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里小区:男人的得体与优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3:36:58

本书作者英国贵族爱德华·伯曼先生,常居中国,他将传统英国绅士与他眼中的中国新富作了多个层面的比较,权威而细致地介绍纯正英伦绅士的生活方式、精神气质、爱好时尚以及培养过程。不仅展示了绅士安静、素朴、优雅的外表魅力,更突出了绅士注重荣誉、服务公众、坚定沉着的人格典范。突破了举止造就男人的应用范畴,从精神层面为中国的新富们从物质富有跨越到精神高贵提供了一个范本

爱德华·伯曼,英国贵族,出生于英国剑桥,并在那里获得了哲学学位。他先后在伊朗、意大利等多个国家工作和生活,并在中国生活了十年。他长期从事电信相关业务,担任战略顾问与演讲家。与此同时,他作为客座教授在英国肯特大学、意大利博罗尼亚大学等欧洲大学主讲MBA课程。<\/p>

伯曼先生撰写过12部著作,包括小说、以及欧洲文化、艺术方面的专著,并被译成多种欧洲语言出版。其中《宗教裁判所——异端之锤》已于2001年在国内出版,该著作主要研究已有700年历史、现在依然存在的宗教裁判所。

自序 

撰写本书,我主要有三个目的:

首先,是为了向中国读者准确阐述绅士的概念,帮助他们把握绅士与绅士风度的深刻内涵。本书从讨论绅士的服饰、举止入手,用数章篇幅探讨了在19世纪绅士文化极盛之前的绅士文化起源。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支撑了整个绅士文化的全新教育体系的建立。这种全新的教育体系,直到今天仍然是英国私立教育的基础。伴随这种全新教育体系而来的,还有很多体育运动项目和组织的建立,以及后来风行全球的各种比赛规则的制订。比如,现在很多中国人钟爱的足球、网球运动,都发端于此。不过,一个饶有兴味的现象是,英国的绅士文化曾经从中华文明中汲取过营养,尤其从中国古代建筑、园林文化中获益良多。

其次,是为了探讨今天中国新兴中产阶层的崛起。中国新兴中产阶层的崛起,足以与19世纪中期英国工业革命时期中产阶层的崛起相媲美。1978年以来,中国实施经济改革,催生了一个新兴的社会阶层。他们毫无现代的历史积淀,只能向中国传统文化学习,向外国文化学习,进而改变着21世纪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并逐步建设一个富足安康的美好社会。所以,本书专辟一章,回顾了近年来有关中国新兴中产阶层及其志趣的一系列调查研究报告。

再次,是为了探讨在当今中国社会中绅士精神的某些方面是否依然有用。也就是说,当我们赚钱、买房、购车,或者为了孩子的未来给他们创造各种教育条件时,怎样处理自己手里的金钱?在这些方面,绅士们从事传统的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投身政治活动,都是让我感到非常有趣的中国社会的新风尚。我认为,当年通过将国家财富与公民个人对社会的奉献结合起来,英国才变得强大,成为煊赫一时的“日不落帝国”;而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并跻身世界发达国家之列,我希望同样的一幕也能在中国发生。在我看来,回顾古往今来绅士扮演的社会角色非常必要。

最重要的是,我希望本书能够唤起读者朋友们对于绅士文化的好奇心,就像当初他们各种稀奇古怪的提问唤起了我探究绅士现象的好奇心一样。

1、鞋子

对一个绅士来说,仅仅买下最好品牌的服装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他们穿的是品质优良的毛料衣服,那就应该分外小心打理,使之呈现出最好的状态。一套阿玛尼牌服装,裤子应平整挺括,夹克衫也没有一丝折痕。高档服装如果被随意丢弃在汽车后座上,可能就与那些廉价服装没有什么两样,甚至比后者感觉更糟。一套高品质的服装自始至终应该挂起来,细心打理,以便保持衣服良好的板型、裤线的笔挺,而且绝不能连续两天穿在身上。从来没有任何服装连续穿两天还能保持良好的板型;事实上,服装悬挂、打理得时间越长,就越能长久保持良好的板型。如果一个人拥有四套服装,那他最好四天中都不重复穿同一套衣服。

一般说来,男士裤子的长度以到鞋尖算起的第三个鞋带眼为宜(或相当于裤摆到懒汉鞋、套入式鞋等无带鞋的鞋面的高度)。通常说来,裤边前面在鞋子上面应该刚好有一个小折痕,而裤边后面应该可以触及鞋后跟。最好就是在人站直不动的时候,裤子的裤边刚好能到鞋子高度的中间。当然,这也就意味着一套剪裁精细、做工考究的衣服或裤子,并不一定适合所有的鞋子。比如一套与系带式镂花皮鞋搭配起来非常协调的细条纹套装,就不一定适合与一双低腰软皮平底鞋搭配;同样,一套与镂花低腰软皮平底鞋搭配起来非常协调的轻薄夏装,就不一定适合与一双高腰镂花皮鞋搭配。当一位男士站在讲台上演讲的时候,这一点就看得分外清楚。不过,一些电视主持人却不大明白这一点,他们的裤子总是显得有些长。

绅士服装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袖口上的扣子应该是真的。这样,他就可以解开袖口洗手(一部网上幽默版的《绅士英文辞典与用法》曾经强调,绅士袖口应该“钉上扣子,尽管这些扣子永远不会解开”;“不系好袖口的扣子,要比钉着假扣子更糟糕”)。而且,绅士应该拥有一些绝大多数人从来不会有的夹克和外套,比如一套射击服、一套骑马服和一套猎装,当然还应该有与之相配的帽子和靴子。另外还有一些延续了数十年的习惯做法,比如让马甲最下方的扣子开着;将夹克口袋上的遮盖放进口袋内;还有就是把手绢叠放在袖口里,而不是叠放在上衣口袋里。

传统绅士的鞋子一定是手工制作,并且用木鞋楦保持鞋形。刚刚脱下的鞋子及时使用鞋楦可以恢复原来的样子,不致走形。事实上,真正衣着考究的男士,永远不会在一个季节中连续两天穿同一双鞋子。一位绅士也许只有两双鞋子,但他一定会像交替着换衣服一样交替着换鞋。鞋子也许很旧了,却必须擦得干干净净。中国人不大穿棕色鞋子,在办公室外或一些正式场合,甚至在白天工作时,如果能有一套合体的服装搭配,穿一双棕色鞋子,效果就非常之棒。不过,棕色鞋子更需要时常打理,使之油光锃亮。鞋子是值得大笔花钱的行头之一。理想的鞋子应该是用真皮制作、做工精良,鞋底与鞋帮之间最好用针线缝制,而不是用胶粘成。可以说,鞋子的品质和外观更能看出一个人是否是真正的绅士。

打理好一双鞋子需要几大步骤:首先,应该用专用鞋刷擦去鞋表面的灰尘和污物;其次,应该注意保养鞋子的皮革;再次,应该注意打好鞋油,尽管一些高品质的方便鞋油效果不错,但我们还是建议各位最好使用比液体鞋油光泽度和持久性更好的膏体鞋油。

当然,提到了鞋子,就不能不说说袜子。当一位男士叉腿坐着,或者在一个低矮的桌子边轻松品茶的时候,鞋子、袜子就相当引人注目。现在的男士们不大注意细节,这在袜子上体现得最为明显。很多男人在汽车、金表、项链、名牌服装、昂贵皮鞋上一掷千金,却穿着廉价、粗短的袜子;更为糟糕的现象是将白袜子、黑皮鞋与深色裤子搭配。还有,很多人束进短袜中的白色或灰色长内裤隐约可见,这也是非常糟糕的情形。

领带

我们知道,中国男士近年来才有了系领带的习惯。领带正确的位置是,下摆应该刚好位于裤子皮带上方。领带可以鲜明体现人的个性,同时应该与人的着装和谐统一,千万不能与衬衫形成强烈反差。比如,斜纹领带与格子衬衫就不能搭配,反之亦然。在系领带上面,政界领导人给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他们通常系单色领带,较少变化,似乎遵循着一条基本原则,那就是不论是底色还是条纹,都应该尽量让自己的衬衫、领带与外套相协调。如果你穿白衬衫、细条纹外套,就应该系一条黑色或者红色或者灰色的领带。领带通常要根据衬衫领口的长度来选择,把握好分寸。比如较粗、较宽的三角形温莎领带,就颇能彰显一位领导者的自信。

3、吸烟 

中国人吸烟方面的问题不在于吸烟本身,而在于不大体谅别人,而这种体谅恰恰正是一位真正绅士的标志。在绝大多数欧洲国家,现在可以吸烟的场所已经非常少了。比如,从2005年初开始,意大利禁止在餐馆、酒吧吸烟,除非老板为吸烟者专门提供了通风的吸烟房;在以酒馆和酒馆文化闻名的爱尔兰首都都柏林,所有酒吧现在都禁止吸烟。其他很多欧洲国家也都将很快跟进,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

