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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9:35:56
 

山西胡文海特大持枪杀人案始末

         3小时内,14人被枪杀
  2001年10月26日晚上,在山西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大峪口村,一个有着300多户人家、1000多口人、村里和附近有很多煤矿的村庄,发生了一起特大持枪恶性杀人致14人死亡案,在不到3个小时的时间内,9户人家、8男6女被杀,3人重伤。血案之残酷令人震惊。
  2001年12月25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0·26”血案,并当庭宣判:胡文海犯故意杀人罪、私藏枪支弹药罪,两罪并处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海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青海胡文海的二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胡文海、刘海旺、胡青海不服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省高院驳回。2002年1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召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公处大会”,宣布了对3名案犯的终审判决。10时30分许,胡文海、刘海旺两人被执行枪决。
        杀人是为“除掉贪官”?
   “李利生家关着门,估计是锁住了。我听见他老婆跟他说话。我说,利生,开开门,我是文海,找你有点儿事谈一谈。他说,文海哥,你进来吧。门一开,我就端起枪来。我一端枪,他就害怕了,说文海哥,不是我,全是胡根生指使的。我说你早干啥来?我给过你机会……”胡文海法庭供述
  前村支书李利生家是胡文海此次报复杀人的最后一个目标。胡文海开枪打死了李利生夫妻及其16岁的女儿,终于完成这场疯狂杀戮。    下面是胡文海被捕后与警察的一段对白:警察:知道为什么逮你吗?胡文海:知道,杀了点人。警察:杀了一点?你杀了14个!胡文海:14个?打伤不止吧,打死不知几个。还有一些不在,在的话,还干他。警察:你知道后果吗?胡文海:知道,知道,我得给人家抵命。晋中市公诉机关及法庭将胡文海杀人的原因定性为“报复杀人”;而胡文海则始终认为自己做的是“除掉贪官”之“义举”。
        胡文海被打,有人调解:缝一针给1000元
  1996年夏天,胡文海曾被同村高家兄弟打伤,这起伤害案堪称两年后他在大峪口村大开杀戒的导火索。
  1996年6月19日晚9时许,胡文海在自家果园里浇地时,被相邻地块的高彦苏、高彦堂兄弟手持铁锹朝脑袋劈来。手无寸铁且毫无防备的胡文海,脑袋被劈中两锹;当第三锹劈来时,他赶忙用手去挡,结果这一锹劈在了他手臂上。胡的弟弟胡青海见状,飞奔过来,拼死将其兄救下。
  事后胡文海没有报案,据他说,是因当时没有第三方见证,担心报案后,公安机关会以“浇地纠纷”为由,轻率处理。
  胡文海坚信这绝不是什么“浇地纠纷”,因为他从小性情暴躁,是大峪口村的强人,很少有人敢惹,胡家又是村里大户,而高家兄弟是十五六年前从河北省井陉县迁移此地的,独门小户,两家平时没有什么矛盾,浇地当晚亦未发生口角。但从高家兄弟的动作来看,他们是要把他“往死里闹”,所以,胡文海认为高家兄弟背后一定有人指使;他们是要“暗杀”他胡文海,“杀人灭口”。
  有两处蹊跷似乎也证明了胡文海的推测:一是事发当晚,高彦堂全家4口连夜搬走,不知去向;二是胡文海从医院回来的第二天,原支书胡根生去他家里,说受村支书李利生高彦堂姐夫所托,前来调解此事。
   “胡根生说利生说了,缝一针给你1000元,缝23针给你2.3万元,我说我不是要钱,我跟利生关系也不错。我就是想知道,到底为什么要往死里闹我?是谁指使高家兄弟往死里闹我?”胡文海法庭供述
  胡文海怀疑胡根生、李利生、刘海生等人指使高家兄弟“暗杀”他,并偷偷展开调查,但没有找到确凿证据。据原煤矿矿长刘海生说,此后胡文海还曾打过高彦苏三四次,逼他说出受谁的指使,但高彦苏没说。
  至于胡根生等人为何要“暗杀”胡文海?胡文海说,乌金山镇供销公司经理贾润全曾向反贪局举报大峪口村煤矿“3年少报5万吨产量,偷漏税100万元,少交管理费25万元”的情况。贾告状前,曾找胡文海商议过,因此胡文海便成了胡根生等人的眼中钉。
  记者找到贾润全,询问那次告状的结果。贾润全说,他向晋中市反贪局举报后,反贪局批了“速交榆次区税务局稽查处处理”。稽查处去了五六趟太原大峪口煤矿的煤运往太原销售,查不出证据,此事就不了了之。
        “村民利益的代言人”
