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k8电影经典电影:重大突发事件状态下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提高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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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突发事件状态下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提高履职能力 [ 2011-01-24 ] 郑东风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5·12”汶川大地震、打砸抢烧恶性事件……当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如何参与应对、如何有效发挥其职能作用?近年来,四川省在应对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的过程中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有益经验。从更高层面、更广视野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对于今后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重大突发事件的特点
   一是突然发生,始料不及,突发性强。二是对人身安全、财产、社会以及人的心理等造成严重危害,且有可能引起次生灾害,危害性大。三是裹挟着错综的社会利益关系,情况复杂。四是传播迅速,扩散面广,涉及范围大,影响广泛。
   纪检监察机关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应突出发挥的职能作用
   强化监督,保证政令畅通。在突发事件发生的非常时期,只有应急政令得到高效执行,才能为突发事件的顺利处置赢得时间,争取主动。要根据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不同阶段,突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监督检查党委政府关于应急处置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二是监督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履职情况,及时纠正作风散漫、效能低下等问题;三是监督检查资金物资接收分配和管理使用,以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情况,及时纠正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等问题;四是监督检查相关数据统计上报情况,及时纠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
   严明纪律,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行使公权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严明的纪律观,才能做到步调一致、指挥有方,提高处置和应对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确保重大突发事件有效处置为目标,针对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党员领导干部可能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制定相关纪律,明确倡导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对违规违纪人员要严肃惩处,绝不姑息。
   源头预防,规范应急行政行为。重大事件发生后,短时间内容易出现无序状态,如果规范不及时,监督不到位,就容易出现“浑水摸鱼”的现象,一些腐败现象也借此滋生。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发挥制定、解释和执行纪律的优势,牢固树立“重在预防,重在建设”的理念,积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应急状态下的行政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宣传引导,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对突发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政府作为,较正常情况下更为重视,对涉及其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和资金使用等情况更是强烈关注。纪检监察机关应及时宣传党委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实时公开人民群众举报的重大突发事件背后的官员腐败、不作为问题的查处过程及结果,澄清实事,说明真相,疏导情绪。
   严格问责,督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为了有效预防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或进一步恶化升级,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对公众负责,让社会满意。中央出台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了7种问责情形,其中涉及重大事故、事件或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就有4种。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问责,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重大事件的发生要进行原因追责,对重大事件的处置进行过程追责。
   纪检监察机关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应建立健全的机制制度
   建立预测预警机制。重大突发事件从发生到消亡,一般要经历潜伏期、暴发期、持续期和解决期4个时期,因此,建立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搜集、辨别分析和处理各种信息,有效察觉潜伏的危机,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遏制,能够为重大突发事件处理赢得主动权。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信访投诉举报,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要认真搞好信访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阶段性群众诉求的难点和热点;要加强网上舆情的监测,敏锐捕捉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相关案件线索,加强研判、及时预警。
   建立应急指挥机制。为促使重大突发事件快速高效处置,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的作用,必须建立一个职能明确、责权分明、组织健全、运行灵活、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管理体系,发挥具体指挥和组织协调职能。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四川省成立了由省纪委监察厅牵头,财政、民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参与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全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实行统筹谋划和组织指挥,保障了救灾资金物资的良好管理。
   建立整体联动机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不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党委政府以及各职能部门综合协调与通力合作,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之间的关系,实现协调运转、整体联动。纪检监察机关要整合一切监督资源,调动一切监督力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事件处置顺利进行。要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承担监管主体的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要整合监督力量,构建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相衔接的监管体系,形成监督检查的合力。
   建立同步监督机制。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全过程中,无论是事件发生前的预防和准备、暴发期和持续期的应对、还是结束后的恢复和善后,纪检监察机关都应该全程参与、同步监督。要深入实际、深入现场,确保处置工作开展到哪个程度,监督力量就跟进到哪个程度;处置工作延伸到哪个环节,监督力量就前移到哪个环节。要全面把握动态、全程跟进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通报警示,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建立快查快处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稳定,必须快速做出反应,积极予以化解。对重大突发事件中涉及的违纪违法案件,必须快查快处,才能稳定人心。要做到调查取证快。选调精兵强将,加班加点、连续作战,迅速固定证据,迅速查明真相。要做到处理问责快。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要迅速研究结案,依纪依法及时做出处理。要做到警示通报快。及时对社会进行公布,充分发挥纪律警示、稳定民心的重要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应对突发事件应当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纪检监察机关无论是制定政策法规,还是开展监督检查,都要围绕大局,周密思考。既要考虑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又要考虑造成的经济损失;既要考虑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又要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既要考虑采取措施的力度,又要考虑社会的承受程度;既要考虑事件在当地的处置效果,又要考虑处理结果对周边地区的影响。
   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一次突发事件发生,往往会对一个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心理造成长久的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处置突发事件一定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谋远虑,用战略的眼光、发展的思维处理问题。既要考虑有效化解当时的危机,又要考虑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事件;既要稳定群众当时的情绪,又要医治对群众造成的长久心理创伤;既要缓解当时的社会矛盾,又要考虑避免因此而引发新的社会问题;既要照顾到群众当时的生活,又要考虑到如何动员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要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坚决果断地处理好突发事件,力争不留后遗症。
   处理好应急与规范的关系。在突发事件状态下,人们的思维和行动往往超出常规,表现出一种适应紧急情况的反应,可能导致一些行为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与此同时,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为了应急的需要,也可能不得不打破常规,突破一些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于这些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历史和辩证的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确属应急需要,按正常程序办理会延误时机的,则应相应放宽政策界限。要把好关,严防出现假借应急之名钻漏洞、谋私利的现象。与此同时,在突发事件进入持续期和解决期时,要及时对应急状态下的工作做进一步清理,健全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走上正轨。(作者系四川省纪委常委)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