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恐怖电影.:2011,为了那些逝去的孩子,转-周云蓬及其中国孩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8:51:59

歌词:
  
  不要做克拉玛依的孩子,火烧痛皮肤让亲娘心焦
  不要做沙兰镇的孩子,水底下漆黑他睡不着
  不要做成都人的孩子,吸毒的妈妈七天七夜不回家
  不要做河南人的孩子,艾滋病在血液里哈哈的笑
  不要做山西人的孩子,爸爸变成了一筐煤,你别再想见到他
  
  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
  饿极了他们会把你吃掉,还不如旷野中的老山羊
  为保护小羊而目露凶光
  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爸爸妈妈都是些怯懦的人
  为证明他们的铁石心肠,死到临头让领导先走……

网上的评论:

  《中国孩子》是我不敢听的一首歌。
  周云蓬这个东北汉子,我愿意把他先称为一个文人,才是一个歌者。
  我以为,一个有深度的文人,一篇有深度的文章,必要揭示人性,社会或者战争,革命。
  一首《中国孩子》,唱到最后那一句:死到临头让领导先走。你会感到一股寒意从后脊背渗到心脏,刺激你的泪腺,让眼泪夺眶而出。
  整首歌旋律并不讨喜,甚至有些单一,其中孩子配音,你仿佛可以看到成群的孩子睁着黑色的大眼睛坐在破败的教室里牙牙学语的画面。还有他们的笑声,浑然不知危险逼近。
  当稚嫩的童音和笑声远去,只剩下周对着这片满目苍夷的世界悲愤的呐喊。
  我知道,年轻的死并不见得比年老的死来得更盛大,然而我们的孩子,甫入这世界,混沌未知,他们无法和大人抢夺一个逃生的出口,无法拒绝老师的命令,无法自己爬起来寻找食物,无法等待肾脏坚硬抵抗3聚qing胺,他们无法反抗,只能默默承受。
  克拉玛依事件,沙兰镇事件,成都李思怡事件,河南艾滋村,山西黑mei窑,这些令人发指的事件,也许我们曾在报纸或杂志上看过,也许我们也曾扼腕叹息,也曾在心里咒骂,然而一觉醒来,我们就会忘记这些孩子,这些曾让你痛心疾首的事情,因为,那毕竟不是你的切肤之痛。
  而周云蓬以另一种方式,让人们牢牢记下这些惨痛的事件,在人们即将遗忘的时候,仍然还有这么一首歌,它将永不停息的传唱下去,警醒世人。

 

周云蓬

《中国孩子》封面


2007年4月发行那张 《中国孩子》之前,周云蓬只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为人所知。如果你经常去酒吧听演出,或者混迹于“马齿民谣”之类的论坛,或许才会比较熟悉他以及小河、万晓利、王娟、张玮玮这一串名字。


人们还喜欢用“绿林好汉”来称呼这批音乐人。他们在做的,是一种与国内传统抒情民谣不太一样的尝试。他们呈现的演出并不是酒吧中那种或靡靡或狂躁的风格。他们的曲调更加质朴,有时会夹杂些西部民歌或佛教音乐的元素,以及非常多的即兴SOLO;在歌词上强调和听众的现场互动,直白、口语化,很容易听懂;在题材选择上主动涉及了一些社会现象,没有太多避讳。


在这群“好汉”当中,周云蓬又和其他人不太一样。与好友小河的活泼不同,他显得更加沉稳,不过那也许是黑色墨镜造成的效果。作为一个盲人,周在内心对世界的沉淀,有其遮蔽在墨镜背后的神秘与厚重。他在大学选读的是中文系,随后却来到北京卖唱,几年之间一个人走遍大半个中国。他起初并没想到自己会以创作音乐为生,却偶然得到与摩登天空签约的机会,一年后推出了第一张专辑《沉默如谜的呼吸》。


