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花白居易:高收入家庭如何合理避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4:22:30
不久前,“中国税负痛苦指数”排名全球第二的说法深深击中了国人的“税感焦虑”,当财政收入增速远超过GDP增速,居民收入增速却跑不过CPI时,百姓生活压力不言自明。虽然民众所承担的“间接税”都隐藏在不易察觉的经济行为当中,但是源于“高税负低福利”的设计安排,居民逐渐体会到税负的“痛感”。

  近年来,税务筹划问题已经引起企业和个人的普遍重视。在现有税制格局下,人们对通过合理筹划达到降低企业和个人税负的意识日渐增强。税务筹划范围广泛,贯穿各行业、各企业以及各税种,可采用多种手段相配合进行。可以说税务筹划既有特性,又存在共性,需要从不同角度进行探究。

  本期我们就从“财税之道”说起,着眼于家庭与企业如何合理避税、筹划税负,保有财富!

  理论篇

  富人节税 势在必行

  税收涨势不停

  近十年,我国税收收入以年均25%左右的速度迅速增长,税收收入的增速超过了GDP增速的二倍。2010年我国税收收入超过7.3万亿元,2011年前10个月的税收收入已经超过7.9万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到26.6%。美国福布斯杂志最近推出的“税负痛苦指数”榜单显示,中国税负痛苦指数高居世界第二。虽然这一排名受到国家税务总局以及一些官方学者的质疑,但中国宏观税负过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宏观税负过重并不利于一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国最近几年也开始对相关税制进行调整和改革。2008年3月1日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11年9月1日又提高到3500元;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600元 ~2000元提高到2000元~5000元,2011年11月1日又提高到5000元~20000元,如果按照最高标准计算,个人年销售额在24万元以下的均不用缴纳增值税。2011年11月1日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又同时提高到月营业额5000元~20000元。国务院还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征增值税,而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成为试点。该政策是中央实施结构性减税、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宣告了一轮以中央让利为主的财税体制改革的开启。

  富人税负加重

  与此同时,中国高净值人士的数量和资产总额也在迅速增加,2008年,中国内地个人持有可投资资产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高净值人群约30万人,持有可投资资产达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超高净值人群也接近1万人。2010年,中国高净值人士达到50万人,共持有可投资资产15万亿元。

  宏观税负降低并不代表高净值人士税负会降低,恰恰相反,我国高净值人士的税负会随着宏观税负的降低而有所增加。随着高净值人士资产与中国宏观税负的不断增长,节税逐渐成为高净值人士的迫切需求。2007年张大中因转让大中电器而一次纳税5.6亿元,宗庆后因被举报隐瞒境外所得而一次补税2亿元已经揭开了高净值人士节税需求的序幕。未来,随着更多的高净值人士被课以重税,合法节税的重要性将逐渐被高净值人士所认识,节税筹划也将成为高净值人士财富规划的重要内容。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间接税比重过大,直接税比重过小。因此,我国税制未来改革的方向是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同时,降低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增加高收入群体的税负。2011年9月1日,我国在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同时提高了高收入群体的税负,据测算,月工资应纳税所得额在3.86万元(年收入约5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工资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有所增加。2011年1月在上海和重庆试点对个人非营业住房开征房产税,2012年1月1日起大幅增加高排量汽车的车船税,未来将个人所得税由分类所得税制转变为分类综合所得税制,以及有可能开征的遗产税都暗示了中央逐步提高高收入群体税负的政策意图。

  节税势在必行

  在高所得税和开征遗产税的国家和地区,高净值人士均把节税列为财富规划与管理的重要内容。2003年12月7日因为脑中风去世享年55岁的台湾前英业达副董温世仁,身后留下百亿(新台币,下同)遗产,因未来得及做节税筹划,导致温家缴纳了40亿左右的遗产税,创下当时台湾遗产税纳税记录。与此相反,2004年9月27日台湾首富蔡万霖过世后,虽然遗留下1500多亿的庞大财产,但最终纳税未超过6亿元。中国大陆虽尚未开征遗产税,但所得税的税负在近期会有所增加,未来也有可能开征遗产税,因此,高净值人士应当未雨绸缪,提前做好财产的节税筹划。

