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纳:“睁大眼看”系列之一:“天使的故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1:55:01
作者: 樊百华
  现代健康观念已从人的生理扩展到人的心理,相应地,现代医疗保健观念也从单纯的疾病治疗扩展到对人的心理的养护。这样,现代保健体系就自然而然地要求人们将环境、社区建设乃至社会关系的进步,看作与人口健康相关联的系统。于是,国际社会对综合国力的考察,不仅有医院床位量,还有例如社区体育场地和绿地的面积等。
  现代医疗对于生命、健康、安全等人权的强调,是不言而喻的。
  ◎忧医疵痛断18病
  中国首先加入的人权公约便是“日内瓦红十字公约”,这是一个主要针对战时的公约,内容很多很细。中国政府的《人权白皮书》没有讲到环境与人权,但医疗还是讲了。而讲医疗则讲了诸如寿命延长了、医院多了等等。一个人可以在人权得不到尊重的情况下活得很长,反过来,短暂的一生有可能其人权是得到了保障的。如古代的昏君纵欲过度,滥服“贾道士的金丹”,其寿也短,应该说其一生主要是侵犯他人人权的一生。当然,一般说来,人均寿命的延长与人的生活质量(包括对人权的尊重)是有关联的。
  医院数量与人权的关系也未必有本质的关联。数量固然重要,更重要的还在医院分布的合理性与医院提供保健服务的能力及其实际业绩。我国医院布局上极不合理,在大中城市、发达地区坐医供过与求,行医则供小于求,甚至只有出诊而无行医。而落后地区、边远地区缺医少药的情况则仍然存在。
  为什么除了当官的不但有最好的治疗,而且有最好的保健,而在很多单位,吃饭、混日子的医生有,真正的治疗与保健服务却谈不上?“把当官的伺候好了,就行了”——卫生系统的官员心里不是这样想的吗?为什么搞起“全国卫生城市评比”、“医院达标评比”的形式主义来那么来劲?这些工作既无实效,则劳民伤财客观上是在削弱社会保健的能力。中国各级卫生局有高明的医生,少高明的官员,一些名医当官后,在非治疗范围,同样很窝囊昏庸,使得医疗保健体系的业绩极其苍白。如果你仅仅医术高明,而看不到所谓评比之类实为虚假事功,则你的官与你的能力无关;如果你看出来了,明知不可而为之,则你的品德有问题,虽然你在某专业方面甚至是世界级名医,但也不配当“官”,只配回到病人身边——为什么要当这种无聊无德也无功的官?不当官的自由总不至于没有吧。
  如果说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害死人”等等,在其他方面多为“牢骚话”,那在医院就句句都是“大实话”了——我们的一些卫生官员智力会低到连这点也认识不到?
  对于几十年来医疗体制的弊病,现在医疗体制改革的利弊,笔者无力细述,但有几句“大话”是需要说说的:
  其一,医疗面前人人平等。既然救死扶伤是医疗的人道主义天职(“革命”之类的前制用语是可笑的——例如1989年中国红十字会对绝食学生的抢救,既与“革命”无关,也与“反革命”无关),无论是多大的官、有多大功劳,都应该与普通百姓一视同仁。医院的档次应当交由市场确定,而不应官本位地由行政权力决定。
  其二,彻底打破行政权力对接受医疗选择权的封锁,任何方式的行政“指定”都是侵权行为。
  其三,实行包括农民在内的医疗全面统筹,彻底将医院推向市场,而将深化改革的重点放在医药行业“服务”行为的依法严管上——例如规范医护的基本标准。
  必须说明:医院非企业,不应以创收为目的。推向市场、竞争等等丝毫不应与人道本质、福利本质相冲突!
  尽管全面统筹会遇到一些单位“拿不出钱”或“不肯拿出钱”来的问题,但统筹肯定比“各自为政”更有利于维护穷困人群的保健利益。
  全民统筹非商业性医保。解决“钱难筹”的根本出路在改革。例如产权重组中,应该鼓励国内外企业家在作出慈善性奉献时,获得减免税的回报。权力会放心、配合民间慈善组织大发展吗?很多顽症虽不可能由改革“迎刃而解”,却一定能缓解。别的不说,就说医院乱收费吧,你不让他乱收,他偏就乱收,在现在的弱势群体无权力制约杀手锏的情况下,还不是照样挨宰?所以,很多看起来很复杂很技术性的问题,说到底,基本上还是通到了权力机制的偏好上。
  官大功未必高的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公费看病,这不是偏好又是什么?混蛋院长带出一窝混蛋医生,你就没办法治他们,不是政治偏好又是什么?
