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到兰州: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认定汉奸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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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认定汉奸的标准是什么?

2012.01.18  深圳新闻网


  核心提示:从法律上说来,哪些人属于必须惩办的汉奸呢?根据国民政府1945年11月23日颁布的《处理汉奸案件案例》的规定,共分为十类:“对于左列人员,视为汉奸,应厉行检举。”(文章摘自《那时的文化界:一本文化人经济生活的写实之作》 作者:陈明远 出版:山西人民出版社

  日寇侵华期间,先后在中国扶植的傀儡政权有:

  1.1932年3月1日在东北成立“满洲国”。

  2.1935年11月25日由汉奸殷汝耕等人成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不久又改名“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位于今河北东北部;人口约600万。1938年2月1日,该政府与北平成立的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合并。

  3.1937年9月4日成立察南自治政府。以张家口为首府,管辖察哈尔南部10个县,人口约200万。1939年9月,并入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改为察南政厅。1943年又将察南政厅改为宣化省。

  4.1937年10月15日成立晋北自治政府,位于今山西北部。驻大同县,统辖雁北13县,人口150万。1939年晋北自治政府改为晋北政厅,隶属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1943年又改为大同省公署。隶属伪蒙古自治邦政府。

  5.1937年12月14日在北平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位于今北平、天津两市,及山西、河北、河南(部分)、山东日占区;1940年3月30日,即汪伪政权在南京成立的当日,华北的王克敏临时政府被降格为“华北政务委员会”。

  6.1938年3月28日成立“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管辖江苏、浙江、安徽三省的日占区和南京、上海两个特别市。其主要支持力量为日寇的华中方面军。

  7.1939年9月成立“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位于今内蒙中部。

  8.1940年3月30日在南京正式成立汪伪汉奸政权“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大汉奸汪精卫卖身投靠日寇

  抗日战争初期,日本在沦陷区北平和南京两地分别组织了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和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1938年7月,日本向重庆国民政府外交部亚洲司司长高宗武透露,日本拟认汪精卫为和谈对手。同年10月,日寇攻占广州、武汉。11月,日本再次发出诱降声明。于是,汪精卫集团代表高宗武、梅思平与日本代表影佐桢昭、今井武夫在上海举行秘密谈判,签订《日华协议记录》,议定:缔结反共协定;中方承认“满洲国”,日方于恢复和平两年内撤兵(内蒙古等地除外);日本享有开发中国资源的优先权等条款。1938年12月18日,汪精卫偕曾仲鸣、周佛海等逃离重庆。到越南河内后,发表降敌“艳电”。1939年4月,由日本特务秘密护送汪精卫等进入上海,着手组织伪中央政府。

  经策划,北平、南京两地伪政权取消,于1940年3月30日在南京正式成立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的旗帜为“国旗”,另加三角布片,上书“和平反共建国”字样。权力机构仍用国民政府的组织形式,汪伪“国民政府”一度遥奉重庆国府主席林森为(名义上的)主席,汪精卫任行政院院长兼代主席。立法院院长陈公博、司法院院长温宗尧、监察院院长梁鸿志、考试院院长王揖唐、财政部长兼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长周佛海等。同时,华北的临时政府改名为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名义上是汪精卫政府的下属,实际仍由日本华北方面军控制。

  伪军长官为:苏浙皖三省绥靖军总司令任援道、华北绥靖军总司令齐燮元。

  汪伪政府的管辖区包括南京、上海两市,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大部和湖北、湖南、江西、山东、河南等省小部分。

  1945年8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八年抗战终于胜利。16日,伪国民政府宣告解散。以陈公博、褚民谊为首的一批汉奸头目先后被审判后处决。
 
卖国贼汉奸群体的构成情况

  从法律上说来,哪些人属于必须惩办的汉奸呢?

