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神迅 心音:省军级以上落马高官名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2:36:48

 省军级以上落马高官 名录

原党和国家领导人

陈希同: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1995年4月,引咎辞职;1998年7月31日,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成为建国以来因经济犯罪而受到法律严惩的党政职务最高的干部。被关押于秦城监狱。2006年,获“保外就医”出狱。

陈良宇: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2008年4月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被关押于秦城监狱。尚未获减刑、假释,或保外就医。

成克杰: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央委员,2000年7月31日,因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关押于秦城监狱。同年9月14日,被执行死刑。成为建国以来因贪污罪名被处决的最高级官员。

原国家部委正部级干部

沈   图:原民航总局局长、中央委员,1987年7月14日,因以权谋私被撤销其中央委员职务。1993年1月病逝。

高   严:原国家电力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前吉林省省长、云南省委书记。2002年9月在其任上“神秘失踪”,有媒体报道称其已逃至澳大利亚。2003年11月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双开”(开除党籍、公职)。

田凤山:原国土资源部长、黑龙江省省长,中央委员。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贿赂以及礼金,折合人民币503万元,2005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开除党籍。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陈同海: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涉嫌贪污、腐败、个人生活作风问题,2007年6月22日被“双规”、并移送司法机关。

于幼军:原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前山西省省长、中央委员,担任深圳市长期间利用职权,为其亲属获取巨额利润,2008年9月被免职,留党察看两年。

朱志刚:原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委员会主任,前财政部副部长,2008年10月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双规”。

 原省、市、自治区正部级干部

倪献策:原江西省委副书记、省长,1987年5月因徇私舞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开除党籍。被关押于江西省宜春市某监狱。这是建国后第一位走上法庭的省长,“刑上省部级”的纪录由此开始。

梁   湘:原海南省委副书记、首任省长,1985年被免去深圳市长、市委书记。1988年复出任海南省委副书记、首任省长,1989年9月14日再次被撤职,涉嫌以权谋私。1998年12月13日,在“长期审查”中于广州病逝。

程维高:原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中央委员,2003年8月因严重违纪被“双开”。

李嘉廷: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2003年7月9日,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刘方仁:原贵州省委书记、中央委员,2004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关押于秦城监狱。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走上法庭的省委书记。

张国光:原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中央委员,前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沈阳市委书记,涉嫌“慕马案”,2004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韩桂芝: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2005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宋平顺:原天津市政协主席、市委副书记,2007年6月3日自杀身亡。中纪委调查称其包养情妇,滥用手中权力,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被开除党籍。

陈绍基:原广东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2009年4月,因严重违纪被“双规”、免职,现关押于秦城监狱。

 原国家部委副部级干部

罗云光:原铁道部副部长,1990年因收受贿赂立案侦查,因在规定期限内自首,被免于起诉。

徐鹏航:前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央候补委员,2000年10月因违纪收受股票被“双规”、撤职,留党察看2年。后出任国防科工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张辛泰:原铁道部副部长、中央候补委员,1992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李效时:原国家科委副主任,1994年3月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边少斌:原民航总局副局长,1997年8月因受贿被“双开”。

鲁家善:原中国交通银行副行长,1998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金德琴:原中信公司副董事长,前中国银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国外业务局局长,2000年6月以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李大强:原神华公司副董事长,前湖北省副省长,2000年9月以违法违纪受贿被“双开”。

吴文英:原纺织总会会长、中央委员,2000年10月因违纪收受股票被撤职,留党察看。

李纪周:原公安部副部长,2001年10月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王乐毅:原海关总署副署长,2001年9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查克明:原华能公司副董事长,前电力工业部副部长兼任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9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郑光迪:原交通部副部长、中央候补委员,2002年9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关押于秦城监狱。迄今未获减刑及假释。

朱小华:原光大公司董事长,2002年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王雪冰: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曾任中国银行董事长、行长,中央候补委员,2003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刘金宝:原中国银行副董事长、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裁,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5年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林孔兴: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华中电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副部级待遇。2005年9月,因受贿罪被判刑13年,其妻王萍也因受贿罪被判刑11年。