  据统计,仅1997年一年,国家用于公费和劳保医疗的费用就高达7737.7亿元,比改革初期的1978年增长了28倍,每年平均递增19%,而国家同期财政收入才增长6.6倍,年增长率仅为11%。据有关方面的调查显示,1997年职工医疗费用的浪费在20%左右,达150多个亿。①
  笔者认为,医疗浪费本质上有难以统计的一面。看过病了,回去不吃药,其实不看也可以,这怎么统计?当官的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病,一个月药费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上万元、数万元,甚至是一个平民百姓一生的医疗费用,怎么定出其中的浪费?
  就算是问卷调查出来的“药开了不吃”,一项浪费一年就达150亿,那浪费的风源还在权力者的带头,而普通职工多为仿效,且由于“级别”的限制、“指定”医院的限制,相对于职工总数而言,职工的浪费必定是小头。
  那么,其它种种浪费与职工有多大关系呢?一方面职工住院难,一方面权力者将医院当疗养院呢?只谈150多个亿吧,那就是1000万下岗工人每人每年1500多元!
  那么,医院违背价格法,非法乱涨药价又造成了多少亿的侵权?
  那么,医生违反医德,例如“红包”之类的灰色收入又有多少亿的侵权?
  那么,医院(生)的受贿性“回扣”,又有多少亿的侵权?
  由不受制约的权力保护着的医院的腐败,也带有不可制约或难以制约的特质。山西太原市一医院有处方权的医务人员竟有90%以上的吃着“回扣”。
  1998年7月13日《河北工人报》“请到”一位药品推销员现身说法。“我那时候在沈阳一家医药公司驻石家庄办事处做推销员,这家公司只是靠挂靠的牌子吃饭,经营品种大部分是常见药品,其中也有过期和假冒药品。推销这些药品需要一定的手段,一次成功的药品推销分为三个阶段,即药品推广介绍会、药品进入医院药房及医生给病人开药。
  “召开药品推介会必须邀请本地医院的院长、药房主任和著名医生参加。通过推介会,推销员结识医院的有关领导。直接了当地说,推介会的目的就是联络感情,为以后药品推销打下基础。
  “说到联络感情的投资,首先应攻克主管药品的副院长和药房主任这一关,据我的经验,他一般会做出这么几种反应。认真型:这些人一般水平较高、专业知识丰富,敢于负责,跟他们推销药品一般不易成功;委婉型:他的回答首先是反问‘为什么我们要买你的药呢’,其实这可能是一种策略,也可能是一种暗示。此时,我就跟他套近乎,无外乎小恩小惠,送礼吃饭,如果他回绝,我就‘收兵’,如果他态度暧昧,就要加大攻坚力度,直到他透出风来说‘先进一批试试’,这事儿就成了。
  “药房主任一般不好对付,他们更像商人,不像与医生打交道那么容易。药进药房,下一步就考虑怎么卖出去,这得靠医生。为了熟悉医生,我一般是先帮他查查资料,买些专业书,送点小纪念品,关键要勤快,熟悉了以后,我就瞅准机会送上红包,他马上就开你的药,有的干脆明挑,开一箱药提成多少,此时的医生很难让人想起‘白衣天使’。”①
  如果说江湖庸医在过去只是特殊骗子的代称,那么,现在有证行医的“江湖庸医”又有多少?穿着白大褂堂皇坐在医院里的“骗子”、“混子”就已经人满为患,更不待说严格传统意义上的像胡万林那样的“黑道游医”,又何以能够群蝇乱飞了。
  胡万林发迹新疆某劳改农场,这里先转述新疆某建设兵团医院的两个庸医例证:
  李咏梅,女性,住院号为343846,病历上第一诊断为前列腺炎,出院后我(某医学教授──引者)好心劝告主治医生才将诊断改过来。(记者注:前列腺炎仅限于男性。)
  某女病人,患风湿性心脏病,妊娠七月引发心衰,病史记载为心无杂音,腹壁平坦,而且有当月月经来潮记载。(记者注:病人既患有心脏病,心脏岂能无杂音;既然妊娠七月,怎么可能腹壁平坦且当月月经来潮?)