  根据国民政府1945年11月23日颁布的《处理汉奸案件案例》的规定:“对于左列人员,视为汉奸,应厉行检举:

  (一)曾任伪组织简任职以上公务员,或荐任职之机关首长者(汪伪政府官员分为选任、特任、简任、荐任、委任五级)。

  (二)曾任伪组织特务工作者。

  (三)曾任前两款以外之伪组织文武职公务员,凭借敌伪势力,侵害他人,经告诉或告发者。

  (四)曾在敌人之军事、政治、特务或其他机关工作者。

  (五)曾任伪组织所属专科以上学校之校长或重要职务者。

  (六)曾任伪组织所属金融或实业机关首长或重要职务者。

  (七)曾在伪组织管辖范围内,任报馆、通讯社、杂志社、书局、出版社社长、编辑、主笔或经理,为敌伪宣传者。

  (八)曾在伪组织管辖范围内,主持电影制片、广播台、文化团体,为敌伪宣传者。

  (九)曾在伪组织新民会、协和会、伪参政会议类似机关参与重要工作者。

  (十)敌伪管辖范围内之文化、金融、实业、自由职业、自治或社会团体人员,凭借敌伪势力,侵害他人,经告诉或告发者。”

  (引自《国民政府公报》,渝字第九一四号)

政客、门客、食客

  历来的汉奸,基本类型可称为“三客”,就是“政客、门客、食客”类型的某些知识分子。他们也多少有一点知识,但他们所有的那点知识,不过是用来牟取个人和个人归属的小集团的私利。他们并不在乎自己的主子是谁,而只在乎自己的私利。要说他们没有信仰或理念也不妥当;有是有的,他们可以说有“曲线救国”的理念,有“大东亚共荣圈”的信仰。

  在这些所谓的知识分子心目中,祖国和人民的利益,不过是冠冕堂皇的幌子,包装(掩饰)卑劣私利的招牌。他们内心深处,只有他们自己和他们归属的利益小集团的私利,构成他们信仰理念的核心。

  大汉奸都是“政客”执掌大权的政治家、党国政要;中等汉奸是“门客”帮忙帮闲的门生、幕僚、谋士、助手;低级小汉奸则是“食客”混口饭吃的随从跟班、流氓打手。

  我们可以从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民政厅的主要组织成员看出,(注:南开大学历史系唐山档案馆合编:《冀东日伪政权》,档案出版社1992年版,第5758页)伪官吏也都可以算作“知识分子”,受过中等以上教育,因为这些部门的职责需要具有一定文化的人才能胜任。

  这些伪组织官吏、公务员、高等学校的领导、伪金融、新闻和文化机关的办事者及新民会、参政会的工作人员中,知识分子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为什么这些人会走上汉奸之路?

  根据汉奸的知识背景,当汉奸的知识分子大概可以分为四部分:

  (1)受过中等以上教育的北洋政府余孽,如:王揖唐,曾在军阀段祺瑞手下任职;齐燮元,原为直系军阀;张景惠,原为奉系军阀;王克敏、梁鸿志、汤尔和、傅筱庵等,曾为北洋政府官僚。

  (2)曾是留日学生中的败类,如:汪精卫,1903年官费赴日本留学,殷汝耕,留学日本,并通过日籍妻子与日本军政界联系;章宗祥,早年留学日本东京帝国大学,陈璧君、周佛海、褚民谊、周作人、王酉亭、钱稻孙、张资平等,都曾赴日本留学。

  (3)在国民党内追随汪精卫的党棍、官吏。我对于抗战时期投敌的国民政府高级文官做了一个统计,结果表明:在汪伪政权中担任高级官职的绝大部分是原国民党内反对蒋介石的派系(“改组派”和“CC派”等)成员。其中,属于“改组派”的有陈公博等24人,属于“CC派”的有周佛海等20人,其他如“西山会议派”、“三青团”的人数不多。

  (4)其他少数丧失民族气节而卖身投靠敌伪的知识分子,如钱稻孙、张资平、胡兰成之类的门客、食客。

汪伪汉奸的派系

  主要名单如下:

  改组派

  汪伪国民政府主席汪精卫(原国民党副总裁、中央委员)

  汪伪立法院长陈公博(原实业部长、中央委员)

  汪伪外交部长褚民谊(原行政院秘书、中央监察委员)

  汪伪中央委员陈璧君(原中央监察委员)

  汪伪中央监察委员曾醒(原中央党部妇女部部长)

  汪伪中央委员陈孚木(原交通部政务次长、候补中央委员)

  汪伪教育部长李圣五(原外交专门委员会委员)

  汪伪建设部长陈君慧(原财政专门委员会委员)

  汪伪宣传部长林柏生(原立法院委员)

  汪伪宣传部政务次长汤良礼(原外交专门委员会委员)

  汪伪广东省长陈耀祖(原铁道部财务司长)

  汪伪考试委员会委员长焦莹(原铁道部官员)

  汪伪中央组织部长陈春圃(原侨务委员会委员)