令人惊讶的是,在餐馆吃饭的中国吸烟者点烟之前,根本不去征得其他就餐者的同意。这是一种非常粗鲁、丝毫不顾及他人感受的行为。即便在吸烟盛行的英国绅士的乡间住宅,也会专门为有吸烟嗜好的人设立一间吸烟房。这间房子往往设置得非常舒适,烟斗、雪茄一应俱全,就像如今中国一些豪华饭店的吸烟房一样。同样,伦敦的绅士俱乐部也设有专门的吸烟房,用过午餐或晚餐的吸烟者可以在这里吸香烟、雪茄,也可以顺便享用咖啡或白兰地酒。在餐厅里公开吸烟往往会招来不满,因为烟味可能影响其他人饭菜的口感。总而言之,在征得允许之前,绅士永远不会在一位女士甚至一位男士面前吸烟。

 4、喝酒的习惯

从西方的观点来看,在餐桌上交替喝下一杯杯酒、牛奶或果汁,更是一个匪夷所思的习惯。如果混用各种酒水饮料,就无法真正品味酒香,而酒香正是喝酒者所要细细品味的。将甘醇的酒香与其他各种味道混杂起来,甚至一边喝酒一边吸烟,那肯定无法体会出酒的味道。酒不是用来解渴的,想解渴就去喝水好了;酒是用来享受的,唇齿之间留下余香,是喝酒的乐趣之一。

一位红酒进口商曾经回忆说,1995年的一天晚上,他给一些酒吧里的中国商人朋友们送去了12瓶昂贵的拉菲堡红酒。他们打开酒瓶,将酒一一倒进12只大杯,掺上雪碧,加上了一些西瓜片、柑橘片 在这位红酒商人看来,这简直是暴殄天物:他们在品质如此优异的红酒当中,掺进了这么多离谱的东西!更不可理解的是,他们喝红酒时动辄“干杯”的习惯。我们后面将会进一步讨论如何品尝红酒这个问题。今天,对于欧洲的品酒行家来说,红酒代表了一种文化,而不仅仅是一种可以喝的东西。吃牛肉时需要喝一些纯正红酒,比如意大利基安蒂红葡萄酒;吃鱼时需要喝一些干白酒,比如产自法国勃艮第地区的墨尔索干白葡萄酒。将这些美酒一古脑儿灌下,就好像把它们倒掉一样,真是一件荒唐的事情!喝普通酒的时候,“干杯”很有气氛,但是喊着“干杯”喝一瓶品质优良的红酒,就与瓶塞坏了或者强光暴晒毁掉一瓶红酒没有什么两样。
5、吃饭 

现在已有很多中国人出国学习、生活,吃饭时保持安静也是他们最乐意接受的一种西方生活习惯。但是让西方人最难适应的现象之一,仍然是一些中国人吃饭时发出的声音。他们习惯于张着嘴巴大嚼特嚼,不时发出“吧叽吧叽”或“唿噜唿噜”的声音。而西方绅士们早在幼年时期就养成了吃饭时保持安静的习惯。他们的保姆或者祖母会明白地告诉他们,“应该看小孩子的行为,而不是听他们的话语。”对于绅士来说,喝汤时不应该呼呼大喝,而应该从勺边轻轻吸吮,所有喝的动作都应该安静地进行。汤盆里的汤所剩不多的时候,应该把盆子向就餐者倾斜,但是绝对不能触及嘴唇。早在1480年,一本名为《幼儿小读本》的书就曾经建议孩子们注意:

先用餐刀切开你面前的肉食,而不要一口吞下去。吃饭时不要张口过大,也不要用口吹凉食物。

大约同时,另一本少儿图书也这样提醒说,如果孩子们按照规则行事,就能获得莫大的荣耀:

轻轻地起床,不要叽叽喳喳,但不能忘了向主人和所有伙伴们问好。

这样,人们就会赞许地说:“嗨,这里有一位绅士!”

从14世纪开始,通过大量介绍良好行为举止的文章和图书,甚至艾米丽·波斯特的名著《礼节》的第40章也具体论述了“必须保持正确的餐桌礼仪”,上述规范就一直深深扎根于绅士教育之中。艾米丽·波斯特的《礼节》一书1921年出版,直到今天仍在重印。她在书中指出:“从小就应该教育孩子,不要在餐桌上谈论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6、对待女士的态度 

我认识一位富有的上海商人,我们两人有着商业上的往来。这位商人在自己经常出差的世界各大城市,都有一大堆漂亮的女朋友。一次去意大利旅行,他甚至请当时正在英国的一位女朋友赶往意大利一家饭店等待自己。其实,直到他向我炫耀如何与自己新婚的漂亮妻子会面之前,我对他的行为尚不算多么吃惊,真正让我惊讶的是他从意大利回来之后的所作所为。本来,我们两人需要见面协商一些事情,但是由于他周六下午才从欧洲回国,我以为只好等到下周再见面了。因此,我就在周末离开上海回到了北京。然而,他想马上见到我,并且从浦东国际机场直接驱车赶往南京出席一场商业晚宴。在晚宴上,他还为我的缺席困惑不解。

一位英国绅士是永远不会这么做的。经过了为期10天的海外旅行,他回来后自然首先要赶回家里,与妻子相会。因为家庭远比一个商业晚宴重要得多。我为中国的女士开门的时候,她们常常说我像一位绅士。其实,绅士并不仅仅意味着为女士开门、埋单,而是不论性别,处处为别人着想

7、手机

手机是现代“香烟”,可以供人们精神紧张时使用。男士们也应该像享用香烟一样使用手机,注意在女士面前“熄灭”它,也不要在用餐时将它放在桌上。事实上,绅士俱乐部向来不容许在餐厅打电话,包括北京的京城俱乐部。不久前,我就看见该俱乐部一位女服务员要求一位会员客人不要在餐厅打手机。许多欧洲俱乐部甚至要求客人将手机寄存在入口处,以免他们在俱乐部中使用。

8、汽车与驾驶当今中国人的生活中,一件最让人惊异的事情便是他们使用汽车的方式。2005年,宾利汽车公司的宾利雅致加长豪华型汽车在中国的销量超过了美国。至于保时捷-卡宴汽车,在北京、上海已经较为常见。不过,好像没有人知道怎样驾驶这些豪华车。绅士自然也需要学习开车,他们往往小时候就在自家庄园的小路上学习开车,如同他们的祖母当年学习骑马一样。不过,在中国我们常常看到,即便是一个普通的拐弯,也能让一些男男女女双手紧握着方向盘忐忑不安。很少有人懂得快速倒车,尤其当路面不是直线的时候。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报告,截至2008年9月,中国的私人汽车保有量为12768万辆。但是,我有时候感觉北京市的汽车数量似乎超过了这个数,原因就是很多人的开车技术太糟了:三辆车以同样速度并行在路面上,完全阻塞了整个环形路,根本没有人在乎车流量。如果在罗马或伦敦,同样的交通设施,车流量肯定要大得多。

好像也没有人关心汽车的机械性能。一位奔驰汽车销售商对北京亚汽资源公司总经理迈克尔·邓恩先生说,一位客户用现金买了辆奔驰S级车,接着问了一个荒唐透顶的问题:自己应该将车钥匙插在哪里发动汽车?通用汽车公司的销售专家说,中国消费者非常在乎品牌,他们更愿意将汽车视为家庭的延伸。在中国人的意识中,豪华车一词本身就是家庭富有的象征。劳斯莱斯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香港都设有展示厅,一年售出50多辆价格近600万元人民币的豪华汽车(据说2003年他们在香港售出了约1000辆豪华汽车,在大陆售出了50辆),主要客户是一些自己拥有企业的富商。不过,很多客户似乎更关注茶杯座之类的车内设施,或像天窗之类的车外设施。他们往往在车上配置一些粗制滥造的工艺品,比如系着丝带的纸盒子,车座上对称地放着垫子,布置得像间布尔乔亚的起居室。很少有人关注汽车的操纵性能、路面附着力、偏航性、马力等问题,而这些因素对于欧洲购车者来说则更为重要。最令人沮丧的事情就是遇到一位不会挂档的车手,却开着一辆像奥迪四驱或保时捷等性能优异的豪华汽车,就像我在北京看到的那样。更糟糕的是,这些人开车拐弯都很难,而这些汽车当初设计的拐弯速度极快。