  70多岁的退休干部杨英用家眷在同一家医院的遭遇——
  我的妻子和另一位70多岁的老妇都曾因泪囊炎住进同一个医院。入院时,两人除了眼疾之外,精神身体都很正常,行走自如。每天各挂盐水三到四大瓶,挂到八九天后,弄得奄奄一息,只好出院,住院费都在一千元左右。一个是搀扶回家,一个是用滑杆抬回去的。经过两个多月在家休息,身体才有所恢复。
  我的表妹有个三岁大活泼可爱的孙子,也是往进这家医院,本已病好,即将出院的当天,医生说,还是挂瓶吊针再走吧。结果盐水挂不到一半,孩子突然死了。当时只有表妹一人在场守护,正当她手足无措的时候,医务人员早把剩余的针药收走了。证据被毁,投诉无门,何况要医院的上级部门──卫生局来鉴定事故责任,那又何异于请鬼探病。表妹一家,也只好泪往肚内流,不了了之。
  最近我的一个远房妹夫何某,因伤风感冒咳嗽,到这家医院求治,院方要求住院,从下午三时进院到晚八时,连续打了五大瓶点滴,因注入的水太多,一时排泄不了,胸腹肿胀,痛苦不堪,只好手术导尿。
  我妻子1997年因天气炎热发生尿路感染(俗称热急胀,尿频),下午五时左右到这家医院就医,经尿检,医生一时说是糖尿病,一时又说是慢性肾炎,当即开出八张化验单。该医生说,今天下班了,明天检验后来住院再开药,今天不开处方了。当时我和妻子都向医生哀求:时时尿尿,今晚怎么过?明天一定来住院,今晚得先开点药吃。医生十分不情愿地开了一版氟哌酸胶囊和几粒磺铵类的消炎片。回到家里吃了一次,尿急尿频症状当即消失了,时间过去一年多,再也没有复发过……①
  如果说生病本身是灾难,但看病同样会出现灾难,而对尤其是住院治疗的家人来说更是一场灾难。看一次感冒常常得花一两个小时,甚至半天,七排队八检查,脸难看方难开,常常让人觉得生病的倒霉主要在到医院受气挨宰方面。住院病人在护士小姐眼里只是定时服药的机器和吸收吊液的皮囊,甚至连一个字都不肯对病员吐出来。90%以上的事情都得由病人家属做,虽然护理费没少缴一分。尤其是失去活动能力的病人,护理的家人非常辛苦,想要小姐搭搭手也见不到人影。危重病人护理都是有要求的,但现在小姐们已经不再面对什么要求了。例如护理中风的病人,哪个苦啊,可是护理的家人累了,在一些医院连张方凳都坐不上,想靠在床边趴一会儿都不让。
  1998年7月,新疆一位医学老教授投书《山西发展导报》,自曝黑幕——
  我院领导的指导思想是赚钱的科室就是好科室:
  1、医生每开一张CT申请单,CT室即给该医生4.5元。我曾统计某医生在一月之内开了60张单子,而事实上,在这60位患者中需作CT检查的仅为20%左右。
  2、我院干部病房(团级以上)住院费定得很高(30元以上/天),伙食费却定得很低,伙食不足之数由医院补偿,采取这一措施是为了招徕顾客。因为每年公费医疗报销中大约有十几万到二十几万作伙食开支。
  3、有一阶段,某些科室对同一病床可开三四个住院证,被列为加床。因为每加一床,科室每天可增加收入5元;事实上一个病床只住一个病人,其余名为住院而实际上在家吃药调养的病人也须交住院费(可以公费报销)。
  4、随意抽查一个病例:胡路民,男,16岁,住院号为339646。1997年3月4日第一次住院,当时有精神病症状,诊断为珠网膜下腔出血,但却没有化验报告;3月6日病程记录为精神可以,饮食良好,大便正常;最后一次输液时间是3月13日。4月5日出院时结算为输液器37具、30ml注射器40个、纱布300克、棉球一袋、一次性尿垫20条,费用共700元。1997年5月14日第二次住院,住院号为335885,诊断为散发性脑炎,尽管提不出诊断依据,仍让病人输液5天,结算单上填有输液器8具,30ml注射器49具,费用共300多元的字样。1997年6月26日第三次住院,住院号为343355,诊断为癫痫,未输液,结算时输液器9具,还有注射器等费用300多元。该病人住院三次,医院收费5000多元,其中乱收费(除上述外,还有陪住费、护工费等)1000多元。至于检查、用药是否恰当、合理还另当别论。
