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者王超合金:从源头防治 建长效机制——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答记者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0:02:35

全国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三年来,共查处了60722个、涉及金额315.86亿元的“小金库”,10429人被追究责任。

  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治理“小金库”热点问题,17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计署副审计长侯凯,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长刘建华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何持续三年?

  与前几次相比,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时间长达三年。对此,侯凯指出,“小金库”是个顽疾,只有持续强势推进治理工作,才能奏效。

  侯凯介绍,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与前两次相比,对“小金库”的界定更加明确,更加规范,更有利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小金库”问题。治理范围更宽,不仅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还包括社会团体(包括公募基金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同时,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强力治标的同时,更加注重源头治理,着力完善治本之策,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而且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务求实效。这些特点决定了这次治理工作持续了三年时间。

  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举报“小金库”是否仍有重奖?

  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政策规定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对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实行重奖。奖励政策明确,根据不同性质的单位,依据查实“小金库”缴入国库金额或设立金额,按3%-5%的比例给举报人奖励,奖励资金最高额为人民币10万元。

  刘建华说,这一政策规定发挥了很好的效应,广大人民群众从中看到了中央清理“小金库”的态度和决心,参与度和信任度很好地提升。三年来,全国共受理举报11138件,已核查举报9088件。

  她介绍,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一个临时协调机构将宣布撤销,举报受理办理方式将转入常态。各有关牵头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继续做好专项治理期间收到的各类举报件核查工作,坚持拓宽举报渠道,进一步做好有关“小金库”举报受理核查工作。

  同时,她指出,重奖举报有功人员或单位的政策只适用于专项治理期间。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关于废止法规的有关规定,以适当形式及时宣布失效。

  发现6万多“小金库”为何只有1万多人被追责?

  三年专项治理工作中共发现“小金库”60722个,为何只有10429人被追究责任?

  对此,刘建华说,事实上,此次“小金库”治理比较突出强调的是鼓励自查、支持自查和依靠自查。据统计,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三年来共发现“小金库”60722个,其中自查自纠发现“小金库”45835个,占75.48%。

  刘建华指出,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规定,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所以,自查自纠发现的4万多个“小金库”问题,按照政策规定,大部分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了。

  此外,她指出,“小金库”个数的统计并不是按单位个数进行统计,一个单位可能同时存在几个“小金库”问题,而责任人的追究往往是针对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一个责任人员可能参与设立多个“小金库”,所以出现“小金库”个数与处理人数不对等的情况。

  刘建华表示,“小金库”治理转入常态后,各有关部门将加快对“小金库”违法行为的刑事可罚性研究,强化“小金库”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提高震慑力,持续强力推进治理工作。

  “小金库”后续治理如何转向常态化?

  经过三年的持续治理,“小金库”问题易发多发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在个别地区和部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不平衡、不彻底等问题,滋生“小金库”的土壤和条件没有彻底铲除。

  吴玉良说,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小金库”治理工作将转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一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解决防治“小金库”的体制机制问题。继续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规范社会组织管理。

  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着力堵塞财政财务和资产管理漏洞。加强财政预算、银行账户、现金管理。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会议费、培训费和劳务费等方面管理。加大打击假发票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同时,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着力增强领导干部遵守财经纪律意识。强化监督,着力推动“小金库”治理的常态化。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和单位财务公开,加强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效遏制“小金库”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