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笑了是哪个季节:来自“企业家‘另类’排行榜”的警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5:39:44
改革开放为我国经济突飞猛进的大发展创造了天机;同时也让我们看到,我国经济发展与之相配套的法制建设,就像城市建设与城市文明一样不能同步;《法人》“企业家‘另类’排行榜”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企业家落马人数从2009年的95位,上升到2010年的155位,再到2011年突破了200人,企业家犯罪出现了稳步上升的趋势,确实让人不安。
就像法制日报社社长贾京平指出的那样,企业家们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领军者和弄潮儿,他们创造了财富,打造了品牌,为国家和社会创造就业机会,为老百姓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功不可没,他们赢得了社会的尊敬和关注。但是,由于他们一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加之法律不健全一致锒铛入狱实为可惜,因此市场经济发展如何与法制经济建设同步十分必要。它是引领我国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笔者认为我们首先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企业法人代表应该成为法律的践行者,而不应该是“莽汉”。即使自己没有时间研究法律,完全可以聘请法律顾问,一切企业运营、“创新”都必须经过反复论证,决不可以冒险赌博,这样毁掉的不单是一位企业家,而是经济发展不成熟的表现。
第二,无论国企、民企在适用法律上都应该一视同仁,不可厚此薄彼,从而让部分国企心存侥幸,甚至以身试法。
第三,加强对国企领导人自身的廉政建设,严惩腐败。实践证明,一些国企领导腐败大都是监管不到位形成的,因此,为防止权力滥用,对国企实行内部监督民主理财与审计相结合,严把财政关十分必要。
第四,放宽金融政策,适当向民企倾斜,实现我国经济发展以国企为龙头,民企紧跟进的良好发展势头;规范民间金融秩序,严格打击非法融资。 总之,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完善法制,严格监督既是对企业领军人物的保护,也是我国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以法治进步引导经济发展,让企业发展给我们带来更多财富,为我国乃至世界人民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