9、去俗为雅的标志 

绅士形象、绅士风度往往体现在一些细节上,而与他刻意彰显出来的富贵与权势没有多大关系。真正的绅士气派会在一些不大为人注意的细微之处流露出来,诸如鞋子的品质、衣袋手绢的精妙搭配、风格低调的汽车、不事张扬却让人过目不忘的出场等细节。而且,上述细节也只有真正的绅士才会注意到。我还记得几年前,在罗马一家豪华饭店的会议休息室里看到克林顿总统与其他发言者会面时的场面。当时,他没有带任何随从,穿着普通的休闲裤和T恤衫,没有任何人宣布他到场,但在场的所有人还是都感觉到一位大人物来到了他们中间。这就是一位真正的绅士,不论他是英国绅士,还是来自美国南方小城的绅士,或者是当代中国的绅士,都应该做到:安静、素朴、优雅、魅力十足,让人真切感受到他的存在却又不过分惹眼

 绅士俱乐部 英国绅士的简短发展史,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绅士的概念已经深深植根于英国人的内心,它也可以解释过去数百年来英国文化的力量与适应能力,而很多人都未曾注意到这一点。其实,在诸如衣着打扮、休闲活动等外在因素下,还蕴藏着丰富的价值观体系。这种价值观体系源自中世纪的骑士文化,又经过了19世纪煊赫一时的大英帝国文化的洗礼。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才能更好地把握当今中国社会的剧烈变化,更好地把握中国新富们在面对诸如财富、新的生活方式等诸多问题时的态度,也更能理解他们多么需要一种全新的道德和生活规范。

与绅士密切相关的现代价值体系通过两个主要的机构 绅士俱乐部和公立学校得到了迅速的传播。尽管这种机构此前已经存在一些,但直到19世纪,才随着新权势集团的发展,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所谓的新权势集团,指在整个社会中处于控制地位的机构;富有的精英集团;有影响力的、千方百计维持原有地位,以便更好地追求自身利益的家族。

这两个主要的机构,深受历史更为悠久的制度和机构,诸如君主制、上议院以及两所古老的大学 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的影响。由此形成了男性精神,这种精神充分体现在体育运动和战争之中。在大英帝国到达极盛之前的不断扩张的背后,正是这种精神起到了社会粘合剂的作用。

所有绅士都有自己的高级俱乐部。许多著名俱乐部坐落于伦敦城中心不大的一块区域,即大家熟知的俱乐部街。俱乐部街位于圣詹姆斯街和帕尔摩街之间,也就是在繁华的皮卡迪利大街南边。一些俱乐部成立时间较早,比如怀特俱乐部成立于1693年,Boodle俱乐部成立于1762年,它们都位于圣詹姆斯街。

不过,绝大多数俱乐部成立于19世纪后半叶,当时一批接受了公立学校教育的贵族执掌英国大权。全英国有15000个大家族,其中议会的绝大多数成员(大约有400位)来自拥有2000英亩以上田产的家族。人数相对较少的一些旧贵族开始感觉到,自己曾经拥有的政治特权可以也应该让更多人分享。他们开始将国家看作一个绅士俱乐部,商人和自由职业者通过纳税也可以加入其中。可以说,同意修改这个俱乐部章程、扩大俱乐部成员是19世纪英国社会最重要的政治妥协。现代英国绅士阶层的崛起,伴随着为国家、为公众服务的精神,从而避免了拥有土地的旧贵族与新兴自由业者之间的冲突,而在其他国家,这些冲突都引发了翻天覆地的革命。

围绕着这个中心俱乐部,国家、绅士俱乐部就像雨后的蘑菇一样,茁壮成长。

管中窥豹,一叶知秋,我们将要讨论的一家最负盛名的俱乐部,就与英国政治变革关系密切。这家名为改革俱乐部的私人俱乐部位于伦敦市中心的帕尔摩街南边,与其他俱乐部毗邻。该俱乐部由议会两院中的自由党成员组成,当时议会正围绕着《1832年改革法案》展开激烈争论。改革俱乐部的成立,就是为了宣扬改革、激进思想。改革俱乐部的建筑与旁边旅行者俱乐部的建筑一样,都是好几年前建成的,并于1841年正式开业。附近还有一些俱乐部,分别是成立于1824年的Athenaeum俱乐部、成立于1830年的Garrick俱乐部、成立于1838年的陆海军俱乐部、成立于1868年的Savile俱乐部,以及成立于1890年的卡尔顿俱乐部。

改革俱乐部拥有很多著名的自由党成员,包括小说家柯南·道尔爵士(他写出了脍炙人口的福尔摩斯探案小说系列)、美国小说家亨利·詹姆斯、科幻小说家韦尔斯(他的代表作有《隐形人》、《时间机器》等)。然而,与改革俱乐部有关的最为著名的文学形象,可能还是出自于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的《80天环游地球》。这部科幻小说的主人公就是改革俱乐部会员,他与另一位会员用4000英镑打赌,进行环球航行,而他环球航行的起点和终点都是改革俱乐部。在小说的开篇部分,凡尔纳在介绍这位勇士的时候,就对成为绅士俱乐部会员的重要性作了精彩的描述:

福克确实是个道地的英国人,但也许不是伦敦人。你在交易所里从来看不到他,银行里也见不着他,找遍伦敦商业区的任何一家商行也碰不上他。不论在伦敦的哪个港口,或是在伦敦的什么码头,从未停泊过船主名叫福克的船只。这位绅士也没有出席过任何一个行政管理委员会。不论在律师公会中,还是在伦敦司法学会的中院、内院、林肯院,或是格雷院,都从未听到过他的名字。此外,他从来也没有在大法官法庭、女皇御前审判厅、财政审计法院、教会法院这些地方打过官司。他既不开办工厂,也不经营农业;他既不是搞说合的掮客,也不是做买卖的商人;他既未加入英国皇家学会,也未参加伦敦学会;他既不是手工业者协会的成员,也不是罗素学会的会员;西方文学会里没有他的位置,法律学会里也没有他的名字;至于那仁慈的女皇陛下直接垂顾的科学艺术联合会跟他也毫无瓜葛。在英国的首都,自亚摩尼卡学会一直到以消灭害虫为宗旨的昆虫学会,有着许许多多这样大大小小的社会团体,而福克先生却不是其中任何一个团体的成员。

福克先生就只是改革俱乐部的会员,瞧,和盘托出,仅此而已。

也就是说,无需工作,无需专业成就,也无需以商业或科研活动名满天下,成为俱乐部会员就足以说明一个人是位绅士。他们“既不过分大方、挥霍无度;也不会贪得无厌、爱财如命。相反,当知道出于崇高、实用或慈善目的,需要自己拿出一笔钱来的时候,他们就会默默地慷慨解囊,有时甚至连自己的姓名也不愿意留下”。福克先生沉默寡言,行事低调,甚至有几分神秘色彩。他的乐趣就是读报或玩一种纸牌游戏(这种纸牌游戏非常符合他沉静的个性);他的生活非常有规律,“他在俱乐部吃早餐、晚餐的时间非常准时,天天如此 ”一方面,他为人沉默低调,举止优雅,无可挑剔;另一方面,他对仆人却很热情,以至于人们都将他看作英国绅士的楷模。当福克先生离开伦敦准备进行为期80天的环球旅行时,他告诉俱乐部其他人,查验他护照上各国海关的印戳,就可以证明自己探险活动的真实性。“噢,那可一点儿没有必要,福克先生,”他们中的一位说道,“作为一位值得尊敬的绅士,我们完全相信您的话。”

们可以想像伦敦俱乐部街极盛时期英国人的生活。这位毕业于清华大学的中国律师名叫刁敏谦,1909年到1916年期间他曾在伦敦生活、工作过。他写道:“漫步俱乐部街,不得不为各家俱乐部里整天座无虚席而惊叹。”“沿着皮卡迪利大街、帕尔摩街走过,你一定能看到这些俱乐部欢声笑语不断。”“看上去,他们中至少有一半人好像不是刚刚从办公室赶来,而是从家里赶来,没有一点疲惫的样子。”他估计,伦敦俱乐部大约有14万名会员。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即爱德华七世统治后期,刁敏谦的记述为我们提供了伦敦大量有闲绅士阶层生活的生动例证。

绅士俱乐部会员之间的友谊,让他们拥有了勇气、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等共同的价值观。他们由此形成了一种生活方式,产生了一种内在的信念,即便走到天涯海角,文化多么不同,这种生活方式和信念也不会改变。对于印度或中国的旁观者而言,这些系着领带、衣着笔挺,来自殖民帝国的绅士的样子实在有些滑稽可笑。但是,对于这些绅士来说,着装整齐却是出于道德目的,是经受了长时间非常深入的教育和社会体制熏陶的外在表现。更重要的是,这些价值观在各个社会阶层深入人心,以至于很多普通人也对“绅士风度”耳熟能详。绅士们为大英帝国添砖加瓦,成为大英帝国的脊梁。
公立学校 

