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平均工资多少: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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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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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娘家指:正月初二、初三,嫁出去的女儿们便纷纷带着丈夫、儿女回娘家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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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简介
  • 2 潮俗
  • 3 晋南

回娘家 - 简介

正月初二、初三,嫁出去的女儿们便纷纷带着丈夫、儿女回娘家拜年。女儿回娘家,必备办一大袋的饼干、糖果,由母亲分送邻里乡亲,一如过年的情景。如果家中有多个女儿的,而这些女儿又不在同一天归来,那么,就要来一个分一次,礼物颇薄,四块饼干而已。然而,它反映的情意却甚浓,真正的是“礼轻情意重”,它表达了姑娘对乡亲的切切思念。姑娘回到家中,若家中有侄儿,当姑母的必须再掏腰包,尽管在初一日给压岁钱时已经送了,可这一次意义不同。这习俗,潮汕人称为“食日昼”。顾名思义,仅仅是吃中午饭而已,女儿必须在晚饭前赶回婆家。[1]

回娘家 - 潮俗

潮俗新媳妇回娘家叫“返厝”,古称“归宁”,连续三次,故有“头返厝”(婚后三天)、“二返厝”(婚后十二天)、“三返厝”(婚后满月)之说。头返厝有三日回的,也有十二日回或满月回的。头返厝一般不能在娘家过夜,吃过午饭后至娘家炊烟之前就得返回。二返厝可住一两天(潮安一地二返厝也不能过夜)。三返厝可住十天半月,只要与夫家商量好就行。头二次返厝,一般都要事先商量好,由新娘的兄弟来带回。第三次返厝,通常由新娘自己己回或由新郎相伴回。新郎第一次拜谒岳父母,要备带三性大礼。岳父母要让女婿“食甜卵(鸡蛋)”,并没酒席款待。女婿用完餐后当日回程,留妻子住娘家,按约定日子接新娘回去或由新娘的兄弟送回。不过,现在礼俗大多简化。新郎亲迎新娘过门后,即刻偕同新娘“返厝”,然后再出门兜一下后,再到新城“二返厝”,婚后回娘家就一切如常了。    

“食甜卵”之俗源于一个美丽故事:昔时一李姓老婆婆,有女成年,经媒人说合,出嫁张生。几年未育,婆婆听知女儿夫妻意见分歧,长期分居,实非生理问题,为盼望早日抱得外孙,设法请女婿到家来,煮甜卵敬之。告知女婿甜卵是甜蜜圆满,家能甜蜜圆满则兴,夫妻甜蜜圆满则能生育孩子的道理。婿悟,从此夫妻相敬如宾。翌年得子,婿欢天喜地到岳家报喜。自此,后人以煮甜卵敬新女婿,历代便沿袭下来。 

告知女婿甜卵是甜蜜圆满,家能甜蜜圆满则兴,夫妻甜蜜圆满则能生育孩子的道理。婿悟,从此夫妻相敬如宾。翌年得子,婿欢天喜地到岳家报喜。自此,后人以煮甜卵敬新女婿,历代便沿袭下来。

回娘家 - 晋南

初二日,山西大多数地区开始走亲戚。晋北和晋中多在初二回娘家,晋南多在初三。民谚有“正月初二路上看,尽是小生和小旦”,这正同如今正月初二上午满街巷携夫牵儿回娘家的城乡景观相映成趣。大同一带则有正月初一接待女婿的习俗。

晋南的新绛,初二是娘家去看望出嫁的闺女的日子,去时抬着食箩,担上食盒。一箩油食,一箩馍,礼品很重,尤其第一年,花样齐全,相当排场,一般是让外人欣赏、赞扬的。婆家取礼极轻,如果没有公婆就不取油饼,有则取。油饼表示敬老。回礼一般也是回馍,故有民谚道“河东人情薄,总是馍换馍”。

山西万荣农村视初二为鬼节,民国《万荣县志》载:“二日,新丧之家,亲戚咸来烧纸,女家特送锞串悬门首,邻里皆送锞纸,名曰‘首节’。”有的人家因不忍搅扰对新丧亲人的思念之情而停止拜年:“二日午前,新丧家门前插纸幡,曰‘过二节’。乡党俱送纸锞,己制止。是日,不拜节。”

今万荣县人初二仍不出门拜节而在家祭祀。晋中祁县也有出嫁女子初二祭去世父母之习,故不能在这天回娘家拜年。初三是看舅的日子,甥男甥女或单独去,或和父母一同去舅家看望姥姥和舅父母。[2]