  汪伪驻日大使蔡培(原交通部航政司长)

  汪伪陆军经理总监何炳贤(原实业部国际贸易局长)

  汪伪宣传部副部长朱朴(原实业部农村财政整理委员)

  汪伪天津市长周迪平(原津浦铁路局局长)

  汪伪北平市长许修直(原内政部次长)

  汪伪淮海省秘书长戈定远(原行政院秘书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

  汪伪财政部办事处主任梅哲之(原实业部总务司司长)

  汪伪特别法庭庭长乔万选(原内政部统计司司长)

  汪伪上海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周化人(原津浦铁路副局长)

  汪伪工商部次长汤澄波(原实业部主任秘书长)

  汪伪中央执行委员金家凤(原国防最高委员会专任委员)

C C 派

  汪伪行政院副院长周佛海(原宣传部长、中央委员)

  汪伪军委会委员缪斌(原江苏省民政厅长、候补中央委员)

  汪伪安徽省省长罗君强(原侍从室秘书)

  汪伪实业部长梅思平(原国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

  汪伪南京市长周学昌(原陕西省教育厅长)

  汪伪中央委员蔡洪田(原上海特别市党部秘书长)

  汪伪监察委员刘云(原苏州反省院院长)

  汪伪中央执行委员吴颂皋(原外交部国际司司长)

  汪伪行政院清乡事务局长汪曼云(原上海市党部委员)

  汪伪中央委员黄香谷(原上海特别市党部宣传科主任)

  刘坦公(原上海特别市党部委员)

  汪伪苏北绥靖公署参谋长张北生(原江苏省党部委员)

  汪伪储备银行总务处长石顺渊(原江苏省党部执行委员)

  汪伪清乡委员会少将专员崔步武(原江苏省党部组织委员)

  汪伪军事委员会苏北行营秘书长掌牧民(原江苏省政府参议)

  汪伪组织部副部长戴英夫(原江苏省农矿厅厅长)

  汪伪文官长徐天深(原行政院参议)

  汪伪首都高等法院院长陈福民(原安徽省高等法院院长)

  汪伪江苏省政府委员董修甲(原江苏省政府财政厅长)

  汪伪中央执行委员邹静芳(原湖南省党部指导委员)

  这些知识分子之所以沦为汉奸,是因为他们在经济上受生活资源垄断者日寇的支配,并使他们丧失民族气节、突破了“以卖国为耻”的道德底线,造成了对于日本帝国主义的精神屈从和政治依附,为荣华富贵而叛变投敌。

  注释:

  国民党改组派,指南京国民政府初期,政府内部的主要反对派。1928年下半年成立于上海。主要发起人为陈公博、顾孟余等。全称“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简称“改组派”。

  历史起源:1927年“四·一二”政变与“七·一五”政变后,国民党内各派之间的权利之争更加激烈,其中以蒋介石集团与汪精卫集团的矛盾最为尖锐。1928年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后,汪精卫集团在争夺南京国民政府最高统治权的斗争中遭到失败。同年五六月,陈公博、顾孟余在上海创办《革命评论》、《前进》杂志,以资产阶级改良主义为号召,声称要“集合革命同志”,重新制订纲领,改组国民党。随后即在上海成立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总部,奉汪精卫为领袖,以陈公博为总负责人(陈赴巴黎后,由王乐平继任),标榜“恢复民国十三年改组国民党的精神”,实际上是企图通过改组国民党,与蒋介石争夺党权和政权。其地方支部遍布南京、上海、北平(今北京)、天津、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等17个省市及法国、日本、越南、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会员达一万余人。改组派成立后,首先发动了反对蒋介石包办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攻势,接着又先后策动张发奎和唐生智、石友三在湖北宜昌和河南郑州、江苏浦口起兵讨蒋,但均告失败。为了策应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等人的联合反蒋战争,1930年8~9月,汪精卫还在北平主持召开了国民党中央党部扩大会议,宣布成立新的国民政府,后因军事失败而瓦解。此后,改组派作为一个政治组织,于1931年初被汪精卫宣布解散;但作为政治派别,仍参加了同年5月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非常会议,与南京国民政府对立,直到“九·一八”事变后蒋汪再次合作才彻底瓦解。

  CC派系于1927年6月正式成立,有上万成员,其中大多为国民党中低层干部。英国人和日本人均把CC派的机构与法西斯蓝衣社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