绅士精神的培养,主要得力于19世纪大量涌现的新教育体系。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特点便是,绅士精神与血统没有多少关系。相反,通过英国各地早已设立的公立学校,绅士教育才得以普及开来。1382年由威廉·威克姆主教建立的温彻斯特公学,是最早建立的公立学校。接着,1446年亨利六世建立了伊顿公学。在此,需要做两点说明,以澄清一些误解。首先,这里所谓的公立学校,主要是为了与王室贵族的私人学校或家庭教师授课区别。这些公立学校几乎向所有社会阶层的男孩敞开大门(最聪明的男孩可以得到伊顿公学的奖学金),因此,所谓“公立学校”的更准确描述也许是“独立学校”。其次,这里所谓的“公学”(college)是古英语用法,源自拉丁语collegium,意指人们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且享受基金资助。因此,公立学校都是由基金提供奖学金,而且上述两家公立学校要求学员全部住校。

出于培训和规范殖民地管理的需要,这些学校,以及很多以它们为摹本建立起来的学校,在19世纪很快普及开来。一般说来,殖民地文职官员或军官的后代,往往会远离出生之地,在宗主国接受教育,然后再去管理帝国的其他地方,为帝国服务。可以说,孩子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开始接受公共服务教育。早在1710年,爱尔兰作家、政治家理查德·斯蒂尔在当时著名的Tatler杂志上,撰文强调公共服务教育的重要性。他说:“我将竭尽所能,教育子侄们要做一位有益于他人的人,而不是仅仅为自己谋利益的人。伪善地获得别人的尊重并不足取,重要的是要设法让自己成为对别人有用的人。对于心灵自由的人们来说,没有什么长官,只有帮助者。”值得一提的是,理查德·斯蒂尔本人曾在一所著名公立学校 卡尔特公立学校就读,后来又在牛津的默顿学院学习。

直到今天,人们依然在追忆理查德·斯蒂尔的话语。温彻斯特公学校长汤米·库克森在学校主页上写下自己的宣言:“良好教育的终极目标,就是为他人服务。我们衷心希望,那些离开我们学校的人,都能为自己所在社区做些什么。多年以来,这些都是我们最渴望实现的目标。”通过向学生灌输上述信念,公立学校(或独立学校)在维多利亚时代社会精英的进步过程中,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在一批具有远见卓识的校长领导下,公立学校为上层或中上层家庭的青少年男生开设了一系列课程,强调经典传统和体育运动,公立学校因此成为维多利亚时代政界、军队以及殖民政府中绅士精英们的摇篮。于是,成功的商人、新兴的实业家往往也将儿子送进公立学校,作为进入精英阶层的标志。

这种新式的绅士风度成为引领整个国家的精神路标。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橄榄球等体育运动成为绅士精神的核心组成部分。经受了这些运动训练之后,他们最有可能从事的活动就是探险和作战。小伙子们离开公立学校后,正如他们中世纪的绅士先辈一样,准备上战场的人与准备管理国家或殖民地的人同样多。当年,每位绅士都是手执武器的男人,他们所佩戴的盾徽以及获得的封号,都与个人战斗的威力、高贵的个性直接相关。
谦恭的概念

绅士个性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谦恭。即便到了今天的中国,如果我请一位女士先进电梯或者先进门,她一般都会说出“噢,您是一位绅士”之类的赞许之辞,好像这就是对上述行为的最好肯定。

其实,谦恭不仅仅是为女士开门那么简单,而是绅士生活和思维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有着一定的哲学基础。它发端于意大利文艺复兴中的谦恭观念,英国绅士从16世纪欧洲出版的一系列手册中受到启发,并且很快将这些手册翻译成英文。

当时,最为著名的手册是《孩子的礼仪教育》(Oncivilityinchildren,原著1530年出版,英文版1532年出版)。作者是伟大的人文主义学者伊拉兹马斯,他出生在荷兰鹿特丹,在英国剑桥大学、牛津大学接受过教育。《孩子的礼仪教育》是真正意义上最早的国际畅销书之一,书中概括了人类行为和礼貌举止,也提出了在教堂、宴会、会议厅和卧室等各种场合内行为举止的一些具体建议。该书商业上的成功,刺激了一个新兴市场的形成:意大利的各种礼仪指南手册纷纷出版,用以满足绅士购买阅读。其中最具影响的,也许就是卡斯特格里昂1528年所写的《廷臣之书》,这本书写的是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的乌尔比诺城(当时意大利东北部一个重要的小城)的宫廷礼仪。1561年,该书被译成英文,并在随后三四十年中多次重印。

卡斯特格里昂借用了文学艺术中的一个术语 “优雅”来描述礼貌行为。在他看来,有礼貌的人不能隐没自己的才能,“即对他来说,所有的事情都很好办,人们都为之惊叹。”这非常重要;另一方面,如同东方儒家学说所主张的那样,有礼貌的人应该总是温和、礼貌地称赞别人的美好行为。为了获得伟人们的嘉许,谦恭者“日常谈话温文尔雅、和蔼亲切”非常重要。人们希望完美的谦恭者能为其他人树立行为举止的典范。成功做到这一点需要注意两点:一方面,谦恭者必须掌握自我表现的艺术,尽可能展示出自己完美的一面;另一方面,他必须充分考虑自己周围其他谦恭者的情况,据此调整自己的表现。因此,隐藏在这些图书后面的一个意图,就是将温文尔雅的行为举止标准化,以推广到日渐庞大的绅士社会中去。绝大多数作者认为,尽管举止得体、行为优雅、衣着讲究非常重要,但是,语言仍然是塑造绅士个人形象的最重要因素。

通过17世纪克兰顿勋爵的著作,我们可以在一些最具智慧的人身上看到这一点。比如,对于作家约翰·厄尔,克兰顿勋爵的最高评价是:“他的希腊语、拉丁语都讲得非常优雅。”对于剧作家本·琼森,克兰顿勋爵的评价是:“大大提升了英语在充满阳刚之气的辩论方面的表达能力。”对于稍晚于约翰·厄尔的亨利·利奇,克兰顿勋爵的评价是:“一位英俊潇洒的人,他备受人们欢迎,与人交谈温文尔雅。”对于政治家约翰·皮姆,克兰顿勋爵的评价是:“他讲话语调平缓低沉,词汇丰富,自然得体。”对于约翰·汉普登,克兰顿勋爵的评价则是:“他的讲话和暗示手段,可以让他得到自己想要的任何结果。”可见,这些人成功的原因之一,就是为人优雅谦恭,能够根据当年由意大利作家建立的社会规范,娴熟地运用语言。

16世纪30年代,弗朗西斯·基纳斯顿爵士打算建立一所绅士学院。弗朗西斯·基纳斯顿爵士是一位富有的诗人,非常讲究礼貌,他曾经就读于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以翻译英国诗人乔叟的诗作而著名。有意思的是,除了强调诸如马术、剑术、舞蹈等技巧,弗朗西斯·基纳斯顿爵士认为,绅士教育的核心是树立谦恭礼貌的价值观,培养谈话的艺术。原因在于,礼貌和谈话是获得尊敬和声望,以进入王室和其他重要皇亲贵戚交际圈子,进而获得财富的必由之路。就在弗朗西斯·基纳斯顿爵士和克兰顿勋爵的著作发表几十年后,上述观念逐渐成为英国绅士精神的组成部分。由此也就很容易理解,

 绅士的精神气质上述价值观促成了绅士的精神气质,绅士的精神气质反过来又促成了大英帝国的强盛。如果用极其简要的语言概括,绅士的精神气质应该包括骑士般的勇气、服务公众的道德意识、建立于坚定沉着基础上的沉默性格,以及即便处于极端困难境地,也永远不变的谦恭礼貌。在下一章,我们将接着讨论上述价值观如何在英国绅士的言行举止中得到推广和体现。因为不了解英国绅士的外表,也就无法真正理解“英国绅士”的内涵。
良好的口才 

绅士的言行举止是其所以成为绅士的重要标志。英国绅士在这方面更是有着严谨的规范与久远的传统。他们的话语永远用词得体而富于技巧,他们的着装永远熨贴而品质高贵,他们彬彬有礼而毫不谄媚,他们充满热情却从未轻佻,就如同作家W·L·乔治在《英国人的培养》一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一个纯正的英国绅士每天早晨必须刮脸、洗浴,必须着装整齐,这样就不会有人看他们第二眼;必须相信教会、陆军、海军、法律,坚定不移地保持自己的社会地位;必须加入一个上等人俱乐部,既不能酗酒,也不能滴酒不沾;不能撒谎,打牌时不能弄虚作假,当然也不能将法律文辞用在游戏中;应该竭尽全力保护女士们的声誉,即便她一无所有;应该尊敬所有女士,除非她为非作歹,不值得尊敬;必须克制个人感情,为自己被感情左右而羞愧,只是在私下偶尔有些例外,因为我是一位英国绅士。

