗憾!未有半点之缠绵。如若非要上纲上线,有点瓜葛,那也是俺上小学的时候,适逢打倒四人帮,曾经双颊嫣红,登过台,说过三句半,并且每一次都只能说那半句!如此而已。所以,对于我把“潜规则”和“商业文化”放在一起类比,只是个人横向思维较为活跃,总感觉这个潜规则与商业文化有许多相似之处。再者说,潜规则也不一定就是一个贬义词!您说是吗?为了找寻这个潜规则并非出自张钰之口,我在百度上搜索了一下。果不其然,潜规则一词,原创是伟大的首都北京一个叫吴思的学者所创。呵呵,潜规则是一个有学问的人说的!

  “潜规则”,是相对于“元规则” 、“明规则”而言的。顾名思义,就是看不见的、明文没有规定的、约定成俗的、但是却又是广泛认同、实际起作用的、人们必须“遵循”的一种规则。创造“潜规则”这一概念的吴思先生说:所谓的“潜规则”,便是“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却在实际上支配着中国社会运行的规矩”。

  “潜规则”,既不公开,也不透明,也决不会将它的“规则

”内容知于他人,但是,其“规则”的内容谁都明白,它比明文规定的规章制度还要厉害,还要严厉,人们都在默默恪守、心照不宣地维护它,而且,谁不遵循这种“规则”,谁就会受到这种“规则”的排斥、惩罚,“潜规则”很具有“杀伤力”,所以,一般人都很是“惧怕”这种“潜规则”,相互牵制,然而,你必须要学会它、“尊重”它、实施它,不然你就根本进入不了你想进入的这个“圈”中,即便是进入也会发现自己无法生存,无法为这个圈子所认同,很快就会被这个“圈”所抛弃。

  通过上面关于“潜规则”的权威定义,我们知道潜规则中有几个关键的核心概念,那就是“看不见的、明文没有规定的、约定成俗的、但是却又是广泛认同、实际起作用的……”当我们看到这些词语的时候,我们对照真正的“企业文化”的内涵和外延,你才发现,乖乖!“企业文化”和“潜规则”是同义词耶!

  企业文化顾名思义,文化的,而后是企业的。文化在《辞源》里是这样解释的。文化:文治和教化,“文”是慢慢积累的意思,“治”则是一种无为而治。

  “教化”,既有教育,也有感化两方面的作用。所以,通过这些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企业文化,

   ● 企业文化是一种氛围。

   ● 企业文化是一种雌性文化,一种水性文化。

   ● 企业文化是管理的最高境界,“管”出“道理”,而非是“管制”和“无理占三分。

  企业文化是一种氛围,一种管理的氛围。而这种氛围让人们积极向上,知道崇尚什么,摈弃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等等。也就是这样形成的一种氛围,而且极具约束性的氛围,让每一个人在其中修缮自我的言行,修正自我的偏差,自主的去遵循和自我的要求自己。并且这种氛围具有极强的暗示性,就如物理学中那个所谓“磁场”的概念,你看不见,但的确它存在,而且具有极强的辐射和吸引力。对于此,台湾著名管理专家曾仕强老先生曾经说过,能说出来的就不是真正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看来不是形而上的,而是形而下的。说到此,我想到《糊涂的爱》那首歌所描写的爱: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这就是爱,糊里又糊涂……真的糊涂吗?不!难得糊涂。一种给你深切感受,甚至是刻骨铭心的感受。嘻嘻,爱与文化相同,或者说爱就是一种文化,一种非物质的玩意。企业文化就是要形成这样一种非物质的状态,形成一种气候,一种氛围,并且这种氛围的形成又具有很强的独立形,它有别于别的企业,你能明确的感受到一个企业的文化和别的企业不一样,这就是企业文化的氛围。这种氛围比制度的管理更为有效!

