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行怎么读音是什么:美国文豪马克吐温趣话物权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0:54:51

□光荣的事情

                                                         

        原著:[美国] 马克·吐温 
        关键词:无权处分

        法律类别:民法·物权法·合同法

 

我记得有一次,身边分文不剩了,但在天黑前又急需三美元。我茫然不知所措,到哪里去弄钱呢?

我沿着街道徘徊了整整一小时,也想不出一点办法来。后来,我走进爱伯特旅馆,找个地方坐了下来。这时,一只狗朝我走来,停在我身边,打量着我,好像在说:“你想交朋友吗?”我好奇地注视着这只可爱的畜生,它快乐地摆动着尾巴,围着我团团转,用头在我身上摩挲,一再扬起头,用棕色的眼睛看着我。这真是一只逗人喜爱的小东西,我抚摸着它那缎子般光滑的脑袋,就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

过了一会儿,密尔将军——一位民族英雄穿着蓝色和金色相间的制服走了过来,人们都羡慕地望着他那身显眼的制服。这时,他突然看见了这只狗,停了下来,眼睛里流露出喜爱的神情,看得出来他也迷上了这只漂亮的畜生。将军情不自禁地走上前,轻轻地摸着这只狗,说:“这是一只很好的狗,多逗人喜爱啊!你愿意卖吗?”

我爽快地回答说:“当然可以。”

“卖多少钱?”

“三美元。”我回答。

将军大吃一惊说:“三美元?只卖三美元?这可不是一只平常的狗。它至少值五十美元。你大概不懂行情,我不想占你的便宜。”

我还是回答:“不错,三美元,只卖三美元。”

“那么好吧,既然你坚持这个价钱。”将军说着,高兴地递给我三美元,然后带着狗一直往楼上走去。

约摸十来分钟光景,一位相貌温和的中年绅士走了过来,四下里东张西望。我对他说:“你是在找狗吗?”

他焦急的脸上露出一线希望,顿时松了一口气,连忙回答:“对,对!您看见啦?”

“是的,一分钟前它还在这里。”我说,“它跟着一位将军走了。如果您需要我帮忙的话,我可以试一试。”

他连连向我道谢。毫无疑问,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它找回来。我暗示他不要舍不得一点钱作为酬谢。他明白了我的意思,满脸笑容地说:“没问题,没问题。”他又问我要多少。

“三美元。”我说。

他惊讶地望着我说:“啊!这算不了什么,即使给您十美元,我也心甘情愿。”

但我说:“不,我只要这些就够了。”我二话没说就上了楼。人们一定会说我傻吧,怎么一分钱也不多要。

我向旅馆服务台打听到了将军房间的号码。当我走进房间时,将军正在非常高兴地给狗梳理着。我说:“将军,真对不起,我要把这只狗带回去!”

他吃了一惊,说:“什么?带回去?这是我的狗了,你已经卖给我了,价钱可是你出的。”

“是的,”我说,“一点不错,但我必须带它回去,因为有个人在找它。”

“什么人?”

“是这只狗的主人。这不是我的狗。”

将军更惊奇了,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半晌才说:“你的意思是你把别人的狗给卖了?”

“是的,我知道这不是我的狗。”

“那么,你为什么要卖呢?”

我说:“哎呀!你真问得稀奇,是因为你要买它,我才卖给你,是你自己出钱买这只狗,这你不能否认吧。我既没有要卖它的意思,也没有说要卖它,我甚至连想也没想过要卖它呢……”

将军打断了我的话,说:“这真是我生平遇到最稀罕的事,你是说你卖的这只狗不属于你……”

我不等他继续说下去,便说道:“你自己说这只狗可以值五十美元,我只要了三美元,还有什么不公平的吗?你提出多付些钱,事实上我只要三美元,这你不否认吧。”

“哎呀,我并不是非要这只狗不可,事实上是你自己根本就没有狗。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说:“请别再费口舌了,你不能回避这个事实:买卖是非常公平,非常合理的。但是因为这不是我自己的狗。因此,争论下去也是白搭。我必须把它带走,因为有个人在找它。我在这个问题上没有选择的余地,你懂了吗?如果你处在我这个位置,假如你卖了一条本不属于你的狗,假如……”

将军连连挥手:“好啦,好啦,不要说这一大堆令人迷惑的辞令了,你把它带走,让我休息一下吧!”

我还给了他三美元,把狗带到楼下,交给了狗的主人。我得到三美元作为酬谢。

我心满意足地走出去,因为我做了一件正大光明的事。我绝不会用那卖狗的三美元,因为狗不是我的。但从狗的主人那里得到的三美元,那才真正属于我的,因为那是我赚来的。狗的主人如果没有我,一定不能找到狗。我这种认识,至今不变,我永远是光荣的。大家知道,在那种情况下,我非要那样做不可。正因为这样,我可以永远说这样的话:“我绝不会用那种来路不明的钱。”

                                                               (程茂苏 译)  


    法律小课堂: 

1.故事中的“我”既狡黠又善良,且具备一些法律知识。故事中的“我”游刃有余的关键就在于,“我”灵活地运用了有关       的法律知识,如“主人”对“狗”享有的专有权利。

□买卖收回权

□财产所有权


    2.这位将军向“我”买这只狗,是因为他足以相信“我”是狗的     。因为这只狗快乐地摆动着尾巴,围着我团团转,用头在我身上摩挲,用棕色的眼睛看着我。

□所有权人

□豢养人


    3.结合文中故事,可以推测我国的民法规定,财产所有权人     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出卖     行使处分权的一种形式。

□无权……不是

□有权……是


    4.“我”将“主人”的“狗”擅自以三美元卖给了这位将军,该行为显然属于   处分。又如儿子未经父亲同意,将父亲的房子抵押给银行骗取贷款,亦同。

□有权

□无权


    5.“我”将主人的狗卖给将军,该行为在法律上是    的,因为它侵犯了主人对狗享有的财 产所有权。如果主人对“我”的行为不表异议,且予以追认,那么将军也可以得到这只狗,不
    过那“三美元”要归还给狗的主人,否则那“三美元”对“我”来说,就是   

□有效……犯罪所得

□无效……不当得利 

6.根据故事可推测我国合同法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   

□有效

□无效

 

参考答案:

1□财产所有权;2□所有权人;3□有权……是;4□无权;5□无效……不当得利;6□有效。 摘自《星空点灯 世界经典文学故事 法律趣味案例荟萃》(王大潮编著 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