口才对于绅士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应该培养绅士使用一种独具特色、人们很快就能感觉到的英语,这一点,早在19世纪初期出版的一些绅士训练手册,比如1802年汉密尔顿·摩尔的《小绅士、淑女指南与英语老师助手》就已经强调过。在该书中,汉密尔顿·摩尔指出:“仅仅拥有绅士应该拥有的一两个条件,并不能算是真正的绅士。要成为绅士,必须同时拥有很多品格,其中,优雅的谈吐与优雅的个人形象一样,都是最重要的方面。”当然,这绝非表面文章。直到今天,汉密尔顿·摩尔当年对阅读、写作的分析,对准备进行演讲的人们来说,仍然大有裨益。他的有关重音、音调的论述,可能也会让那些以为英语是一种简单、单调语言的初学者大吃一惊。比如:

一个简短的问句“Willyouridetotownto-day?”由于重音位置不同,可以有四种不同的理解,因而,可能就会有四种不同的答案。

汉密尔顿·摩尔指出,没有什么捷径,只有长期经验的积累才能理解停顿、重音和抑扬顿挫。而正是这些东西让人们的讲话更加出色,让人们在特定场合选择正确的讲话音调,比如根据讲话地点、听众人数等调整声音的大小。

在汉密尔顿·摩尔看来,学习的目的绝不仅仅是为了找一份工作,而是让人们“成为受欢迎的人,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材;愉快地面对孤独,经受各种纷扰诱惑”。因此,他与数百年前的卡斯蒂格利纳和克兰顿勋爵一样,强调口才的重要性。而他们主要的区别在于,早先一小部分贵族拥有的古老价值观,如今传播给了更加广泛、富有活力的中产阶层人士。事实上,汉密尔顿·摩尔在强调英语写作和会话的重要性时,显然是为新兴的中产阶层专业人士准备的,比如上、下议院的政治家、参与起诉答辩的律师、布道的神职人员、撰写商业信函的商人等。不过,在强调语言能力培养的同时,他特别强调良好行为举止的重要,比如守时、谦逊、悲悯、审慎、保守秘密,他宣扬“拥有美德的人生,胜过拥有快乐的人生”。这些价值观组成了绅士概念的基础。

今天,看看一位英国绅士在俱乐部、乡间旅馆的行动,你就能感觉到上述特点。在一家公司,你遇到了一位陌生人,你也许以为他是聋子,因为他的眼睛从未离开眼前的桌子和报纸;他从未流露出自己的什么好奇心,也从未流露出不合自己身份的情感;除了别人向他介绍你,他从来不会与你的目光对视;他处事低调,不轻易留下姓名;如果他送给你一张写有自己家庭住址的卡片,那就可以肯定,他把你当做了自己的朋友。他自我介绍的时候,也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即便他内心希望结识你或盘算着为你做些什么。

设身处地,将这些言行与中国人在类似场合的表现比较,你就会明白传统绅士会怎么看中国新富了。

 食物  

中国新富似乎最乐意在吃上面大把花钱,他们喜欢价格昂贵的进口鱼翅、鲍鱼。与之相反,正统的绅士喜欢吃自己土地上出产的东西:一点乡下养的家禽肉、野味和鱼肉,还有自家花园出产的新鲜蔬菜和自家果园生长的水果。用餐的过程却非常正式,20世纪的绅士们不再穿戴白色的领结、黑色的燕尾服,取而代之的是相对“随便”的黑色领带(结)、简式无尾礼服。除了一些特定场合或在一些豪华饭店、一些传统的自视高档的餐馆要求男士穿戴黑色领带或领结、简式无尾礼服,女士身着晚礼服之外,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在晚餐上那么穿戴。在如今这个略显粗俗的物质时代,搭乘一架直升机抵达米其林蓝星级餐厅,已经取代了系着领带、着装整齐的赴宴。

正宗的英国晚餐有七道内容,包括汤、鱼、果汁冰糕(通常是柠檬味,有助于清理人舌面上的味蕾,以便更好地品味鱼肉的鲜美)、牛肉或家禽肉、干酪和(或)色拉、甜点、咖啡。假如缩减到五道或者三道,先后次序仍然会保持不变。从前,这些食物都有相当的水准,绅士们喜欢这为数不多的菜肴,直到现在,仍为很多英国人喜爱。比如温莎汤,这在伦敦俱乐部的菜单上可以找到,在一些高档餐厅却并不常见。在今天多元文化环境中,英国人餐桌上的食物也更加国际化。印度、中国风味流行,而从地中海沿岸的法国、意大利菜肴中所吸收的东西也相当的多。现在,最具特色的英国饭是一种印度咖喱饭,更准确地说就是红咖喱鸡,即在鸡肉中加入咖喱粉、番茄酱,在木炭火炉上烤制而成。不过,俱乐部、饭店和留存下来的乡绅人家则提供更传统的菜式:罐装小虾、多佛比目鱼、松鸡馅饼、半熟的烤牛排、正宗的英印咖喱肉汤,还有像夏日布丁(用面包、新鲜浆果制成)之类的甜点。

 葡萄酒  

对于酒,绅士们从来不会不懂装懂,他们知道自己该喝些什么酒,并在自家酒窖里存放着一些好酒。很多时候,他们自己就能尽情享用一些质量上乘的好酒,从来不会给侍应生带来太多麻烦。吃牛肉的时候,他们喜欢喝香槟;吃鱼的时候(尤其是用蘑菇之类的好东西烹鱼的时候),他们喜欢喝一些红葡萄酒。他们不大喜欢那些招摇惹眼的东西,比如用酒架将酒瓶平放在桌面上,或者倒酒的时候用餐巾绕着酒瓶瓶颈。

然而,有关喝酒的一些基本规则,特别是酒的温度,人们却常常未能正确理解。比如,所谓室温,也就是喝红葡萄酒的理想温度,实际指的是英国乡村住宅或法国城堡餐厅里的温度,大约在15 或16 ,它远远低于北京一般人家厨房的温度。同样,所谓“冷”或“较冷”,也就是喝干白葡萄酒的理想温度,指的是酒窖的温度,大约在7 或8 ,并不是现代冰箱、冰柜接近0 的温度。总而言之,中国餐厅所提供的红葡萄酒有些过热,而白葡萄酒有点过凉,这些都影响了酒的口感和味道。

在家里放酒的方法其实也很简单,酒瓶应该平放,以免软木塞(主要对红葡萄酒而言)变干;温度高低则不那么重要,当然阴凉的地方总是最好。一般说来,喝酒之前,先打开酒瓶至少一个小时或一整天,口感就会好一些;对于新酿酒来说,也是如此,因为通过“呼吸”空气,酒香才会更加浓郁。绅士们往往喜欢将酒倒进其他容器,尤其是那些放在餐桌上更显雅致美观的玻璃器皿中。不过,使用设计精良的酒壶可能会让他们知道,谁才是喝酒的真正高手 他们无需查看酒瓶上的标签,就能品出酒的优劣(试想一下,如果某人声称自己对酒的了解就如同熟悉罗马多利亚庞菲利画廊的所有西方艺术作品一样,人们可能就会对他肃然起敬,因为那里的绘画作品都仅仅以数字编号,而不标明画家的姓名)。

另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应该用玻璃酒杯喝酒(即便是在野外就餐),因为纸杯或塑料杯都有可能影响美酒的口感。而且,绅士不会用喝红葡萄酒的玻璃酒杯喝白酒,也不会用喝白葡萄酒的玻璃酒杯喝红葡萄酒。但是,它们都可以用现代的香槟酒杯来享用。在中国的餐厅或家庭中,小小的玻璃酒杯里往往斟满酒,甚至到了酒杯边沿。不过,如果用稍大一些的酒杯,斟到酒杯的1/3处就更好了。这样,酒就可以“自由呼吸”,酒香更醇,口感更佳。对于品质上乘的好酒来说,必须使用大玻璃酒杯,最好是一瓶酒刚好能倒六杯。这样,酒的三个方面 色、香、味就会更好。一只晶莹剔透的玻璃酒杯,可以让人们充分领略酒的色泽;一只带有边槽的好酒杯,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闻到酒香,还可以避免倒酒过程中洒出来;喝酒前,人们可以举起酒杯在灯下细细观察,靠近鼻子静静地感受,然后优雅地举杯一饮而尽。

如今,市场上也有一些不错的中国红葡萄酒,根据2004年发布的中国市场研究报告,大约只有800万中国消费者喝红葡萄酒。而与之相对照的数字是,喝啤酒的中国人大约有3300万,喝白酒的中国人大约有1300万。张裕、长城、通化、王朝等生产葡萄酒的中国公司,为每天喝红葡萄酒的消费者提供了价格适宜、品质合格的产品,它们与另外几家生产葡萄酒的公司占据了中国国内葡萄酒市场90%的份额。不过,随着近年来进口关税的降低,不少来自法国、意大利和澳大利亚的葡萄酒,也能在中国以稍高于国产优质葡萄酒的价格买到。很多过去深受传统绅士垂青的质量上乘的葡萄酒,如今也可以在蒙特罗斯之类的酒品商场或像欧尚之类的高档超市买到。