  记者问贾润全是否受到过胡根生等人的报复?贾润全说:“刘海生发现我在告状,打过我两拳。”告状的贾润全只是挨了两拳,而跟他“商议”过的胡文海却被人“往死里闹”,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在法庭上,胡文海这样解释:“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从小到大的性格就是仗义执言,敢作敢为。村里的那些无权无势的善良村民和我和睦相处,有时,我就成了他们利益的代言人。胡根生曾经说过,大峪口村除了胡文海敢告我,谁还敢告?”据此,胡文海推测,胡根生一伙认为是他指使贾润全等人告状;把他除掉,就没人再敢告状了。1999年6月19日被劈伤后,胡文海就起了杀心,剩下的日子不过是在寻找证据,等待机会。他曾设想过在除夕之夜大开杀戒:“等春节晚会一开始,我就干,一个也跑不了!”
  可以说,这时的胡文海已经成了一个高度危险人物。可惜的是,在此后两年多的时间里,竟然丝毫没有引起当地任何治安、民调部门的注意!后来,倒是胡文海自己有所转变。
           121名党员、干部和村民签名,举报8个月没有结果
   “2001年1月,通过查账,我看见这几年他们大致贪了500多万。我看到他们贪污了这么多,就不想陪他们一起死了,想通过正当渠道告他们。”
  胡文海拿到了村煤矿1992~1993年度的工资表。因煤矿实行计件工资,所以,根据工资表可推算出煤炭产量。证据在手后,胡文海又挨家挨户地跑,共征集到大峪口村121名党员、干部和村民的签名,然后开始了长达8个月的举报。
  他最早找到的是乌金山镇负责纪检的崔副书记。崔副书记说过两天再去查,但却一直不查。于是,胡文海开始越级上访——从镇、区、市一直到省,他循着公安、纪委两条途径逐级举报。
  贾润全说:“胡文海告状前,我告诉他两条经验:一、必须有足够的时间,专门去告,而不能捎带着告。二、还得有资金:出去要坐车、吃饭,必要时还得买点小礼。文海在村里承包过煤矿,知道得比我多。我说你可别像我,告了个没结果。”
  结果,8个月过去了,胡文海真的告了个没结果。
  一审庭审中,胡文海盛赞省纪委、省公安厅的接待人员态度热情,办事迅速:“对我的上访材料,省公安厅迅速批到晋中市公安处,公安处1个月后批到榆次区公安局,结果,公安局整整压了5个月……”
  无论胡文海举报到哪里,这些举报材料最后都被批到两个部门处理:一是乌金山镇纪委,二是榆次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据胡文海说,乌金山镇主管纪检的崔副书记对他叫嚷:“你就是告到中纪委,我崔某某不给你办手续,你也没办法!”而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大队长则以“没有办案经费”搪塞胡文海。胡提出自己可垫支办案经费,该大队长又以“人员也不够”来敷衍。
  “10·26”血案发生后,崔副书记及区公安局经侦大队长都受到了纪律处分。“这14个人死得确实冤,可以说他们都是死在贪官手里了……胡文海告状,如果你们查了,这些人有犯罪事实,就审;没有犯罪事实,就治胡文海的诬陷罪——你把他关进监狱里,他还怎么行凶杀人呀?”胡家兄妹多次对记者感慨。
        法制阳光照不到的角落
  在采访中,记者感受到,大峪口村就像一个法制的阳光播撒不到的地方。村民们说,大峪口村的村干部说是选举,其实还是上头任命;“村务公开”这些政策在这里根本就看不到。当胡文海被高家兄弟打伤后,他没有报案,而是一心想用自己的方法来了结此事;高家的老大高彦苏此后数次被胡文海殴打,他也没想过报案,而是整天心惊胆战地等待下一次报复的来临……
  公平而论,胡文海曾经一度想走上法制轨道,这对这个“高度危险人物”来说,当是一个值得赞赏的转变。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他的努力被一道道无形的屏障给挡住了。
  那些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在冷漠地一次次将他拒之门外时,可曾想到自己的行为究竟会给他些什么样的感受?
  举报无门、屡屡“碰灰”之后,胡文海血液中的另一种东西蠢蠢在动。胡文海已决心要用一种最古老、最血腥、最恐怖的手段来了结一切恩怨、纠纷。
  “4年来,我和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检举反映都石沉大海,一些官老爷给尽了我们冷漠与白眼,我们到哪里去说理呢?谁又为我们做主呢?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了,我不能让这些蛀虫们再欺压人了……实际上我每年的炒股收入都有四五万元,我完全可以不管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诉我不能这样做,我不能对此置之度外。我知道我将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够引起官老爷们的注意,能够查办那些贪官污吏,我将死而无憾。否则,我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他们……”2001年12月25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胡文海的这段最后陈述,引起了旁听席上阵阵掌声。
  滥杀无辜的胡文海已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胡文海案带给我们很多人的,应该不仅仅是单纯的思考而已吧?!

