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一群小蛇追着自己:《艳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4:53:03
第1 道影子 浮世之欢 相 亲 记   碧朗知道朱朱要结婚是在一个炎热的下午,当时正摊在沙发上听STING的歌,一首好歌被他抑郁的嗓子割的七零八落。

  碧朗接到电话, 朱朱说她快要结婚了。

  漂亮的朱朱终于要结婚了。那么漂亮,不嫁一次,多么可惜。

  朱朱要另择黄道吉日出嫁,预定在10月1日,以后每年结婚纪念日可以与国同庆。

  碧朗的妈妈问:“是那个韩国小伙子么?”

  碧朗极不耐烦地告诉她:“不是,一个巴西人。”

  其实是华裔巴西人,这人她也认识,是她和朱朱的中学同学,一个个子中等黝黑的男孩子。如果除去他的巴西身份,是个丢在芸芸众生里绝对找不出来的平常人。

  朱朱决定在香格里拉请客,第一层全部摆满酒席,庆祝顺利出嫁。

  她说,反正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应该奢侈一下,以后也好有个回忆。女人都是这样的,感性兮兮在很多时候思维幼稚的象小孩。

  朱朱用神往的口吻问:“穿什么款的婚纱好呢?”

  碧朗说,不妨打扮的象戴安娜王妃,那样的婚纱穿起来象天使,高贵纯洁。

  这话到底没有说出口,戴妃最后死于非命,是薄命的一代红颜,她死于一个传媒穷凶极恶的时代,死于酷爱追逐绯闻的公众手中,她的天使梦并非象人们想的那么美好。

  朱朱爱热闹,总算名正言顺的有机会喧哗炫耀一番,所以现在谁说什么她都不介意。

  朱朱目前的职业是酒店的公关小姐,每天打扮光鲜,就象朵长开不败的鲜花——塑料花,没有一点老的危机感,总是色彩耀眼夺目。看惯了别人的排场,到了自己结婚,没有理由不锦上添花。

  碧朗觉得朱朱倒是一直挺顺利的,她之所因么顺利是由于自己清楚个人优势在什么地方,她漂亮、年轻性格开朗带点泼辣,又能克服漂亮女子普遍的多愁善感的毛病,这样在现实生活中是无往不利的。

  朱朱看的哲学书没有碧朗多,她也不用深刻的思想人生宇宙的大问题,那离她太遥远,她比较看中现在的一切,就象里尔克说过的一句名言:“当下快乐,永生快乐。”对当下的幸福牢牢把握,决不让机会的小辫子从自己的手中溜走。

  朱朱要碧朗做她的伴娘,碧朗笑:“但愿只是这么一次,我可不想永远做人家的伴娘,一辈子嫁不出去多可怕,到40岁还在牵新娘的衣角等抛花球抓牢自己的的幸福,等到人老珠黄。可怕、悲惨、外加无聊!”

  朱朱说:“哎呀,叫你做一次伴娘这么多话说,……嫁掉我接着把你嫁掉好不好。”

  碧朗说不好。说完了以后觉得自己很好笑。

  碧朗现在在一家小型的唱片公司作企划,一直想做唱片制作人,原因是她从前疯狂地爱听流行歌曲,后来有了一点理性就更加要将自己的爱好发扬光大,把它作为一种文化一种精神推而广之,而且自己还为拥有这样的殉道激情激动不已。

  但她后来也没有作成唱片制作人,只是做一个小小的企划,为歌手写写文案,带她们到处宣传,在电台、电视台瞎逛,就跟草台班子的卖艺者游走江湖的状态差不多。做工作做的案牍劳形,形销骨现,于是她老妈就说:“看你这样子,迟早变老姑婆,”

  碧朗只好调笑:“我是E世代新新人类。要什么男朋友。”

  “你打算怎么样,将来谁来照顾你,我是一定要走的,你最好为自己想想。看看人家朱朱,多么精明能干。”

  碧朗的老妈是个医生,对待现实问题的态度就象面对病人,即使再惨烈也没有更多的怜悯与同情,只有实事求是救死扶伤的作风。她不遗余力调动自己的一切人力资源为碧朗出谋划策。她常常批评E时代的新新人类,不结婚不谈恋爱不生小孩,过着一种无法无天神经错乱的生活,也是一种不负责任没有追求颓废空虚的可怕生活。

  这次要见的是个美籍华人,是碧朗妈妈的同事的远方亲戚,完全是因为同事之间的私交甚好友情介绍。

  碧朗抱怨:“难道又是象上一次的那个人,你们也真会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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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11月3日

  说起第一次见面的情状,极象米兰昆德拉的一篇小说——《可笑的爱情》,其实应该只是可笑,基本上没有爱情的成分,但这个故事如果抽离了爱情不免是乏味的。权且还是将二者放在一起吧。

  第一次见面的人叫刘格铭,是碧朗的姑妈给她介绍的,伊还是个学流体力学的博士,看照片长的倒还周正,而且还互通了几次E-MAIL ,这个人虽比不得油腔滑调写出风靡千万网民《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痞子蔡”,还是有几分幽默的。中英文都写的文采斐然,还节录几首华兹华滋的情诗赠红粉佳人,碧朗想而今会华兹华滋的诗的人可不多见,“湖畔派”的小忧郁是自己的最爱,忍不住小资情调泛滥,更且架不住几人劝诱威逼,碧朗也就去了。

