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小时左右的电影:浅谈公文处理单规范签批和办理示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02:04:39
         文件经办公室批办后,送相关部门或是有关领导具体办理。在日常公文处理中,由于一些领导和经办人员缺乏规范意识,经常会出现在公文处理单上不规范签批、签注及不规范办理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称谓避免口语化。

          在公文处理单上签批意见属于书面语言,应该力求准确、严谨和完整,特别要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语言。口语化语言一般表现在对人的称谓上。比如,平时人们见到某某副部长时,习惯上都尊称其为某某部长,很少有人称其为某某副部长。然而,一些部门领导在公文上签批时也像平时那样随意,经常使用一些口语化的称谓。如:赵部长让钱副部长办理某事,签批时写为:“请钱部办”或“请钱部长办理”。这样的签批既不准确也不严肃。规范的签批应该是:“请钱副部长办理”。一些领导签批意见时用语过于生硬,让人看了非常不舒服。比如:部长让部室内的同志办理某事,签批时直呼其名。“请孙晓亮办”,“请老张、小李办”。用这种语气,平时说话可以,因为大家在一起共事多年,彼此互相熟悉,关系很融洽,直呼其名地让部内的同志去做事,大家一般不会计较。但是如果写在纸上,看了就感觉很别扭,很不舒服。另外,又不能把平日里大家见面的一些客套话,或是一些尊称,写到公文处理单上。
          比如:“请李姐办”,“请张姨主办,王爷配合”等等。规范的写法应该是:“请晓亮同志办理”,或者也可以称呼其技术职称,如:“请王工程师办理”。签批意见要明确。部室领导让部室的同志办理某事,签批意见不能含糊不清,模棱两可,让人不知如何去做。例如:某部室收到下属单位呈报的《关于新建××产品储存货场的请示》,部长签批给副部长去办理。起初签批意见为“请李副部长阅办”。如此签批就没有讲明此事应该本着什么原则去办,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办理的具体要求是什么?这样的签批意见就属于态度不明,含糊不清。而李副部长看到部长签批的意见后,也不知部长到底是什么意见,只得再次请示。后来部长又重新进行了签批。
           新的签批意见为:请李副部长组织相关部室现场考察,如情况属实,可同意立项。请晓亮同志按程序下达工程立项投资计划,请李副部长通知××厂按程序组织施工,并要求该厂在冬季前建成货场。工程完成后,由我部牵头组织相关部室进行工程验收。新的签批意见既有原则又具可操作性,承办者也清楚明了,并能按照领导的要求努力去把事情办好。按先后次序送文。文件经部室领导签署意见后,内勤人员要及时将文件送给承办人。送文的先后次序应严格按领导签批的意见。在签署意见里,已明确有主办人的,文件要先送给主办人,然后再送给协办人。有些内勤人员认为,谁先谁后无所谓,早晚都要看到,所以不管是主办还是协办,先看到谁就给谁。在签署意见里,有些承办部室虽然提出了部室意见,但需要经公司领导阅示同意后才可以实施,这种情况,内勤人员一定要先把文件送给公司领导阅示,待领导阅示同意后,再把文件送给具体承办者。对于需要传阅的文件,也要按照签批的先后顺序传阅。例如:签批意见为:请晓亮同志主办此事,周雨同志配合。此时文件要先送给晓亮同志阅办。签批意见为:根据文件要求,为做好公司稳定工作,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请吴副经理阅示。请晓亮同志按领导要求提出进一步做好公司稳定工作的意见。此文应该先送给吴副经理阅示,只有吴副经理同意召开会议并签署了意见后,才能再将文件送给晓亮同志具体办理。事项办理后要有记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