  以上只是很普通的几个例子,类似的情况在我们医院俯拾即是。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
  1、医院领导要维持一个铺张的“摊子”。在1998年职工代表大会上,领导毫不隐讳地通报1997年的招待费为38万元,另有其它项目开支也高达100多万元。同时,医院既要维持1200人左右的人头费(含1/3的非医务人员),又要负担领导外出时的大笔费用,使得医院不堪重负。
  2、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大多数人向钱看,收红包、吃回扣现象司空见惯。自从评为三甲医院以来,为了保荣誉、保领导职位、保科室及个人奖金,上下共同说假话、说空话,很多人根本无职业道德、科学精神可言;最近又要争创全国百佳医院,表面文章是做得越来越离谱。
  3、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医院全年收入8000多万,当地卫生局作为主管部门也得了不少好处。曾有人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医院的严重问题,上级竟将有关信件原封不动地转回原单位,以至于仗义执言者遭到打击报复。①
  笔者猜想,这位肯自曝黑幕的老教授就一定遭到过不少“打击报复”。开句玩笑,“文革”中笔者还是“红小兵”,那么小就学到一条“法律”,即“打击报复就是现行反革命”,那么,不知现在的“现行反革命”总共有多少。当然我们不应招回红卫兵来揪他们,而只能寄望于政治改革。
  人们说,医院的滑落是“新时期”发生的,不对,早已发生。请问:50年代的右派们、60年代的“牛鬼蛇神”们得到过人道主义的救死扶伤吗?正因为那时医院被安上了“政治势利眼”,这只眼在“新时期”才出现了新的贪婪绿光。在一些医生眼里,老百姓只是动物,而一些人医对老百姓与兽医则无甚区别,否则,怎么会早在1978年,在首都北京医科大学的附属医院里,就发生长达16.5cm的塑料管手术后残留病人腹中(18年之久)之类的荒唐事呢?
  西弘先生执编的《南方周末·消费广场》,1998年10月16日发表作者“忧医疵”(主任医师)的文章,痛述医院的“18大浮躁症”:
  1、谁是医院的首富?按知识和科技含量说,首富应是国家的三级甲等医院,但他们只是知识和科技的首富,而不是经济收入的首富。知识和科技含量最低的是基层的卫生所,但可能这卫生所的个人人均收入是全国医院中最高的,在沿海较发达地区,据说常常可以达到人年收入2~10万元。如此反差,其中文章很多。
  2、医院是福利事业单位还是市场经济单位?按照国家的定位是二者兼而有之,但实际上不少医院把创收作为最重要的任务。
  3、内科大夫的尴尬。外科有手术费、换药费,妇科有检查费、接生费,护理部有护理费、注射费等,而内科就只有由70年代的0.05元涨到如今的1.50元的门诊费了。
  4、医生的一杯残羹。近来传媒报道,一改往昔指责药房和院长,大都指责医生收取回扣,实际上这只是很小的一杯残羹。道理很简单,哪个医生开了多少处方,这是要经过药房才能查到的,其余道理也就不用说了。
  5、行医近于行商。现在有的医院全免诊费和挂号费,有的竟公开声明“以上专家一律免收诊费和挂号费”。这是一种错误诱导,若从法律的角度去认识,可能还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6、逼医生缺德。不少医院规定,大夫要执行“合同”,要完成创收任务,否则便拿不上或拿不全工资,在你的收入中还要扣去诊室折旧、水电费、印刷品费、设备折旧费、排污费等。超收者则可按比例拿到奖金。这实质上不是承包是什么?医生能不想法子创收?
