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硫酸酸根 构型:民事诉讼证据种类 民事诉讼费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8:55:14

民事诉讼证据种类

       民事诉讼证据的法定分类,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当事人陈述、勘验笔录等。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表示的内容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材料。

(1)书证最重要的特点在于:书证以文字、符号、图案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2)向人民法院提交书证,应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等;提交外文书证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3)书证的证据效力。书证具有证据力,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书证本身是真实的,二是书证所表达的内容对待证事实能够起到证明作用。

 

2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外形、特征、质量、性能等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物品。

(1)物证的本质特征在于以其物理形态来证明案件事实,而不是其包含的思想内容;

(2)常见的物证有:损坏赔偿案件中所涉及的被损坏物,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发生质量争议

的产品等;

(3)向人民法院提交物证,应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或照片。

 

3视听资料,是指录音带、录像带或者电脑所贮存的数据资料等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虽然视听资料有类似于书证与物证之处,但是,视听资料不同于书证、物证的核心在于,视听资料作为证据使用需要借助于一定的仪器来揭示证明力,如借助录音机听录音带所录制的内容,借助电脑看电脑或者软盘中所记载的内容等。

 

4 证人证言

(1)证人的资格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不存在回避问题,证人即使和当事人有特殊关系,也不需要回避。

(2) 证人作证

A 根据《证据规定》第57条,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B 根据《证据规定》第58条,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C 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和其他密切关系的人如果了解案件事实,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但他们所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可信度和证明力较低,一般低于其他证人提供的证言。

 

5 鉴定结论,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民事诉讼费用

一、办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涉及财产的标的额,按不高于下列比例(标准)分段计算收取费用: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0000元以下 1000元
10001至100000元以下 4%
100001至500000元部分 3%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 2%
1000001元至10000000元 1%
10000001元以上 0.5%

二、办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3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规定执行。

 
三、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50—600元/次;代理申诉和控告,300—1000元/件;申请取保候审,6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500—3000元/件;

3、一审案件:1000—6000元/件;

4、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以及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6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规定执行。

 
四、办理刑事案件以外的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3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规定执行。

 
五、办理仲裁案件参照民事案件收费规定执行。

 
六、担任法律顾问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数额。

 
七、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数额。

 
八、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它文件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数额。

九、律师事务所接受涉外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办理的上述各类案件,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数额。


十、上述各项收费标准指诉讼案件一审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二审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涉及仲裁的案件,曾经代理仲裁的,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收费标准之上与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5倍。
 
十一、律师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交通费、异地办案差旅费等,由委托人承担,支付方式由协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