为什么要回娘家

口门禁忌回门又称“归宁”,亦即“回娘家”。回门禁忌也多是关于新妇的禁忌,不过是指新妇在回娘家方面的禁忌事项。
河南一带,除了上文提到的正月十五禁忌回娘家看灯以外,还忌祭灶,正月初一回娘家。因为女不祭灶,所以祭灶日亦不叫闺女回娘家。正月初一是一年之始,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嫁到夫家便是夫家的人了。大年伊始,阖家团圆,自然不便回娘家去。正月十五也是一年之中第一个月圆日,恐媳妇回娘家举家不团圆。所以一般都是正月初二回娘家,正月十六回娘家。以便照顾到婚姻双方的团圆喜庆。鹿邑县有“正月十六请(闺女),二月二送,一辈子不生病”的俗语。
浙江等地,旧时忌新妇在冬至节回门。否则以为将克死其夫家家长。俗谚云:“娘屋住个冬,夫家去个公。”江苏也有此俗。不过,理由不同,谓如冬至在娘家过,则娘家家道将因之而衰落。
陕北一带有六月六回娘家的习俗,传说是为了联络姻亲间的感情,届时娘家要请闺女、女婿回门团聚。河南也有此俗,不过,是与收麦打场的季节相联系的。俗谣云:“收了麦,打罢场,谁家的闺女不看娘。要是闺女不把娘来看,不死公公就死婆母娘。”
回门时日的禁忌,是要让新妇遵守往来之序,不该回门时一定不能回门,否则会有凶事发生;该回门时,一定要回门,否则,也会有凶事发生。一般结婚三日时,新郎新娘要回门看望二老,但是当晚必须在日落前返回夫家,因为新婚不能空新房。河南林县一带,新妇三天回门时要顺着迎亲的那条道走,所谓“三天不走两条路”。彝族新妇回门时忌在路上与新郎交谈,两人像陌生的路人一样。这与其不落夫家习俗有关。汉族回门时小两口总是亲亲热热,有说有笑的。民间有“回娘家”的小调流行。新婚夫妇回门带的礼物,都是成双成对的,忌单数。娘家不能全收下,待回夫家时,还要再捎回去一部分。有些新妇,受迷信思想影响,直到一百二十天(四个月)后才能归宁,还有的要三年以后才能回家。浙江一些地方有女子命犯所谓“破娘家”的,这样的女子,不可在家中上轿,出嫁时由男家接女出门,女穿破衣,扮作讨饭模样,在庙宇中换装上轿,谓之“借嫁”,女家父母亲属必须避匿,一切由夫家照应。婚后一百二十天,才可归宁。否则,娘家定会破败或遭受不幸。还有所谓命犯“离窠”(夫妻离散)及“回头禄”(遭天火)的,都要在四个月后,甚至三年后才能回家。
一般新婚满一个月之后,姻亲间便可自由往来。回门时,新娘可住在娘家。住的天数颇有讲究。河南一些地区有几日去的住几天的习俗。俗语云:“八对八,两头发”,“九对九,两头有”。就是说初八日归宁的就可在娘家住八天,初九日归宁的就可在娘家住九天。这样,最多的时日是住个对月。如果是按这样住的,对男、女两家都是吉利的,否则便不好。不过,也有忌住八天之说,所谓:“住七不住八,住八穷娘家。”这一禁忌的形成一般是出于嫁出去的闺女不易在娘家多住的思想考虑。其中有感情的限制、道义的制约,也有经济的压力和生产的需求,是多种因素促成了这一习俗的约定。
如果新郎和新娘一起回娘家,那么,他们在娘家的住宿也有不同的禁忌。在汉族和满族中都有新婚夫妇回娘家忌同房的习俗。满族准许姑爷住在西炕,别的客人一律不许住在西炕。但姑娘和姑爷是不能住在一起的,据说新婚夫妇在娘家同房会使娘家家道衰落。这也是性行为不洁、会亵渎神明的观念导致的。民间常以为,男女间的事,女方总是吃亏的。出于这种考虑,女家心理方面总有一点受压抑的感觉。再说,娘家、婆家不归一个血统,怎么能在娘家室内为婆家提供传宗接代的场所呢?假如真的是在娘家怀了孕的,岂不将娘家的“人势”、“财势”带到婆家去了吗?娘家一定会因此而衰落的。所以是绝对禁忌小两口儿在娘家同房的,这是这一风俗下的思想观念。但是,同是在汉族,也有许多地方是不忌讳新婚夫妇在娘家同床共枕的。有时,这两种截然不同的风俗还会并存于同一县境之内,例如在河南林县这两种风俗就同时存在。
新妇回门后,身份已经变了,是人家的人了,因而娘家也时常“防着她”。鄂伦春族出嫁的女儿回到娘家,禁忌刷锅。否则,娘家的财运会被她刷跑的。河南修武县也有类似的禁忌。当地民间忌讳出门的姑娘摸、拿娘家的勺和火柱。说是“摸勺不死公公,死婆婆”,“拿火柱不死公公,死女婿”。还忌讳拿娘家的刀、剪,禁忌逮娘家的狗等等。说是:“恐怕日后割断娘家的关系,咬断路。”总之是生尽百法,防止出嫁的姑娘再动用或者拿走娘家的东西,如果出嫁后再拿娘家的东西,并且因此而发生了口角、争执,那势必会影响男女两家的关系的,但是,严加防范毕竟不是好办法,怎么才能让她自觉地不拿呢?于是就用“死公公”、“死女婿”的咒语来吓唬她,以警戒之。
新妇归宁,忌把在婆家遇到的不顺心事一一说给娘家人听,又忌回到婆家,再把娘家的事不分轻重地都倒给婆家人听。这样“学舌”的结果常常会引起事端,影响男女两家的关系,新妇也会落一个“饶舌婆”的名声。因而俗间有“会当媳妇两头瞒,不会当媳妇两头传”的谚语。这在新妇处理男女两家关系方面也确实是很有实用价值的经验
201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