  比如,在王君他老人家所掌管的智典营销策划机构里,有一次我在给员工培训时讲到企业文化是一种氛围时,哈尔滨分公司一个财务总监就说到:企业文化的确是这样,我家老先生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前一阶段,我家老先生应聘去了一家新的公司,做工程规划设计,嘿,巧了!他所在的这个设计所里几个人都不抽烟,就他自己抽烟,而且烟瘾还死大。为了这个抽烟,我从年轻的时候,就一直反对,甚至两人也曾闹得鸡飞狗跳、乌烟瘴气,离家出走。有一次,大冷的天,为了他在屋里抽烟,我唠叨几句,人家老先生,便把一盒烟当着我的面用脚踩的粉碎,而后摔门而去并撇下一句话:不抽了,再抽我就不进这个门了。我心里不落忍,心想看来这次是真的下决心戒了,大冷的天,别在外面冻坏了,我便又穿上衣服出去找他。心想,只要不抽了就行,也犯不上为着这冻坏了身体,否则,身子骨还没有抽坏,反而冻坏了,那更不划算。出门,我在院子里找了两圈也没有找着,我纳闷呢?这家伙跑哪去了呢?无奈只有回家,打电话问问,到没到朋友那里去。进了楼道,我就闻到楼道里强烈的烟草味,这么晚还有谁在抽烟呢?到了我家六楼门口,也没有看到人,但烟味可是越来越浓了。我大着胆子又往上走了一楼,顶楼,7楼。嗬,人家老先生就坐在楼梯上吞云吐雾呢?我真是又好气又好笑,算了算了,我把拉回家,无奈的说一句:哥们,看来你宁愿不要我,也不能不要烟。算了,这个烟吧,你也不能不抽,但你也别多抽,行不?就这样,快一辈子了,这个烟一直在抽,一直抽到上个月,进了这家设计事务所,上班几天后我发现他烟少抽多了,上个礼拜竟然抽的极少,甚至一晚上在家,竟然一支也不抽了。邪门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新单位他所在的设计所,几个人都不抽烟,而且公司里也没有抽烟的,就我一个。刚上班时,有时候自己一个人站在走廊里,或躲在卫生间抽烟,感觉很难受,也很尴尬,本来抽烟是一种享受,可这种心情下抽烟,滋味一点也不好,更可怕的是在这种心理压力下,一只烟没有抽完,头就晕得厉害,一点也不舒服。最主要的就是他们都不抽,我一个人抽,感觉怪怪的,也挺无趣的。所以干脆,我也戒了,不抽了!

所以,我想这个事情可能就是他们那个所的企业文化的作用,也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抽烟,但就是这个所形成的氛围,知道大家都反对抽烟,崇尚无烟的办公环境,在这种看不见的作用下,一个大半辈子视烟如命的家伙,竟然自觉的戒了!所以,我说,这文化的力量咋就那么大那?反正最起码比老婆的力量要大的多!所以,在某个层面上来说,文化就是一种彼此心照不宣,不是一种特殊形式下的硬性规定,而是约定俗成的,大家相互影射和影响,自发的形成,大家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并且这种氛围具有极强的同化性,让每一个加入这种文化氛围的人,在这种文化氛围下,具有较强的规整自我和修缮自我的功用!

  当然,对于企业文化和潜规则所约定下的内容,或者所崇尚的理念和价值观念,并非都是积极向上的,这取决于这个文化或者潜规则所崇尚的标准和观念。换句话说,老夫个人认为,文化或者潜规则只是一个营养基,在这个营养基上,既能茁壮出鲜花来,也能繁衍出野草来。关键不取决于营养基,取决于种子,或者在发育中的培养。比如,一个民风淳朴的小山村——蘑菇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尊老爱幼,孝敬公婆等,那么如果你不能遵守这些,就不能被蘑菇屯里的父老乡亲所接收。相反,假如相邻的另外一个小山村——木耳庄,其所崇尚的是杀人越货,男盗女娼等,那么,如若蘑菇屯的优秀村民到了木耳屯,就会被木耳屯的人看成是窝囊和软弱。白刀子不敢进,红刀子出不来。既不敢大碗喝酒,更不敢半夜翻墙,摘下未曾出墙的红杏。当然,如果木耳屯的十大杰出村民代表到了蘑菇屯,那么在蘑菇屯的人眼里,那就是无赖、流氓、恶霸。所以,我们对于文化和潜规则来说,其只是一种中性的,我们平时所说的文化的好与坏,只是站在一种自我的立场上去看待它而已。这就如我们看一个景物一样,不同的角度,所看到的结果则不同。

  说到这里,我们如果重新理解“潜规则”,那么“潜”则是一种潜伏,一种心照不宣的意味。而规则却又是一种明确化的规定和约束,这种规则具有极强的共性,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所以,我个人认为在某种意义上,潜规则更需要大家自知、自明、自律、自觉下的一种自尊和自主。它需要每个人较高的素质,更需要每个人求大同,存小异的一种自我放弃和拥护。而这相对于文化而言,应该说这就是较为理想的文化之境界。

  文化和潜规则之于商业,是否就是我们所说的商道和商理。道可道,非常道。道不同,则不相为谋。即为此理!

  说实话,我喜欢潜规则,而且,在我们这样一个儒家文化熏染下的国度里,我甚至觉得潜规则和文化,在很大的一个中国人群体里,更为起作用!中国人,按照朱熹前辈的解释,中,凡事皆合理,就叫中。中规中矩,意思就是在相对合理的状态下,还有规矩,还要有约束。所以,潜规则不是法律,应该说是“乡约”更为贴切一些,一种相互的约定,而非规定。文化亦如此!

  进入21世纪后,无论是在政治领域,还是经济领域,提到最多的就是文化。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江泽民先生提出的“以德治国”,“文化大同”;经济界和营销界所提出的品牌文化,商道中的诚信等等,其实都是在倡导一种潜规则下的自律和自醒!

  潜规则本身无错,只是潜规则下的约定内容是否是大家认同的,是否是损人利己或者损人不利己的。

  我渴望一种比较有文化意味的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