在此,我介绍一下英国人如何选购产自中国之外的葡萄酒。

每天必备的红葡萄酒:

中等价位的有罗讷河红葡萄酒(CtesdeRhne,产于法国)、里奥哈红葡萄酒(Rioja,产于西班牙)或者澳大利亚红葡萄酒。

每天必备的白葡萄酒:一种来自美国加州

或澳大利亚非常爽口的夏敦埃酒(Chardonnay,一种类似夏布利酒的无甜味白葡萄酒)。

一般场合喝的红葡萄酒:

基安蒂红葡萄酒(Chianticlassico,产于意大利)、柏美洛红葡萄酒(Pomerol,产于法国)、圣特美隆红葡萄酒(St-Emilion,产于法国)和美国加州赤霞珠红葡萄酒。

一般场合喝的白葡萄酒:

一些果味更浓郁的白葡萄酒,比如澳大利亚雷司令(Riesling)、奥维多白葡萄酒(OrvietoClassico,产于意大利)、桑塞尔白葡萄酒(Sancerre,产于法国)和比诺格里乔白葡萄酒(PinotGrigio,产于意大利)。

特殊场合喝的红葡萄酒:

高档商场售卖的薄酒莱红葡萄酒(Beaujolais,产于法国)、巴罗洛红葡萄酒(Barolo,产于意大利)、布鲁尼洛红葡萄酒(BrunellodiMontalcino,产于意大利),或者像玛尔戈红葡萄酒(Margaux)之类的上品波尔多葡萄酒。

特殊场合喝的白葡萄酒:

口感鲜美的澳大利亚设拉子白葡萄酒(Shiraz),或者格拉夫白葡萄酒(Graves,产于法国)。

专供饭后喝的一些酒:

波特酒(产于葡萄牙)、苏特恩白葡萄酒(Sauterne,产于法国)或马沙拉白葡萄酒(Marsala,产于意大利)。

传统绅士都乐于在自家酒窑中收藏这些葡萄酒,尽管一些产自澳大利亚和美国加州的葡萄酒不是那么有名,因为英国也是在近年来才大量进口红葡萄酒的。以上提及的葡萄酒在中国国内商场也可以看到,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一定不要过于迷信葡萄酒的产地。

以上仅仅是一些建议,其实最重要的一点是,喝葡萄酒应该成为有教养、有品位的人饮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现在在中国,喝葡萄酒也被看做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尽管人们还不大注意葡萄酒的品质。不过,一些人已经开始在餐厅里试着享用外国葡萄酒,品味赤霞珠葡萄酒与梅洛葡萄酒的不同。尤其是在年轻消费者中,喝葡萄酒被看做一种更深沉、有品位的嗜好。据说,1996年中国葡萄酒零售额为900万美元,2003年为3000万美元,整整攀升了3倍多。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里,一些公司还开设了讲授葡萄酒知识的课程,促进人们对葡萄酒的了解,培养葡萄酒的消费者。一些外国公司开设的大型超市,往往也有在中国成为畅销品的来自法国、意大利和澳大利亚的葡萄酒。然而,葡萄酒的消费在中国真正普及,仍然有赖于中国社会消费习惯的形成。如果像在英国那样,喝葡萄酒成为中产阶层生活方式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即便在英国,喝葡萄酒曾经也仅仅是贵族们的专利;近年来,喝葡萄酒才成为中产阶层生活的标志),那么,葡萄酒才会在中国真正普及起来。

 一点提醒:千万不要与一位绅士“干杯”  

所有外国人在中国人的酒宴上一定都会遇到中国人的喝酒比赛,有时候完全是一种一饮而尽式的喝酒挑战 “干杯!”我发现,对生意场上这种习惯的描述,最早出自艾丽丝·迪斯戴尔·霍巴特的小说《中国油灯的故事》(纽约Bobbs Merrill出版公司,1933年出版)。小说中的石油代理商斯蒂芬·蔡斯(该形象以霍巴特的丈夫为原型,他曾经在中国为标准石油公司工作)常常成为宴会上被试图灌醉的对象,而这种宴会是商业谈判的一部分。

其实,早在1244年,圣芳济会的修道士威廉·鲁布鲁克就曾经抱怨说,在一次与蒙古王蒙哥可汗的宴会上,翻译的醉酒让他们已经开始的讨论不得不暂时中止。

有些时候,中国人并没有意识到,他们不可能灌醉一位英国绅士。因为差不多从襁褓中开始,英国绅士就没有离开过美酒,而大学期间的很多活动也伴随着大量饮酒。实际上,18世纪成为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教授的一个前提就是,他在晚宴上能喝掉多少波特酒。当时的正规标准是可以喝掉三瓶,因此,他们的教授都是“三瓶酒先生”。正是在这一时期,产生了很多著名的三一学院教授,包括艾萨克·牛顿,他们个个都酒量超群。而当时的一些贵族,包括达佛林勋爵、布莱尼勋爵和潘姆尔勋爵,都以能够一口气喝下六瓶酒而闻名。苏格兰西北部斯嘉岛上有个邓韦根城堡,麦克劳德家族在此生活了750年。游客在那里能够看到一只镶有银边的牛角杯,牛角杯能盛一升酒。据说,他们家族有一个传统,新继位的家族首领必须一口气喝下牛角杯中的酒之后,仍然能够行动自如。

事实上,绅士与葡萄酒一直关系密切。“滴酒不沾怎么能成为一名绅士呢?”爱默生在《英国人的性格》(EnglishTraits)中如是说。男管家是高级绅士们的侍从,也是超级富豪身份的标志。英语中的“男管家”(butler)一词,原意就是照管酒窖的人,由法语“搬运酒瓶的人”一词演化而来。

 从一个人的语言,判断他是否是绅士 

在英国,即便到了今天,语言仍然是判断一个人是属于哪个阶层的最重要标志。假若我们将英国绅士看做中产阶层或上层人士,那就有七个关键词清楚地表明他的绅士身份。外国人正确使用这些词汇非常困难,因为对于外来人来说,即便这些词汇带有阶层印记,似乎也无伤大雅,不为人注意。

第一个词就是pardon(原谅、宽恕)。当你未能听清别人刚才所说的话,或者在街上、电梯中撞了别人,可以使用这个词汇。然而,遇到这种情况,中上阶层、上层人士(其中包括绅士阶层)却从来不会使用这个词汇。事实上,他们憎恶这个词汇,对于使用这个词汇的人也没有好感。

中上层人士总是不断用疑问语气说sorry(对不起),或者仅仅使用sorry而没有疑问语气。在前一个场合,上层人士往往只是简单地说:“what?”最有趣的是,工薪阶层人士也总是使用“what”。这样,我们看到处于社会阶层两极的上层人士、底层人士都在使用同样一个词汇,而自命不凡的中产阶层却在使用另外一个词汇。因此,当我们对一位绅士(在中国,绅士往往包括外交官和一些公司老板)讲话时,运用“sorry”这样的词汇或许更好一些,尽管这个词汇有很多负面意义。

其他六个词汇可以分为两大类。每一类包括三组词汇,其中第一组涉及住宅的房间。

我们在家坐在什么东西上呢?不同阶层的家庭,对于同样一个可以坐人的东西通常有三种说法:settee(有靠背的长椅)、couch(睡椅)、sofa(沙发)。几乎可以肯定,使用前两种说法的肯定是工薪阶层、中产阶层家庭,而中上层家庭通常使用的是“sofa”。如果它只是一整套椅子(我们可以称之为三件套)的一部分,颜色与同一个房间的窗帘也非常匹配,几乎可以肯定是“settee”,这必定出自中下层家庭,当然谈不上什么高贵典雅。

摆放这些家具的房间的名称,无论是lounge(休闲室)、livingroom(客厅),还是sittingroom(起居室)、drawingroom(休息室),同样也可以看出一个家庭属于哪个阶层。不过,休息室只是在很大的住宅中才可以看到(这个住宅应该有二三十个房间),如今很少有人拥有这么大的住宅,而且把它说成现代化住宅似乎有点荒唐可笑。简单说来,可以在lounges看到settee,在sittingroom看到sofa。livingroom的用法相对较为自由,但是真正的上层人士从来不用这个词汇。

另两个最能说明一个家庭或个人社会地位的词汇,就是lavatory(厕所)和toilet(盥洗室)。Toilet可能会让一位绅士望而生畏,因此,拜访外国政要、商界名流或学术权威的时候,最好坚持使用lavatory。工薪阶层、中下层人士都用toilet。当然也有许多委婉的说法,比如很多女士就用powderroom(化妆间)、rest room(美语,休息室),而一些男士(注意,不是绅士)则使用heads或bog。因此,最好是一直使用lavatory。此外,很多中上层英国女士也喜欢用一个更委婉礼貌的词:loo。