  当时从电话里的声音上判断,刘格铭先生为人风趣,留学在英国,沾染了些许名士风气,与她相约在“星巴克”咖啡屋见面。

  碧朗穿的是一件密纹瘦身上衣,衬一条纯棉长裙,头发削的菲薄,前额几缕挑染成棕红色,透着冷清的时髦,紫色眩彩唇膏,啡色弓型眉,骨感的知性中透露出逼人的杀气,绝对不放过自己每一个部分彻底唯美,把整个夏天震荡的摇摇欲坠——此做派完全象一个早期的女权主义者,满口是“菲勒斯中心”“宰制”“后现代”之类的术语,谈笑间扬眉大笑,词锋犀利口角生风,看了不是叫男人心折而是胆寒。

  刘生衣履风流颇为健谈,但似乎对碧朗的前卫作风有些侧目,讲了一通英伦的玫瑰,街上小酒馆的风琴,还有多雾多雨的天气,他就觉得话题似乎只有停留在比较审美的阶段。英国人是含蓄的,对于不好的事物,他们的反映是口头上会说“哦,的确不错。”但心下颇多微辞,这是一个被悠久的文明熏陶得过分掩饰真实思维的国家。

  在他看来碧朗是绝对不象一个安分守己的良家妇女的类型,中国男人习惯的是情人要漂亮,老婆要勤劳勇敢善良三者兼而有之,俗话说的好“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上得床”,老婆是物质生活与肉体生活、精神生活的三合一产物,但其实刘先生生活过的不尽人意,30好几都还是独身没有婚史不晓得是因为要求太高还是高的接近于苛刻最后可供甄选的也都销声匿迹。

  刘格铭后来也打过电话,碧朗想:一定他梦想中的CHIAN GIRL的梦想破碎了,自己的作风实在是说的上有些张牙舞爪。

  碧朗自己照镜子看自己,瘦虽然是瘦了一点,但担担抬抬的力气还是有的,不是依人小鸟的型号。刘先生希望的是纤腰一把动不动就昏倒在自己怀抱里,娴静柔弱无骨苍白娇嫩的象小雏菊的爱人。自己好象当时一直在讲世界各地妇女的解放与斗争,但是这些都是刘先生所不感兴趣的话题。

  在电话的那一头,刘格铭的语气明显是失望的,说起他家乡的一些事情,他们家乡以盛产烈女而出名,所谓烈女就是那种以各种手段自杀殉节的女人,皇帝还专门赐了匾额,通往家乡的路上都是浩浩荡荡的贞洁牌坊,她们早夭的婚姻使她们象墓碑一样高山仰止。其中最厉害的一个,从18岁守到88岁,好象乾隆爷还御笔亲题封了诰命。

  碧朗想,那是变态,肯定以后变本加厉折磨她的媳妇,因为自己受了这么多罪呢。

  刘格铭的语气是消沉的,说起这些女人的忠贞与绝决是悲观的口吻,好象患了三期肺痨,他感叹,女人啊,就是这么痴情的,我就欣赏中国女孩子这点精神,懂得为爱而牺牲的勇气。说得碧朗都不好意思起来。

  她想总不至于让自己见过几次面就要为他殉情吧。自己是贪生怕死的人,并不是祝英台,动不动就为梁兄自杀。

  就算想做,也要找个看起来比较象梁兄的年轻才俊,对吧……刘格铭的口吻活象《儒林外史》里的马二先生,动不动就要女人做贞节烈女自杀殉夫或者一辈子守节,到底也受过西方教育的人,应该知道男女平等的基本常识,现在还有这种思想,真是可怕。

  她想说,她们真不幸,生于一个愚昧的时代,也就做了历史的标本。她是看过《烈女传》的,里头的女人完全是牺牲品,她们可不象现代女性那么幸福。这牺牲与痴情可无关,痴情与与殉葬往全是两回事,是主动和被动的两个态势,但想象这番话的后果索性不说拉倒。

  末了,他说,你是一个非常有性格的女孩子,这话象是个讽刺。

  ——在这个性俯仰皆拾的世代,说一个人有个性就是最深刻的讽刺。

  碧朗叹了口气,你也是,你是非常有个性的人,刘先生。

  于是他们挂了电话,非常彬彬有理,客气的再见了。

  所谓再见,就是再也不见。

  中国话就是这么文雅伪善的语言。

  碧朗笑了一下:“再见。”

  她模拟刘格铭的口气,好象还有点依依不舍——跟真的似的。

  碧朗坐在阳台上,一种冷清顺着丝袜爬上来,让人有点害怕,她是个固执的人,喝牛奶只喝一个牌子,吸烟也是,这种固执大抵是有多少意义她也说不清,因为说不清她就索性不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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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6月6日

  吸取上一次的教训,碧朗这一次是收敛了许多。

  朱朱在电话里告诫她,女权主义要少谈,全世界妇女尽管言辞激烈,似乎不灭男人不后快,但其实还是需要婚姻和之相关的一切保障,所以收起可怕的女权主义嘴脸,不然你会把所有男生吓跑,千万不要以为自己会讲几句英语看了几部法国小电影或者平时读物只有俄国小说就是高尚有文化。

  她说,你要象琼瑶女主角一样柔情万种眼神迷茫的的出现,要有女人味。

  碧朗觉得很伤心,说,我难道没有女人味么?