那张专辑的新鲜气息让人眼前一亮。多年来独行侠一般的经历,使他的音乐表现出一种辽阔的孤独。一些朋友称他为“老周”,那是种无须解释的默契。


老周其实并不算老。他认为自己更类似一株 “寒带植物”——由于生长周期较长,积蓄了更多热量。这股热量通过他的第二张专辑《中国孩子》得到进一步的释放,或者说是爆发。正是与专辑同名的那首曲子,让更多人在强烈震感中一下子认识了他。“不要做克拉玛依的孩子,不要做沙兰镇的孩子”,与世界带给他的黑暗不同,这一次,周对世界的反观,用的却是一种异常的明亮。在歌词之犀利与背景童声之天真形成的巨大反差中,他一连串地提到了那些被大火吞噬,被洪水淹没,以及更多遭受着人为伤害的孩子们。这首歌很快在网络流传起来,引起强烈反应。

2007年底,因为这张专辑,《南方周末》的年度文化原创榜第一次用“音乐公民”评价了一个歌者。


1970年,周云蓬生于长春。他从小患有眼疾,求医治病的希望,在九岁那年划上无法逆转的句号。世界留在他脑中的最后一个意象是动物园有大象在用鼻子吹口琴,这也成为日后音乐创作的动因之一。


尽管中学时接触过口琴、二胡、阮和吉他等乐器,但他那时的兴趣点却并不在音乐上面。他最喜欢的其实是看书,或者说听别人给他念书。这个兴趣一直持续到现在,后来就成了习惯。甚至“几天不听音乐也无所谓,几天不读书就受不了”。


来自书籍最早也最有力的一次冲击,是来自春风文艺出版社(blog)的那本《朦胧诗选》。虽然在编选上并不完备,但对于他以及许多八十年代的大、中学生来说,这本书起到了某种精神启蒙的作用:“我们以前没读过这么现代的东西,比如北岛的《回答》。那时候觉得自己根本写不出这样的诗,其实也读不大懂,但就是觉得新鲜。”他还记得许多顾城的关于孩子的诗,认为那种“晶莹感”更容易理解。


报考长春大学的特殊教育学院时,有按摩、音乐、中文三个专业供他选择。周突发过报考音乐专业的念头,转念又记起自己吉他弹得实在不登台面,最后还是去了中文系。他加入了每个学校都有的那种文学社,过阵子就去听听他们说些什么,紧跟那个时代的阅读节奏。周所在的学院还办有一份名叫 《失眠者》的刊物,油印本,滚了几十份,他也会在上面发些散文、随笔或诗歌。


简单的大学生活中,除了去文学社、读书、空闲吃一碗朝鲜冷面,他常干的另一件事是买磁带。那时学校的宿舍楼与教学区之间有条夹道,那里有一家音像店,兜里有些钱的时候,周云蓬不免要到店里转转。有一次他买了一盘齐秦的磁带,结果死活放不出来,柜台里的小姑娘又不给退,塞他一盘黑豹的《无地自容》当替代品。当时周云蓬根本不知道黑豹是什么,只能勉强拿回去。没想到一听就惊了:“这什么玩意儿,太棒了!”自此一发不可收拾。他在那里买过大量盗版的约翰?列侬、TheBeatles等外国经典摇滚乐作品。最昂贵的一盘磁带花了23块钱,是原版进口的《美国乡村音乐》,音质非常好。周云蓬无比热爱的一个结果,就是把磁带活活听烂了。


对周来说,这种文学与音乐相互编织的互动关系,自大学时开始,如今仍在继续。这二者让他逐渐远离那种单向度的思维方式,他开始对更遥远、更新鲜的事物有了认知的期待。尽管从当时的经验来说,这种期待暧昧不清,甚至有点遥不可及。


他还是每天练点吉他。不过,除了吸引姑娘以外,他发现吉他还能为他找到给自己念书的人。“那时候其实音乐涉猎得不多,就是特想读书。但我们读书很麻烦,要靠别人念。你又不能总让别人无偿给你念,总得反馈点儿什么”。实在是刚刚好,浪漫气质的八十年代,校园里想学吉他的人特别多。


