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诗和远方恶搞:以主为“牧”必得“十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1:55:08

弟兄姊妹我们首先来看经文:《诗篇》第二十三篇6节。

金句:“耶和华是我的牧者,直到永远”。

第一福——必不缺乏。第二福——必得安息。

第三福——必得苏醒。第四福——必走义路。

第五福——必不遭害。第六福——必得安慰。

第七福——必能胜敌。第八福——必得洪福。

第九福——必永蒙恩。第十福——必常同在

一个“以主为牧”的人将要获得的第九福,是“必永蒙恩”,这是指我们蒙福的时间而言的。“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随着我”(诗23:6上)。在这句宝贵的经文里,让我们看到,神对那些“以主为牧”的人所赐的福,一、不受时间的限制,乃是赐福一生;二、不受空间限制,乃是“如影随形”,人走到哪里,神所赐的福就随到哪里。想到神对我们如此的洪恩厚爱,我们怎能不涌出美辞,赞美主恩呢!

我们必须承认人与人之间确实是有情,有爱的,尤其是伟大的母爱,更是口难述说,笔难写尽;正像古诗里所说的:“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但是,如果把人的爱和神的爱相比,则显得相形见绌了。为什么呢?因为一、人的爱受时间限制,无论是母子之爱,还是夫妻之爱,也不过几十年时间而已。二、人的爱受空间限制,即使是恩爱夫妻,如果分居两地,也只能是“两地相思”,可望、可听(指传真通讯),而不可及。尽管有人能很达观地吟唱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其实那不过是人们无法超越空间的一种聊以自慰而已。三、人的爱受条件限制,这里的“条件”包括人力、物力、财力众多方面的因素所制约。有时候,我们虽有爱人之心,施舍之愿。但能力有限,财物甚少,结果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爱莫能助。四、人的爱受感情影响,常有起伏、波动。感情深厚的时候,相爱得如胶如漆;感情淡薄的时候,彼此间若及若离;感情破裂的时候,好朋友反成仇敌。五、人的爱受利益支配,一般情况下,多数是等价交换,有条件的。往往是你爱我,我也爱你;我爱你是因为于我有益。一旦失去了这个“受益”的前提,只能有少数人能作到矢志不渝、不计得失、一往情深;多数人则认为“互利”的合作基础已失,理应分道扬镳,并不感到有任何不是之处。人与人之间的爱,就是这样的既真实存在,又捉摸不定;似“永恒”,却又短暂;似可靠,却不牢固。和永不改变、划破时间空间的神的大爱相比,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耶和华神对那些“以主为牧”的人所施的恩惠与慈爱,乃是一生一世地随着他们。永活的神,他的慈爱永远长存(诗136篇)不受时间限制,伴随我们一生。正如主耶稣对他的门徒们一样:“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13:1)。无所不在的神,他对人的爱不受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跟着人们。属他的人到哪里,他的恩惠和慈爱就随到哪里。正如耶和华籍摩西所晓谕的:“你若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这以下的福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你在城里必蒙福,在田间也必蒙福;你身所生的、地所产的、牲畜所下的,以及牛犊、羊羔,都必蒙福;你的筐子和你的抟面盆都必蒙福。你出也蒙福,入也蒙福”(申28:2—6)。永不改变的神,他对人的慈爱决不因人的改变而改变。“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3)。可能有离群掉队、偏行己路的羊,不可能有弃迷羊而不顾的好牧人。他必然撇下九十九只,去寻回那只迷路的亡羊,直到找回并加以医治、缠裹。神对那些“以主为牧”的人所表现的爱,就是这样的执著、牢固、永不改变。正如大卫所深深感受到的:“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随着我。”

第十福——必常同在。

     “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远”(诗23:6下)。这是“以主为牧”的人必将获得的最后一福——第十福:必常同在。

   弟兄姊妹 我们都知道,每一个虔诚爱主的基督徒,都盼望着得享与神同在的美福。正像使徒保罗所说的:“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腓:1:23)。在可拉后裔的诗歌里,也用充满感情的笔调,表达了这一心态:“在你的院宇住一日,胜似在别处住千日。宁可在我神殿中看门,不愿住在恶人的帐棚里”(诗84:10)。与神同在,不仅是敬畏真神的人们的共同愿望,更是神造人的初衷。亚当、夏娃被造之后,神将他们安置在伊甸园里。那时神与人毫无隔阂,亲密交往,如同家人。自从始祖违命之后,罪就进入了世界。“天起了凉风”,人有了惧怕,于是就躲避神的面。但神却在寻找呼唤着人,并未弃绝他们。旧约时代,神籍着人的献祭与人交通;又命摩西建造会幕,籍会幕与人同在;但这一切并不能使神满足,终于让圣子“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约1:14)。圣子即将离世之前,又为门徒们求圣父,另赐一位保惠师——圣灵,叫他永远与门徒们同在(约14:16)。到那世界的末了,天国工程完毕,神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人要作神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人们同在,恢复神造人的亲密和谐关系,满足了神造人的最初心愿。由此可见,神人复和,神人同在这原是全部圣经的一贯中心信息。但是,要想让信息成为现实,还须人尽上当尽的本分,才能得享这与神同在的真福。

弟兄姊妹:要想与神同在,必先与神同行。旧约有例在先:以诺“与神同行三百年,……神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创5:22—24)。另外,在《诗篇》第十五篇中,大卫列举了十条“得居圣山者之品行”。他用设问句起头:“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接下去用解经家称为“新十诫”的来作出回答,就是:1、行为正直;2、作事公义;3、说话诚实;4、不谗谤人;5、不恶待人;6、藐视匪类;7、尊重神民;8、信守誓言;9、不放利债;10、不受贿赂。最后的结论是:“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也就是只有与神同行的人,才能永居神的帐幕,永住神的圣山,永远与神同在。先知弥迦也曾大声宣告说:“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神面前跪拜,当献上什么呢?……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6:6—8)。因为“与神同行”是“与神同在”的必要前提啊!

弟兄姊妹:要想与神同在,还须与人为善。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的结尾,写下了这样一段话重心长的话:“还有未了的话:愿弟兄们都喜乐。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如此,仁爱和平的神必常与你们同在”(林后13:11)。在这里,保罗就与神同在的前提,向哥林多教会的弟兄们一共提出了一个愿望和四点要求,也就是与人为善的“一愿”、“四要”。

“一愿”就是“愿弟兄们喜乐”,这是与人为善的基础。只有大家都存着一颗欢喜快乐的心,才能谈得拢,合得来,共同向“四要”努力。“四要”是:一“要作完全人”,这是与人为善的总要求,如果我们都能求全责己,而不是求全责人,那么,人际关系必然融洽。二“要受安慰”,只有乐意听取不同意见,接受别人忠告的人,才能与人为善。三“要同心合意”,四“要彼此和睦”,这些毋需解释,都是与人为善必不可少的。在讲完“一愿”、“四要”之后,保罗作出了一个权威性的结论:“如此,仁爱和平的神必常与你们同在”。也就是必须达到“一愿”、“四要”,与人为善,融洽无间,才能得享神常同在的幸福。

神的幸福是为人预备的,幸福也是人人想得的。诗篇第二十三篇给我们明确指出了得福的途径,那就是“以主为'牧’,必得十'福’”。愿与弟兄姊妹们分享、同得、共沐主恩。感谢赞美主!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