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国香织 結婚:治理“裸官”需前后夹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10 02:50:48
治理“裸官”需前后夹击 [ 纲举目张01 ] 于2012-01-14 21:55:59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广东省委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讨论稿),并在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中进行讨论。《决定》中规定,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据称,在这次省委全委会上,委员纷纷对这一政策规定表示赞同。(据人民网)
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官员,民间俗称“裸官”。“裸官”现象由来已久,近年来,“裸官”出逃之风更如“牛栏关猫”,来去自由,每每成功。虽然“裸官”的整条“生产线”已毫无秘密可言,但在治理“裸官”上仍成效欠佳。
广东省委出台禁止“裸官”担任党政正职,可视作降低“裸官”风险的大胆尝试,是监管“裸官”的有益探索。规定“裸官”不任“一把手”,固然遏制了“一把手”的裸奔之路,但以笔者之见,并非只有“一把手”才会腐败,才会“裸奔”,那些掌握权力的官员在失去监督下,都会存在“裸奔”的可能性。
为此,在治理“裸官”上,需“前”、“后”夹击,首先要监管“前”移,定期“晒”出官员的“家底”, 让官员的财产暴露在公众的监督之下,让官员没有成为“裸官”的机会。或许官员存在谎报和瞒报,但官员欺“上”容易,瞒“下”难,畅通公开和举报体制,必能让官员在阳光之下“晒”出“原形”。其次要堵住“裸官”后路,用制度堵住“裸官”的后路,完善“裸官”外逃的预警机制,严厉打击帮助“裸官”外逃的国际服务机构,清理为“裸官”海外安家、转移资产的非法组织,使裸官的“裸产”无处转移,投鼠忌器,不想贪、不敢贪。
要杜绝“裸官”现象,还需在堵住“裸官”后路的同时,从其“裸身”出发,寻找其犯罪证据,对其“痛下杀手”,依法追究“裸官”的法律和刑事责任,真正让“裸官”无机可趁、无处可逃。相信把好“入口关”,加上严管“裸官”,必定让“裸官”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