厉建中: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天一院)第八任院长、航天功臣,2004年3月被“双规”,2006年3月7日因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关押于秦城监狱。尚未获减刑,或保外就医。

张恩照: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中纪委委员,2006年11月3日,以受贿罪判处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关押于秦城监狱。迄今没有减刑,没有假释。

邱晓华:原国家统计局局长,2007年1月23日涉嫌经济问题,以重婚罪被“双开”、判刑。2007年2月到2008年2月在秦城监狱服刑。2008年6月起,复出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高级研究员。

郑筱萸: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2007年7月因受贿、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刑,关押于秦城监狱,同年7月10日被执行死刑。

孙鹤龄:原农业部总经济师兼财务司司长,享受副部级待遇。涉嫌中国证券史上最大的财务造假案“蓝田造假案”,2007年12月20日,退休8年后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黄松有: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2008年10月被“双规”、免职,接受调查。他是建国以来因涉嫌贪腐被查处的最高级别司法官员。

王   益:原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证监会副主席,因涉嫌受贿罪于2009年1月22日被批捕。2月4日,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行为严重违纪,被“双开”。

郑少东:原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因涉黄光裕案,2009年1月被“双规”,后被撤职。

 原省、市、自治区副部级干部

洪清源:原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1987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托乎提·沙比尔: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1989年9月因受贿、腐化堕落被撤职开除党籍。

杨汇泉:原湖南省副省长,1989年,在湖南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就清理整顿公司的问题提出质询案。负责此项工作的杨汇泉被代表质询后,以506票赞成、162票反对、98票弃权被罢免。这是全国人大历史上第一起质询案,史称“共和国质询第一案”。

韩福才:原青海省人大副主任,1991年11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马烈孙:原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委,1994年因教派冲突指使杀人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王宝森:原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1995年4月因经济犯罪畏罪自杀。

平义杰:原河北省高法院长,1995年5月因违纪被撤销党内外职务。

陈水文:原湖北省副省长,1995年7月因违纪炒股被撤职,现任湖北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

欧阳德:原广东省人大副主任,1996年4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韦泽芳:原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7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辛业江:原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铁   英:原北京市人大副主任,1997年8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黄纪诚:原北京市政协副主席,1997年8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李恩潮: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中纪委委员,1997年因受贿被查处,开除党籍。

于   飞:原广东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10月因以权谋私被开除党籍。

姜殿武:原河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11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徐炳松: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1999年8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常   征:原贵州省政协副主席,1999年7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孟庆平:原湖北省副省长,1999年12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孙小虹:原云南省高法院长,1999年12月因严重违纪被撤职,2003年出任省外贸厅长兼党组书记。

胡长清:原江西省副省长,2000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被关押于秦城监狱。同年3月8日,在南昌市北郊刑场被枪决。

陈   忠: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2000年2月因严重违纪被“双开”。

朱   川:原辽宁省副省长,2000年4月因严重违纪,被留党察看二年。

王式惠:原重庆市政协副主席,2000年5月因玩忽职守被“双开”,未追究刑事责任。

王怀忠:原安徽省副省长,2003年12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原关押于秦城监狱,2004年2月12日在济南庭审后,被立即执行死刑。

周文吉:原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2000年8月因以权谋私被“双开”。

许运鸿:原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中央候补委员,2000年10月以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王庆录: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并纵容、默许妻儿大肆收受巨额钱财。2001年2月,被“双开”。

慕绥新:原沈阳市市长,2001年10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2年3月患癌症死亡。

丘广钟:原福建省副省长,2001年11月被罢免职务,原因不详。

石兆彬:原福建省委副书记、中央候补委员,2002年3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被关押于秦城监狱。现保外就医。

刘知炳: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2002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秦昌典:原重庆市人大副主任,2002年6月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田凤岐:原辽宁省高法院长,2003年5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丛福奎:原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03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麦崇楷:原广东省高法院长,2003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柴王群:原云南省委宣传部长,2004年3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关押于云南省第一监狱。