陕西杀人犯胡文海的最后一段话 (看的我眼圈红)

警察:知道为什么逮你吗?胡文海:知道,杀了点人。警察:杀了一点?你杀了十四个!胡文海:不止十四个吧?警察:那你说多少?胡文海:我记着是十七个。警察:死了十四个!胡文海;我不记的还有活的,我都拨拉过,看谁象没死的,就再给两枪。--那就是没杀净。警察:你知道后果吗?胡文海:(对警察满脸媚笑)知道、知道,我的给人家抵命。警察:后悔不后悔?胡文海:咋不后悔,有个娃娃不该杀人家,你们一说,才知道人家是串门的。再就是该杀的没杀净。警察:你还想杀谁?胡文海:就那几家的男人。警察:你为啥杀人家?胡文海:他们当村支书和村主任时,三年挥霍贪污了至少五百万。三个煤矿让他们卖了两个。我到镇上告状没人管。他们就恨的我不行,就想抬死我。99年6月19号,我到地里浇水,xxx兄弟(其中一个满门被杀)借口和我吵架,往我头上劈了三铁锹,我缝了几十针。要不是头硬早让他们劈死了。xxx(村支书)派人找我,要出钱私了,我不干。从那时起,我就起了杀心了,本来准备今年三十晚上下手,那时都看春节晚会,能杀干净。6月19号,我把xxx(支书)和村会计叫来,让他们写贪污了多少,他们不干,这时外面有警笛声音(路过的警车),xx(会计)就气粗了,指着自己的脑门说‘文海,有本事朝这里打’。我就给他脑门上一枪,把他打死了。他还以为我不敢。没有办法,只能提前动手。  ………………当记者问他后悔不后悔时,他理直气壮的回答:不后悔,一点不后悔!就是遗憾,没有把该杀的都杀了。遗憾没有死净的话,胡文海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到。据分析,是担心给他父母妻儿留了后患。记者问他为什么连孩子一起杀时,他蛮有道理的讲:不把他们也杀了,他们长大要欺负我家娃娃…… ……法院审判胡文海时,他站的笔直,捧着自辩书大声朗读,就象农村劳模发言。共同受审的还有一个帮他杀人的朋友,胡答辩时说他朋友没有杀人,跟着他是一直劝他不要杀。这时,控方指出,一个受害者(装死躲过)指证他朋友拿斧子砍过他。胡答辩,我一枪打的他趴在地上,他就再没回头看过。是我捡起斧子砍他的。控方又指出,他朋友拿钳子夹受害者。胡文海当即辩道:是我拿枪逼他干的。他不夹受害者,我就开枪打他。明目张胆的大包大揽。判胡文海死刑后,退庭时,胡文海逮着一个审过他的干警就握手,边握边说:‘先走一步,先走一步’。那么些警察,躲也躲不及他,实是滑稽。2001年的12 月25日,也是西方人的圣诞节。今天,山西晋中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特大枪杀14人案的3名被告人。最后,有2人判处死刑1人判处无期徒刑。第一被告人胡文海依法定程序在最后陈述中说到:"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为此,我不断的去努力去实现自己的理想,自己从小时侯起的性格就是仗义执言.敢做敢为。村里的那些无权无势的善良的村民和我和睦相处,有时,我就成了他们利益的代言人。然而,近年来,历任村干部贪污行贿. 欺压百姓,村里的小煤矿(村民冒着生命危险)等企业上交的 400余万元被他们瓜分。4年来,我多次和村民向有关部门检举反映都石沉大海,公安.纪检.检察.省.市.区的官老爷们给尽了我们冷漠与白眼……。可是,我们到那里去说理呢?谁又为我们做主呢?我去公安机关报案,那些只挣着工资的人民的公务员开着30多万元买的小车耀武扬威根本顾不上办案,甚至和村干部相互勾结欺压老百姓……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了......实际上我每年的收入都有4—5万元,我完全可以不管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诉我不能这样做,我不能对此置之度外,官逼民反,我不能让这些蛀虫们再欺压人了……我知道我将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够引起官老爷们的注意,能够查办了那些贪官污吏,我将死而无憾,否则我将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他们……"听众席上爆发出一阵掌声,审判长急忙制止。  

生不逢时胡文海

作者:鄢烈山 2005-05-17 15:34:00 发表于:博客中国  《杂文选刊》2003年10期         假如胡文海们生活在若干年之后,中国已走上了依法治国的轨道,“执政为民”变成了不折不扣的现实,朗朗乾坤绝不容欺良压善之辈恣意妄为,胡文海们也不致有冤无处伸。

