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身衣cos: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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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收藏 發給朋友 來源: 求是    發布者:飞虎 瀏覽124次 時間:2012年1月20日 19:28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這是黨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執政理念的具體化與集中體現,是我們每個共產黨人必須遵循、不可偏離的宗旨。

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堅持黨的利益與人民利益的一致性。 中國共產黨從成立的那天起就以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己任,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90多年的歷程、60多年的治國理政經驗充分證明,我們黨除了人民利益,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黨的一切奮鬥,歸根到底都是為了人民;只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會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群眾就會和黨同心同德、同舟共濟,實現政治穩定、社會和諧;堅持黨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我們黨就能實現長期執政,國家就能長治久安。

改革開放以來,廣東省貫徹落實黨的基本路線,調整工作重點,大刀闊斧,開拓前進,解放和發展了生產力,不斷實現、維護和發展了人民群眾的利益。30多年間,全省經濟以年均13.8%的速度增長,綜合經濟實力躍居全國前列;城鄉居民收入分別增長42倍和28倍,人民群眾衣食住行條件得到根本改善,民生福利保障不斷加強,總體上實現了小康,珠三角地區開始向寬裕型小康邁進。隨著溫飽問題的解決和物質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民群眾更加注重生活質量、社會公平、生態環境和民主法制,廣東明確提出了「十二五」時期 「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的目標任務。廣東正是在中央正確的路線方針指引下,堅持黨的利益與人民利益的高度一致,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群眾得到了實惠,因而獲得了人民群眾的廣泛支持和真心擁護。

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堅持個人利益和人民整體利益的統一性。個人利益是整體利益的基礎,整體利益是個人利益的集合與有機聯繫的統一體。我們必須統籌兼顧好個人利益和整體利益,既要保證整體利益,又要滿足個人利益。黨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制定具體政策時,要考慮維護好個體的合法利益而又不損害整體利益。

近年來,廣東在抓社會建設和民生建設時,既考慮在面上把改革發展的成果惠及廣大人民群眾,同時也考慮不同群體的需求差異。一方面是搞好「基本民生」。加快建立惠及人人的基本公共服務,讓均等的公共服務陽光灑遍城鄉人民。另一方面是保障「底線民生」。更加關心弱勢群眾和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從每個貧困戶、貧困人口入手,有針對性地開展「扶貧濟困日」活動和 「規劃到戶、責任到人」的扶貧開發工作。再一方面是關注「熱點民生」。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勞動就業與勞資關係、居民增收與縮小收入差距、房價調控與保障房建設、教育醫療、食品安全、環境保護等熱點難點問題,使廣大人民群眾的個人利益得到保障。

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充分考慮人民群眾的意願和感受。為人民謀利益應當堅持以人為本,從群眾的現實需要出發,站在群眾的角度思考問題,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實反映群眾願望,真情關心群眾疾苦,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過去,一些地方在為民辦實事時,往往是領導從主觀願望出發「想當然」地決定為群眾辦幾件實事,忽視了群眾的願望和要求,雖然也辦了不少好事實事,但不是群眾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和最想辦的事,結果是錢花了、事辦了,但得不到群眾的認同。在人民群眾民主意識、權利意識和參與意識不斷增強的今天,為人民謀利益應當更富科學性、更有針對性。我們強調在決策民生工程時,切實從「政府配餐」轉變為「群眾點菜」,擴大民主、尊重民意,不斷拓展人民群眾參與政府決策的廣度和深度,真正按照群眾的要求來決定辦什麼、怎樣辦,確保民生工程成為人民群眾滿意的民心工程。

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人民群眾是我們推動革命和建設的主體力量。每一個領導幹部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的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拜人民為師,把政治智慧的增長、執政本領的增強深深扎根於人民的創造性實踐之中。

當前,廣東正處於科學發展攻堅克難的關鍵時期,必須依靠群眾,發揚民主,尊重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要落實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依法參與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近年來,廣東積極探索實踐基層民主新機制,推行「民主提事、民主決事、民主理事、民主監事」,完善「黨支部會提議、黨支部和村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大會決議」和「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推行村(居)委事務民主聽證等,調動起廣大黨員和人民群眾參與科學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對廣東而言,改革要更有活力,決策要更加科學,措施要更加協調,就必須汲取人民群眾的智慧和力量。要把「依靠人民是執政黨的根本,服務人民是執政黨的天職」的理念貫穿於工作之中,探索建立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的長效機制和制度。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調查研究,及時總結基層和群眾在實踐中創造的新經驗,並加以提煉、昇華、推廣,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注重人民利益的可持續發展。實現人民利益的可持續發展,必須既考慮眼前利益,又考慮長遠利益,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不斷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讓人民群眾的利益實實在在、長長久久。

