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仔包怎么做: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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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院行政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招待经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更好地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招待费管理办法如下:
一、 招待费限额
每年业务招待费总的限额为不超过当年预算中“公务费”的1%。学院每半年向校纪委书面报告一次招待费使用情况。
二、 招待费审批
学院招待费开支由院长、书记亲自负责审批。院领导及各系、室、所领导接待活动必须先征得院长、书记同意,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接待范围和标准进行接待。
三、业务招待费开支范围
本院业务招待费范围规定为学院开支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公务活动需要的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接待中的用餐费、交通费和住宿费。
四、业务报销
每次接待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五、院系党政领导在公务接待中,需用餐时一律在校内安排用餐
一般客人按每人每天40-60元的标准用餐,客人级别较高的可按学校规定提高标准;确需陪餐的,一般安排分管院领导或有关系领导及教师陪餐,确需宴请的,需经院党政领导商定。
六、本规定从2004年1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