  朱朱考虑了一下才告诉她,说真的作为你最好的朋友我得告诉你,你确实是没有多少,但是所有的错误在生活里都会得到修正,套用句老话“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不要对自己丧失信心。

  碧朗相信她的话,因为朱朱的男生缘的确远胜自己,她是一个在男生的角度看相当可爱的女子,虽然不少女人非常不喜欢她。

  尽管当天碧朗打扮的犹如琼瑶女主角,可惜美籍华人钟琪先生并没有预期中的那么潇洒多情,至少外形上没有秦汉那么俊朗,要命的是碧朗穿了高跟鞋,暗中比量发现他的身高精确来讲只有 1·69,居然说成1·76,碧朗心想老妈的同事应该去作促销,至少将推销的产品的好处夸大一倍。从身体构造上来讲,男人的身高和女人的胸围一样在对外宣称时总是有虚假的成分在里面,要缩水好几个PERCENT,所以碧朗想做人嘛,最好还是要诚实一点,一眼看穿多不好。

  伊看上去老相,实际年龄不详。他的灵魂之窗有点象王安石,白多黑少,让人觉得他总是很傲慢的藐视,最大的原因是他始终不肯讲标准的国语--普通话,尽管碧朗平时也有这种中英文合璧的古怪用法,比如好好的事情不叫叫PROJECT,吃面包她要夹一块CHEESE,喝的是和男人一样的BEER,但是真有一个人这么对她大放厥词,她就是受不了。

  钟先生是一个MBA,不过现在的MBA实在是满街都是,一毛钱一打,他的学校又不是康奈尔、哈佛、柏克利这样的名校,照说是不应该这么目中无人的,打国外离异了回来续弦,一心要找气质美女。

  但是钟琪先生始终对抛弃他的前妻念念不忘,因为他的老婆是个法国人,是一个以浪漫和不负责任著称的民族,同居3年结婚2年后离异。并且还说自己以前还是很吸引人的,女友不少,各色人种都有,和她们在一起反而觉得更深刻的孤独。在内心深处他觉得自己是一个被抛弃的孩子,他的思想受到了伤害,一种无根的飘零感。

  碧朗相信他的确受到过深的刺激,所以他会这么样讲话,只有用同情的眼光看他,就是这样他也觉得这种同情同样是一种伤害,语气越发骄矜。钟先生也是正宗同胞,无奈已经彻底被资产阶级自由化,动不动就说,你们中国,我们美国。美国的好处是让所有的人在他的旗帜下更加骄傲地对所谓第三世界国家炫耀其骄傲自足,满足一种肤浅的胜利感。

  碧朗最终放弃了和他谈后殖民主义的话题,尽管已经感觉到和鲁迅一样的愤怒,不是在愤怒中爆发,就是在愤怒中死亡。

  BEN JAMESON曾说过:“第三世界的本文甚至那些看起来好象是关于个人与力比多趋力的本文,总是以民族寓言的形式来投射一种政治,关于个人命运的故事包含着第三世界的大众文化和社会受到冲击的预言。”用这句话可以验证钟先生的处境与心态。但是碧朗觉得他应该看心理医生,而不是相亲。如果他实在要解决生理问题大可以召妓,反正你付了钱,怎么说她们都是可以听的,就跟「RUSH HOUR 2」里饶舌的黑人对着香港指压女郎说:“美国,你去过美国么?我可以带你去美国。”当金钱与性进行正当交易时,她们不会觉得不平等。但他这种作派对碧朗,由里到外都让她觉得压抑,不舒服。

  这样的见面最后的结果是大家都兴意阑珊,付帐的时候,碧朗主动地和他平分了帐,至少外国男女是这样的作法,一开始,钟先生并没有明确说这一餐是他请。

  碧朗的妈妈对于这种结果很不能理解,所以希望她的同事问一下原因,其实最为忌讳的是常常有人去追问一件事情不成功的原因,但是一般人不会明白这道理。

  他居然说,碧朗脸部的线条过于硬,再说也瘦了一点,象铅笔一样瘦不是太有福气的样子。

  这句话令碧朗听了大为光火:“有没搞错,我瘦,现在全世界人都要减肥迎和时尚,他没说相亲之前看看风水择个黄道吉日再出门否则会被汽车撞死,他有没有说娶了我会克夫?”

  这个说法连碧朗的妈妈都为之抱不平,觉得这个人简直是脑子有问题,至少碧朗“王菲式”的瘦削身材正大行其道,说她的脸不是十全十美还可以理解,因为人家李嘉欣之流是混血,但是诋毁碧朗的身材,实在是强词夺理。

  她说,这个人的审美观有问题,不如回到唐朝,反正那时候人胖。只有农民才爱丰乳肥臀。  听了这句话,碧朗笑了足有一天,认为妈妈生平头一次有足够的幽默感。
 东京的最后爱情   他不知道自己坐在地铁上会睡熟。

  刚开始的时候是在看对面的女子, 一个穿绿色春装的女子,有着长长的头发,遮掩着非常清秀的脸,短裙下露着一双长腿。

  他的目光停留在裸露着的腿上。

  他看见地铁的玻璃上自己苍白的脸,和一双无神的眼睛。

  女子下车时,空气里留下了淡淡的香味。

  这香味却让他联想起濑田温泉泡汤时嗅到的气味,大概是因为那时身处在是男女共用的露天场所。可以嗅到最本真的气味。

  他开始翻看自己手里的地图册,希望寻找一条最佳的旅游路线。

  那是很久之前,他比较喜欢四处游历的时候,甚至跑到一间胶囊旅馆(capsule hotel)去,那样狭窄的空间,不过是寄居了一个年轻的身体,那样狭窄的空间竟然容下了床头灯、电视、收音机、闹钟……,蜂巢一样排的密密麻麻的床位。

  他居然可以在那里睡着,不过有几次是喝醉了。

  过了30岁很少醉酒,开始变的有节制、有禁忌。

  

  对于日本这样的国度,是一种奇异的感觉。

  章乃川的奇异感,是因为第一次看见浮世绘而起的。

  这样一种产生于江户时代的民间绘画,取材的不过是现实生活百态。偶尔一次是从同学朱惜颜的画册里看到的,葛饰北斋的“神奈川冲浪里”。那样凌厉的波涛,象“鹫爪”,而小舟就几乎匍匐在巨浪里。

