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sley黑玫瑰精华:莫让信仰被“承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5:21:01

  近期有媒体曝光昆明某寺庙被以每年720万元的价格对外承包,寺中“出家人”多为只顾圈钱的“冒牌货”。而国内大多数名刹古寺的管理机构并非宗教部门,而是旅游局,“经济利益至上”的观念已侵入了正常的宗教生活。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主体本非佛教,亦非寺庙,更不是佛教信仰大众,而是地方各级政府。在有关佛门净地日益世俗化、商业化的各种争论中,僧众信仰与政府部门、市场经济之间的界限模糊,是导致宗教资源的公益性质逐渐产业化的重要原因。

1拜佛烧香先买门票

  大陆寺庙门票收费是“规定动作”

  约占总人口比例18%的中国佛教信众正在为获得信仰的资格支付过高的代价,有时仅仅是为了近距离面对佛像上一柱香。国民党副主席蒋孝严在去年的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上指出,大陆景点观光费用非常高,如所有的寺庙都收费,普陀山每个景点门票都在40元以上,而台湾没有一个寺庙要收费。寺庙收门票仅仅是常规动作,由此延伸开的新年头柱香和撞钟权带来的回报更为丰厚。2010年杭州灵隐寺售出6000张头香门票,每张标价200元。2007年春节四川成都宝光寺的除夕头炷香拍卖出99万元的天价。

  少林寺1994年之后门票收费与地方政府“三七开”

  文革十年浩劫之后,中国幸存的残破寺院需要大量的资金恢复重建,寺院僧众也需要基本的生活保障。1982年中央颁布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提出重要原则:宗教组织要“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实行“自办自养”。此后的20年,寺庙门票收入成为寺庙维系生存的主要来源。不过,如今的寺庙门票收费早已超过了自给自足的标准,成为创造旅游业GDP和充实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少林寺方丈释永信接受采访称,1994年,当地政府成立了门票管理所,少林寺要和管理所沟通共同卖门票,大体上佛门收入占30%,管理部门占70%。

2混乱监管 寺庙沦为吸金机器

  承包寺庙开发旅游,“烧香求神拜佛”成“产业”

  政府部门通过旅游景区与寺庙发生利益纠葛的另一极端现象是寺庙承包。换句话说,有条件,就用现有的寺庙开发旅游,没条件的,创造新寺庙也要开发旅游。中国新闻周刊日前披露的昆明市宜良县岩泉寺就是典型的商业化寺庙。寺庙承包一般是出资人与寺庙管理者--政府职能部门或村委会--签订合同后,前者拥有规定期限内的寺庙管理经营权,向后者交纳一定的承包费用,再通过香火等收入赚取利润。此前央视曾报道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京万寿寺将大雄宝殿和长生殿“再利用”,与旅行社,导游和风水先生在殿中以烧香祈福等方式诱导游客捐香火钱。海南的“烧香求神拜佛”业已经成为一年有一个多亿“营业额”的成熟“产业”。

  重庆华岩寺方丈道坚法师曾在博客上总结了公司办寺院骗取钱财的几种方式,跟旅游团签订合同吸引大量游客赚取门票费;出租寺庙周边卖香、食品、拍照等服务业经营权;假冒活佛大师给信众看相算命,再让其出钱消灾;推销各种“开光法物”……这项“生意”的利润如此巨大,以至于一些人以和尚、尼姑或道人之名,签招聘合同,每月领工资,上班“礼”佛,下班还俗,收入堪比白领。

  名刹古寺归属复杂,多个部门共管

  针对昆明岩泉寺的被公司承包乱象,有网友质疑《2004-2005云南宗教情势报告》曾指出,自1993年以来岩泉寺就已成为以商业经营为目的、政教未分的综合性地方文化产业实体,为何多年来当地宗教管理部门没有进行制止,导致“10800元烧高香”、“假大师”等怪现象在佛门时常出现?事实上,在中国大多数旅游风景区中,名刹古寺的管理机构并不是宗教部门,而是旅游局,宗教部门只能对庙宇内的宗教活动进行名义上的监管。一个有趣的细节是宗教局只管登记在册的僧人,反而对假和尚“无能为力”。由于历史原因,不少寺庙的归属较为复杂,分属于园林、文管、旅游等多个部门管理,甚至是这些部门的直属寺庙,有的甚至形成三四个单位共管的局面。

  多部门共同淘金

  国家发改委曾发文规定,不允许收取信徒门票费,而且全国统一。但在不少地方,这一规定并没有得到真正执行。一张门票背后的利益将寺庙、旅游、文物、宗教、企业等诸多相关单位和个人纠缠在一起。有的景区收了门票并没有寺院的分成,寺院就再收归自己的门票。寺院不收,无法生存,因为景区大门难进,信徒进不来,也就难有供养。景区有大量职工,取消门票,他们也无法生存。这样的体制,已经使佛教寺院与景区等单位,成为了相依相损的共生体,“被圈入”某一景区的寺院,所谓的收入既要拿给相关利益群体分配,还要顾及到寺院的生存。

