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菊花期多长时间:匪夷所思的矫情思维--改农民工称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10 13:57:34
        取消农民工称谓,成为近期一个热门话题。日前,河南省8位律师、学者向国务院寄出《公民建议书》,认为“农民工”称谓存在歧视成分,不利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请国务院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行文中变更“农民工”称谓,并借此推动城乡户籍平权。
        而深圳市的4名人大代表,也提出了“统一非深户籍劳动者称谓的建议”。他们在此前有关方面刻意形成的“来深建设者”称谓基础上,建议使用“援建者”这一称谓,将其成为一个专用名词使用,以体现没有歧视、体现尊重。
        正所谓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农民工”的称谓真的需要人为取消,或者真的能够人为取消吗?我感觉这事不会随了个别人的异想天开和一厢情愿。而深究“农民工”这一约定俗成的称谓的内涵,感觉其既不是国家规定使用的规范名称,也不是通过一份政府文件就能真正取消了的。顶多也就在今后的政府文件里不再使用吧,整个社会对这个字眼儿的使用频率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农民工”称谓本身并没有贬义。感觉“农民工”一词存在歧视,是基于歧视农民的话语背景而形成的观念。但歧视农民本身是不对的,而且只是小语境的产物。我们既然不能取消“农民”的称谓,也就没有必要取消“农民工”称谓。中国的基本社会成份,当年被界定为“工农兵学商”五种,跟古代的“士农工商”略有区别,基本还是一致的。而这五大类里边,最核心、人员最多的是工人和农民。我们以前填写个人履历,家庭出身一栏要填贫农、中农、富农等等。中农又分上中下三档,所以又有了贫下中农之说。贫农、中农、富农,贫下中农,说白了都是“农”,就是“农民”。农民、工人是我们的家庭出身,代表着我们的祖父、父亲那代人在评成份时被当地政权组织确定的“个人成分”,传递到我们这里就变成了“家庭出身”,而我们的“本人成分”一般填“学生”,也就是“工农兵学商”里的“学”。所以,细纠起来,农民不但不丢人,而且很神圣,不需要“去农民化”。
        其次,“农民工”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一个群体,这个群体跟以前我们说的“万元户”、“农民企业家”一样,都是时代的产物。时代发展了,群体嬗变了,也就没有人那样称呼他们了。你见现在还有人称呼“万元户”、“农民企业家”吗?没有了,因为其个人身份逐渐转变了,也就没有人对其使用那些称呼了。“农民工”的称谓迟早也要消失,但那需要的不是一纸政府命令,而是农民工群体在生活环境、个人素质、技术水平、产业依存度等方面的提升与进步。也就是说,当这个群体当中的一些人,乃至大部分人,不再过城乡两栖生活的时候,当他们不再需要放下城里的工作回家收庄稼、种麦子的时候,也就没有“农民工”的称谓了。
        第三,“农民工”称谓的出现,还基于当年我们的企业都是国有企业,从业人员都是正式职工。如今,国有企业逐渐减少,民营企业逐渐增多,乡镇企业也都变成了大型企业集团。工人的准入门槛越来越低,起码不以户口为硬杠杠了。这种情况下,“农民工”转化为企业工人非常容易,“农民工”逐渐地也就很难界定了,称谓也就逐渐消失了。当前情况下,只要其家庭收入和作业时间是以工为主,他就是“工人”,以农为主他就是“农民”。喜欢穿梭上班,经常切换,他就是“农民工”。哪天大家感觉没必要关注他的来龙去脉了,那他就只认为他是工人,或者只是农民。
        第四,“农民工”的另一个特点是在城里务工赚钱、在乡下居住消费。以前受户口限制,他们很难到城里居住,更难取得城市户口。可现在许多二三线城市户口都放开了,只要你在城里买了人均20平米的房子,就可以把户口落在城里。农民在城里有了住房、有了户口,继续在企业打工,你能继续叫他“农民工”吗?而反过来,他在农村种地是主要收入,只是农闲时节临时来城里打工,你不叫他农民工,他就不是农民了吗?
        第五,有人提议的叫什么“来深建设者”、“援建者”,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个群体不是城市的“主人”,顶多算是城市的“客人”。折腾半天,还是把关系弄生分了。有意义吗?何必这么矫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