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打死一只母蚊子:金融办秘史:朱镕基初衷是不让地方政府干预金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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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办秘史:朱镕基初衷是不让地方政府干预金融(3)

2012年01月10日 00:46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刘永刚 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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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办的定位尴尬

“现在的地方金融办就像空中楼阁,身份、定位等还没有理顺,受到外界的误解很正常。”

地方金融办扩权,并非偶然。

东北某省金融系统一位官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金融办扩权,与中央和地方关于金融监管的博弈有关。

事实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金融体制和国有金融机构改革沿着纵向垂直管理体制的路径不断深化。

以银行体系为例,1998年以来,中央政府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求国有商业银行上收地方分支机构的信贷审批权,各国有商业银行二级分行及县支行增量贷款审批权基本上被上收归省级分行。

“那个时候,不少基层行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的基层行,业务仅剩吸收存款和不良贷款的清收。”上述官员称,随着国有银行体系不断收缩在地方的业务,使地方金融服务的供给不足、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融资难度越发突出。

与此同时,中央派出的以防范金融风险为工作的新的监管机构,并未在促进地方金融业发展、支持地方社会经济方面起到多大作用。

“只负责监管,只要不出问题就万事大吉,这种监管思路怎么能够促进地方的金融发展?”一位地方官员向《中国经济周刊》坦言。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纷纷成立金融办,以弥补统筹地方金融业发展和支持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缺失。

“成立金融办不仅可以协调中央监管层的关系,还能真正地帮助地方政府搞好金融。”上述官员称。

据悉,目前“一行三会”在地方监管范围已经遇到“死角”。一位地方证监局官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现在出现的民间金融、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等,监管权大多数已经下放给了地方政府,而金融办则代表政府在负责监管。

在多数人看来,地方金融办正成为“一行三会”在地方监管的重要补充,至于能否在当地的金融建设中发挥作用,外界并不看好。

金融办能管的金融圈子有多大?以吉林为例,虽然吉林省金融办的主要职责中包括“负责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情况分析和督促落实工作”的内容,但据金融办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在吉林省金融办的日常工作中,还并未和国有四大银行之间产生直接的业务关系。

“现在的地方金融办就像空中楼阁,身份、定位等还没有理顺,受到外界的误解很正常。”中部某省金融办主任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但这并不代表金融办是吃干饭的。

即便如此,有专家仍认为,尽管各地金融办在履行其规划、服务、协调和监管职能时取得了诸多成效,但地方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脱节的突出矛盾并未得到有效的解决。

“发展好的金融办毕竟是少数。”上述政府研究中心人士坦言,目前我国大多数地方政府金融办所具有的行政权力都非常弱,对金融机构的约束力不强。金融办通常不具有人事权、执法权和资金调配权等,导致其所能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