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达olzz机体强化:各地贯彻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11:29:14

各地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2011-07-01 12:07:37 http://qndj.qianlong.com 千龙网 字号:T|T 打印

    按:乡镇纪检组织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和纪检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第六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不断推动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本报特对吉林、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云南、陕西等7省(自治区)纪委和湖北省黄石市纪委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座谈会上”的交流经验摘登如下:


完善体系 发挥职能 提升能力 
不断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完善乡镇纪检组织体系。一是选好配强纪委书记。严格标准条件,真正把政治过硬、公正廉洁、熟悉农村社情民意、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干部选拔到乡镇纪委书记岗位上来。二是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总结推广在白山市江源区和长春市双阳区开展的区纪委对乡镇纪委实行统一管理的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年内每个市(州)各选择一个县(市、区)进行乡镇纪委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探索乡镇纪检干部编制、工资、津贴、年度考核等由县(市、区)纪委统一管理的有效模式。三是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将农村纪检组织体系从乡镇向村屯延伸,逐步形成以乡镇纪委为领导,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主体,群众义务监督员为基础的基层纪检监督网络。
    以创新机制为抓手,有效发挥乡镇纪检组织职能作用。一是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把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乡镇党委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指导建立乡镇纪委重大问题集体决定制度,健全乡镇纪委议事规则,完善日常工作制度,重视发挥委员作用;创新协调各方力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模式和方法,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二是创新监督工作机制。以落实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党务公开为重点,保证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为载体,科学监管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将农村纪检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实行乡镇纪委定期向县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和乡镇纪委书记向县级纪委常委会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坚持实行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衡量标准的年度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履职尽责。
    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着力抓好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认真执行资格准入制度。乡镇纪检组织新进干部除具备必需的思想政治素质外,年龄必须在3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面向公务员公开招考或公务员录用考试方可调入。二是强化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省纪委重点负责乡镇纪委书记培训,市县纪委重点负责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系统培训、专题培训和初任培训。以三年为一个周期,组织对全省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轮训一遍,增强其实际工作能力。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与乡镇纪委书记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干部的思想动态。


实现“五个到位”
切实加强苏木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

内蒙古自治区在加强苏木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实现了“五个到位”:
    一是机构设置到位。全自治区苏木乡镇全部设立了纪(工)委,与苏木乡镇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同步挂牌。苏木乡镇在办公场所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为纪委调剂新增办公用房,并配备了电脑等必需的办公设备和举报电话、举报箱等办案装备。
    二是人员配备到位。全自治区所有苏木乡镇纪委都配备了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苏木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的,均增配了专职纪委副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设纪委委员5至7名。部分旗县(市、区)还在嘎查村(社区)配备了村级纪检员,聘请了党风廉政监督员,实现了纪检监督网络全覆盖。
    三是制度建设到位。全区苏木乡镇组织机构设置完成后,各盟市、旗县(市、区)及苏木乡镇纪(工)委在原有的基础上,又相应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议事和定期报告制度,以及相关业务工作和内部工作制度。例如,科尔沁区纪委总结完善了《苏木乡镇纪检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并对苏木乡镇纪委实行目标化管理。
    四是后勤保障到位。按照现行“乡财县管”的管理办法,对苏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予以保障。科尔沁区将苏木乡镇纪委办公经费纳入苏木乡镇财政预算,并将苏木乡镇纪委书记办案补贴标准相应提高,同时还将嘎查村(社区)纪检员补助纳入预算。
    五是作用发挥到位。苏木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加强,有效改变了过去人员兼职过多、工作乏力的状况,实现了有充足的人力、精力充分履行职责,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通过修订完善并贯彻落实公务接待、财务管理、机关纪律、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推动了基层党政机关向精简、高效、务实的服务型机关转变;通过深入村(社区)调查走访、现场接访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促进了农村各类矛盾化解;通过严肃查办涉农涉牧案件,有效维护了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各项民生工作的落实。同时,全面推行以村民代表常设制为核心的村治模式,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全面加强了对村(社区)“两委”和村务工作的监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有力保障基层反腐倡廉建设
云南省纪委监察厅