第二组词汇有关进餐,自然也非常重要,因为无论在英国还是在中国,很多社会活动是从餐桌上开始的。涵义最为丰富庞杂的一个词汇,就是dinner。对于工薪阶层(他们曾经是社会的主体人群,如今随着中产阶层的扩大,这个群体的人数日渐萎缩)来说,dinner指的是正午的一顿饭,但是对于中上阶层人士来说,dinner指的是傍晚时分的正餐。让许多外国人感到困惑不解的是,工薪阶层以及很多英国北部地区(比如利兹、曼彻斯特)的人,不是将晚餐称作dinner,而是称作tea(茶点);而对于很多上层人士来说,tea只是他们在lunch(午餐)与dinner(晚餐)之间,一次比较时尚的加餐而已。

因此,对于工薪阶层或中下层人士来说,每天的三顿饭分别是:breakfast(早餐)、dinner(午餐)和tea(晚餐,用餐时间大约在傍晚6点左右)。对于中上层人士来说,每天的三顿饭分别是breakfast(早餐)、lunch(午餐)和dinner(晚餐,用餐时间大约在晚上7点半到8点左右);而在午餐与晚餐之间,还有一次加餐称为tea(茶点,用餐时间大约在下午4点左右);还有supper(宵夜),这是一顿非正式的家庭用餐,常常在晚上去过剧院、听过音乐会后举行。

另外一个显示社会身份地位的标志,也是绅士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就是napkin(餐巾)。他们从不使用下层社会的词汇serviette(餐巾)。用餐时,应该将napkin(餐巾)放在膝盖上,当然也可以将它塞进衬衫领子里。

中产阶层人士家里往往反复使用同一块餐巾,他们将餐巾套在餐巾环上面,这个餐巾环往往是镀银的,可能还刻有使用者的名字。然而,对于上层社会人士来说,这就有些不同了。有一个故事,讲一位绅士不知道餐巾环是什么,就向一位朋友讨教。当朋友告诉他,人们将餐巾折起来,准备下顿饭时再用,他非常震惊,禁不住问道:“你是说,他们两顿饭使用同一块餐巾吗?”同样,在中国,我们不能理解的一件事情就是,人们不用餐巾怎么吃饭?事实上,只要你提出要求,几乎所有餐厅都会提供餐巾(值得注意的是,在上海较好的餐厅里,餐巾通常都摆放在桌上)。对于绅士来说,用其他方法擦嘴、擦手指或脸颊都是不可接受的,尤其是用嘴吮吸手指!

与中国不同,英国重要的晚餐结束时通常都会上一道甜点,用餐者的身份地位也可以由此看出来。Sweet这个词本身就可以指这一道甜点,尽管在一些优雅高贵的晚餐上不能使用这个词。工薪阶层人士往往也使用dessert(指餐后甜点),甚至更不恰当的afters(也指餐后甜点),不过这些词汇都是绅士阶层人士不能接受的。使用后面这些词汇,会马上降低你在别人眼中的地位。正确的绅士式用词是pudding(布丁,一种以面粉、牛奶、鸡蛋等为主要原料的糊状甜食)。比如与朋友共进晚餐时,可以问一句“来些什么pudding呢?”使用pudding这个词永远不会出错。一个复杂的现象是,真正的英国上层人士或贵族男女所说的dessert,指的是用过布丁之后,准备用刀叉小心享用的新鲜水果拼盘。

这些内容听起来似乎有些夸张,不过,请大家相信我的话,所有英国人都有一种本能和直觉,可以根据对方使用的语言判断他们的身份和社会地位,而其中这七个词汇就是最好的标尺。试图改善自己社会身份和地位的人,或许成功地拥有绅士般的衣着打扮、举手投足,却有可能在谈话中不经意间使用了一些不当言辞,而前功尽弃、满盘皆输。即便应该谅解一位中国客人或主人没有使用正确词汇,英国绅士敏锐的神经也不会轻易放过,而是会自动记下这些不当用语,并且在不知不觉之中影响着他对你的态度。因此,对于今天的中国人来说,上述这些内容绝非不着边际的天方夜谭,而是有着相当的重要性。

举止得体 

从前,谈话有礼貌只是举止得体的一个方面,而举止得体是成为绅士的关键。威廉·威克姆所说的“举止造就男人”广为流传,也成为他本人创立的两所学校 温彻斯特公学和牛津新学院的格言。事实上,随着行为举止对绅士阶层日渐重要,相关图书也日益流行开来。英国第一个伟大诗人杰弗里·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序言中,就强调了良好的餐桌行为的重要:

嘴唇从不漏食物碎屑,

手指头也不会浸入汤里;

她能够将食物轻轻举起,

不让一星半点掉在胸前。

大约公元1460年左右,也就是威廉·威克姆之后,一位无名作者的《举止行为手册》是为年轻僧侣撰写的。该书前言详细介绍了遇到勋爵时,人们应该怎么做:

遇见一位勋爵大人的时候,

请摘下你的帽子或头巾,

放到你右膝的位置两次,

直到得到许可,

方能戴上帽子或头巾。

请收紧你的下颚,

注视着勋爵大人的脸,

手脚不能乱动,

不能吐痰、流鼻涕,

更不能大声放屁。

走进大厅、礼堂时,

不要过于紧张,

也不要羞怯。

他所讲的内容与威廉·威克姆如出一辙,“无论何时何地,良好的行为造就一个人。”而时刻注意讲话措辞非常重要,因为“话语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正如大家所看到的,早在500多年前,人们就明确抨击三种不文明行为:吐痰、流鼻涕、放屁。这些行为在今天的中国随处可见,很多人却熟视无睹,不以为然。在一位英国绅士看来,这是三种最令人憎恶的行为,也是那些渴望拥有绅士风度的人应该完全摈弃的。

当然,丰富的学识、良好的习惯来自于长期的体验和实践,进而形成稳定的社会行为,这种行为从小就主宰着他们,直到他们离开人世。当他们不必为工作或赚钱奔忙,有闲暇掌握这些知识的时候,这个社会阶层的稳定或多或少就得到了保证。社会理论学家索尔斯坦·维布伦在关于“有闲阶层”的研究中,确认了这一点。该文撰写于19世纪末,当时美国正崛起并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他认为,精致的谈吐、举止和生活习惯,都是优雅的标志;良好的教养需要时间、实践和成本,所以那些时间和精力全部用于工作的人们很难拥有良好的教养。

因此,良好的学识修养是丰裕安康生活的首要标志。他们无需在别人的监督下工作,无需为了获得对自己没有多少正面影响的东西而工作。在索尔斯坦·维布伦看来,举止得体的真正意义在于,它们正是有闲生活的明证。因为如果一个人整日为了生计劳碌奔波,就没有工夫追求良好的教养。绅士风度潜移默化的影响在于绅士的行为举止,而后者即便在今天的公立学校中,也得到了很好的培养。

道德的维度 绅士的概念绝不仅仅指社会、阶层,而包含了道德因素。这也让试图界定绅士概念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们倍感困惑,尽管尝试的人数不胜数。很多人断言,绅士的概念是骑士精神在19世纪的复兴,正如哥特式建筑和中世纪装饰图案在19世纪的复兴一样。

正规教育与绅士价值观的道德内涵两者之间的联系,迄今为止,可以在关于英国绅士最准确的定义中清楚地看到。该定义出现在1852年出版的一本名叫《大学理念》的书中,作者是约翰·亨利·纽曼。其中,有关绅士的定义虽然篇幅较长,但是表述清楚,值得引用:

绅士的定义就是,他是一个从来不会给别人带来痛苦和麻烦的人。上述描述既精炼,也相当准确。他的主要工作只是去清除那些影响个人自由的障碍,他赞同别人的行动,而不愿自己出什么风头。他喜欢所谓舒适、方便的东西,比如一把舒适的椅子、一堆好柴火,它们可以帮助人们驱走寒冷和疲劳,尽管造物主为人类提供了各种休息的工具和热量。