  税筹空间待开

  目前国内金融市场所能提供的节税空间还比较有限,主要可使用的工具是私募股权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通过将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等应税所得转化成公司取得股息等免税所得,从而在投资的同时获得节税的收益。利用目前的储蓄存款利息免税以及买卖上市公司流通股免税的政策也是金融市场可以使用的节税工具。但由于受到储蓄存款利率较低以及股市波动较大等因素的影响,节税的效果并不明显。

  国内金融机构对中高端客户提供税务筹划的金融服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金融机构的专业理财人员仅能解答简单的税收问题,提供简单的税收筹划方案,目前还很难提供复杂的综合税收筹划方案,因此,在客户的心目中,不会希望由金融机构来提供税收筹划服务。未来金融机构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提高为中高端客户提供税务筹划的金融服务能力:一方面加强理财人员对税收筹划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理财人员的税收筹划能力,另一方面与专业的税收筹划机构或者税收筹划专家合作,形成为中高端客户提供包括税收筹划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的团体。

  节税案例解析

  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分析如何对高净值人士进行综合节税筹划。

  张先生名下有三家个人独资有限公司。张先生担任甲公司总经理,张先生的妻子担任乙公司总经理,张先生的儿子担任丙公司总经理。张先生名下有三套住房、五套商业用房,张先生的儿子名下有一套住房。张先生名下有三辆汽车,张先生妻子和儿子名下各有一辆汽车。

  针对张先生的资产状况以及生产经营的现状,我们提出以下节税筹划方案:

  1、张先生家庭名下的汽车全部以个人名义购买,五辆汽车年均开支20万元。这些开支全部由个人负担,由于个人取得的收入都是缴过个人所得税的,且个人的各项开支无法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建议张先生全家将五辆汽车全部出售给三家公司,20万元汽车费用支出可以作为公司生产经营费用,每年节约企业所得税5万元。

  2、张先生及其妻子、儿子从公司领取的工资数额过低,目前每月仅领取15000元工资(缴纳三险一金2500元),且无年终奖。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2500-3500)×20%-555=1245(元)。由于三家公司每年都产生大量股息,从公司取得股息的税负较重,因此,建议张先生及其妻子、儿子大大提高工资和年终奖的数额。每人每月领取工资8.8万元,缴纳三险一金4500元,则每月纳税:(88000-4500-3500)×35%-5505=22495(元);每人领取年终奖66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660000×30%-2755=195245(元)。原方案每年取得工资54万元,纳税4.5万元。新方案每年取得工资514.8万元,纳税139.6万元。由于新方案比原方案多领工资460.8万元,原方案下公司会增加460.8万元利润,需要缴纳115.2万元企业所得税,如果将税后利润全部分配,则需要增加69.1万元个人所得税。原方案下合计纳税188.8万元。新方案每年节税49.2万元。节税的基本思路是在一定数额范围内,工资个人所得税负较轻,而股息所负担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达到40%,税负较重。

  3、张先生每年均将税后利润的80%(大约500万元)分配给个人,每年需缴纳股息个人所得税100万元。由于张先生计划用个人取得的股息再购置不动产或者投资创办企业,建议其直接用某一个公司购置不动产或者投资创办企业,将税后利润留在公司,这样可以每年节省100万元个人所得税。节税的基本思路是个人取得股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取得股息并用股息进行投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4、张先生名下的商业用房全部出租,每月取得租金约10万元,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及其附加175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13200元。全年取得租金120万元,纳税36.8万元。建议张先生用上述商业用房以及部分现金投资设立丁公司,丁公司出租上述房产每年取得租金120万元,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及其附加21万元,假设上述房产每年提取折旧70万元,丁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7.3万元,在不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合计纳税28.3万元,每年节税8.5万元。节税的基本思路是企业取得房屋租金所得可以扣除折旧,但个人取得租金所得不能扣除折旧。

  5、张先生计划未来在合适的价格下转让其名下的商业用房,该五套商业用房的购置成本为1500万元,转让价格为3000万元,张先生需要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82.5万元,印花税1.5万元,土地增值税约100万元,个人所得税263.2万元,合计纳税447.2万元。如果张先生已经按照上述方案将不动产投资设立丁公司,则张先生仅需要将丁公司的股权转让即可,需要缴纳印花税1.5万元,个人所得税299.7万元,合计纳税300.2万元,节税147万元。节税的基本思路是股权转让不缴纳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

  6、如果张先生能在避税港设立公司,并用避税港的公司来持有其在国内的公司,则未来通过转让避税港公司股权的方式就可以规避中国的所得税和未来开征的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