  章乃川想,这样的画,不过是在调侃人生的微缈无常。

  他所认识的惜颜,并不象她的名字,是一个头发削的短短的女生,穿着男士的运动服跑来跑去,喜欢在学校的社团负责联络的工作。

  一脸的清平机智。后来和法律系的一个男生结婚,结婚一年以后,控告男子婚内性虐待,成为报纸的头条人物。并且惜颜组织了一个“妇女同盟”,开始专门调查婚内性侵犯的个案。那一年她重新回到研究所,作起博士论文,专攻女性问题。

  他去过惜颜的家。她是一个讲求舒适干净的女子却不再言嫁。

  墙上是一幅喜多川歌磨的“夜每二逢恋”,歌磨擅长画美女,这个美女有几分象惜颜:白净的皮肤,高吊起的浓眉,细长清澈的眼睛,以及比例偏小的淡色嘴唇。惜颜有一头浓密的黑发,发脚深,在额前形成一个美人尖。

  他只是觉的奇怪,惜颜是这样一个澄彻明净的女子,为什么常常在生命里出现偏离与意外。

  他想起上课时坐在她的斜侧,看见她雪白的后颈的刹那,有几线碎发牵在颈项上,细密的发丝……这是他所记得的惜颜的印象。

  惜颜擦一种红茶色的指甲油,这是她唯一显露女性气质的一点爱好。惜颜偏好比较深重的色彩。托着下巴想问题时,脸上有五个沉涩的红点,不是艳异,是肃杀。

  再后来,章乃川在学校里教书。教书是所有职业里再乏味不过的职业。

  有一年,选课的学生里有一个女生。

  没有别的原因,因为是名字“原离离”,这样别致的名字引起他的好奇。

  她常常翘课,没有良好的审美趣味,喜欢学原宿、涩谷的小流氓打扮。一大把头发染成茶红色,非常刺目地绑成一把顶在头上,还有象睡袋一样的裙子,和在阳光下反光的外套,看起来象一件雨衣,银色的雨衣。原离离是一个面貌姣好的女子,和惜颜的类型不一样。

  是一个知道性征的女子,所以打扮渐渐入了邪宗,衣不惊人死不休。

  她要求章乃川不要记她多次旷课。

  否则无法顺利毕业,她对他笑,恳求婉转的笑。

  如此而已,他笑一笑,居然就没有坚持惯有的严肃。  后来她请了他去吃烧肉,瘦的女孩多半是胃口好的。而且那一家的蘸酱味道相当不错,他很吃惊地看她吃完五盘烧肉,仍然吮着手指大笑,听见她很豪迈地说再来一 网络爱情的死亡   有空上网的是什么人,是些很寂寞的人,当然我也不敢肯定。

  我们有不安于室的灵魂, 夜半三点随着鲁宾斯坦的琴声魂游网上。

  也许我们“手谈”的对象中有美女俊男,也许很多都是恐龙和青蛙。

  但是,我的朋友侃侃--她的男友确实是通过网络认识的。

  象所有的爱情故事,一开始这个男主角要博学多才,女主角是红颜。现实中的红颜不是痞子蔡的轻舞飞扬,薄命地患上红斑狼疮。她们活的很好身体健康精力过盛渴望爱情。

  侃侃说,我终于找到一个比KITTY更加天花乱盖的人。他的信实在写的太好了,跨文理谈古今说音乐讲第八艺术,而且专门拣我不熟的,还涉及到量子力学、统计场论、相对统一论……

  我说,那么,这个人很聪敏,知道女性不擅长逻辑思维,所以专门拣要害打。盖你不知道的,你会膜拜地五体投地。

  我想起最近在一个网站看到的一名号称“喜欢做爱”的女性,刷满整整一屏特大号的鲜红字体,为了显示她很前卫彻底打掉负载身上的枷锁,号称以口交技术A+级著称,还要设立SM宿舍,还有自己的私人网站,好性之士蜂拥而至。不过这个女生学的是宗教哲学,很奇怪吧。

  是的,只要某一方面的知识丰富,就可以成为虚拟膜拜与爱慕的对象。

  后来我问侃侃,你的网友该不是那个号称可以跟你谈任何领域问题的“方舟子”吧,人家在美国,就算是科技大少年班的,也老大不小,跟你适合么?

  侃侃就把他刷了整整一页的诗歌给我看。侃侃跟人家说她是外语系出身,所以人家就选择了用英文原版的诗歌凭诗寄意。而且后来还谈到了 鲍照的挽歌与他本人患脚气病的一些关联,总之谈人生和宇宙,文气充沛气冲牛斗。

  我最恨这样的人,原先因为自己写了些文章胡乱在BBS上混些人点击开开心,然后被猛烈抨击作小布尔乔亚阶级,已经非常恼火,现在看到这样的的活耙子更觉得气愤。

  “呵呵,小知识分子,我们也是念过书识过字的人,听听胡茵梦小姐怎么评价古今白话第一才子李敖先生,‘住在同一屋檐下,就不是才子,不是美人’。大家驿寄梅花,鱼传尺素还可以,一旦见面,爱情大白于天下立刻灰飞烟灭。”

  我又怀疑是写《冰与火》的余杰,因为他给她的第一首诗就是forest 的fire and ice ,因为里面讲了太多主义,好在没有索XXXX,否则我就会以为《香草山》的活版在我身边上演。

  最后女主角私奔殉爱情之道。

  多么可怕--“就象安妮宝贝说的,这个女孩带着所有的行李与希望投奔她的爱情。”

