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尽之剑3所有武器:“双开”的副书记何以虎威犹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2:55:52
12月26日,山西运城市中院对“五毒俱全”的犯罪团伙首领仝霄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死缓,限制减刑。据悉,仝霄的父亲曾是运城市委副书记,正是在父亲包庇下,仝霄从罪犯变戏法般入党、升职,继而成为十恶不赦的黑社会首领。(12月29日《京华时报》)

仝霄的人生实在太过传奇,超出了我等凡人的想象。囿于篇幅,我不再复述其18年里犯下的累累罪行(说罄竹难书毫不过分),只想引用报道中的一串数据来说事。据调查,仝霄犯罪团伙涉及人员79人,其中国家公职人员41人,分布在11个部门,包括县处级干部12人,科级干部14人,一般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15人。

为何会有那么多的党员干部身陷仝霄案中呢?这就不能不说到案中的一个神秘人物,即仝霄之父,原运城市委副书记仝某。报道很给仝某面子,没点出其大名,只是说,仝父对仝霄劣迹心知肚明,仍利用权力和关系,弄虚作假,为仝霄调动岗位、转干升职,将一个犯罪分子堂而皇之地引入仕途。出于好奇,我百度了一下,发现仝霄案早就进了百度百科,不但曝光了仝父的大名(叫仝有才),而且还披露了一条很重要的信息:仝有才为政期间作风霸道,处事蛮横,1984年因贪污侵占国家资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看过报道的读者均已知晓,仝霄是被其父亲害的。他自己也是这么说的。不仅如此,涉及此案的众多党员干部也可说是其父害的。为什么?因为其父太“有才”了,即便“双开”了,也依然虎威不倒,照样能在运城市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这样说,上述涉案人员正是迫于曾经的运城市委副书记的淫威,甘心或不甘心共同造就了仝霄的传奇人生,或为其制造假档案,或为其做入党介绍人,或为其升官提干鞍前马后效劳,甚至为其假释出狱提供方便。

尽管报道没披露仝父是如何动用权力关系将一个犯罪分子的身份洗白为驾校科科长,但从涉案人员分布的权力部门之广中可知,仝父的能量几乎无所不及,凡是有关系的部门都插手到了,而且几乎都未逾抵制,就这样,一路绿灯,将犯罪分子的儿子塑造成了党政干部。真是名副其实,仝有才太“有才”了。

而且我发现,仝霄18年的罪恶史,除了有一年是在其父在任时犯下的,其余17年均是在其父“双开”后谱写下的(仝有才84年被“双开”,至今刚好17年)。哦乖乖!17年前即被“双开”的一位地级市副书记居然还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够轻易玩转当地的各个权力部门,甚至还能威慑到今天的媒体不敢披露他的真名,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官员退休后利用其在任时打下的权力基础坐收人脉红利,一点不奇怪;但如仝父这样的“双开”官员,居然能在长达17年的时间里,持续发挥曾经的副书记的能量,则不能不令人称奇。尤为不解的是,当地党委政府、纪检监察等部门对仝有才“双开”后的所作所为不闻不问,任其在这么多年里胡作非为,利用“原副书记”的头衔上下奔走,打通各路关节,这算不算失职呢?

鉴于此,窃以为,内地不但要像香港那样,建立官员退休或辞职后去向及从业情况申报公示制度,还须加强对违纪官员及服刑期满后的贪官的监管,不能让他们凭借在任时建立的人脉关系继续发挥“余热”,虎死余威在,危害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