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会大作战删减了什么:曾国藩、李鸿章缘何被京城小吏所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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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李鸿章缘何被京城小吏所欺

作者:浦江客   出自:浦江客 浏览/评论:2,872/2   日期:2011年10月24日 09:33

道光皇帝大阅仪式·英国人19世纪大清国城市印象铜版画  (图片摘自网络)

 

曾国藩、李鸿章缘何被京城小吏所欺

 

    官大一级压死人,这是中国官场的普遍现象。但并不尽然,如果跨部门、跨地区尤其到了京城,官大一级未必压死人,说不定小官可以压死大官。清朝历史上就发生过曾国藩、李鸿章两位势倾天下的总督大人,被京城官职卑微的小吏所欺负的怪事。

    清同治七年,捻军即将被彻底消灭,战争进入扫尾阶段。曾国藩、李鸿章这两位挽救了大清危局的“中兴名臣”,一个是直隶总督、湘军主帅,一个是湖广总督、淮军主帅,却为军费报销这样的小事而烦心不已。烦心的倒不是担心皇上说他们花钱太多,他们为皇上保住了江山,即使多花点钱皇上也不会太在意的,让曾、李烦心的是所谓的“部费”。

    据王春瑜先生的《中国反贪史》中介绍,清朝衙门中历来相沿着不良成例送礼的“陋规”。按衙署级别,大体上可分为中央级衙门及官吏收礼的陋规,省级督抚司道等官所得和所送礼的陋规,还有府州县级以及地方吏役所得和所送礼的陋规。其中,中央级衙门及官吏收受礼的陋规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一为中上级官僚亲贵收受各地方官以各种名目的馈赠。地方官贡送给京官的馈赠名目不少,大致有:炭敬、冰敬、别敬。“炭敬”是冬季地方官给京中大臣的孝敬礼,“冰敬”则是为消暑而送的礼。“别敬”是地方官奉派出京或到中央述职离京时要给有关官员送的礼,有师生关系的门生还要向老师、同年馈赠的礼。送别敬有个“潜规则”,那就是“烧香哪个菩萨都要烧到”。外官每年晋京馈送别敬之人数百甚至上千,累之不可计数。   

    二为各部、院、府、寺、监等衙门官吏定期的或因事因案收受的部费。中央一级衙门和官吏取得陋规的另一经常途径,就是在办理各种公务时初收一定的部费。所谓“部费”,是指地方文武各官向中央主管部门申报某些待审核的册籍,待报销的经费,待批准的政务或案件,必须同时奉送一定额外费用以供官吏们私自分享的费用。无论任何地方官府,只要主动缴纳部费,一应事件均不难办妥。如无部费,则必受百般挑剔,概予驳回。

    据洪振快《亚财政:中国传统官场与历史博弈》中介绍,当年清朝官场有个颇有意味的现象,炭敬、冰敬、别敬的“钱”大概多是花在“部”里有审批权的大人物身上,而“部费”主要是落入“部”里地位不高的小人物——书吏的腰包。书吏只是一些普通办事人员,他们的工作是抄抄写写,类似于办公室里最底层的文员,不少人还是个“临时工”。可是,他们手中掌握的权力则使任何地方官吏不得不仰首视之。如户部主管全国的财政,需要处理的事情很多,这就给了书吏们很大的动力。他们对要求报销的账目不去凭公审计,而是看你送不送钱。给了“部费”,即使不符规定,账目漏洞百出,他们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通过;如果不给“部费”,即使完全符合规定,账目天衣无缝,他们也可以找个理由打回去,让你核查清楚了再来报,真可谓“小鬼难缠”。对这种“潜规则”,即使当时显赫一时的湘军、淮军主帅曾国藩、李鸿章对此也无可奈何。他们解决问题的方法居然和老百姓一样,也是找关系、通门路、托人去“打点”。

    曾国藩托的人是李宗羲,李当时是江宁布政使,相当于江苏省长。李再托人和户部书吏接洽,讨价还价的结果是给8万两,显然已是很大优惠了。曾国藩对给“部费”很不满意,于是向皇上递交了一份报告,请求军费报销免于审计。皇上同意了他的要求,曾国藩对此感激涕零。不过,曾国藩也表示,以前已经和户部书吏说好要给的8万两银子“部费”还是照给,但书吏们不能再多要了。

    李鸿章托的人是王文韶,王当时是湖北的一个道台,以前在户部任过职,有部里的人脉。王让人去找书吏探探口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书吏的胃口很大,要求给一厘三毫的回扣。所谓“厘”,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一厘三毫,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当时湘军、淮军要报销的军费是3000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需要40万两,相当于现下人民币8000万元。 

 

 清朝吏部署地形图

 

    “小吏”,是清代政治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清代从中央各部院,总督、巡抚衙门,到地方道、府、州、县各级机构,除了主官外,就是这些具体办事的吏胥了。他们既有文职人员,也有杂役人员。这些小吏、佐杂人员虽然大多没有品级,却有定额,而事实上吏胥的人数远远超过规定。清代继承中国封建专制王朝对官员的限制,如官员的南北回避制度,官员不久于一地一任,故而调动频繁。但官员属下的小吏不受回避制度限制,他们长期盘踞京城一地,专司一职,熟悉京城风土人情,成了“坐地虎”。另外,清代法律繁复,律例并行,非专业人员一般难以掌握,官员多为科举出身,处理一般事务性问题能力低下,势必依赖这些小吏承办和执行具体事务。再有,这些小吏地位低下,类似于临时工,待遇又很差,只有少数人有微薄的“工食银”,于是手中的这点权力就产生了谋求法外收入的动力,对要求报销的账目不去凭公审计,而是看你送不送钱,这些钱就有了一个专门的词,叫做“部费”。

    京师各部中,吏员最多、差事最肥的就是户部,因为所有各地方的报销与税收事务都要经过户部。事务最多,借机分肥的事也越多。按制,六部和理藩院等所有机构,吏员不过千人,而实际上,户部一家吏胥人数就超过了规定的京城吏役总数。如吏部,因为掌握了官员铨选等职事,对于官员上任、候补、调派也多有需索。京城小吏之流的行为,往往是有上司在背后支持怂容,故即使名重天下的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大官,有时也不免被京城小吏所欺。

    清代“小吏”势力扩张,成为官僚体制下的一个毒瘤。清代法律中,律与例并行,律简而例繁,势必只有依靠长期盘踞衙门的吏胥。同时,清代文牍主义盛行,案牍堆积如山,离开书办人员根本无法办事。更重要的是,清中叶以后,社会向近代化转型,而体制僵化如故,必然出现官僚弄权于上、吏胥舞弊于下的局面。正如当时有识之士指出的那样:“法令者,胥役棍徒之所以籍以为利,法愈峻,则胥役之贿赂愈丰,棍徒之计愈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