廣東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動搖,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協調人民群眾的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係。實施產業和勞動力「雙轉移」戰略,推動勞動密集型企業從珠三角向山區和欠發達地區轉移,農村勞動力經技能培訓後轉移到就近工業園區或珠三角企業就業,既促進珠三角產業轉型升級,又帶動粵東、粵西和粵北山區加快發展,為持續發展人民利益夯實物質基礎。廣東區域發展差異係數從2007年的0.721縮小為2010年的0.633,區域發展的協調性得到增強。

「十一五」時期,廣東不斷加大財政民生投入,累計投入近1萬億元;至2010年,全省和省級財政民生投入占一般預算支出的比重分別達到了54%和61%,比2006年分別提高了9個和6個百分點。2011年,廣東省級財政共投入352億元支持辦好「十件民生實事」。其中,111.83億元用於推進公共教育均等化,主要解決城鄉義務教育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讀書問題;60.13億元用於鄉鎮衛生院經費保障,為農村群眾提供及時、方便、價廉的基本衛生服務。2011年,全省開工建設保障性安居房12.5萬套,同比增長67%。在解決民生問題時,我們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必須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抱著對人民群眾負責任的態度,本著「功成不必在我任期」的精神,為實現人民長遠利益做打基礎的工作。

為切實保障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廣東加快構建覆蓋城鄉的文化服務體系,按照公共服務一體化的要求,抓好文化資源的整合利用和共建共享,建立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務運行機制。全面加強基層文化建設,以鎮(街)、村(社區)兩級公共文化設施為重點,優先安排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設項目,努力建設扎根基層、服務群眾的專、兼職公共文化服務隊伍,積極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向城鎮社區和農村基層擴展,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投入農家書屋建設資金約2.8億元,其中省財政累計投入專項經費9532萬元,建成農家書屋7732家;全省建有縣級以上公共圖書館133個,文化館145個,鄉鎮和街道綜合文化站1594個,城鄉社區文化活動室16139個,文化惠民呈現可喜局面。通過構建公共文化體系,充分發揮文化的支撐作用和教化功能,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等文化軟實力的增強助推了經濟硬實力的提升,增強了綜合實力。

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依靠法律和制度保障社會公平正義。運用法律和制度保護自身合法利益是人民群眾的強烈要求。隨著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以法律和制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合法利益不斷面臨新情況、新問題,必須通過建設現代法治社會來逐步改變傳統的人情社會,以法治來為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利益提供持久的支撐。

廣東圍繞民主、民生、民富,加快推進經濟和社會建設的法治化,把人民利益貫穿於立法、執法和司法全過程,找準結合點,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比如,2011年廣東頒布和實施了新的《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規定》,20%的居民人口納入到法律援助的基本對像行列,加上符合援助條件的外省籍人員,覆蓋潛在人口近4000萬,將有效緩解人民群眾打官司難、打官司貴的問題。又如,通過開展「在本行政區域依法治框架解決信訪問題」的試點工作,探索運用法治手段解決基層矛盾的路子,依法健全通暢有序的民意表達機制。再如,制定實施了《法治廣東建設五年規劃(2011—2015年)》,明確了法治廣東建設的指導思想,力爭到2015年初步建成地方立法完善、執法嚴格高效、司法公正權威、法治氛圍良好、社會和諧穩定的法治省,努力實現陽光法治、法治惠民。

廣東深入推進反腐倡廉,懲治腐敗,以堅決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案件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把查處嚴重損害群眾經濟權益、政治權益、人身權利的案件作為重點,嚴肅查處侵佔各種惠民補貼、土地補償、扶貧救災、移民安置等專項資金和擅自處置集體資產資源、侵吞集體收益的案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征地拆遷、嚴重侵害群眾人身權利和官黑勾結、橫行霸道、欺壓群眾的案件,嚴肅查處干擾、破壞甚至操縱基層選舉的案件以及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嚴重侵害群眾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只要是涉及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不論查辦難度有多大、阻力有多強,都堅持快查快辦。同時,緊緊圍繞人民群眾關心的教育、就業、物價、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社會管理等民生問題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改革發展的各項成果由人民群眾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