  在中国古典主义的作品中孤注一掷的爱情是满盘皆输,女主角气绝身亡。

  这是写惯主义的余杰先生的想法,我不这么看。他的情趣与理想太高尚,和我的境界相去甚远。现在的女子鲜有这么浪漫的,她们先求生命安全保障。好在余杰先生是鲁迅的追随者,鲁迅除了长期禁欲性格有些古怪爱口诛笔伐外没有太多缺点,如果余杰先生崇拜的对象是个色情狂,这个投奔爱情的女子就完了。

  侃侃非常的犹豫,她把自己的网友想的和她一样纯洁健康。

  我们身边的男子都和想象去的太远,,所以在巨大的工作压力之下对自己电邮的对象产生幻想也并不出奇。有些幻想进一步深入变成性幻想,最后自己成为他人的外遇、谋财、谋色的对象。  侃侃是一个清纯的人,所以她还没有想好怎样继续,不过这个未曾谋面的美好灵魂一直引领她领略感性之美,侃侃是中了毒。


二乔的自由
 好容易到了星期六,我可以休息,我的休息就是打扫这间大屋子。

  这间屋子是我朋友江蘅的。

  当我决定从家里搬出来四处找房时碰上以前的朋友江蘅, 她倒卖医疗器材已经赚下一些身家,目前又申请投资移民加拿大也成功,从此长居彼邦,但是此处置下的房产又不放心交给外人,于是便算作人情转租给我价钱便宜,偌大的屋子,每日打扫务求干净不要带陌生人来弄的污糟。

  最后江蘅说,不反对你再找一个人合住,第一省钱,第二不至于寂寞。江蘅是一个非常豁达的女人。除此以外她所要求的是,合住者非男性、讲究卫生,这一点上她有洁癖。我觉得男女同居一般而言都因为熟落而不注意维护环境以及个人的卫生。

  所以我向她保证,会找一个讲卫生的女性和我一起看好她的房子。

  江蘅喜欢在各地置产,这一种行为简直象解放前的地主,不过现在的土地不可以自由买卖,所以她所买卖的是土地上建出来的美幻美仑的房子。

  有一天乔伊打电话说:“我辞工了,现在居无定所。”我就叫她赶快搬来。

  她是我的中学同学。那时我们有个很趣怪的绰号“二乔”,想象不出那时的样子:土的要死的白校服,乔伊跑到厕所里将腰带狠狠勒上两寸,显得身材显要的紧,小个子黑皮肤,一脸精乖的样子。她将手吊在我的肩上直叫“大乔”,我觉得叫的娇憨无比。大乔小乔是三国时期的美人,但是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最后并没有嫁给帝王将相,还是普通人过普通生活。外号起得传奇,未免浪费。

  她起了乔伊这样的一个中文名,听走了耳朵,就是英文里的快乐。

  乔伊快乐么?不见得。

  每个不安分守己的女人都不快乐,欲望不止爱心不熄,结果将自己燃烧成一只蜡烛,蜡炬成灰泪始干。

  乔伊早上迟起,终于熬到起来,穿着绯红小背心,露着雪白的膀子,松松挽起一把青云慵倦地歪到厨房里问我有什么吃的,我煎了两片面包涂上花生酱,正在喝咖啡,忙忙地说:“将就些吃了,反正你我减肥。”

  她老大不高兴。

  乔伊在自己的文章里写“我只活在晚上”,白天她是不活的,睡到日上三竿才起,生活作息象舞小姐。

  现在,乔伊成了自由身,原先在公司里作朝九晚五的小白领,打扮的似妓作的象狗,薪水不见得高。

  老板是一个至今不婚的女强人,起的名字很有气势叫马鸣鸣,疯狂加班,要求大家奉献青春,但凡不婚的男女人过了40岁总是有些问题的,比如有一个第三世界的领袖,他将多余的精力拿去开动战争导致了大量平民的死亡和流离失所。

  而乔伊的上司马鸣鸣就喜欢以公司为家,反正回到家一个人对着大空屋子闲着也是闲着,远不如守在公司鱼肉下属来得快乐,伊认为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工作着是美丽的。

  结果希望自由的乔伊觉得这样的生活简直是对人性的禁锢。

  她说“禁锢”这个词的时候,我抬眼笑了一下,但凡念过些书的女人都喜欢这个调调:工作着不如意是禁锢,没有男友的寂寞是禁锢,有了男友但是生活乏味也是禁锢,洗衣作饭生孩子更是禁锢,禁锢禁锢禁锢,将个人郁闷发扬光大。

  但是不是所有人在生命的围城里可以变为卡夫卡,而且最搞笑的是,人家卡夫卡也没动不动就辞职,安心地作着小公务员,同事都称赞他是“效率最佳的员工”。他只是把内心的狂放写在纸上,最终还是要求老友烧掉惊世之作。

  相比之下,乔伊当真是不敬业乐业个人情绪太泛滥,我想是因为她所期待的寄托太多;不象她的上司马鸣鸣,反正是不婚,什么性别也不恋了,以宗教似的狂热一心工作,她对员工的要求就是少想闲事努力工作而已,每日8点准时集合,听她训话而后众人例必加大肺活量高呼“努力、奋斗、进取”,完全象邪教组织一样地忘记小我求得大义。

  结果乔伊辞职,选择自由,并且大义凛然地将辞职信掷到马鸣鸣的桌子上。

  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

  自由的代价相当昂贵,现在大批人下岗,敢于选择自由的人当然是颇具勇气。对于乔伊的胆色我肃然起敬,我虽然对自己的工作深恶痛绝,但是我宁可要禁锢而不肯舍身求自由,每月数着有限的工资然后算计着该去何处尽情消费一把安慰自己受创严重的心灵。