周就用手里的这把琴招收了十几个学徒。每天下午一堂课,晚上一堂课。教完琴,余下的便是听书时间。如果第一个学生对他读的书不感兴趣,他就会让晚上的学生接着念这一本书。若是碰巧哪个徒弟也来了兴致,比如《梵高传》这种,则直接把整本书都承包出去。这样每人一两个小时的读法,一天下来,大概能读上一百多页。


周云蓬很得意自己的这种统筹规划。大学四年中,他用蔡琴的《恰似你的温柔》、Elic Clapton的 《Tears in Heaven》还有当年流行的《萍聚》等吉他曲,换回来一大堆加缪的《局外人》、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这样的阅读经验。对他来说,这些小说中的现代感,是一种既陌生又向往的模糊情绪。“我早年生活的年代,黑是黑,白是白,很英雄主义。像《局外人》中主人公莫尔索那样的状态,内心里虽然很向往,但在生活上还是隔得挺远的。那是到北京之后,经历了很多事情,某种感觉才离自己近了,甚至重合了。”


后来,周发现这把琴不但可以换精神食粮,还能为他换来面包与酒。它不再可有可无,不再是六根弦和几块木板的组合。吉他成了他的一个自足而独立的支点。


毕业之后,周云蓬在一个民办色拉油工厂工作了一段时间,不久便辞了工作,南下北京。他在圆明园画家村每月花八十块钱租一个房子,开始了卖唱为生的日子。日子过得窘迫,困扰了他许多年。但那毕竟是他自己选择的生活。


刚来北京只会唱十几首歌的老周,在现实面前意识到了“专业水平”的重要性。他的重心开始从读书向学琴转移,一年后,他能够一口气唱八十多首了。那首收录在第一张专辑中的《荡荡悠悠》,记录了这种初来北京既新鲜又局促的感觉。


1995年,当崔健已经发行《红旗下的蛋》,郑钧发行《赤裸裸》,“魔岩三杰”在香港红成功演出时,周云蓬却还在路边与酒吧唱着唐朝和邓丽君。那时他一边琢磨如何多赚些钱,一边琢磨是否该去更远的地方看看。他带着吉他和攒的2000多块钱上了路。先到青岛,再坐船去上海,靠酒吧唱歌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后来到杭州,钱花光了,才回到北京。


旅行成为他更加具体接触世界的方式。从那首自传性的《盲人影院》中可以得知,这一次旅行之后,他几乎年年都到外面转上一圈。卖唱,赚钱,上路,这是那几年生活的基本架构。歌里唱,“他去了上海苏州杭州/南京长沙还有昆明/腾格里的沙漠阿拉善的戈壁/那曲草原和拉萨圣城”。


他尤其对西藏记忆深刻。2000年,周云蓬第一次来到西藏,在拉萨找了个酒吧,一呆就是半年多。那次他还与一个朋友结伴,准备沿滇藏公路从拉萨走到昆明。这趟转折颇多的旅途未能完成。在走了两百多公里到达泽当的时候,为了省钱,他们就地打铺,睡在路边,一觉醒来,发现吉他已经跟着小偷不辞而别了。


赚钱的家伙没了,计划宣告破产,只能重回拉萨的酒吧。说到这里,周云蓬笑笑:“我觉得旅行是最好的教育,在旅行中你会觉得自己特别渺小,生活不好不坏”,“其实我一直在摆脱。我以前是个苦大仇深的人。我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你是个残疾人,你要自强不息,身残志坚。我来北京之后一直在淡化这种意识,别老当悲剧英雄。这种感觉可能一两年内摆脱不了,2004年之后才渐渐肃清了这种流毒”。