潘广田: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2004年4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刘长贵:原贵州省副省长,2004年4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吴振汉:原湖南省高法院长,2004年6月因违纪并涉嫌犯罪被“双开”,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王钟麓:原浙江省副省长,2004年8月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张秋阳:原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涉及问题严重,已不适于担任领导职务”,2004年10月被中央免职。黑龙江遭遇了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人事震荡。

付晓光:原黑龙江省副省长,“涉及问题严重,已不适于担任领导职务”,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员,并自动辞去副省长。

范广举:原黑龙江省人大副主任,“涉及问题严重,已不适于担任领导职务”,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员,并自动辞去省人大副主任。

徐衍东:原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牵涉韩桂芝案,被组织定性“涉及问题严重,已不适于担任领导职务”,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员,并自动辞去省高院院长。2005年被“双开”。

刘志华:原北京市副市长,2006年6月因生活腐化堕落被撤职立案审查,2009年1月21日终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先后被关押于衡水看守所、秦城监狱。

刘克田:原辽宁省副省长,2005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徐   发:原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牵涉韩桂芝案,被定性为“涉及问题严重,已不适于担任领导职务”,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员,并自动辞去省检察院检察长。2005年被“双开”,同年8月13日,跳楼自杀。

阿曼·哈吉: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04年10月被“双开”,涉嫌受贿,2005年11月8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不公开审理此案,并未当庭宣判。后再无消息。

张   凯:原广东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月因严重违纪被“双开”。

张宗海:原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005年5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吕德彬:原河南省副省长,2005年9月因买凶杀妻被判处死刑。

王昭耀:原安徽省委副书记,2005年9月因涉嫌犯罪被撤职,2007年1月12日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陈维席:原安徽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0月因失职被撤职,降为正厅级巡视。

王厚宏:原海南省人大副主任、常务副省长,2005年10月因违纪自动辞职,并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

徐国健:原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2006年1月24日,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关押于厦门看守所,后转至秦城监狱。

丁鑫发:原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2006年1月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何闽旭:原安徽省副省长,2006年6月因涉嫌腐败被“双规”,2007年12月28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单  平:原天津大学校长,2006年7月14日被撤职。11月,因存在严重失职错误,造成重大损失,被罢免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撤销其担任的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

荆福生:原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2006年7月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双开”,2007年9月14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李达昌:原四川省副省长,2003年7月从副省长退下后,担任西南财大教授、博士生导师,有“博导省长”之称。2006年4月以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侯伍杰:原山西省委副书记,2006年9月18日,以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此前已被“双开”。

王有杰:原河南省人大副主任,2007年1月19日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关押于秦城监狱,后换押湖北沙洋县广华监狱。

刘维明:原广东省副省长、省政协常务副主席,2007年1月22日,因严重违纪,导致约1.6亿元国有资产流失,被罢免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此前已被“双开”。

朱作勇:原甘肃省政协副主席,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07年1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段义和:原济南市人大主任,2007年8月23日,因故意杀人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终审被判处死刑。此前被关押于山东省第一监狱、淄博市看守所。

庞家钰:原陕西省政协副主席,2007年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孙    瑜: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贪污、收受巨额钱款、生活腐化。2007年11月,被“双规”、免职,2008年10月,被“双开”。

李宝金:原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2007年12月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王武龙:原江苏省人大副主任,2008年1月31日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王华元:原浙江省纪委书记,2009年4月,因严重违纪被“双规”、免职。

杜世成:原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中央候补委员,2008年2月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陈少勇:原福建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2008年7月被“双规”,2009年1月中纪委立案侦查,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生活腐化,被“双开”。

米凤君:原吉林省人大第一副主任、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2009年3月,涉嫌受贿、违规批地及生活作风问题,长期嫖娼,被“双开”。

解放军系统

孙晋美:原海军北海舰队航空兵副司令员,少将,1990年因受贿被“双开”、逮捕。

邵松高:原第38集团军政委,少将,1996年因贪污受贿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刘连昆:原总后勤部军械部部长,少将,1999年8月因间谍罪被处死刑。从1992至1999年为台湾军情局工作,被认为是中共建政50年来最严重的间谍案。