  7、变味的奖惩。有些医院规定,开一张CT申请单奖励10元,开一张PCR检查(卫生部今年已要求停用这项检查)申请单奖励7~8元,月底还要汇总另提奖金;住院部收一个病人奖励20元,大夫每月都有收几个病人住院的定额,完不成任务者少收一个要罚10~20元。名目繁多。甚至把检查和住院申请单发到院外。因此,病人到医院没看病就先花去几百元、上千元有关无关的检查费就不足为奇了。
  8、大方贵药利润多。在医院的收入中,药费部分最少也要占到70%左右,这是一种医与药本末倒置的现实;同时加剧了药品资源的浪费,抑制了技术的提高。
  9、滥用检查。病人一来,便开单检查,凭检查结果进行诊断。本来完全可以依靠物理检查确诊的常见疾病,也必须进行有关的特殊检查。这样,一来大夫省事,二来收入增加,何乐而不为?但其结果,不但大夫的技术难于进步,还要病人多掏腰包。
  10、庸医“目中无人”。一患者经CT检查右肺下局限性感染灶,就诊于某三级甲等医院,大夫先是冷冰冰地说:“穿刺!”患者问:“穿刺能确诊吗?”医生答:“50%。”病人问:“那怎么好?”医生答“再穿!”“要是还不能确诊呢?”“还穿!”……最后医生说:“那就开胸探查!”“开胸手术大吗?”“不大,就是去掉一根肋骨!”实际上,再简单的胸科手术,也是大手术。病人后到别处,经抗炎治疗一个多月后复查炎症已吸收。
  11、科技兴医难。某老教授积数十年之经验,绞尽脑汁夜以继日,把毕生之学术精华抽筋拔骨写成专著,准备传世。送去一问,出版社、印刷厂,哪个单位都要盈利,数万元、甚至十数万元的投资都需作者自负,而且印成后需自找销路。再问书店,答曰:“科技书不好销,要三七开。”作者不懂再问:“是你们要留三成利润吗?”答曰:“那还行!我们要七成!”“那不是赔了吗?”书店经理说:“那不管,我们是搞经营的!卖不出去还要退给你,而且售后付款。”
  12、江湖游医请进门。不少医院都腾出空房租给流医。号称治疗某某病的专家,他们大多自带处方保密的中成药,价钱特贵,收入与院方分成。一位带有“主治医师”证件的小伙子说:“我这证明,临来前卫生局说了,只在外地谋生用,回本地无效。”
  13、是财神就奉。一名20多岁的小伙子,自称祖传,名之骨科,租国家医院开设按摩,用医院的治疗费收据,按国家按摩费的标准收费10元/每人次,表面上无可挑剔。全凭年轻力壮,每天接诊百人以上,虽说辛苦点,一天收入可达1500元左右。给每个病人的诊断、治疗时间不过三四分钟(何况他还要入厕、聊天),每月可有2~3万元的收入与医院对半分成。
  此外还有争上基建装修项目、医院升级忙坏了领导和群众、专家门诊(义诊)成“医托”、医疗广告(尤其是“泌尿系统感染”)满天飞,出现医院走了样、病人不敢进、求治卫生所的怪圈。①作者最后说:长此以往,能不出医疗事故?
