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igia是什么意思: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总工会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心上海市劳动模范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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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11〕6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总工会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心上海市劳动模范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心上海市劳动模范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劳动模范是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是各条战线的楷模。长期以来,上海市劳动模范在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了重要贡献,受到了全社会的尊重。各区县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关心劳动模范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进一步形成关爱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风尚。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心上海市劳动模范工作的意见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模范(以下简称“劳模”)工作,关心劳模生活,并陆续制订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2004年8月,市政府批转了市总工会等五部门《关于提高上海市退休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沪府发〔2004〕27号)。2007年2月,原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对本市企业退休的市级以上劳模“专加”养老金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7〕8号)。这些,对切实提高上海市劳模待遇,解决劳模实际困难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更好体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劳模的关爱,参照全国劳模“三金”政策,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关心市劳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标准

  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是用于帮助因疾病、意外灾害和由于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本市户籍退休市劳模的专项帮扶资金。2004年,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上海市退休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沪工总经〔2004〕220号),并从当年起发放此项资金。从2011年起,增加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投入,提高帮扶标准,加大帮扶力度,以更好地帮助市劳模解决实际困难。

  二、建立市劳模低收入生活困难补助金

  从2011年起,建立市劳模低收入生活困难补助金。低收入生活困难补助金发放对象是收入较低的本市退休市劳模。补助标准具体为:

  凡本市参加城保或镇保的退休市劳模,其月养老金低于本市城保或镇保上一年度月平均养老金标准110%的,可予补足。市劳模低收入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发放,由市总工会负责身份认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代发。

  三、建立市劳模春节慰问金

  从2011年起,建立市劳模春节慰问金。对本市户籍市劳模每人每年发放500元慰问金。

  以上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市劳模低收入生活困难补助金、市劳模春节慰问金等“三金”,原则上在每年春节前发放。

  四、建立市劳模体检制度

  通过建立市劳模体检制度,实行市劳模健康管理,更好地保障市劳模的身体健康。各区县、系统、单位须确保对本区县、本系统、本单位的市劳模每1-2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由市劳模所在单位工会负责组织,经费也由市劳模所在单位解决;如所在单位解决经费有困难的,由其上级主管单位解决。对因企业破产、倒闭等原因造成无主管单位的市劳模及支内返沪市劳模,其体检由市劳模所在区县总工会负责组织,经费由区县政府解决。

  五、加强市劳模“三金”管理

  (一)市总工会设立市劳模“三金”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市财政每年将市劳模“三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编入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并按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将专款划入市总工会专户。

  (二)根据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的申请,经市总工会审核,将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和市劳模春节慰问金下拨到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按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市总工会定期对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发放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和市劳模春节慰问金情况组织抽查。

  (三)市劳模低收入生活困难补助金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社保经办机构与市总工会按实结算。

  (四)由市总工会负责做好对上年度市劳模“三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市财政局。同时,接受市审计局审计。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