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ega red:李双江之子宝马车内仿真枪应彻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3:32:21

李双江之子宝马车内仿真枪应彻查   

2011-09-09 09:58:40|  分类: 时政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韩浩月

 

海淀区一对夫妻转弯进入自家小区时因减速引发后车不满,遭到一辆无照宝马司机和一辆牌照为晋O00888的奥迪司机殴打,经核实,宝马司机15岁,无驾照,系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晋O”车牌为套牌。(9月8日《新京报》)

 

自网络曝光到媒体报道再到基本事实确定,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跳脱了常见公共事件的扑朔迷离,直接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于公众面前。这也是一个根本捂不住的恶劣事件,打人者不但在众目睽睽之下动粗,还口出狂言“谁敢打110”,打人后欲花2000元买通后车堵路司机脱离现场,以及车内私藏仿真枪等,更是令人们徒增愤怒。

 

舆论谴责铺天盖地席卷而来,此事件几乎囊括了当下社会诸多敏感点,比如拼爹、炫权、炫富、暴力等,尤其是那句“谁敢打110”,嚣张程度直追“我爸是李刚”。对打人事件的谴责,在网络上反应出来,既有对李双江成名曲《红星照我去战斗》的改编,红星照“儿”去战斗,也有最新创作的对联,“恨爹不成钢,怨爸不双江”,“李刚、王军、卢俊卿、李双江”更是被命名为“国产四大名爹”。

 

带有一定娱乐成分的舆论谴责,并没有削弱人们对事件危害性的追问,“谁敢打110”这样的狂言究竟滋生于什么样的土壤?种种违规、违法行为集中出现于打人者身上,其胆量从何而来?社会上究竟还有多少这样的“豪门逆子”在横行霸道?沿着这些疑问顺藤摸瓜,不难找到问题的本质。但现在比舆论谴责更重要的是事后追责,只有法律法规的约束让那些违法者感觉到真实的疼痛,才会真正平息众怒,警醒他人。

 

对李双江之子的事后追责,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无证驾驶可以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无照车辆应予扣留;寻衅滋事,应予治安拘留;打架致人受伤,应支付医药费,并赔偿受害人损失;鉴于李双江的公众人物身份,应直面舆论,对受害人进行公开道歉;要查出宝马车的车主注册情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2款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此外,还应按照公安部2008年2月下发的《仿真枪认定标准》,对藏于宝马车内的仿真枪的动力和杀伤力进行鉴定,此前有判例,河南一农民因持有和贩卖仿真枪,被以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惩处。

 

对于李双江之子的年龄,也要进行进一步的核实与公开,按照《刑法》规定,李双江之子因不满16周岁,符合免于刑事处罚的条款,但,《刑法》第17条第4款也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也就是说,如果李双江真的无法担当起自己的监管责任,政府有义务对其儿子进行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