若有机会,他很想把第一张专辑中的那些作品重新编排一遍。那是他从1995年到2003年创作的音乐,他认为那专辑的问题在于 “整体色调有些黯淡”。这张专辑中收录的最早的一首歌,就是上文提到的那首 《荡荡悠悠》。对比第二张专辑最晚创作的《中国孩子》,周云蓬在创作维度与关注视野上有着明显的跨越与拓展。


在这当中,2000年创作的 《我听见某人在唱一首忧伤的歌》,可以作为周突破固有套路、个人风格雏形初成的标志。这首以巫昂的同名诗为基础改编而成的歌曲,是周云蓬自己也比较满意的。他后来创作中的很多元素,如内敛淡然的情绪,质朴悠远的旋律,以及对于人的生存状态的关注,在这首歌中都可以找到。


2000年发生的另一件事,也促进了这个心态转变的过程。那时的日子依然艰苦,他还有了个正在读大学的女朋友。“偏偏赶上电视台的《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节目组的人找到他们俩,想给他们的生活拍上一集。女朋友不答应,他自己也觉得有点别扭,但在对方的极力相劝之下,他们最后还是答应了。等到播出时,周云蓬才发现自己犯了大错:“爱在冬季——一个女大学生和一个盲人的故事”,他完全没法把这个可怕的标题和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女朋友也恨不得把他吃了。那件事之后,他们之间感觉非常不好,不久就分手了。


周相信人的改变是要靠一些具体的事情。周希望成为一个好的现场歌手,对他来说,台下听众的笑声就是最好的肯定。他喜欢那里的变化多端,高深莫测。他也喜欢在舞台上突发奇想,因地制宜地改变旋律和歌词。他更多地练琴,练现场表演,让自己放松下来。“现场是那种有优点也有缺点、富有生命力的东西”。和“苦大仇深”时的自我堆砌不同,这时的周,考虑更多的是如何“把语言降到朴素的最低点”。


就是从那时开始,他开始尝试创作《买房子》这一类作品。“我发现在过去拘泥自我的状态下,根本没法达成和别人真正的相互沟通。你要对别人关注才能沟通嘛”。舞台上的自我意识开始重新建立,他的现场表现也得到可观的进步。如今,听老周的音乐,最好的场所肯定是他的演出现场。


他有了越来越多的演出机会,经济上也不像以前那么窘迫了。某种程度上,自我重担的卸下,才意味着有所担当的可能。“人要放松,才有精力关心别人。你要是只紧张地关心自己那点儿事,就无暇关心自身之外的东西”。而过往多年积累下来的经验,这个时候也终于得以表达。


我们还是谈到了《中国孩子》这首歌。其实他早就想为克拉玛依的那场大火写一首歌,但一直也写不出来。“一方面是音乐语言不行,另一方面心态也不好,到后期心态放松了,才写出来了”,“写关于现实的歌尤其需要平常心,不能老想着用大道理教化别人”。他以前经常在酒吧里弹奏这首歌的旋律部分,尤其是间奏,但又不知该到什么地方去。创作直接的动因是后来读到任不寐的《祭李思怡文》,那篇文章对周云蓬产生的触动极大,使他有了想给孩子们写一首歌的冲动。


他写得非常顺畅,几乎是一气呵成。惟一有点迟疑是那句“死到临头让领导先走”,他原本写的是“大难临头让领导先走”,后来总觉得还不太准确,思来想去,终于找到“死到临头”这个更契合的词。除此之外,在第一句“不要做克拉玛依的孩子”一写出来的时候,其实整首歌已经全有了。对他来说,这首歌的情感,多少年一直沤着,只是终于找到成熟的契机将其表达出来。
2006年12月31日,无名高地酒吧的庆祝元旦演出,周云蓬第一次试唱这首歌,受到了听众的欢迎。后来的巨大反响是他最初没有料想到的,他原以为还会像第一张专辑一样,只停留在一个较小范围的听众圈。
  

访谈


  问:如果说你们现在做的音乐有某种力量的话,你觉得会在哪里?


