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拍贷企业投资:2011年广东省民政厅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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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省民政厅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来源: 监察局  时间: 2011-12-26 16:29

2011年,在驻民政部纪检组监察局、广东省纪委、广东省民政厅党组的领导下,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部署,驻厅纪检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抓好省纪委分工我厅牵头和协办任务的落实,厅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今年,驻厅纪检组撰写的民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调研报告和行风建设调研报告分别获民政部调研成果三等奖,受到了民政部的通报表彰。

一、2011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落实三项牵头任务,惩防体系建设有新进展。一是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333个“难点村”得到根本治理且面貌发生彻底转变,实现全省三年治理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狠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暨村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全省农村基本建成并推行网上村务公开,保障了今年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创新社会行政管理体制。以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进一步简化社会组织登记手续,出台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规定》。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和强化社会组织执法工作,评估行业协会和基金会296家,全省处理非法和违法违规社会组织1137家。三是推进三大保障体系建设。出台了《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和《广东省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社会救助制度日趋完善,救助水平和供养标准不断提高。进一步健全优抚对象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完善退伍军休安置工作办法。编制印发《广东省2011-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即将出台《关于加快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广东省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等指导性文件,不断完善老年人福利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孤儿救助保障体系,印发了《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供养标准,不断提高孤儿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孤儿基本权益,保障孤儿健康成长。

(二)探索建立两项制度,制度建设有新突破。一是制定“一把手”监督办法。为完善领导干部监督机制,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正确行使职权,厅党组结合直属单位实际,于今年9月制定了《广东省民政厅加强对直属单位“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主要从遵守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干部人事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廉洁自律和加强作风建设等六个方面加强对厅直属单位“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公信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厅直属单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证。二是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为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岗位风险,逐步探索预防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民政部的工作部署和省纪委的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从去年8月开始,在机关部分处室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规范民政权力运行工作。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加大了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力度,在全厅各处室局部署开展这项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局根据工作职责,围绕行政审批、执法监察、内部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及资金分配等重点环节,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厅机关19个处室局共梳理权力事项68个,排查出风险点46个,绘制工作流程图77张,完善防范措施71条,初步建立了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扎实开展两项活动,行风建设有新面貌。一是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根据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及省委办公厅《转发省纪委关于2011年全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11〕42号)要求,6月底印发了《关于2011年厅直属机关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召开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会,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局长、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彩票中心主任、厅机关各处(室、局)处长(主任、局长)和厅直属单位行政一把手共140人参加了会议,这是近几年来民政系统第一次召开这样高规格的会议。刘洪厅长作了动员讲话,我厅还邀请了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王兴宁同志为全体与会人员作纪律教育学习辅导报告。为增强教育学习的效果,我们将近年来全国民政系统发生的10起典型案件汇编成册,印发给与会代表学习讨论,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在7-9月份,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为载体,在厅直机关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政治纪律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保密教育学习。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我们利用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廉政准则》,结合业务工作反复强调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努力营造教育氛围,确保入心入脑,不走过场。厅直各单位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在落实教育学习计划的同时,采取请专家学者讲课、看教育片、办板报墙报、简报专栏、网络宣传以及参观学习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以教育促思想、促工作、促生活,以工作成果检验学习效果。今年7至8月,驻民政厅纪检组把参加“纪念建党90周年反腐倡廉知识竞赛活动”,作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厅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共124人认真答题,参与率达100%。此外,我厅还组织厅机关102名公务员参加“全国窃密泄密案例警示教育展”,在接受保密教育的同时,学习保密防范的技能。通过教育学习,加强了厅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筑牢了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二是开展窗口单位创先争优和行风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全国民政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暨行风建设动员推进会的部署,按照“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解决突出问题”的要求,在社会福利院等12类民政基层窗口单位开展创先争优和行风示范创建活动。成立了全省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创建活动范围、活动载体、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并深入基层单位及时了解窗口单位开展创建活动情况,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7月,对省第一荣军医院等 30家全国行风建设示范单位、韶关市复退军人医院等67家省级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进行表彰。

