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班黑暗猎犬评测:古书中的“天”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4:43:53
    
 
儒学在中国经五四思潮数十年后,又有了复兴的现象(或说死灰复燃),特别是近些年来,国内外都在重新估价和研究,并且推行儒家思想。这是因为开始认识到反孔反儒带来了不良的后果,尝到了旧道德被破坏的苦头。痛定思痛,不得不改弦更张,像浪子回头那样归还父家。

 

谈儒学,脱不了讨论作为儒家思想主要内容的“天”的概念或思想。我们知道,在儒家典籍中,提到“天”的地方多得无数。我们也知道,各处提到的天的涵义是不相同的,或者说是千差万别的也不为过。可是,多数情况下,由上下文一看,便可明白其实在意思。不过也有些地方,作者真正的取义就不那么清楚了,比如《旬子》中的“天论”那个天,是指自然之天呢?还是指有位格的天呢?在这些问题上,见仁见智,众说纷纭。曾经有过不少的人专门讨论“天”的涵义,列举出天字的诸多的释义。这里仅举三例:

 

我国教中学人黄斐默著有《天字解》一文,说中国书中所用之天字共有十二义:“上覆之形天”、“天下大地”、“各物自然之本性”、“人性本然之良能”、“人性本然之良知”、“人性所共具者,而彼独超乎凡众者”、“借作人所依恃者之美称”、“帝王之隆称”、“古时剃发之官刑”、“神圣享福之所”、“宰制万物之上主”。

 

《辞海》(1979年版)也在“天”条下注上了十二个意思:人头、天空、天帝、依存、精神本原、天然、自然、天气、时令、一日、时间、姓氏。

 

冯友兰先生归纳古书言天之义为五:物质之天、主宰之天、命运之天,自然之天,义理之天。(见冯氏著《中国哲学史》)

  

 

 

 

  

由此可见,天字的用法和历来对天字的解释是多种多样的。但无论什么人无论作什么样的分类,都有一项解作有位格的上帝,即黄斐默说的“宰制万物之上主”,冯友兰名之为“主宰之天”;而《辞海》照其主观的见解注“天帝”说:“人们想象中的万事万物的主宰者。如:天意,天助。《书·秦誓上》:‘天佑下民。’《诗·邶风·北门》:‘天实为之,谓之何哉?’宗教家以为神灵所居,如天堂、天国。”谁都不能否认,古书中许多地方的天是指主宰之天的。

 

从本体论的意义来讲,除了神灵的天具有实体外,别的所谓天,或属自然现象的,或借喻,都非实体的天,也可统称为自然之天。问题是,那些所谓的“命运之天”,“义理之天”、“天然”、“精神本原”、“天性”、“天赋”等,是属哪一类的天呢?就使“天命”来说,冯友兰先是把它列在“主宰之天”以外的“命运之天”里。但以后又说:“若天为有意志之上帝,由天命亦应即上帝之意志也。”这就是说,天命之天字实指上帝,而天命,即上帝之命了。那么,天理、天赋、天性等,同样是说来自上帝的旨意了。

 

还有,《辞海》注释“天”的第五义说:“我国古代唯心主义哲学家所说的世界的精神本原。《孟子·尽心上》:‘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朱熹注:‘心者,人之神明,所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性则心之所具之理;而天又理之所从以出者也。’谓人心所具之观念()皆出于天,把天解释为精神实体。”精神实体的天,不是上帝,又能是什么呢?朱子把天理的天也是指上帝说的。那么,《辞海》把天析作三项的“天帝”和五项的“精神本原”,显然是错误的和自相矛盾的。

 

就是所谓自然之天,如天然、天性、天年、天良、天伦等,也间接说到了上帝。如天性,即天命之谓性,而“天良”即天理良心,“天才”即天赋之才能,“天谴”、“天罚”更直接说到上天之意志。

 

当然,并不是古书中所有的天字都应解作上天或上帝。反之,也不是凡言上帝都用天字。词字名称是人造的,可随时而异,主要的是作者的用意所在。这一般从上下文或其解释中悟出。我国古书对宇宙主宰有许多不同的称呼。单是带天字的就有:天,上天、皇天、昊天、文天、苍天(此非指所见之蓝天),天神、天公、天尊等。带帝字的有:帝、上帝、天帝、帝释等。此外还有:皇天上帝,真宰、大造、造物、造物者、神明、造化、乾元、维皇等,度其意,皆指万物之主宰。

  

 而带着有色眼镜的人有意曲解作者的原意,把主宰的天硬说成自然之天。如有人把孔子说的“天何言哉”说成是否定上天的意思。这无论从孔子在别处言天,或从其上下文看,都是说不通的。相类的情况是很多的,就如《辞海》七项引《旬子》上说的:“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是之谓天”,说成是:“泛指物质的,客观的自然。”如果我们看其间被删掉的一段,更能说明问题。删掉的是:“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旬子·天论》显然这和它注释的驴唇不对马嘴了。旬子在这里相当鲜明地用万物的秩序井然,有规律有目的的进化,来说明冥冥之中,有“神”来掌管指挥,用可见的天(而见其功)推到看不见的天()(不见其事),这能说只是物质的天吗?!

