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yden krossed2k种子:2011年全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发生2.08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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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发生2.08万亿元2012-01-13 8:19

中国人民银行1月8日发布的《2011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显示,2011年全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发生2.08万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发生1109亿元。

初步统计,2011年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累计发生1.56万亿元、5212.7亿元、201.5亿元、907.2亿元。

对于企业而言,跨境人民币业务能为企业提供一个自由选择结算币种的权力,便于我国进出口企业规避汇率风险,节约汇兑成本,增强价格竞争力。据估算,以人民币结算的交易成本比以外币结算的交易成本平均低2至3个百分点。此外,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等手续也更加便利

对于国内金融机构而言,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为我国金融业“走出去”提供了契机。国内金融机构在提供外币产品和服务上和其它大型跨国金融机构相比尚未建立竞争优势,业务发展也受到国别制约。伴随着人民币走出去,我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人民币负债业务体量大,人民币资金清算便利等天然优势,为境外主体和我国“走出去”企业提供更多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从而提高金融服务和国际化经营水平,提升核心竞争优势。

至2011年末,银行累计办理经常项目下人民币业务结算金额2.58万亿元;资本项下人民币结算量稳步增长,2011年全年,银行累计办理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结算金额201.5亿元,外商直接投资结算金额907.2亿元。在此期间,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迅猛,截至2011年11月底,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机构数已超过132家,发放人民币贷款256亿元,人民币存款余额6273亿元,占香港全部银行存款的10%左右,人民币已成为除港币和美元之外的第三大货币。

2011年以来,人民银行先后组织在山东、广西、云南、新疆等四省完成人民币对韩元、越南盾、泰铢、老挝基普、哈萨克斯坦坚戈等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的银行柜台直接挂牌交易,为与上述国家发生交易的进出口企业提供了科学、透明的货币兑换价格。

截至2011年末,人民银行与韩国、马来西亚、香港、白俄罗斯、阿根廷等14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和货币当局签署了总额为1.3万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部分协议进入实质动用阶段,促进了我国与这些经济体的双边贸易和投资发展。

“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统计

2009年四季度:35.8亿元

2010年一季度:当季183.5亿元,自试点以来累计219.4亿元。

2010年二季度:当季486.6亿元,上半年累计670.1亿元,自试点以来累计706.0亿元。

2010年三季度:当季1264.8亿元,前三季度累计1934.9亿元,自试点以来累计1970.8亿元。

2010年四季度:当季3413.2亿元,同比增长94.3倍;全年累计5063.4亿元,自试点以来累计5384.0亿元。

2011年一季度:当季3603.2亿元,同比增长18.6倍,自试点以来累计8987.2亿元。

2011年二季度:当季5972.5亿元,同比增长11.3倍;上半年累计9575.7亿元,同比增长13.3倍;自试点以来累计14959.7亿元。

2011年三季度:当季5834.1亿元,同比增长3.6倍,前三季度累计15409.8亿元,同比增长6.9倍;自试点以来累计20793.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