  而她的最大快意就是再也不用看着那个鸟人的脸色生活。她说“鸟人”这个词的时候也不觉得可耻,我纠正她,那个字可读作“DIAO”,很是不雅,和性有莫大关系。  我问她作什么,她回我正在帮大小杂志各色媒体写文章,小至风月故事奇闻掌故大至以巴战争台海冲突都是一通狂写。
自从与你相见

维佳是哥哥的女朋友。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她, 属于新女性那种。

  有一次她坐在餐厅里,突然非常严肃地说:“我反对RU486。”

  我望着她。

  “这是一种堕胎药,吃下去一个小时以后就会出现反应。如果服用过量的是,它会导致大量出血,因此造成死亡。这是很不人道的,为什么厂家要生产这样的药品,为什么这些男人要劝女朋友吃这种药?简直是犯罪!!!”

  我瞪着她,嘴张的很大。我以为RU486 是象“幻影”一样的新式飞机。

  一般人是很难和维佳在一起的,她要求妇女走出自己狭小的天地,争取自己的权益,她的个子娇小,但是常常会不自觉地发表宏论,口头禅是“you know”,笑起来声音很大一屋子都是她的高分贝,难得的是毫不扭捏做作。

  这种女子,我们叫女中丈夫,以前的《水浒传》里卖人肉叉烧包的孙二娘是这样的,胳膊上可以跑马的巾帼英雄。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维佳长的娇小漂亮,她的豪爽别有一番风情,换作人高马大的女孩子这么作男人注定要吓跑。

  大概也只有哥哥可以忍受他。

  哥哥在大学里就很受女生欢迎,球打的好,专业成绩也不错,最令人切齿痛恨的是他对女生态度很傲慢,而她们总是用高山仰止的目光看他,周末追着打电话到家里来--我管这个叫“耍滥酷”,还有女生为他吞咳嗽水自杀,真是闹剧。

  世界上是没有公平这一说的。哥哥长的比我潇洒,属玉树临风型,但绝不娘娘腔,光膀子打球则更现威猛,有意无意小露一把二头肌,风头不让樱木花道,那些女生一看他三步上篮的英姿就要发出可怕的尖叫:“马之远!!马之远!!马之远!!!!℃℃℃”

  然后他垂首摆一肃穆的造型,接着非常倜倘地扬起脸甩甩他的长头发。

  据说那几届的女生都为乃兄的风采绝倒,乃兄连眼角都不捎带。我只能说她们不成熟,有受虐倾向。

  我兄弟二人名字都厚此薄彼,他叫马之远,取的任重道远的意思,似乎天下兴亡全部担于一身;我叫马友友,天,只有幼儿园的小朋友才叫这么幼稚的名字。怀我的时候妈妈说没有吃上老母鸡,所以我比他难看、瘦、黑,外带爸爸随便翻《辞海》炮制出的烂名字。

  哥哥还不忘安慰我,说世界知名的大提琴演奏家与我同名。

  “你该感到荣幸!”

  “狗屁,简直是耻辱。”

  一个22岁的人叫着这么不堪的名字,真是滑稽。

  哥哥的女朋友有很多,最后都无疾而终,原因是哥哥不肯结婚,不肯结婚的原因是工作很忙。我想是他并不真正的爱她们,她们的吸引力不够。

  不过后来维佳出现,维佳和她们大概类型相左,而且不吃哥哥那一套,所以哥哥缴械投降俯首称臣马首是瞻--可见恶人自有恶人磨的亘古真理是对的。

  有一次他们组织化妆舞会,维佳打扮成聂小倩出现,她真有勇气,当然她是漂亮的,试想打扮成一只艳鬼,光着脚穿着透明的白纱在舞池子里荡来荡去太具诱惑性了,你知道,男生是最吃不住这样的引诱的,狐媚子一向是他们最佳的性幻想对象。老老实实的良家妇女有啥看头的,要看尽可以回家看妈妈的老脸。

  伊这样青丝纷披红妆绝艳,难怪古代的书生要为色所惑肝脑涂地。

  我问哥哥:“你那天打扮成什么??”

  “吸血僵尸。”

  这是个贴切的造型:苍白、冷峻,脸上永远有遗世独立的坚决,眼神里有着强烈的渴望,谁见到他都是悲剧,在脖子上轻轻用那颗锋利牙齿狼吻一下就色授魂予了。这么凄艳的造型,不是狰狞而是充满了诱惑。

  倩女幽魂配吸血僵尸,真是绝配。  最后这只艳鬼躲到一边喝酒,眼波流转颇为幽怨,家兄为之一见倾心。


第2 道影子 华丽转身

第3 道影子 死亡印象

侬 侬
 我第一次见到侬侬, 给她吓了一跳。

  她的母亲打电话给我母亲,说我们的大学非常不安全,一到考试时分就会有强奸案发生,受害的多半是亚洲的女孩。

  她说:“我们家侬侬长的那么可爱,所以我很担心,觉都睡不着。”

  沈伯母是一个喜欢夸大其词的人,以前的职业是言情小说作家,专门撰写男欢女爱,使用形容词尤其肉麻。男女主角永远在沙滩漫步,说一些不象人话的话,不上床不做爱就可以厮守终老,真是可怕。他们只喝咖啡红酒就可以饱肚子,纯属违背自然法则的神仙眷侣。