(四)积极抓好三项监督检查,监督防范有新成效。一是加强厅直单位财务检查。先后对8个厅直属单位2010年至2011年上半年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审计检查,重点检查专项资金安排使用、财务收支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以及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账务处理不够规范、科目设置不够合理、内控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及时通报结果,并督促落实整改。二是加强《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及时印发文件,在厅直机关组织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厅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廉政准则》提出的“八个严禁”、“52个不准”,逐条开展了自查自纠,使自律与他律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自查和重点抽查的情况看,厅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能较好地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共有122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三是加强电子监察。对8项行政审批和3项非行政审批项目实时入网监察,今年,我厅在网上办理行政和非行政审批业务1352件,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电子监察结果显示全部正常,没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五)积极开展四项治理工作,源头治腐有新举措。一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的部署,在厅直机关及厅管社团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下发了《2011年广东省民政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厅机关、直属单位及厅管社团均没有发现“小金库”。 2011年4月,我厅还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对391家省管社会团体“小金库”进行检查,发现3家社会团体和1家公募基金会存在 “小金库”问题,涉及金额60.05万元。二是开展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去年12月至今年4月,在厅直属四家医院组织开展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观看专题片、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完善了管理制度,增强了医务人员的廉洁意识,初步遏制了收受药品回扣行为。与此同时,我厅还依托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向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发出倡议书,倡导药品、试剂以及医疗器械购销单位和相关人员,自觉抵制“给回扣、送红包”、“变相提成”、“竞相降价”等医药购销领域商业潜规则,建设干净行业。三是开展公务车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今年5月,我厅成立公务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公务车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厅机关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核查,自查面达到100%。四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开展对出国(境)压缩机关公用经费支出等专项治理。截止今年11月底,公用经费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出国、会议和招待费开支分别减少了23% 、9.3%和3.4%,厅机关办公、交通和培训经费与去年大致持平。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厅加强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的核查工作,至今年11月,共收到信访件10件,都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分别进行了登记、批转和核查。与此同时,配合省纪委信访室对2010年其中1件反映省某行业协会主要领导违规领取工资补贴39.74万元、私设“小金库”85.96万元、私用会费12万元购买小轿车等问题的核实及相关处理工作。

一年来,我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的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多样,学习教育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民政专项资金信息化监管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我们将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及民政厅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继续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省纪委责任分工,抓好民政厅承办的三项牵头任务和《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的落实工作,全面梳理盘点任务进展情况,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内部学习制度。采取学习与工作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制定每周一次工作例会,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每季一次专题辅导制度,做到内部学习制度化。二是加大培训交流力度。采取以会代训,组织召开全省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加强学习交流,总结经验做法,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分期分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民政部和省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三项活动。一是积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围绕上级确定的教育学习主题、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意见以及民政法律法规政策等,创新教育学习活动方式方法,确保教育学习活动取得实效。二是继续做好窗口单位创先争优及行风示范创建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在全省12类民政基层窗口单位组织“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评议和申报推荐工作,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总结各地创建活动经验和好的做法。按照《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评定办法》,继续抓好行风示范创建活动。三是积极开展全省行业系统“窗口之星”评选活动。按照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文明办工作部署,在全省民政系统组织开展“窗口之星”评比活动,进一步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努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抓好三项检查。一是抓好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对《广东省民政厅加强对直属单位“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按照监督内容和要求,切实加大对直属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力度,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二是抓好对民政专项资金的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重点对民政项目专项资金、福利彩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促进民政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三是抓好电子监察。进一步做好行政和非行政审批业务的电子监察,继续推广民政业务统一软件应用,建立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落实六项任务。一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和完善基建工程招标投标及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大廉政风险排查力度。在完善和规范厅机关处室局风险点排查工作的同时,在厅直属单位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试点工作,要求直属单位梳理所行使权力,制订权力运行流程图,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岗位职责明晰、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到位,确保权力的规范运行。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以最低生活保障业务、五保业务、优抚业务和救灾业务为重点,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规范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各环节的运作,杜绝弄虚作假、骗取业务经费、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问题的发生,努力打造“阳光民政”和“数字民政”。四是加大对社会团体的监管。规范社团行为,加强社团自身建设,推动社会团体的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社会团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五是加大办案和信访督办力度。坚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治,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提高依法依纪办案水平。发挥信访督办作用,拓宽查找案件线索途径,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六是注重总结提高。结合民政纪检业务工作实际,总结派驻以来的相关工作经验,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炼出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带有规律性、普遍性的特点,为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据驻广东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