  这些天我常想起胡文海,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大峪口村的村民,已于2002年初被处决的那个杀人犯。有关他的情况载于去年初的《南风窗》杂志第208期。

  他于2001年10月26日晚上,一连杀了村支书等数家14口。可是这个人大开杀戒之前家门上还挂着“社会治安模范户”的牌牌;他家每年有4—5万元的收入,在农村属小康。他何以堕入魔道如此穷凶极恶?在法庭审判的“最后陈述”时,他捧着自辩书朗读,仿佛劳模在作报告。他说:“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村里的那些无权无势的善良的村民和我和睦相处,有时,我就成了他们利益的代言人。……历任村干部贪污受贿,欺压百姓,村里的小煤矿(村民冒着生命危险)等企业上交的400余万元被他们瓜分。4年来,我多次和村民向有关部门检举反映都石沉大海,公安、纪检、检察、省、市、区的官老爷们给足了我们冷眼与白眼……。我们到哪里去说理呢?谁又为我们做主呢?……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了……我知道我将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够引起官老爷们的注意,能够查办了那些贪官污吏,我将死而无憾,否则我将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他们……”他的话竟赢得旁听席上的热烈掌声。

  这些天我常在想,是谁制造了胡文海这样毁己害人的悲剧,一个胡文海消灭了还有多少人可能做“胡文海”?

  7月9日《中国青年报》“冰点”版报道了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于建嵘博士,3年来追踪调查湖南衡阳县农民“减负代表”彭荣俊等人的情形。彭荣俊、屈刚、邓仔生等人要求执行中央与省里的减负文件,要求村务公开,一再上访,结果是被乡村干部殴打、示众、抄家,有的还被法院判了刑至今关在牢里。退伍军人彭俊荣这样的汉子如果在愤激中失去理智,不就是又一个“胡文海”吗?

  7月12日西安《华商报》刊载了一张令人心悸的新闻照片;一个70多岁的老人在咸阳市下属兴平市政府大院被3名市府保安打得大小便失禁,躺在冰凉的水泥地上昏迷8小时无人管……假如这个老人有儿子孙子,他们在暴怒之中什么干不出来呢?

  今年7月下半月号的《南风窗》的《调查》专栏,披露了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大路乡塘下村的民选村委主任、54岁的农妇余兰芳,为“村小学教学楼建成豆腐渣”、“村财务十几年未公开”等事由,几十次自费到乡、县、市、省反映无果后,多次进京上访,最终问题未解决,反被公安局逮回判处劳教一年半。她若是一个男人,会不会突然变成胡文海?

  ……

  世上并无“天生杀人犯”。人是社会的动物,用马克思的话说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什么样的社会因素造就了胡文海呢?

  我并不欣赏胡文海。有位常讲“程序正义先于实质正义”的法学界朋友,有一天忽然很认真地对我说他赞成“个体复仇”,我嘲笑他读金庸小说走火入魔了。但是,我相信“胡文海”们是一定社会环境的产物。他们竭尽所能却未找到伸张正义的合法途径,“伤心”之下便“病狂”走了极端。

  我在心底为之叹息生不逢时。

  假如在数百年前,胡文海们是要被礼赞的草莽英雄。就像《水浒》中在张都监府滥杀了无辜还要在墙上留名的武松;就像《说唐》中的王世充,砍了仗势欺人的土豪恶霸水要的妻儿与家仆,还要豪气干云地题诗于壁。但那是野蛮的中世纪,复仇高于一切,人命贱如草。

  假如在数十年前,胡文海们就像张学良的老爹张作霖,杀了仇人可以去投军,可以去落草(唐德刚著张学良“口述实录”《张学良世纪传奇》中,张学良称其父不是为匪,而是干“保险”的,即“坐地分赃”收保护费),一旦功成名就无人问其出身。但那是乱世,强者为王,根本无法治可言。

  假如胡文海们生活在若干年之后,中国已走上了依法治国的轨道,“执政为民”变成了不折不扣的现实,朗朗乾坤绝不容欺良压善之辈恣意妄为,胡文海们也不致有冤无处伸。

  可是,胡文海们偏偏生活在当下这个社会“转型期”,他们该怎么办呢?至少,应当像河南省焦作市的女工、曾任数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姚秀荣所说,“给(负屈衔冤的)老百姓一个哭的地方”吧?这样,才有真正的社会“稳定”,才有社会的发展。指望滥用权势“压倒一切”包括遭遇不公对待者的怨愤与反抗,则随时可能出现胡文海式同归于尽的反弹,没有谁是赢家。

  可惜有些恃力者游釜巢幕而不知改弦易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