真正的绅士总是小心翼翼,举止得体,避免可能发生的冲突和不快,避免所有意见摩擦或感情冲突,避免所有的猜忌、忧伤、怨恨。他最关切的东西,就是让每个人自在、洒脱;他关注所有同伴,和蔼地对待害羞者,温和地对待陌生人,仁慈地对待可笑之人;他会记住曾经聊天的人,避免那些可能激怒人的不合时宜的暗示或话题;他与人交谈时很少出风头,也从来不会乏味无聊;他喜欢别人,也招人喜欢,他在付出的时候也得到了很多。他从来不说自己,从来不会为了反驳别人,而替自己辩解;他从来不愿意听流言飞语;他向干扰自己的人,小心谨慎地讲述自己的目标;他完全出于善意,理解周围的一切;他在争论的时候,从来不用卑鄙、猥琐的手段;他从来不占用不公正的好处,从来不侮辱人格或使用激烈的言辞,也从来不会含沙射影去攻击别人。从更长远的眼光看,他遵循古代贤哲的格言,即我们应该拥抱自己的敌人,就好像有朝一日他们将会成为我们的朋友那样。他机敏异常,以至于无法面对任何冒犯和侮辱;他公务繁忙,以至于记不住任何对自己的伤害;他疏懒放松,以至于无法承受各种蓄意伤害。他从哲学法则出发,忍耐、宽容、顺从;他承受痛苦,因为他认为痛苦无法避免;他承受丧亲之痛,因为他认为一切已经无法挽回;他坦然面对死亡,因为他认为这是自己的命运。如果参加各种论争,他所经受的学识训练,足以保证自己避免大的失误。

这也许是对绅士基本道德品质最明晰、详尽的概括,非常接近中国古代儒家的理想,它也是一个真正绅士需要坚持的硬性标准。

所以,真正的绅士品质并不取决于表面的时尚或礼貌,而取决于道德价值;并不取决于个人的财富,而取决于个人的品质。1900年前后,各种行为、品质,包括优雅得体的谈吐、举止,永恒不变的谦逊以及面对重大困难时的从容、勇气,通过公立学校这条途径最终确定下来,随着大英帝国的迅速扩张而名闻天下,英国绅士的概念于是也深入人心起来。

中国的马术与狩猎

虽然马文化和狩猎是中国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今中国的新富们似乎并不愿意为马费心。而在早先的多个朝代里,马一直是这个“中央之国”不可或缺的角色,战车、骑士都是中国古代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骑马历史上,中国人用自己的智慧实现了三项重大发明:以胸带为基础的高效驾驭系统、马镫、马项圈。在唐代,马背上的运动 马球和狩猎非常流行,男女皆宜。与此同时,马有时也与一些骄横轻佻的富人联系紧密,我们可以从白居易的诗中领略到这些:

意气骄满路,鞍马光照尘。

借问何为者?人称是内臣。

朱绂皆大夫,紫绶或将军。

夸赴军中宴,走马去如云。

白居易《轻肥》

数百年来,狩猎也是中国贵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元朝、清朝的皇帝每年都要外出狩猎,因此,前往位于承德北部的皇家猎场 木兰围场狩猎,也成为宫廷定制。康熙皇帝、乾隆皇帝都曾经在木兰围场射猎鹿、野鸡和虎,常常一去就是30多天。1714年,康熙皇帝在紫禁城皇宫仅仅待了14天,而在北京郊区圆明园东北的畅春园待了131天,在承德行宫待了139天。他曾经写道,站在长城之外,清新的空气和土壤就可以洗涤人的精神和灵魂。在整个19世纪,擅长狩猎、马术和剑术的人备受推崇。乾隆年间(1736 1795)一些最优秀的画家,包括意大利画家郎世宁,都描绘过狩猎场面。与皇帝一同外出狩猎的王子、贵族、官员、旗手人数有时甚至高达3万,同时举行各种仪式、舞蹈、演习和宴会,当时参加者所占全国人口比例与英国狩猎者所占全国人口比例相仿。如今,这一切都已经成为过眼烟云。不过,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的设立,狩猎之风开始悄悄地进入中国。
橄榄球

爱好运动是绅士精神气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希望绅士们个个都是运动高手。从实际情况看,也的确如此。

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通过各项运动,将早已有之的绅士概念,转化为一种男性魅力。事实上,主要是通过那些运动和绅士、议员、明星的表现,十九世纪的英国才得以名扬天下。他们不仅制定了诸如高尔夫、赛马、拳击等个人运动的比赛规则,而且向外输出了诸如足球、橄榄球、板球等今天已经风靡世界的团体赛事。在这些运动项目推广和发展的背后,潜藏着这样一个观念:团体运动项目能够激励人们恪守已经建立起来的规则,把孩子培养成有责任感的社会成员。但是,现代评论家有时候会对在社交圈子形成的过程中学校所起的作用横加指摘。一些人认为,孩子要是知道自己将来会成为社会领袖的话,会产生“领袖崇拜”,因而表现得狂妄自大且心胸狭隘。不可否认,一个极其普遍的倾向就是,把生活甚至战争看做一种游戏。这种错觉一直延续到爱德华七世时代结束之后。1914年3月号的《赛马与猎犬》杂志的一篇文章曾经写道:

就个体而言,英国人之所以比一些野蛮人优越,是因为英国人与生俱来的对各种各样运动的热爱。的确,打猎是培养人自信、敏捷和冷静的绝佳途径。

然而,他们的某些观念可能已经被误导。在今天这个商业化的世界里,开球的时间和比赛的规则都被电视台所左右,在比赛的过程中更是不惜代价赢得胜利。如足球运动员可以凭借引导对方犯规而使对方被罚点球的技巧让队友们欢欣鼓舞,哪怕是运用戏剧化的假摔动作。在他们看来,维多利亚时代后期、爱德华七世时代早期英国中产阶层的运动员精神显得无比天真浪漫。

板球

更神秘、更有英国味的板球运动,长期以来也被认为是绅士运动,尽管在英国及其先前的殖民地(比如印度、巴基斯坦、西印度群岛、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之外的地方,一直没能普及。早在18世纪,板球就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的运动,无论是乡野贱民还是王公贵族,都乐此不疲。18世纪60年代,就像是拉戈比公立学校确定了橄榄球规则一样,位于汉普郡汉布列顿的一家板球俱乐部将板球的规则确定了下来。此后不久,伊顿公学、哈罗公学、温彻斯特公学等大型公立学校的男孩子们开始打板球,板球也就和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些运动项目一样,开始成为他们最感兴趣的团体运动项目之一。因此,在那个年代,板球在富裕家庭的孩子当中已经相当普及。从1806年到1863年,他们每年都要在伦敦的勋爵板球场举行所谓的“绅士队与运动员队”年度比赛。来自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和一些公立学校的业余“绅士队”,同被称为“运动员队”的半职业橄榄球队进行比赛,这也成为当时社交界中的一项重要赛事。

高尔夫

橄榄球和板球在中国新富阶层中不曾风行,而打高尔夫的人群和高尔夫球场过去的几年里却在中国显著的增长。虽然高尔夫运动已经存在了好几百年,现代高尔夫运动的比赛规则却差不多是与橄榄球、板球在同一个时期正式确立起来的。1860年,第一届高尔夫公开赛在苏格兰的圣安德鲁斯球场举行。圣安德鲁斯高尔夫球场是人们第一个特地兴建的高尔夫球场,1851年正式投入使用。在像阿诺德·帕尔默那样的伟大美国球员横空出世之前,正式的高尔夫球比赛中,苏格兰和英格兰选手几乎是独霸天下。

从本质上来说,高尔夫是一种中产阶层绅士的运动。2005年初,在前英国高尔夫球赛冠军马克斯·福克纳以88岁高龄逝世之际,人们回忆起很多年以前,他身着颜色鲜艳的运动服,对传统的高尔夫俱乐部成员形成强烈冲击的一幕:

他成了第一位身着颜色鲜艳(比如淡黄色、孔雀蓝以及彩虹的所有颜色)的运动服,漫步球场的英国高尔夫选手。自然,这并没有得到俱乐部会所大佬们的认可。当时,所有的职业球员都必须明白自己的社会地位。这样,当福克纳提早抵达位于三维治的球场,为1949年公开赛热身的时候,他被禁止进入更衣室,并被告知要在工作间穿衣。绅士们就是以这种方式,将他们自己同运动员区别开来。

职业运动员应该明白,自己的社会地位大大低于俱乐部的绅士会员,即便像英国高尔夫公开赛冠军福克纳这样优秀的高尔夫球手,也概莫能外。

天,伴随着中国中上层人士的迅速增加,他们对高尔夫球运动的激情与日俱增,高尔夫球越来越成为新兴中产阶层显示自己身份地位的一项运动。现代高尔夫运动在中国的推广始于1984年,当时,由阿诺德·帕尔默设计的一个球场在中山温泉俱乐部开放。不过这个俱乐部基本上是由香港商人投资,其目标会员也还只是当地的外籍居民。而到今天,中国大陆已经建起了大约250个高尔夫球场,包括世界上最大的、拥有十个球场的深圳观澜湖高尔夫俱乐部。中国高尔夫球协会指出,目前大陆高尔夫球运动的爱好者已经达到450多万人。过去的几年中,高尔夫球已经变成了一种重要的商务活动工具。

眼下,随着中国的一些年轻运动员不断在国际上得到认可,中国人的运动热情也一再被鼓舞而高涨起来。随着中国人收入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具备了置办高尔夫运动所需要的专业装备的支付能力。由此,可以预见的是,高尔夫运动在中国普及也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