  她这么说只是为了表现自己不必要的担心,是不是每个女人都认为自己漂亮到男子例必要非礼她们呢。

  我对我的母亲说,这样的母亲,真是自恋,自恋的个性延续到下一代,真是罪大恶极。

  沈伯母恳求我务必在这段时间接送一下侬侬。

  我在电话的一头答应着,心里烦闷。

  家母是沈伯母的牌搭子,在加拿大住的不习惯,即使这里仍然租得到影带,吃得到粤菜,她仍然喜欢返回香港,成年人的朋友日见稀少,所以沈伯母是不要随便得罪的。

  母亲说,顺便将她接到住处也不碍事,沈伯母已经说了几次。

  “我还没有见过侬侬呢。”她说:“沈虹的女儿应该不会难看吧。”沈伯母年轻时写书总会附上卷首玉照,穿着黑裙子坐着晒太阳,娇俏活泼的样子我还记得,她常常以奥戴丽·赫本自况。

  我觉得这是夸张的说法,至多是没有发福前的薛家燕罢了,但到底是一个美人。

  我想侬侬也象她一样快乐活泼、爱说笑爱热闹,这样的个性比较讨人喜欢,虽说有些文艺青年的夸张。   

  话虽如此,我没有见过本尊。

  第二天有电话打来找我,告诉我在学校的电脑中心外的等她,她穿蓝色上衣,黑裤子,携带一个巨型书包,在10:00正我必须准时到达。

  她说的振振有辞毫不含糊,最后还问我“你明白我的意思么?”伊看来是已经忘记国语怎么说,态度非常没有礼貌,我克制住没有发火但已经气得荷尔蒙失调。

  我知道一般而言美女的脾气与外貌成反比,但是我觉得侬侬的表现太没有修养。

  可见所有坏脾气的美女都是好色的男人造就的。

  我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果然见到一个蓝色上衣黑裤子的女生。

  这样的打扮真是土。

  伊一把头发胡乱扎在一起,皮肤黝黑,瘦的很,我注意到她的腿是很长的没有罗圈,我想到鹿。

  侬侬的脸只有一张巴掌大,小眼睛厚唇,牙有些暴。

  我担保自己肯定是非礼勿言,--她真是长的不好看。

  坐在车里,我问她,是否一到考试期间学校附近就会有强奸案发生。

  她说,当然,而且亚洲的女生遇害的居多。

  为什么?

  因为新鲜吧,这里的亚洲女生少。

  她想了一下回答,并不看我,淡漠而骄傲。

  无论如何这样的谈话是乏味的,我始终记得我对侬侬当时的评价:她既不漂亮也不谦和。

  送她回家,我调转车头回家。

  回到家里,家母问及。

  我只好如实说,侬侬长的很一般。

  说实话,这是个各花入各眼的问题。

  彼时家母的偶像仍然停留在汪萍、林凤娇的水准,是那款一件粉色旗袍,头上别一大朵花娇艳压人的类型,我却觉得象村姑非常之老土。

  但是人家也还是美丽的村姑,最最滥俗的形容是“一树梨花压海棠”。

  而侬侬这个丑丫头,正如张爱玲形容的粤北佳丽,黑黑的糖醋排骨罢了,还是淋上(豆支)油那种,我不知道她何以那么自傲。也许是自卑罢。

  不过母亲说,侬侬很受洋人的喜欢,她的教授说她只有14岁多么可爱。真可悲,侬侬已经18岁,还是显得象未成年。

  我想他们的审美观一定有问题。

  在洋人来看,她显得年纪小,又那么苗条,洋人死命吃肉无一不是膀大腰圆肥硕壮观,而且她的蹋鼻子厚嘴巴和窄窄的小脸比较象符合他们幻象的的东方美女。就象梵高画的那些土女,未开化的夏娃一般……在异族眼里异类也是惊为天人。

  那时流行的露西刘也是侬侬这种样子,有一对小小的斗鸡眼,在电影里通常是扮演桀傲不逊的角色,是霹雳娇娃里的一个,也是史上最丑的清朝公主,再不就是女巫、灵媒,透着妖异邪门。

  侬侬是没有长的的孩子,我觉得在她面前我是成熟的、安全的。免费接送了侬侬一段时间,渐渐她开始和我说话。

  她很聪明,但是不是很开朗常常坐在一角想心事,懒散的没有精神的样子,就象所有青春期里怏怏不乐的女孩。沈伯母离婚再嫁,有自己的新生活。

  侬侬说,他们不关心我。我劝她,世界上尚有三分之二的人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没饭吃没书读,所以不要学愤怒青年乱说话。光是你的学费已经可以在第三世界养活一打儿童。

  侬侬并不喜欢读书,只是考试前猛看书,平时都是四处魂游。

  侬侬的理想是从商,可是我看她一点也吃不了苦,彻头彻尾地享乐主义者。她的住处一点也不干净,不收拾,随便作一些东西混一餐。屋子里放着U2的音乐,吵吵的实在受不了。

  她没有很多的朋友,唯一一个是男朋友,一个十分普通的男孩。他们分手时,侬侬用刀刺伤了他,他的手血流不止。这样坚决的复仇方式显然是不够温柔敦厚。  我想起侬侬是是嗜辣的,她作的菜里永远放很多辣椒,有一次去吃日本餐,她在碟子里放了许多的芥末来蘸生鱼片,吃得流眼泪还不肯放弃。这样的人是如此暴烈,有着绝不妥协的性格。

他 者 之 域 我们所居住的城市也许不象我们想的那样。

  多年以前我看过德莱赛写的, 《美国的悲剧》,写的是一个纯朴的青年到社会以后逐渐堕落的故事。他的笔下,城市充满了活色生香的诱惑,使人渐渐往腐坏的路子上走,最终失了性命。