  ◎是医院还是黑窝
  如果说进药是医院腐败的重灾区,医院的外科则是医德沦丧的重灾区。这只要有“红包”二字便可尽述。
  不过,看起来“红包”是医生收的,其实首先是权力型医疗体制收的。为什么有少数医生不收,病人家属还是不送就不放心,因为:“哪有这样的好事呀?”虽说也有极少数“好呆子”医生,但既是极少数,病人碰到的概率也就小了,动刀动剪子的事,性命攸关,谁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实际上,医院的红、黑、“宰”、勒也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南京北崮山骨科医院,市物价局规定,其床位费只能收每天8元,但这家医院收到了25元。记者质疑院方时,一负责人还狡赖说没有的事,当记者放宽了与他核对一结帐单上写的1218.70元时,这位负责人竟说不出近一半收费的理由。
  说到药价,便只有两个字——离谱。“离谱”二字的意思弄音乐的人是知道的:“没准了呀,不成调了呀!”在中国“调”当然是有的,而且尽是高得不能再高的“高调”、大得不能再大的“大调”。
  按《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加价一般应控制在15%~20%之间,而在湖南衡阳市许多药店、诊所、医院都超标了。湖南某药厂生产的青霉素V钾片,每盒出厂价不到7元,而药店的批发价则达20多元;
  南宁某药厂的牛黄解毒片出厂价每袋仅2元多,而有的药店其零售价却飙升至近30元;山东一位患者因拉肚子上医院,医生给他开了两瓶乳酸环丙沙星,院方要价为每瓶60多元。谁知该患者恰恰是生产此药的药厂工人,知晓一瓶药的出厂价才3元;
  一些营养滋补与特效药品的购销价格相差尤甚;
  东北一朋友告诉笔者,在黑龙江一些地方,一些所谓乡镇个私药厂简直就是劣质“食品”厂。假冒伪劣为何好销?便宜;为何销得出?回扣;为何愿意买?利值大。南京《周末》报有位女记者,特“拧”,光反映南京医院“乱来”的报道,1998年笔者就看到她写过多篇。1998年12月29日下午3点她与通讯员陈宇祥来到南京市下关激光医院。原因是日前收到下岗女工张小燕的投诉:
  “前些时候我在某报上看到下关医院刊登的广告,称服用他们医院开出的‘复方甲亢丸’和‘复方甲亢胶囊’有明显治疗效果,于是我到该医院甲亢专科门诊部了解情况,该科的一位年纪较大的医生称:‘你的甲亢病最多要吃两个月的药就可以完全康复’。而几个月过去后,我花了8000多元的医药费,病情仍不见好转,使我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耽误了我的病情,不能使我得到正常治疗……”
  记者随同南京市物价检查所谢科长一行,找到了该院的负责人,而甲亢专科门诊部则是‘关门大吉’。据该院的负责人介绍,该院的甲亢专科门诊部的医生并非是医院的正式职工,而是院方从外面聘请来的投资者,与院方签定了承包租赁合同,承包人每年向院方交纳6万元租金,院方则为承包人提供工作场所等便利条件。①
  调查结果:这家医院使用的是“三无”药品,院方负责人说“可能是承包人自己配制的,而医院则一直严禁承包人使用“三无”药品。──院长以为这样搪塞就能将责任推得干干净净。“推”且不够,还倒苦水:“我们不能管得太宽,若管得过多,人家就会拍拍屁股不干了。”
  像这样的“责任人”,如真“依法治医”,那么起码有两个字:撤职!当然,真的“依法治医”的话,要撤的被“任命”的“德才兼备”的院长就太多了;倘真“依法治国”,说不定就要撤到自己头上,算了吧,喊喊还可以,真格还是不动为妙。喊喊的好处是——“我说过了,要求过了,你总不能说我们没有原则吧,至于做嘛,不要性急激进嘛……”对不起,“动不动真格”与“激不激进”无关,而只与虚伪、假心假意有关!
  还是说南京。多年来(讲故事的人们往往记不得时间具体有多长,就说“多年来”),南京(又岂止在南京)的一些医院成了百货商场的现象,可谓屡教不改、屡禁不止。
  南京白下区中医院和光华卫生院等医院为“病者”开出的“药品”竟是金华火腿、旺旺仙贝、茅台酒、雪碧,甚至还开自行车、大彩电……
  公费医疗制度的改革,使一批过去“小病大治”的人大为减少,医疗市场竞争激烈。据统计,目前南京市医疗机构有1000多家、等级医院190家、街道卫生院56家。那些医疗质量不高、管理混乱、运作不景气的医院,看准了部分市民“爱贪小便宜”的心态,用“以物代药”来获取医院的“经济效益”。
  在南京市玄武区公安局查处的“王巧云8万元医药诈骗案”中,从几家医院开出的处方清单上可以看到:板鸭、皮蛋、香肚、瓜子、快餐面(100箱)、西洋参(3000克)、电饭煲、浴霸等等,简直是个“日用品批发店”。①
  有的医院竟然干脆由商店代开门诊收据!当然,这样的例子对买到“食品”的“病人”不存在权利受侵的问题,而只是在权力体制下医院与“病人”一起侵犯全民的权益。
  有记者活儿做得细,也就查出了处方上的“青菜排骨”——中医不是讲了吗:药补不如食补。难怪这中医讨人喜欢,中医懂“辩证法”的啊。
  为了钱,“粗心”的事难免发生。于是,做个小手术,竟要吸氧90袋;广东佛山市谭先生因冠心病到市内一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因怀疑医院多收医疗费用,家属来到该医院检查药费,经查,在住院期间的某一天,一种名叫“强力脉痔灵片”的普通西药,用量应是两片共0.3克(每片0.15克),但收费竟是按6000片(即900克)药收的,共多收了11700元。
  医生不是官,但我们这个社会,不是官的官太多了——只要有点被人求的地方,就会“官”起来。官的事秘密多,你还不能问,问了官与“官”们就不高兴,甚至会发官脾气,结果问情况的人总会倒些“洗脸盆呛水”、“过河水草割鸟”的霉。什么“知情权”,扯!让你知道了,名堂还能鬼吗?官场的传统与魔术界的规矩是一样的!