  针对云南省丽江寺庙承包问题的调研显示,在城建、旅游等部门领导下,当地寺庙由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寺庙所在的风景区由城建局下属企业经营管理。玉峰寺1994年成立了寺管会,但被纳入丽江市的旅游景点后,除大雄宝殿有5、6个固定僧人由宗教职能部门行政管理外,其余部分由园林所及城建局下属某企业统一经营,收取门票。指云寺则是由某公司投资修缮,2004年8月后开始由该公司卖门票作为旅游景点经营。承包寺庙的企业均是园林、旅游部门下属的企业或当地乡镇直属企业。

3宗教景点成地方财收主力

  “旅游活市”:景点不够“佛祖”来凑

  根据现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之规定,凡关系到宗教实体的建设都将以优惠政策给予扶持。例如土地无偿划拨、建设费的减免、经营税赋的免征,以及社会赠予的有效性等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只要有资金,有场地,有假和尚的连袂粉饰,再搭乘“群众呼声”、“传统文化的继承”、“发展旅游”、“振兴地方经济”这些冠冕堂皇的快车,窃取这个优惠政策并不是很难的事。

  新建“商业化寺庙”的投资主体有个人,如宗教职业人员、商人、信教群众等;有单位,如旅游单位、文化单位、园林单位等;有企业,如乡镇和村办企业、景点开发企业、异地投资企业等;有社会团体,如老龄委、基层佛协、文化研究机构等,甚至还有政府主管部门参与。选址大多具有有佛教历史渊源和文化信息传承,如古寺遗址,地方志记载、文物佐证和民间传说,以及过去留下的诗词歌赋与破砖烂瓦等等此时都具有了一定的利用价值;有的把原有并未灭失的基础直接据为己有,然后加以改建。

  上文提及的关于云南省寺庙承包问题的调研还显示,大理州寺庙承包问题就起源于“以旅活市”战略。观音塘、圣源寺和感通寺出于解决自办自养、以寺养寺经费,以及改善寺庙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经寺庙提出申请,由政府宗教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同意后,三个寺庙对部分房屋场所(包括大雄宝殿)对外出租开展商贸经营活动。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寺庙(主要是大雄宝殿)的正常宗教活动受到一定程度的干扰。

  少林寺支撑河南登封市每年三分之一财政收入

  在传媒视角中,佛门商业化走的最远的当属少林寺,开公司,搞“功夫之星”海选,拍少林题材电影,穿豪华袈裟,获赠豪华越野车……少林寺在商业社会中沉沦的报道屡见不鲜。但关注释永信对少林寺商业价值进行最充分开发的同时,如果将观察目光从他本人转移到“合作伙伴”身上,就不难发现地方政府利用少林寺“抓经济、搞政绩”的冲动更为强烈。少林寺与当地政府利益纠葛的大体面相是,少林寺的旅游收入一度占据登封财政收入的1/3强,目前主要围绕少林寺发展起来的第三产业,也约占地方财政的1/3。

  几乎所有的文保建筑、宗教场所,在政府眼里,都变成了可用以发展旅游业的经济性资源,少林寺所在地,河南省登封市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21世纪经济报道》提供的细节是,释永信名下以“少林寺”冠名的公司只有3家,可登封市政府派出机构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却以“登封嵩山少林”起头注册了6家公司,注册人任永立原系登封市财政局副局长。当然,少林寺并不愿意完全与地方经济捆绑在一起,最近的一次对峙发生在2009年12月,香港中旅国际与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合资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总投资1亿,新公司争取2011年上市。但是释永信是在媒体披露后才知道此事,这一合作明确将少林寺排除在外。

4寺庙财产归谁所有?

  2年前少林寺传言上市引发巨大争论的另一个话题在于,少林寺究竟归谁所有?在宗教信仰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少林寺一旦上市就成为股民之财产,不再属于佛教,人们的信仰将挂塔在何处?在佛教商业化背景下讨论这个问题,之所以商业化招致公众不满,根本是因为当今社会,每个人的信仰生活与寺庙的命运紧密结合在一起了。因为寺庙财产的国有或公有,成为一个国家政府必定要关心的事情,进而最终制约着中国人表达信仰和实践信仰的方式方法。也就是说,因为佛教与社会没有界限,当寺庙成为了佛教信仰媒介,谁能够处置寺庙这种神圣资源,谁似乎就是佛教信仰的主宰。

