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谕转团队:"撞死劫匪"算不算见义勇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11:42:31

"撞死劫匪"算不算见义勇为?

2012年01月21日10:26 张森林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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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金沙洲19岁大学生遭贼抢劫,小学老师飞车截贼致一死两伤的新闻成为社会讨论热点。网络投票有58%的网友认为是见义勇为;37%的网友认为行为得当,方式欠妥;有2%的网友认为行为不当,按罪当罚。老师所在学校称将嘉奖,以树正面榜样。警方对其是否见义勇为仍在调查及认定中。(1月20日《广州日报》)

  近年来,驾车撞死劫匪的案例偶有发生,这一行为算不算见义勇为,引起了社会广泛热议。有人认为劫匪危害社会,影响恶劣,撞死劫匪是正当防卫,应该给予肯定;也有人觉得劫匪罪不至死,撞死劫匪属行为不当,按罪当罚。笔者以为,对“撞死劫匪”的性质究竟如何界定,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不可一概而论。

  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当中;二是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反之,就不是正当防卫,而属于防卫过当,甚至构成犯罪了。

  可见,制止抢劫本身是正当的,但关键要视情采取适当方式。倘若劫匪正在实施犯罪,受害人不仅面临着财产损失,随时还可能有生命危险,或见义勇为者遭到暴力对抗,不采取相应措施非但制止不了犯罪,还会危及自身安全,那么,“撞死劫匪”合情合理。反之,倘若不分轻重缓急,在不必要的情况下冲上去就将劫匪撞死,无论故意或过失,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只是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罢了。

  由此不难发现,在金沙洲“撞死劫匪”案中,一方面抢劫行为虽已既遂,但三名劫匪逃窜不远,受害人正在追赶呼救,说明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应当认为可以正当防卫;另一方面,劫匪钱已到手,不会对受害人施加新的侵害,可以采取较为缓和的手段,譬如边报警边尾随、记住车牌号码等。况且,作为成年人,应当能够预见汽车与摩托车碰撞的结果。所以,“撞死劫匪”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当然,或许有些人会问,当事人是在做好事,而且目的是制止犯罪,即便“撞死劫匪”也纯属意外,如果不算见义勇为,甚至是犯罪,今后遇到类似现象,谁还敢挺身而出?实际上,法律的惩治和保障功能是相统一的,尽管要求见义勇为者理性把握分寸不太容易,尽管对某些案例作出有罪判定在情感上确实不好接受,但正当防卫一旦被滥用,只会导致以暴制暴,最后“抓个小偷也打死”,造成社会混乱。

  法不容情而又有情,对于特定场合下的防卫过当,法律在明确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提出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既是对见义勇为的一种鼓励,也是对犯罪嫌疑人正当权益的一种保护。抢劫固然可恨,但应当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如果打击犯罪允许不择手段,人人都能宣布和执行“死刑”,恰恰是法律的倒退,势必将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这显然不是民众所希望的。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