以贯彻中央纪委中纪发[2009]9号和10号文件为动力,把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政策措施向乡镇延伸。一是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人员配备。按照乡镇纪委委员一般设置3至5名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和调剂工作,全省平均每个乡镇纪委委员达到5.13名,其中47%的乡镇设置纪委委员5至7名。二是进一步规范决策参与等工作。乡镇纪委书记均参与乡镇党委会讨论干部任免等有关重要事项之前的酝酿协商,参加县级党委组织的干部民主推荐会议。乡镇纪委委员参加或列席同级党委全会等重要会议,参加同级党委组织的干部民主推荐会议。三是进一步加大办公办案条件保障力度。全省所有乡镇纪委办公办案经费由县乡财政提供一定保障,部分乡镇参照政法经费标准执行。各乡镇纪委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改善。
以创新组织管理形式为重点,积极探索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一是积极探索试行派出乡镇纪工委。2007年以来,在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统一组织实施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把分散在各部门的派驻机构整合为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其业务工作、干部工作和后勤保障全部实行统一管理。一些地方还积极创新乡镇纪委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按就地就近原则,采取分块派出乡镇纪工委的模式,将所属的若干乡镇组织成一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纪委派出机构。二是积极探索设立乡镇监察室。部分市(州)在乡镇设立了监察室,作为县监察局的派驻机构,在县监察局和乡镇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县纪委监察局职能室的指导,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监察室可以根据需要了解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监察室主任必要时可以参加或列席单位党政组织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的会议。三是积极探索充实村级党风政风监督力量。一些乡镇在村级建立纠风工作站、便民服务站和村级廉政监察站,重点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在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部分乡镇还建立了村级勤廉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3至5名村民作为成员,在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指导下,对村务公开、财务收支、资产资源管理、村公益建设项目和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突出重点  突破难点
扎实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辽宁省纪委监察厅

     从2002年开始,辽宁省适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逐步实行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改革。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不改变现行管理体制,通过工作机制改革的方式来强化监督职能。改革的主要做法是:按照毗邻相近原则,将4至6个乡镇或街道划为一片,设立一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级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在县级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下,代表县级纪委监察局履行相关职责。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人事、行政、工资关系和福利待遇等,多数由原单位负责,也有的由县级纪委监察局负责。后勤保障有的地区是由县级纪委监察局安排,也有的地区是协商有关部门予以安排。到目前为止,全省14个省辖市66个涉农县(市、区)和4个城区,累计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233个。新的工作机制对强化乡镇纪检监察职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全省各地纪工委监察分局累计组织检查乡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803次,列席乡镇党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940次,检查乡镇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575次,初核案件线索1833件,立案调查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33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63人。
    下一步,辽宁省将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为契机,以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强化职能为重点,起草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重点从两方面入手,改革基层组织的设置形式和运行机制。一方面,继续深化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改革,比如,争取组织、编制部门的支持,增加纪工委监察分局编制职数,明确专职人员,解决兼职矛盾;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乡镇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新思路、新途径,比如,探索乡镇政府设立监察组织,与乡镇纪委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对党组织关系不在当地的基层站所,由监察组织通过发挥行政监察的作用,加强对这些站所和非党员干部的监督,切实发挥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组织作用
不断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

    组织设置标准化。明确规定,乡镇纪委一般设委员3至5名,其中设书记1名。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的,应设专职副书记。人口规模较大、党员数较多、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担任的,也应设专职副书记。同时,注重延伸拓展,积极推进基层纪检组织的延伸和覆盖工作。通过整合村纪检小组、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力量,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目前,全省30032个建制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
    干部配备专职化。严格干部选用标准,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学历较高的年轻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全省1512个乡镇共有乡镇纪检干部6468名,其中专职纪检干部2020名,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574名,乡镇专职纪检干部平均年龄40.2岁,大专及以上文化1871名,占92.6%,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
    教育培训全员化。出台《2009-2013年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的责任主体,确保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每三年至少培训一次,尤其是加强对新任乡镇纪委书记和新任专职纪检干部的培训。近三年,共培训乡镇纪检干部6372人次,基本实现了“三年轮训一遍”的目标。加强实践锻炼,有计划地安排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县(市、区)纪委组织的信访调查和查办案件工作,在实践锻炼中不断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工作运行制度化。以制度形式,明确了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参与对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效能建设属地考评等8项乡镇纪检组织的主要职责。建立了乡镇纪委集体领导和委员分工负责、议事决策规则、廉政谈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等工作制度,规范了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法监督等工作程序,不断健全乡镇纪检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乡镇纪委书记向县(市、区)纪委报告工作、述职述廉等制度,完善乡镇纪检工作任务落实、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等办法。
    硬件设施统一化。为保证硬件建设全部达标,有的县(市、区)还专门拨款为欠发达乡镇统一配备电脑等硬件设施。同时,不断改善经费保障,将纪检工作经费列入乡镇预算,单独列支,确保到位。有些乡镇还配备了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办案工作设备。1068个乡镇纪委配备了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