  回答寺庙财产归谁所有的问题离不开公有制的大背景。中国宗教财产制度,由中共以文件体现的宗教政策建立。上世纪50年代,由于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宗教团体在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宗教团体在农村的土地被没收,为集体所有。之后宗教团体对土地因此仅享有使用权。长期以来,对其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宗教团体无处分权。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两种限制在2005年《宗教事务条例》中得以延续。这就意味着,被纳入生产资料公有制结构的“教产公有制”乃是为了政府控制教产,宗教事务部门作为宗教管理者乃是具体执行者。教产公有制之下,个人信仰生活与寺庙命运紧密结合,政府从来都是处置和使用佛教资源的真正主体。

5少林寺方丈传言不断 佛门圣地不清净

  李铁:道场非官场市场,佛门须清净纯洁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狄更斯的这段名句似乎可以用来形容当下中国佛教的境况。说佛教处于最好的时代,是因为自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近十几年来,佛寺如雨后春笋般重生,“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的盛景重现华夏。但另一方面,佛门丑闻层出不穷,公众对于佛教人士腐败的质疑也达到了一个高峰。

  近日,备受舆论关注的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再次陷入传言漩涡,有人在网上以“少林寺弟子”名义发网帖称:“释永信在海外最少有30亿美元存款,在美国、德国都有别墅,他曾经跟某大牌明星有染,而且还包养一名北大女学生,并且跟其育有一子,现在母子住在德国!”而仅仅在几个月前,也有网络传言说释永信因嫖娼被抓。少林寺方面对以上传言都予以了坚决否定。

  关于释永信的传言至今都缺乏实质证据,但传言的热闹程度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公众对于佛教人士腐败的普遍担忧。中国佛教协会常务副会长圣辉大和尚也曾表示,“有不少僧人信仰淡化、戒律松弛、道风不正、金钱至上,甚至少数人为了名利地位不惜拉帮结派、结党营私、贪污腐化、行贿受贿。”

  应该说,佛教界出现的“官僚化”和“商业化”倾向,是公众对佛教人士信仰纯洁性产生质疑的重要原因。先说“官僚化”。厅级和尚、处级尼姑、寺院行政等级制早已不是新闻,佛门清净之地不可避免地沾染上了诸多官场恶习。在四川西昌曾出现的五大宗教一百余人参加全市唱红歌比赛文艺活动的事情,让很多人觉得这僭越了宗教与世俗之间应有的界限,难以接受。

  另一个就是“商业化”。曾有媒体报道,上海有一名刹大批和尚跑到高校去念MBA速成班,目的是为了“建立旅游、休闲、商贸一体化的商圈经济带”,“主打”“宗教文化品牌”,“带动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寺院成了旅游胜地,和尚们的主要精力用在了商业运营上面,宗教场所变成了上班的公司,方丈成了CEO。

  试问:在“官僚化”和“商业化”的潮流之中,在权力和金钱交织的利益格局里,佛教还如何向信众宣扬清规戒律,帮助他们实现心灵的净化与灵魂的安顿?

  如何遏制宗教界的腐败,挽回公众对于宗教人士信仰的纯洁的信心,让释永信们远离绯闻与流言?当下的一个要务就是要将“政教分离”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

  尽管政教分离的原则没有明确写入我国宪法,但在各个时期的文件中都有明确提到这一原则。1990年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就明确指出,“要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而从世界文明发展的视角来看,政教分离是现代政治的根本特征之一,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进步就在于允许人民有自由选择价值和信仰的权利。所谓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

  历史实例也表明,宗教机构的官僚化不仅给宗教本身造成伤害,对国家和政府也是一种伤害。托克维尔就曾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写到,在法国大革命之后,教会被国有化和官僚化,教会地产被收归国有,由国家支付教士的薪水,“路易十四统治下的法兰西教会既是一个宗教机构,又是一个政治机构”。这样,教会就不再是为信众负责,信仰问题就变得无足轻重,宗教人士的信仰纯洁性也无从谈起,最终必然是伤害了大多数人的宗教感情。

  不仅如此,法国大革命后教会国有化的一个现实后果就是,由于它成了世俗政权的奴仆,在历次的法国革命中,教会经常成了首当其冲的打击目标,这给教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使得宗教力量几乎不可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得到同步的进步。

  另一方面,宗教与政治权力的结合同样对政治不利。由于信仰纯洁性不能保证,很多信众会认为政府对宗教事务的干预超越了他们的信仰底线,转而投向一些地下的宗教组织以寻求信仰的独立性。他们这种对宗教和信仰独立性的坚持往往又与官方的宗教管制产生分歧,这使得他们又会被迫卷入到政治中去,在政治上成为当局的对立面。虽然,这一切并不是为了政治。

