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马公生和宫园薰壁纸:法治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8:49:54
 法治在中国首先是个口号,是条标语,一个表征着“与时俱进”的符号。“人治”已成了个过时的词,一个文明的大国至少在语言上首先文明。用已故的美国学者列文森的话说,中国受惠于西方的是话语,它丰富了中国的语言。正因为如此,一个目不识丁的中国农夫也会在它村子的残垣断壁上写上“依法治村”的标语,一个妇道人家也会喊“依法推行计划生育”,一个军队的长官训诫士兵说的是“依法治军”。一个大学的校长奉行的政策当然就是“依法治校”。在法治的语境下,一个政党的崇高目标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警察部门就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一个法科的学者可以洋洋洒洒地写出好看的“法治”著作,其价值与一个农夫书写的标语的价值没有什么两样:都丰富了自己的行业用语。

    其实,法治这东西并不是写在墙上和书里的,法治没有宏大的故事,没有壮烈的激情,它只在人心,言明的是人世间的普通常理:官为官,民为民。法治不是革命:鞋匠成为老爷,民众领导官员。法治下的“官”首先应知道自己手中权柄的边界。

    与法治打交道最近的是法官。法官是一个社会的最后指望。一个社会不可能没有冤屈,可总得有一个可以诉说冤情的地方啊。一个法官坐在台子上,就得知道自己的分量。一个社会冤魂多了即便在阴间也会找你算账的。

    法治之于大学教授的道理也是一样:做文章不能请学生代笔,否则就是欺世盗名,更不能把别人的文字当作自家的麦田,爱怎样割就怎样割,那是剽窃,是为人所不齿的。法治说到底,就是一个社会的最低要求,官为官、民为民、师为师、学为学、医为医、各守自己的本分。一个法治社会的人应心存畏惧,总得怕一些事情,譬如,上帝之类的东西。即便不信上帝也不打紧,总得活的有个底线:譬如,良心的不安,害怕噩梦,害怕遭到报应等等。除此而外,也想不出更好的法子了。

    法治既是治国平天下的大事也是缠绕在我们身边的小事:一个像样的法治社会就是军车不横冲直撞,知道红绿灯的价值,因为开车的人多数不是色盲;警察的地位不能太低,也不能太高,说“人民的卫士”有点夸张,说“有困难找民警你死定了”有点过分,警察是值勤的普通人,能和善地对待每一个人,特别那些无权无势的寻常百姓也就够了;法官审案做到没有“猫腻”,一看法律二看良心也就足了;为官者民众之师也。官员是民众的影子,贪官出刁民,清官也出良民。清官为政,民众就不会“上访”,谁会千里迢迢劳神地跟一个人过不去呢,除非真有了冤屈。一个法治的中国什么样我们未必知道,但肯定不是一个“上访”的大国。减低上访的唯一办法就是一个像样的司法制度的存在,它是任何文明的国度不可或缺的。法治不会消除冤屈,但它会对冤屈做出一定的补偿;人在无助的时候需要某种补偿,哪怕“给一个说法”也好,它是无望之人的最后慰籍。法治能做的也就是这些了。(2007年1月7日《法制日报》王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