 

不但如此,就是字面上明写“苍天”,作者心目中也是说的无形上帝。《诗经:黍离》中有:“悠悠苍天,此何人哉!”郑氏笺曰:“苍天,以体言之;尊而群之,则曰皇天;元气广大,则曰昊天;仁覆闵下,则日文天;自上降临,则称上天;据元视之,苍苍然,则称苍天。”真主本无名,不过用看得见的高高在上的天来比拟而已。所以这里的苍天已经不是我们所见的蓝天了,所以以后人们又改称“彼苍”和“上苍”了。

 

真主有这么多的名称也有其意义,《宋书:乐志》上说:“天尊,不可一称,故可谓昊天,或谓上帝。”意思是,上天尊大无比,你给祂起什么名称都不相称,所以要多起几个名称,略表其德能。这正和旧约中对天主的称谓有多个一样,他们有雅威、上主、全能者、至高者、圣者、天父等名号。这也和郑氏笺解释的相同,都是按天主的一种特性来起名的。在《礼记:曲礼》的“天子祭天地”句下,有孙希旦的“集解”,引杨氏复曰:“天帝,一也:以一字言,则‘祀天’,‘飨帝’之类;以二字言,则‘格于皇天’、‘殷荐上帝’之类;以气之所主言,则随方而立名,如青帝、赤帝、黄帝、白帝、黑帝之类。其实则一也。”

 

这里赤、黄、白、黑、青五帝,是后人附会五行之说别立名目,在经书中是没有的,名为五,其实则一。《晋书》记太始二年,“诏群臣议五帝即天之义,以为名虽有五,其实一神。于是南郊除五帝之座,五郊改五精之号。”曹魏时的经学家王肃曾遍注群经,其注天曰:“天惟一帝。”自古以来,都知道天主唯一的道理。

 

明末,宁波有个教友朱宗元去应乡试,考试题是《郊社之礼,所以祀上帝也》,他的答卷承题说:“上帝者,天之主也,为天之主,亦为地之主。故郊社虽异类,而统之曰事上帝耳。”其起段又说:“上帝者,无所不至,在天则为天之主,在地则为地之主,在人身则为人身之主,在万物则为万物之主。”主考官评语:“精警透辟”,把他擢为榜首,时称解元。 

 

 

 

 由上面引证的诸家注释看来,在北京明清两代设立的天坛、地坛、先农坛、社稷坛,日月等所祭祀的,实际也都是在祭天,其他名目的社坛,只是按天加人惠泽的不同方面,从而在诸多方面报谢天恩而已。

 

由此,我们也可以了悟,古书中说的“皇天后土”、“天神地祗”、“天覆地载”、“天造地设”等等的说法,都是指的是一个上天,即上帝(天主)。再如《易经》上说:“天地之大德曰生”、“天地之心”;《庄子》上说:“天地之德”;以及后儒称的“乾父坤母”、“天地五行”等,实际也都指一个上天,在文法上讲,这叫作“偏义复合同”。就是由两个意义相反或相对的词素组成的词,而只取其中的一个意思,如《史记》里有:“且缓急,人之所时有也。”这里只取急的意思。

 

普通常说的:“横加褒贬”,取贬意;“不嫌她丑俊”,单取丑意;“病人有个好歹的”,单取歹意;“不顾死活”,单取死意,等等。汉文的一个特点是喜用对仗,又喜欢工整。在中国的成语中,绝大多数都是四个字,而且很大一部分是对偶名,如“东拉西扯、南腔北调、神工鬼斧、耳提面命,耳濡目染,耳聪目明……虽然文词相对。意思只是一个。

 

上边说的;”皇天后土,天神地祗、天造地设、乾父坤母等,就是这类的词句,实际只指上天。再如我们常说的“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实际只是“天知”(原文是“天知、神知”),后面的只具陪衬作用。

 

用“天”来称最高神,是相当适合的。《说文解字》释天:“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所以我们常说:“一大为天”。许慎又注释“一”说:“惟初太始,道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这也就是诸家所说的“太一”(或泰一),太一也指最高神。宋玉《高唐赋》:“醮诸神,礼太一。”《史记:正义》:“泰一,天帝之别名也。刘伯庄云:泰一,天神之最尊贵者也。”“造分天地,化成万物”,正说明上天的功能。

 

和中国一样,新约里有时以苍天代称天主。在路加福音十五章十八和二十一节有“我得罪了天(Coelum)和你”,天本意是蓝天,此处实为天主。也都认为天主本无名以名之,借用在我们上面的至高至大且是最纯净,最玄妙的天来比拟之较为适宜。其次,也都把天转为上天所居之处所。明末教士来中国为了更确定其意义,又加了主字,定名为天主,这样就不会产生“天”字的那么多歧义了。

 

(文/湖上渔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