抓住关键  创新举措
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组织作用
湖北省黄石市纪委监察局

延伸触角,健全组织网络体系,凸现乡镇纪检组织重要地位。一是组织建设全覆盖。黄石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乡镇纪检组织的设置、人员的选配等作出了硬性规定。所有建制村(社区)都成立了村级纪检监督小组。二是人员配备专职化。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得到群众认可的,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知识背景的年轻同志担任纪委书记。同时,要求各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并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和从事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确保“专职专干”。三是职责分工刚性化。对乡镇纪委书记的工作分工提出明确要求,规定纪委书记不得分管招商引资、工程建设、城建、安全生产、干部人事、财务等工作;乡镇党委在确定纪委书记分工时要与县(市、区)纪委沟通协商,以保证主要精力用于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工作保障标准化。各乡镇纪委办公办案经费按照每年6至8万元的标准,纳入乡镇本级财政预算。
    强基固本,创新教育管理机制,加强乡镇纪检干部能力建设。一是业务培训体现实用性。每年各县(市、区)纪委举办2至3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重点就履行监督检查、信访维稳、执纪纠风等工作职能开展业务培训,围绕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二是建章立制体现针对性。针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完善了《纪检干部岗位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了乡镇纪检工作流程。三是监督约束体现规范性。推行“三卡”管理法,以建立档案卡、考勤卡、业务联系卡的方式强化对纪检干部动态监督。建立《乡镇纪委述职述廉制度》,要求乡镇纪委书记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述廉,上级纪委不定期组织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四是目标考核体现激励性。每年年初各县(市、区)纪委与各乡镇纪委签订目标责任书,重点对目标任务、创新工作、特色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
    适应形势,创新履职方式方法,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注重引导广大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对政令畅通的保障作用;坚持执纪为民,充分发挥对农村和谐稳定的促进作用;坚持抓好教育,充分发挥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的引导作用;坚持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对基层干部权力行使的纠偏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市新农村建设。

 

深化改革创新
增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整体活力
江苏省纪委监察厅

    健全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体系。一是创新组织设置。在乡镇,推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的乡镇全部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推动乡镇全面设立监察室,配备监察室主任和专兼职纪检监察干事。在建制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由村党组织副书记或纪检委员兼任负责人。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农村工作室侧重于处理重要信访、查办案件、监督乡镇“三重一大”事项;乡镇纪委侧重抓好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性工作,并配合工作室做好相关工作;村级纪律监督组织重点开展廉洁教育,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监督,及时反映廉情民意。三是完善工作方式。建立健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机制,纪委书记定期主持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工作责任。
    构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整体联动机制。一是力量配备上整体联动。采取工作室明确专人联系派驻区域乡镇纪委;乡镇纪委委员担任驻村勤廉督导员,分片联系建制村;村级纪律监督组织负责人担任乡镇纪委委员等方法,统筹使用工作力量。二是业务流程上整体联动。在查办案件上,经工作室初核后应予立案的案件,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提交县纪委或移送乡镇纪委办理立案手续,县纪委立案的案件由工作室调查,乡镇纪委立案的案件由工作室会同乡镇纪委调查;在案件审理上,工作室调查的案件由县纪委审理,乡镇调查的案件由工作室审理,并移送县纪委把关。三是工作考核上整体联动。县纪委完善对农村工作室和乡镇纪委的考核体系,设立差异化考核目标,在信访办理、案件检查等重点工作上,工作室考核目标为派驻区域乡镇纪委考核目标的总和,根据完成目标数一同计分、一同奖惩,实现工作室和乡镇纪委目标同向、工作同做、责任同担。
    发挥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一是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举报。农村工作室和乡镇纪委密切配合,通过定期接访、重点对象约访、进村入户下访、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统筹农村工作室和乡镇纪委力量,不断拓宽案源渠道,采取独立办案、联合办案、异地交叉办案等方式,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问题。三是有效开展对基层重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完善农村工作室主任参加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巡查、专项督查,乡镇纪委书记参与乡镇重要事项事前酝酿协商等制度,加强对乡镇“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强化对强农惠农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夯实基础  创新机制  
不断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陕西省纪委监察厅

    选优配强干部。注重选拔政治过硬、思路开阔、协调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须事先征得县级纪委审查同意。同时,配齐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所有乡镇纪委均至少配有一名专职纪检干部,一些设有监察室的乡镇纪(工)委,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达到了两人以上。
    创新工作机制。一是推行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在不改变现行管理体制和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将同一县(市、区)内的乡镇纪委统筹划分为若干办案协作区,集中人员力量,统一指挥调度,目前,全省共建立办案协作区463个,查办案件673件,处分286人。二是推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单位醒目位置和媒体上公开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照片、职务和联系方式,来访群众根据公布名单及分工选择接访领导,纪检检察机关按照职责权限,依纪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全省各乡镇普遍建立了“廉政灶”,接待费用平均下降40%,较好地遏制了公款吃喝的不正之风,促进了基层厉行节约、艰苦奋斗作风的养成。
加强村级监督力量。在全省推行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共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27113个,占建制村总数的99.4%。这项制度的推行,形成了村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有效防止了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发生,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教育培训。一是做好集中培训。2009年,陕西省分四批对1745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并交流了经验。通过培训,乡镇纪委书记的政策水平和执纪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实际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二是做好专题培训。市县两级纪委不定期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主要针对乡镇纪委在案件检查、信访、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邀请上级纪委有关人员或业务骨干授课,增强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做好挂职锻炼。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部分县(市、区)纪委注意选调乡镇纪检干部到机关挂职锻炼,拓宽了乡镇纪检干部的视野,综合素质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