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窗户 英语:团伙冒充部委直属单位领导卖官敛财200余万获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07:16:35

团伙冒充部委直属单位领导卖官敛财200余万获刑


  关键词:民间组织·出售官职·明码标价

  一个名为“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生态环保委员会”的民间组织,谎称是中央级别的国家事业单位,以在各省成立办事处为名,出售所谓的“办事处”主任等官职,诈骗200多万元。

  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繁、张爱锁等6人14年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披上国家机关外衣

  几年前,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属下悄然出现了这样一个科研委员会——它隶属于农科院,委员会的资金和人员受到农科院的统一安排。而这个委员会的主任就是李繁。

  为了成立这样一个委员会,李繁可谓是煞费苦心——自称是河北省某局级干部,离岗后想为农民和中国农业发展作点贡献,从而通过来到北京后认识的农科院某领导成立了上述委员会。不过,李繁这个主任只能算是“名义”上的,因为她这个主任并不享有直接的决策权,无法通过这个组织开展业务,更无法达到创收的目的,因此这个委员会成立后,并没有开展任何工作。

  为了能够真正做点“事业”,“雄心勃勃”的李繁在2007年年底至2008年期间通过一个叫齐翠萍的人在香港又注册成立了“中国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委员会”、“中国农村经济委员会”3个在中国内地性质属于民间社团组织的委员会。

  2007年12月27日,“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协会”在中央编办机关服务局事业发展中心注册英文、中文域名,域名为: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协会·中国;中国农业产业网·中国。除了通过成立网站给委员会扩大名声,李繁还以中编办的名义给委员会披上了国家机关的外衣。通过网站,李繁对外宣传该委员会为中央编办直属事业单位,属国家一级委员会。

  据了解,在成立各式委员会之初,李繁均是打着“为中国农民做点事情”的旗号四处招摇,随着事情的深入,她的真正企图渐渐呼之欲出。成立“农经委”后,李繁并没有积极开展农业项目,而是成立了一个私人公司作为“农经委”的账户,为其打着国家机关单位的旗号敛财提供基础。

  李繁在注册了委员会和公司后,开始继续招兵买马,并且雇人专门维护其申请的网站,并且开始在网站上打出“农经委”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家一级委员会的旗号,甚至在网页的明显部位放上了国徽标志。在委员会的负责人处堂而皇之地挂上中央领导人的名字,而其自己的名字就排在中央领导人名字的下面。

  通过网络运作有了“正牌地位”之后,李繁在朋友间宣传起了自己的“农经委”,并宣称与农科院及中编办的密切关系。就这样,打着开展农业项目的旗号,李繁开始了通过成立办事处进行敛财的“致富路”。

  分会如法炮制敛财

  经过各种包装,李繁摇身一变成为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农经委”的主任,而这个委员会还有个特别之处就是——只要交纳5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资金,就可以在“农经委”成立下属分会,并取得国家事业单位的资质,同时获得农科院批准的农业项目。

  通过各种吹嘘和“宣传”,不久之后,张爱锁等十余人在向李繁交纳费用后,成立了“中环委”等“农经委”下属委员会分会。

  十几个分会成立之后,所谓的各种“业务”并没有接踵而至,不过彼时分会的“主任”们也并没有意识到受骗,还在等着“上级机关”分配业务。

  只有一个人没有坐等其成,他开始主动与李繁联系,要求开展分会的业务。他就是张爱锁。张爱锁在李繁的协会下成立了“中环委”,并且向李繁交纳了5万元的成立费,被李繁任命为“中环委”的主任。“中环委”成立后并没有业务,甚至连办公地点也没有,张爱锁便找到李繁,要求李繁为其解决办公地点等问题。李繁答复称“农经委”和“中环委”虽然是国家事业单位,但自收自支,并没有财政拨款,要自负盈亏,“中环委”要想有资金支持,也得自己找出路,比如成立各省的办事处。

  得到了李繁的指点后,张爱锁自己出钱租了几间办公室,并且制作了“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生态环保委员会”的牌子挂在办公室门口,还找来了谷越秀、沈静波、赵红霞等人帮忙。转眼间,谷越秀、沈静波成为了“中环委”的副主任、秘书长,赵红霞成了主任秘书。此外,张爱锁还煞有介事地招聘了两名临时工,一名负责财务,一名负责网络维护。张爱锁也注册了自己的私人公司,作为“中环委”的账户,用于资金往来。

  张爱锁“中环委”的架子搭起来了,他和李繁一样,在“中环委”的网站上挂上国徽的标志,并且在网站上介绍委员会为国家一级委员会,为中编办下属事业单位,主要业务为开展农业项目。为了能够有收入,张爱锁开始如法炮制地筹措建立“中环委”的各省分会。

  张爱锁向咨询成立各省分会的人承诺,成立的分会为国家事业单位,每个分会都能够解决两个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并且与省里的领导均有接触的机会,成立分会的唯一条件就是要缴纳人民币40万元。   

  面对如此诱人的条件,开始有人找到张爱锁等人要求成立省办事处。张爱锁作为“中环委”的主任,一边摆出主任的架子,一边来者不拒收取钱财成立办事处。他渐渐地认为自己就是国家一级委员会的主任,在某些省办事处成立仪式上甚至以国家中央单位领导身份出席讲话,还接受了当地新闻媒体的采访。

  “主任”纷纷落入法网

  当李繁和张爱锁等人的“委员会”办得“红红火火”的时候,接到报案的民警敲开了“中环委”的大门。2010年4月,李繁、张爱锁等6人涉嫌诈骗落入法网。

  就在这些“主任”们纷纷落网时,许多被害人还被蒙在鼓里。“中环委”的各省办事处成立后,也并没有实际开展农业项目,大多数被害人在缴纳40万元后,收到了盖有“农经委”和“中环委”红色印章的红头任命文件后便再没有与上级“委员会”联系过。直到民警联系了被害人,他们才知道原来上级单位并不存在,自己被骗了。

  据了解,被害人当时之所以相信李繁和张爱锁等人,主要是看到了“农经委”和“中环委”的网页,看到网站上的国徽标志和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便信以为真。

  承办案件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李繁、张爱锁的骗局其实不难识破,“李繁、张爱锁向被害人声称自己是国家一级委员会,是中编办下属的事业单位,对于这个情况,只要向中编办相关机构进行核实便可以发现中编办并没有这个下属单位。而且,要成为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是要通过正规的考核、录用程序的,虽与公务员录入程序不同,但也是要由正规的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并非某个人某个机构出具一纸任命书便可。另外,中央单位成立各省办事处收取高额费用也显然不符合常理和规定,正规的中央单位要在各省设立办事处,应当是单位统一规划,由单位统一进行构建,并且不应收取如此高额的费用”。

  既然存在这么多不符合常理的地方,为什么还是有许多被害人受骗呢?检察官透露说,被害人多为李繁、张爱锁等人的朋友,从私人感情上,对李繁和张爱锁比较信任,容易相信二人的承诺。但是,更重要的是被害人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想逃避正规的考核、录用途径,以为花点钱就能买个国家机关单位的身份,获得事业单位人员的编制。有的被害人经营着自己的公司,想通过成立办事处,与省里甚至是中央的领导取得联系,方便自己的生意。但是不论是找工作还是发展事业,都应当通过正规的途径寻找出路,投机取巧的后果往往是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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