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114组合持仓明细:大道废,有肉食—《天与地》中的肉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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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废,有肉食—《天与地》中的肉与罪 / 香港獨立媒體
2012-01-10 11:59 | 阅读(241) | 标签: 香港, 电视剧, 天与地, 吃肉, 素食, 基督教, 张婉雯 |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文章
文:张婉雯
我不讳言,看《天与地》的原因,是因为传说中的“吃人”桥段:在无记(※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在香港俗称无线电视、无记。)电视剧中,竟有如此“出位”情节,实在让人好奇。
果然,第二集就来了:先是俊雄(林保怡饰)为争取工人权益绝食,画面交代他十几年前在被困雪山迫得杀友吃肉;然后是以朗(陈豪饰)把牛扒切开,放进口中慢慢咀嚼;失忆的振轩(黄德斌饰)把三文鱼喂进儿子口中,小朋友大叫好味;接下来,俊雄结束绝食,误吃肉粥,呕吐大作。
一连串时空交错的镜头,看得人毛骨悚然。尤其是振轩举刀杀人后,镜头一转,画面对准一块血淋淋的牛扒,手起刀落,同样是血花四溅、皮肉分离。剎那间,不禁反思:吃肉,真的“理所当然”﹖
人是甚么时候开始吃肉的﹖根据《圣经》,人类本来是素食者:“我供给五谷和各种果子作你们的食物。但是所有的动物和鸟类,我给它们青草和蔬菜吃。”(《创世纪第一章廿九至三十节》)这就是伊甸园:没有贪婪,就用不着杀戮。
那么,根据圣经记载,动物何时开始要为人类牺牲﹖人类何时起变成食肉兽﹖是人类犯罪以后。始祖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上帝发现了,于是“主上帝把兽皮 造衣服给 亚当和他的妻子穿。”,然后把他们逐出伊甸园。兽皮从何而来﹖就是动物的尸体——尽管《圣经》并没有说明,这头动物是本来就自然死去,还是为上帝所杀。
然后是洪水淹地。上帝因见世界罪恶太深,决定以洪水毁灭世界,却又不忍万物灭绝,于是吩咐唯一的义人挪亚以方舟为所有物种留后裔。洪水退却,上帝与 挪亚以彩虹立约,不再水淹大地:“所有地上的牲畜、空中的飞鸟、地面的爬虫,和海里的鱼类都要畏惧你们,归你们管理。从前我把蔬菜给你们作食物,现在我也 把这些动 物给你们作食物。”(《创世纪第九章二至三节》)也就是说,人类犯罪后,动物就成为人类的牺牲品,肉食就成为我们的习惯,直到今时今日。
到了今天,很多人,包括基督徒自己,都忘记伊甸园中上帝的安排。著名动物权益主义者Carol J. Adams(注)曾提到一段童年回忆:读大学的时候,她家中的马儿不知何故被流弹射中死亡,家人都很伤心。那一夜的晚餐是汉堡,吃着吃着,Carol忽然 想到:Jimmy(死掉的马)一生备受宠爱,死后也获好好埋葬;如果这条汉堡包里的牛也如占美一样,有名有姓,是家里的一份子,她还会将之吃进肚吗﹖自那 日起,Carol成为素食者。“命名”让人和动物之间发生了关系,而伊甸园中,负责为各样动物命名的,正是人类始祖阿当。同样,《天与地》中他们吃掉的, 不只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对他们来说“有名有姓”的人。这个人叫“家明”,他们的好朋友。
大概没有人会把《天与地》看成基督 教作品(话说回来,身为基督徒的我一直就不明白甚么才算是“基督教作品”。一定要传福音吗﹖单单探讨人性就不算数﹖那除非说基督教不关心人性)。然而,剧 中三位男角都的而且确被“罪”捆绑——打从吃人之后,他们无论做甚么都是错的;炒黑股固然是错,父慈子孝是假象,连搞工运也是出于自私。剧中,俊雄的师傅 江兆泉(刘丹饰)就讲过:“不一定是为名为利才是为自己。为了让自己好过些,也是为自己﹗”果然,言犹在耳,俊雄发起工人罢工行动,把小企业东主迫得当场 跳楼——由罪人伸张的正义,到底是有缺陷的正义。
于是以朗索性抛低道德枷锁,按桌大嚼;剧中,只有他不怕旧事重提,三番四次提醒俊雄:“当年我做过甚么,你也做过﹗”这就是“原罪”:万般带不走, 唯有业随身。在“罪”的网罗中,当大家都在吃苹果/人肉时,不吃的那个才奇怪(可以想象中,在雪山中,哪个不成为共犯的,会被另外两个干掉)。吃人肉当然 是现实中的异数,然而肉食场面天天上演。我们自出娘胎就被教导吃肉;我们身边 大部分人都吃肉,自己不吃就是标奇立异——即使,在小时候,我们都曾为养了几个月最后被宰的小鸡流过眼泪。哭过痛过后,我们都像振轩的孩子,从父母手中接 过肉块,一尝血肉滋味,然后大叫“好吃”,在成年人的鼓励与嘉许中把恻隐遗忘。对动物的同情心只限出现在幼稚的童话书中。——后来俊雄放弃素食,也就等如 放弃他“青涩”的罪疚和理想。
这就是人类:我们总有本事把一切变得合理。个个都炒楼炒股,安分守己打工注定一世穷;做大事必然要昩着良心,因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把事情推到最极 端的结果,就是谨慎有礼的日本人来个南京大屠杀,礼仪之邦的子民搞出文化大革命,培养了康德的地方成为纳粹帝国——当身边所有人都成为疯子,如果你还坚持 做个正常人,那么,你才是疯子。
我无意把肉食者等同十恶不赦的罪人;我只想强调,“罪”这回事,也许比想象中更无处不在,因为“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创世纪第四章第六 至七节》)基督教一直强调“罪”,那到 底甚么才是“善”﹖我想起《道德经》中的这几句:“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上帝为甚么不让人吃“知善恶”果子﹖既知善,就有恶。善恶不知,道 法自然,方是伊甸原意。然而我们选择了“善”,选择以叶子掩饰自己,那就只能尽管错,一直错到至死方休。
注:见Carol J. Adams: ”Feeding on Grace: Institutional Violence, Cristianity, and Vegetarianism”, Religious Vegetarianism: From Hesiod to the Dalai Lama,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1
(原文刊《明报?世纪》,2011年12月29日,后经作者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