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人民政府:生还是不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12:53:51
        这几天,我那些大龄女友奔走相告着同样一个消息,“知道吗?女人不结婚也可以生孩子了!” 这个消息来自遥远的吉林,其实跟咱们深圳女人无关,但大约是妇女们就此看到了光明的未来,或者是长期压抑太久终于翻身做了一把主人,都喜气洋洋地。那条规定的原文是这样,"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生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   这个消息确实挺爆炸的。这意味着那些对婚姻绝望已久,但对小孩蓄谋已久的女人们似乎终于可以不再有一丝遗憾地将独身运动进行到底了,终于可以堂而皇之地抱着自己的骨肉穿街走巷了,而且不用再交一分钱的罚款。这是对妇女价值和权利的充分尊重与体现,简直是历史性的一刻啊! 不过,有一点我觉得挺纳闷儿,偏远的吉林怎么就先吃了螃蟹呢?而有广大群众基础的深圳咱就没动静呢?   女友东东是个母爱泛滥狂,每次见到别人家的孩子都羡慕不已,目不转睛,又啃又抱,只可惜在情场屡战屡败。作为这个条例可能的受惠者,我帮东东认真进行一番可行性分析,发觉此项工程程序复杂,代价不菲。东东首先得历经千辛万苦把户口迁到吉林,现在那地方的户口值钱了。然后还要花上好几万块钱在浩大的精子库里挑个精子,是好是坏完全没谱。没有感情、没有交流,完全的流水化作业。将来孩子长大了问她:爸爸在哪儿?长啥样啊?一问三不知。我跟东东说,算了吧,有那功夫,折腾出国吧,想跟谁生就跟谁,想生几个就几个。   然而就是这样一条可操作性甚虚的法规也激起了千层浪。各级部门、领导、专家、群众反映很强烈,而且想象力之丰富令人唏嘘不已。比如有人说,这样会引发一系列包二奶、买卖儿童、卖精维生的社会问题,也有人问,如果妈妈意外死亡,那孩子怎么办?妈妈将来又想结婚怎么办?还有人大声疾呼,一个女人连合适的老公都找不到,她有什么权利要孩子?光讲女人的生育权,男人的生育权呢?单身男人是否可以借一个肚子生小孩?对小孩子公平和责任呢?甚至还有人忧心忡忡道,“二奶”是否都会流入吉林……   好像都有道理,可怎么又都让人哭笑不得呢!这样看来,好像拥有一个家庭,就等于拥有完整的爱;两人相爱,就有权利决定一个生命的存在;父母离异就等于孩子没了爹或没了妈……我很困惑,社会形式与爱的本质到底谁更重要?人本需求和社会规范、公众利益和个人立场之间的度到底如何把握?
  在好多问题还没有解决之前,我奉劝广大妇女同志,千万别轻举妄动啊,否则,哪天好不容易播上了种,条例又改了,就像那个个性化车牌,你说,生还是不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