  周云蓬:技术上也没什么革命性的发展了,可能还是歌里写的东西吧。就是能把什么写到歌里的问题。比如小河的那首《老刘》(注:这是一首以《北京晚报》的一条社会新闻报道为歌词的歌曲)。但我很警惕自己,不能说别人很喜欢《买房子》、《黄金周》这样的作品,就受别人暗示,以后老写这样的东西,比如《买汽车》什么的。我特别警惕自己,不要特顺畅地写歌,要突破。不突破就别写了。


  那天我就觉得被误导了,我们一帮人去北京南站坐轻轨去天津,结果奥运期间买不到票,很可气。跟我去的朋友就说:老周,写个歌儿骂骂他们!我很怕被这样“类型化”。其实我喜欢情绪更复杂一些的,PinkFloyd,TomWaits那样。那需要心态更放松,不要老进入两极状态,我尤其不喜欢“使命感”这个词,好多事就是被太有使命感的人耽误了。我前阵子到上海演出,有个小男孩,问我有没有使命感,我说没有。可他偏让我有。他说我觉得你有,我说我真的没有。他说你那有救赎感!这就做作了,我尽量淡化这种东西。


  问:刚才你说这一代还有人在用“使命感”这个词,有些蹊跷。


周云蓬:对,我觉得这一代,80后,90后,应该更自我。前阵子张铁志写《摇滚能改变世界么》,找到我。他老觉得我是个特别愤青的人,相信摇滚能改变世界。结果我跟他说我更提倡花花草草的那种音乐,苏打绿、卡奇社 (注:台湾的清新民谣乐队)什么的,我觉得那种音乐可能对社会更好。愤怒的音乐有一点就可以了,它容易培养过激的性格。而那种小可爱的音乐,它是从个人出发。中国缺的就是这样个人的意识。张铁志很意外,他说你怎么会喜欢那种音乐?可我觉得要大家都听些那些音乐,有些东西反而就好起来了。也不能老是《中国孩子》这种音乐。比例千万不能失调。


  问:这么多年现场演下来,你觉得你的听众是否也发生了某种变化?


  周云蓬:我出第二张专辑的时候,听众群体发生了变化。过去都是25岁到30岁的人听我的歌,现在有很多高中生,90后的也爱听。审美能力的培养,相比绘画和诗歌,音乐的力量可能更大。音乐可以提高人的审美。一个很懂得审美的人,他很自然地就会去做许多事情。可你看现在的中小学生,艺术课多么少啊,我们的教育就是要造就不感性的人,似乎越理性越好。所以他看什么都没有感觉。他觉得审美是你们艺术家的事,我们不管。那就很麻烦了。美都感觉不到,你还有什么乐趣呢?


  不过没有人可以狂妄到引导孩子怎样审美。就是说,这不是提供中华鳖精,而是要提供基本的粮食。提供最基本的知识材料。它的前提是相信人会有自己的创造能力。


  问:现在集中关注社会现象的,大多是理性的声音,很少有像音乐这种感性的声音。


  周云蓬:我觉得感性的东西可能更深入血液。所有打动我的东西都是感性的具体事情。但艺术家也不能把这当成你的责任,觉得要去唤醒社会意识。别老替别人操心。我现在演出,尽量把情绪调和成两种,一方面有一些很内心的歌,一方面也有关注社会的歌。整场气氛就比较好,比较饱满。我还在豆瓣网的“周云蓬小组”发发帖子,网络也是一种交流,像自留地一样,可以不停地经营它。


  问:你会特别喜欢什么声音吗?


  周云蓬:我在西藏喜欢听牛铃的声音。一低头一抬头,周围全是牛铃的声音,变幻莫测又清透。我比较喜欢水声,海洋啊,流水啊。我去过雅鲁藏布江大拐弯,据说那里的水很壮烈。我听了听,像闷雷,很低沉,很持久。


  我是靠听觉来感觉世界的。如果声音太大了,我会一点安全感也没有。所以我去特别吵的酒吧,就会非常没有安全感——就像眼睛被蒙住了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