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侵略台湾:多元发展是社会组织的活力所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8:06:05

多元发展是社会组织的活力所在

2011年03月17日 14:40:44分类:未分类

  自今年开始的中共中央“十二五”规划中,将未来的五年定位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这说明在中央的规划中,改革攻坚和社会全面发展是当前面临的核心问题。对于社会组织而言,也是需求将大力增加,制度环境仍然会存在诸多约束的时期,从而对社会组织自身的能力发展和内部选择机制提出更高要求。
   国家对社会组织的政策从防范控制到培育发展,公众对社会组织的认知从陌生到熟悉再到参与其中,社会组织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虽然它们的实际力量仍然弱小,但是在越来越多人的心理需求中,它们已经与政府和企业并列,成为社会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对社会组织发展的需求至少将来自于三个方面的动力。
   首先,政府“不能”将越来越得到认知。政府“不能”一方面由于财政资源是有限的,要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有效分配,政府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将财政资源集中到基本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大量多样化的公共需求则由社会自我调节;另一方面,政府“不能”也是对权力警惕的社会自觉,一个成熟的社会公民必然是具有自我责任的,“有限政府”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观念。
   其次,单向度的经济增长已经累积起尖锐的社会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均衡发展,对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发展的可持续性,显得十分迫切。目前,伴随经济增长的制度性不公正、贫富差距加剧、社会冲突、社会关系紧张等问题愈渐显化。“包容性发展”等新政策思路的提出,体现了对上述问题的反应,但是这些问题显然不是单一的政策层面可以解决的,它必须涉及整个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特别是人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社会中的表达机制和对话机制,权利的保护,权力的均衡等。这是社会组织大有所为而尚触及不多的领域。
   第三,社会财富的累积和公民意识的生长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供给基础。与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代社会组织不同,新型的组织形态在资源、领导人群体、专业管理者素质、社会参与程度等各方面,都显示出更强势的基础。在旺盛的社会需求之下,这些供给条件可以有利地转化为社会能力。
   未来的五年中,对社会组织的需求和社会组织生长的供给条件,都将为之作用发挥提供较强的基础。从社会发展的长远看,社会组织的角色远不仅是初期的帮贫济困、拾遗补缺。国际经验和其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均显示,它们是公共服务的主体之一,在教育、医疗、社会服务等各方面扮演不可缺少的角色;它们也是公共治理的倡导者,在公共政策参与、权利维护、诉求表达、利益协调、追求人的尊严、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类发展中,都是积极的行动者;更基本地,它们是公民自治的组织,是群体的自我发展、互助共益、社区治理的首要责任主体。公民社会的活跃,是社会民主和稳定的基石。
   不过,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仍然尚未越过瓶颈,即制度性制约。一是法律合法性的门槛,社会组织成立的开放性尚需时日,很多组织不能名正言顺地开展活动,造成种种扭曲现象;二是政策的普适性、平等性和持续性,比如对社会组织发展非常重要的税收激励政策,在程序上还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临时性,行政人事体制造成社会组织之间的不平等地位也影响着慈善市场;三是法律制度欠缺,不足以支持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形成。制度瓶颈的深层,反映了观念上对政府的依赖和对社会的不信任。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组织自我能力的建设,部门内部的价值共识和优胜劣汰的选择机制达成,则成为制度转化的积极促动因素。
   在当前社会组织的需求、资源、参与均蓬勃萌生,制度性张力较大的情况下,政府和社会都不妨以更大的宽容度来接受社会发展的多元尝试和多样制度创新。追根到底,社会发展必然是内生性的,无论面对何种现实困境或未来的不确定性,我们都不应放弃多元、开放、宽容、自治的精神,容社会内生活力得以成长。
   (原发《中国社会报)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