  每天不知有多少万的病人在质疑医院收费时被训、被臭、被蒙!
  于是,“专家门诊”没专家、特宰人,多“托儿”、“媒子”等等就不奇怪了。
  于是,假“红桃K”、“菌必治”等等坑人便一坑一个团;三株口服液便出事了;一次也不能用的“一次性”注射器充斥市场;早就规定不能再用的医用橡胶瓶塞还是照用不误……吃“药”吃出人命来,在中国不是偶然的。
  有道是病人口中药,虎狼囊中金!
  多年来,劣质一次性注射器屡禁不绝,《南方周末》顽强追踪揭露,终于查出了例如江苏武进等地的病源——地方政府保护主义!更有甚者,一次性还可以变成非一次性!据2000年7月23日《服务导报》披露:浙江省东阳市贾宅村的废品市场,当地农民从群蝇乱飞、散发出阵阵恶臭的废品山,拣拾出来一些“可用”物批发给外地客户,有的经简单清洗重新包装后又流入市场。“令人感到触目惊心的是……有不少是成袋成袋”的“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输血器”!
  笔者想怒问的是:这些废物通过什么渠道从医院回到这样的市场来的?会不会有医疗人员参与其事?废物管理部门、医院有没有相关管理措施?如此规模的非法市场又是怎样形成的?难道这些废物没有进入医院?那么又怎样得以进入的?……中国老百姓哪,疑问铺天盖地呀!可是,问苍天何德何能!极度荒唐何日才能被改变?
  被上上下下说成“中国人民极大凝聚力”的“象征”——1998年抗洪救灾,也照有“中国特色”——假药也照上抗洪救灾第一线(假货上去了多少还不见统计,例如劣质矿泉水也敢给解放军官兵喝),当然有的已被查出,否则笔者就不可能知道有这种笑话事。人们应当为抗洪救灾第一线有能识出假药的眼睛而自豪!
  有一点必须说明,捐赠给抗洪救灾的物资中,凡资本主义社会来的都没有一件是假货劣品!
  ◎人肉药的“慧尾”
  多年来,医学界本身医德沦丧之快之惨之烈,则为世界所仅见!鲁迅先生对庸医之恨使他曾立志学医,又出于对麻木看客们的恐惧而弃医从文,可是鲁迅先生如看到中国今天的医疗颓废,想他一定会将志向由医学而从政,连劳什子文学也一并弃了的。
  在济南一家大医院的科研处,记者了解到一些大夫的研究成果可谓应有尽有,让人仰慕。其中一个大夫一年内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十几篇、几十篇论文的并不罕见。有的一年竟发表60多篇。而且每篇论文写得都很“严谨”:经过了多少多少例临床观察,达到了什么什么效果,有数据、有统计、有分析、有并发症。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医学专家,他们说,严格地讲,一项科研成果从选题到立项到临床实践,没有五六年的积累是很难出成果的,按照这些大夫的效率,平均6天出一篇论文,他一个星期能看几个病人?没有病人,临床结论又是哪来的?