姬胜德:原总参谋部二部部长,少将,国务院副总理姬鹏飞之子。2001年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无期徒刑。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肖怀枢:原兰州军区副政委,中将,2003年被停职接受“双规”,海外媒体曾报道其因贪污被判刑14年。这是建国以来中国军队系统中因经济问题治罪的最高级别的将领。

刘广智:原空军指挥学院院长、兰州军区空军副参谋长,少将,2004年因间谍罪被判处死刑。

王守业:原海军副司令员,中将,全国人大代表,2006年4月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廖伯年:原北京军区空军副司令员,少将,处理结果不详。

相关:十七大以来15高官落马

十七大以来,先后有杜世成、于幼军、朱志刚、黄松有、刘志华、陈少勇、王益、郑少东、米凤君、王华元、陈绍基、许宗衡、陈同海等15名高官落马。

十七大以来,先后有10多名高官落马说明什么?其一,说明搞腐败是没有出路的。领导干部不论其级别有多高,官职有多大,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除了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以外,没有任何特权,否则,就会被党和人民群众所抛弃。“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十七大以来,先后有10多名省部级高官落马,说明搞腐败是自焚和自溺,是在为自己挖墓坑,迟早有一天会葬送自己的美好前途和一生。

其二,说明中央反腐败的决心是非常坚定的。自十七召开至今,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先后查处10名省部级高官,查处高官腐败的数量,环比远远超过了十六大前两年所查处的高官数量,这说明中央反腐败的决心一年比一年决定,决心以铁腕手段把暗藏在党内的一切腐败分子彻底铲除!

其三,说明我国“惩防结合的反腐败模式”已经走入制度化和常态化。十六大期间,先后查处了刘方仁、高严、王怀忠、韩桂芝、吴振汉、王昭耀、王有杰、荆福生、李宝金、郑筱萸、陈良宇等10多名省部级高官。十七大以来又查处了10多名省部级高官,说明我国反腐败已经走入了制度化和常态化,是一贯的,是前后相接的,只要有人敢搞腐败,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养奸,而且,今后还将继续这样坚持下去,不因时间和执政届别的变化而变化。

其四,说明我国的“惩防结合”的反腐败理论与模式是正确的、成功的。无论是十六大以来,还是十七大以来,反腐败之所能取得如此丰硕的成果,主要是我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反腐败理论体系和模式,叫响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的口号,明确反腐败的任务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先后出台了《实施纲要》和反腐败《工作规划》,等等,实行惩防结合,大力查处各类腐败分子,绝不迁就姑息。

继十六大以来的反腐败就,十七大以来,又查处10多名省部级高官,既说明我党始终把反腐败作为我党的一项长期任务来坚持的,又说明“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的。这告诫全党,不论是谁,凡抱着侥幸心理搞腐败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于幼军:文化部原党组书记、副部长,担任深圳市长期间,利用职权为其亲属牟取巨额利润,2008年9月被免职,留党察看两年。

朱志刚: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委员会原主任,前财政部副部长,2008年10月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双规”。

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二级大法官,2008年10月被“双规”、免职,接受调查。

刘志华:北京市原副市长,2009年1月21日终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杜世成: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原市委书记,2008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陈少勇:福建省委原常委、省委原秘书长,2008年7月被“双规”,2009年1月被“双开”。

王益: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证监会原副主席,因涉嫌受贿罪于2009年1月22日被批捕。

郑少东: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原部长助理,因涉黄光裕案,2009年1月被“双规”,后被撤职。

米凤君:吉林省人大原副主任、吉林省委原常委、长春市委原书记,2009年3月,涉嫌受贿、违规批地及生活作风问题,长期嫖娼,被“双开”。

王华元:浙江省纪委原书记,2009年4月,因严重违纪被“双规”、免职。

陈绍基:广东省政协原主席、省委原副书记,2009年4月,因严重违纪被“双规”、免职。

许宗衡:深圳市原市长,2009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调查。

陈同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因受贿近2亿元,2009年7月16日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