  2009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在《学习时报》发文分析当代中国政教关系时指出,当代中国的新型政教关系,“以政教分离原则为基础,以政教和谐为价值取向”。只有将这种新型的政教关系更好地落地,政教才能两利,信众和社会亦将蒙其利。

6程奎星:莫让宗教信仰沦为敛财工具

  这是一门新的生意,不要技术,不需厂房,打的是庙宇的主意,靠他人的虔诚和信仰攫取暴利。如媒体曝光的一样,借助宗教信仰敛财已经成为一种获取暴利的手段。虽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拿纯净神圣的宗教信仰来发财,这让人无法接受。

  宪法保障我们有宗教信仰的权利,中国的宗教事业发展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倡导真善美扼守道德伦理上,宗教事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宗教信仰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这却成为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人敛财的工具,笔者虽不是虔诚的教徒,但维护宗教的本真与纯正,就是维护中华文化的精髓,每个人都有义务,我们不能让“臭铜蓝铁”的物欲与金钱恶风摧残我们的传统文化。

  拜佛求善,这是很多人都有的一种潜在心理因素,我们虽不是佛门中人,但都希望能求得一份平安,而且向善的初衷也是每个人的慧根所在。可当下世风日下,金钱与物欲横流一再充斥我们的社会道德底线,如今更是有人打着宗教信仰的旗号,借着人们向善求佛的心态,来发起横财。

  佛教胜地本是清净之所,远离世俗媚俗,虔心修行,一心向善,不贪图名利,不好求钱财,这是自古佛家本性。正因为佛教本源的纯净与向善,仁慈与厚德,才吸引着更多世人将美好与纯真的意愿寄托于此,但是当下一些无名无头的庙宇中出现了一股世俗化,媚俗化,甚至是丑恶化完全违背佛教本源,有违出家人两袖清风,一心向佛的“邪气”。这表现在大肆敛财,贪图名利与好求富贵上,这不仅对中国传统佛教文化构成危害,一再侵犯着一些虔诚信徒的利益,一些俗家弟子与香客甚至不堪重负。

  原本是出家人修行的胜地,是世人寄托美好心愿,向善求佛的庙宇却成了名副其实的敛财场所。一些无名无道的小庙,一再借助世人这种向善本意大发横财,名目繁多的香客费,越来越天价的烧香费,这怎么看都不再是佛教胜地,披着虚假的袈裟,念着世俗的经文,就连剃度修行的和尚都成了冒牌和尚,这究竟是拜的哪门子佛,修得什么行?

  寺庙被承包,宗教场所变身经营场所,“经济利益至上”的观念已侵入了正常的宗教生活,由于对寺庙的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以及各级利益方均想通过“宗教搭台”让“经济唱戏”,最终使得信众的“信仰”迷失在商业的“承包”之中。烧一炷香动辄数百,更别说许愿求赐福了,这项“生意”的利润如此巨大,以至于一些人以和尚、尼姑或道人之名,签招聘合同,每月领工资,上班“礼”佛,下班还俗,收入堪比白领。

  为此,一些真心向佛,虔诚修行的俗家子弟被各种名目甚多的捐助压得喘息不过气,更多世人为了烧柱香,许个愿要掏出大把腰包。甚至,借助寺庙发财,借助信仰发财大有肆虐之势,一些地方甚至将兴建庙宇当成了名正言顺的商业投资,更有些佛门中人腰包鼓了还俗成了商人把经营寺院当成了生意买卖来做。对于宗教信仰自由,任何人无权干涉,但是对于维护宗教本真代表的传统文化的庄重,我们不能坐以待毙。

  另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宗教事业的管理也要跟进步伐,要明确管理权限,涉及的相关部门必须统筹协调起来,联合各宗教协会,打击一些假冒寺庙,清理一些闲杂三无人员,维护宗教事业的本真。

  究竟是维护宗教事业的纯真与洁净,还是一再媚俗商业化,这不仅是当前宗教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更是传统文化发展要思考的问题。但是,无论怎么怎么发展,我们必须确保一个底线,那就是绝对不能让现实中的丑恶习俗去侵占了我们心灵深处的那份虔诚净地。

7结语

  佛门本是清静之地,但现在一些景区的寺庙却蜕变成了和世俗之中没什么差别的公司。无论是主动将寺庙推向市场,还是通过疏于管理的漏洞分享好处,政府部门在佛门商业化中的所作所为都不仅仅因为其有利可图。处置好这份如来家业,真正的主体并非佛教、亦非寺庙、更不是佛教信仰大众,而是地方各级政府。

  宗教是心灵、精神和信仰的事;利用宗教场所、使用迷信手段疯狂骗钱,则近乎犯罪。请还信徒以清净的信仰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