  据一些知情人士透露,事实上一些论文的出世并没有经过那么复杂的程序,他们只是将国外杂志上的最新研究成果变个角度,或者几篇综合成一篇,然后更改一下数据就成了。因为没有临床实践,这些数据基本上都是随意编造的。比如有的大夫竟公然在学术会议上说自己3年内做了2万多例双眼皮手术。一些人通常是实验还没做,结果先出来了。
  据了解,这些“成果”虚假至极,连研究人员自己都不敢用,但却给基层临床人员造成了误导,也加剧了医学领域在学术研究上的急功近利思想。有关人士说,医学科研成果是直接用在病人身上的,这样做实在太危险了。①
  1998年10月7日下午,民政部机关干部葛长荣随部机关集体到协和医院体检。神经科大夫给他检查后,让他在各科室做完剩下的所有待检项目后,再来一趟神经科──大夫要给他多做一项检查。大夫没说是什么检查,他还以为自己被查出了什么神经问题,需要做进一步的检查,便答应了。
  做完其他的检查后,他又回到了神经科。一位女大夫把他带进一间屋子,对另一位大夫说:“我把他交给你了。”也就在这时,他看到部里同来的另一个同志在这里刚做完这项检查,一脸苦相。他还看到大夫从自己兜里掏出10元钱,让这名被检查者领钱签字。葛长荣说,眼前的情形使他满腹疑云,但出于对大夫的尊敬,并想检查做得细一点,他坐到了椅子上。大夫一边提醒他注意脚下的电线,一边在他右手腕和右肋间贴上电极,这时才轻描淡写地说:这个测试没什么,只是“动”一下。当大夫按动仪器上的按钮时,他的半臂顿时失控抽搐。一连5下之后,大夫又把电极移到他的脖颈后,又是5下。最难以忍受的是将电极放在他头顶上“动”。第一下就使他全身震颤,大脑瞬间失控,身体歪斜,口水都流了出来。他强忍着对这位大夫说,这是什么检查?太难受了。大夫说可能是电流大了点,可以再放小一点。就这样上下左右共被“动”了22下之后,葛长荣早已四肢酸麻,头痛欲裂。
  在葛的反复追问下,大夫才说,这项名称为“磁刺激运动诱发电位”的测试,目的是为掌握正常人和患者之间的对比数据,不在正常体检范围。对于自己不明不白地成了大夫的试验对象,葛长荣觉得受了莫大的欺辱和蒙骗。他断然拒绝了这位大夫硬要给他的10元“受试费”。
  事发后,民政部机关医务室在与协和医院协调中得知,给葛长荣加做电位测试的大夫,实际上是北京医院的博士研究生,他在协和医院做课题研究时,在未向被试者说明检查原因、性质和内容的情况下,已经做了若干例测试。①
  瘫痪12年的江苏沭阳县青年任毅获知:山西新绛县“创伤截瘫康复医院”院长谢钢虎研究出一种治瘫新药——脊髓神经再生丹”,经咨询后,任家汇去2875元买药,但服药后毫无起色。任家早已负债累累,任要求退钱,谢钢虎仅同意返还500元。任毅于是含泪写信投诉到卫生部主办的《健康报》。《健康报》将信转给山西新绛县卫生局,该局答复说,“脊髓神经再生丹”1994年已通过石家庄市科委的鉴定,因此不属于假药,当然该药也并非百分之百有效。……②
  一名叫唐荣智的教授在三年内义务帮助输血后患丙肝者打了55场官司,在对这55个案例的调查分析中他提出了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并于1998年向全国人大提交一份报告,建议:“因血液检测中心漏检率的存在,给用血者造成人身伤害的,血站或医疗机构应依法给予治疗与补偿。”建议未被采纳。
  1999年唐荣智将继续他的计划:在每个省(市、自治区)象征性地打一例因输血感染丙肝的官司,不打第二例。他说:“我的目的是带个好头。”
  唐教授给全国人大的建议显然是理由十足的,(请参阅1999年2月26日《南方周末》报记者朱强的长篇报道)事实上因输血造成的医疗事故又何止成百上千,那么,为什么全国人大不肯采纳唐教授的建议呢?这个大概只有问委员长李鹏先生了。
  国家工商局针对房地产虚假广告问题,对三种报纸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统计监测,1998年6月份,三种报纸共发布房地产广告917条,在各类广告中位居第二,而其中违法广告有173条,也居第二位。①比起医药的虚假广告来,房地产的虚假广告真是小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