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斛兰和铁皮石斛:不行贿生意做不成? 企业家犯罪背后常现官员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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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贿生意做不成? 企业家犯罪背后常现官员腐败

http://www.cyol.net 2011-06-12 07:54 中青报订阅 收藏本页

  编者按

  近年来,反腐力度不断加强,个别滥用公权力以牟取私利的官员纷纷落马,引起社会关注。在这些官员堕落的同时,也有不少企业负责人甚至知名企业家,因受贿或其他犯罪,与官员一起锒铛入狱。然而,这些企业家的“犯罪史”却少有关注。

  实际上,企业家犯罪或多或少与公权力的滥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剖析企业家犯罪原因,可从另一方面探究如何根除腐败土壤。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日前在其官方网站上通报了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医疗赔偿金的管理及支付等情况。一度沉寂的“毒奶粉”再度出现在公众谈论的话题中,在这些话题里,自然少不了曾生产三聚氰胺奶粉的企业———三鹿集团及其前任“掌门人”田文华。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近3年来,不少大企业家都走了与田文华一样的路———锒铛入狱。

  知名企业家如何从叱咤商场的风云人物沦为阶下囚?其背后又折射了怎样的社会问题?

  行贿魅影缠绕“大商”

  “纵观中国企业家坠落史,其违规违法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红塔山集团原董事长褚时健、中国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伊利集团原董事长郑俊怀为代表的国有企业家的贪污腐化、假公济私、违规收购等行为;另一种则是以南德集团原董事长牟其中、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赖昌星、德隆国际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总裁唐万新为代表的民营企业家的偷漏税、行贿、非法集资等手段。”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称,无论是哪种形式,都折射出中国法制环境的缺陷。

  2008年6月8日,端午节,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证监会原副主席王益被“双规”。据内部人士透露,王益和此前刚刚“英年早逝”的涌金系老板魏东构成权钱交易的共同体。

  “现在,往往是官员落马带出民营企业家行贿问题,然后,民营企业家又带出更多的受贿官员。”北京律师钱列阳这样总结部分企业家落马与官员落马之间的关系。

  对此,李曙光认为,这属于体制层面的问题,“企业家的触角广及税务等诸多政府部门,他们热衷于与权力结盟,习惯于‘找市长’而不是‘找市场’。此外,部分官员则乐见其求,滥用稀缺的职权广泛寻租。这也是为什么在追查企业家犯罪时屡屡能‘拔出萝卜带出泥’———政府官员和企业家常常一起浮出水面的原因。”

  “民营企业家行贿官员,这其中的确有出于主动的原因,为了给自己捞好处,但确实也有一部分是出于无奈的。”河北省保定市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据钱列阳介绍,他曾经代理过这样一起商业贿赂案:一名民营企业主被某国企拖欠上千万元的款项,“民营企业主最终没有走司法途径去解决问题,而是给国企官员‘上供’几十万元,想借此让国有企业还款。最后的结果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国企领导落马,民营企业主也被以行贿罪起诉”。

  “行贿,主要是因为法律不健全,同时与社会制度、社会风气有关,企业家渐渐习惯花钱办事。有时,甚至在公事公办的情况下,也存在行贿问题。”钱列阳说。

  同样代理过大量商业贿赂案件的北京律师田文昌也认为这是“大的商业环境的问题”。

  “出现企业家贿赂官员现象的最大原因,还是政府部门在市场经济中有太多的裁量权和决定权。”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们的市场准入门槛比较高,而且政府部门行政裁量权又很大,一些官员的手上握有太大的权力,这些都关系到民营企业的发展。这样一来,很多民营企业家要想做成某些事,要想拿下某些项目,就必须要向掌权的官员行贿,这也就导致了贿赂现象越来越多。现在,在很多民营企业家的心中都有这样一种观念,就是如果不行贿,这笔生意就做不成,因为别人都行贿。这是一种很错误的想法。”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吕景胜对《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目前,刑法对行贿罪的刑期设定太短,也就是说惩处的力度不够,而受贿罪却是比较重的,这样的结果就是许多民营企业家们违法的成本并不高。一些企业家在行贿后,得到了大量的利益,即便东窗事发,惩罚也并不十分严厉,所以他们有些肆无忌惮。”

 

【责任编辑:陈思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