  那个城市,多么象我现在居住的城市。

  我不想从道德的角度去批判我所居住的城市。但对于它,我常常有一种陌生感。当我站在租来的房子的阳台上看着下面走来走去的人的时候。我从他们的脸上看到希望,以及很多被希望憧憬击得粉碎的伤感。

  我居住的城市有很多很多缺点:潮湿、热、人多、鱼龙混杂、性病蔓延……,不过我没有愤世嫉俗到搬到乡下隐居。

  我喜欢它,因为城市是繁华的、喧嚣的,有声有色的。

  毕业以后,我在一家报社工作,我记得去的时候,刚好报社负责文艺版的李果回湖南老家探亲,他的工作暂时由我负责。

  每天上午七点,我乘公共汽车到报社大楼,进了办公室先要打扫卫生。这是一项枯燥的劳动。通常那时,我会打开收音机,里面常常有一个男DJ先用粤语问好“早晨”,然后快快活活的播一首《美丽的加利伏尼亚》,宣布新的一天开始了,振荡的音乐让人觉得轻松。虽然这个节目很轻佻,但是让人觉得舒服。

  坐我对面的是负责经济版的吴慰。他是个不苟言笑的中年人,我觉得中年人都是疲劳而烦恼的。他一直没有结婚,只爱钱和他自己,他主持的版面受欢迎,急功近利的价值观一向受到大家的欢迎与认可,他在报纸上写股票升跌。我问他是不是有内部消息,他说:“瞎写。”股票走势有时就象他写的那样,没有章法,不遵循规律。

  李果负责文艺版。

  其实他的工作挺沉闷,手头组来的稿子质量不好,看了半天不知所云,还有文学女青年附卷首玉照,尽管没有一点美女的征兆,仍然认为自己才貌双全天下无双。

  通共也只有一个栏目吸引我。

  栏目的名字叫:生活在别处。是一个叫米兰·昆德拉的捷克人的书名,意思是人永远憧憬着一种彼岸生活,对于当下的生活状态是不满意的。这个捷克人因为对于自己的当下生活不满意好象里流亡到法国去了。他一定追求自由和安定的生活--至少不用作政治犯,被关起来的话就没有办法书写理想生活模式。

  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当下生活不满意。就象很多男人结婚以后希望有婚外情一样。

  我们的城市是个移民城市,所有的居民来自五湖四海,所以对于生活在异地总是有很多的感触:好奇、焦虑、烦恼、忧郁、怀疑……,生活常常不尽人意,没有光明面。

  李果搜集的故事都很奇怪,他喜欢底层。他采访的对象有吸毒者、蛊惑仔、异装癖、同性恋、雏妓、倒卖外汇者……。每一篇文章下面都有他的联络号码,说有兴趣说自己故事的人可以跟他联络。

  李果的专栏是个潘多拉得的盒子,装满了坏东西,偶尔也有好的。我想,是人类的同情心、怜悯或者其他的什么。

  我见过他的照片,外表修整清洁,偏瘦。绝对不是一个喧哗的人。但他酷爱阴暗诡异的故事。而他的叙事手段相当不错,曲折生动,师法唐传奇。

  我们的老编说,李果喜欢一边听德彪西的曲子一边奋笔疾书--可想而知那些故事多么震撼,它们来自阴暗的角落,带着腐朽堕落的气息,另类而诡异,对于有窥阴癖而无所事事的大众,真是分外艳异刺激。

  我见过他采访一个隆乳失败的女人的照片,没有脸的,只有一个千疮百孔的身体,题目是:哀悼乳房。内容是揭露无照医生违背医德的不良行为。我敢保证,谁见了都要触目惊心,绝不敢再去整容。

  李果的文章带有节制的反讽--在讽刺这个放纵感官与享受的城市。

  我觉得他简直可以与爱伦·坡媲美,大家都是仇恨社会的异己分子,神经质、偏爱黑色幽默。李果的栏目一直很受欢迎,不过有一段时间他写婚外恋,有人打电话说他精神污染、支持第三者。后来他的文章末尾总带上一条光明的尾巴,卒章显志的表达善意的批评,大家也就认可了。

  老编说,李果是被误读的范例,他原来修的是计算机专业,但是爱读小说--从理工科转到文科,总之他的思维有些与众不同。

  现在的我作的是他遗留下的工作。我常常接到匿名电话,对方一听见是个年轻女性的声音,肾上素就会分泌过剩,开始狂讲黄色笑话。于是我狠狠的用各种方言回敬。

  我见到吴慰用吃惊的眼光看我。

  我想他一定认为我不是淑女。自我保护总是要的。我是那种在公车上看见色狼偷袭,就会迎头痛击、还以颜色的人。我有各式防狼器、学过拳击、跆拳道、柔道。我不认为我的工作还包括听淫秽笑话。这个专长有经过专业培训、按时收费的女人去操作。

  我每天如是。时间长久,就习惯了。

  有一天接到一个电话。  是一个女性,说有事要跟“生活在别处”的编辑谈。她的声音有一种故事性,低靡而喑哑。

逝 爱

 文荻从家里搬出来,住在我这里。

  我的房子不大, 是租的,不过很干净。

  房子里放着一张极大的红木圆桌,我的房东是广东人,对于饮食很注意吃饭时候一家团圆所以桌子选的大;但是我的床比较小,一个人睡的尺寸。

  大概中国人的的“男女”是不可以象饮食那样大张旗鼓地宣扬。所以总是有问题发生:通奸、姘居、偷情……这些词都是因为遭到禁忌偷偷摸摸地进行而发明的。

  文荻请了假,呆在家里,刚刚作过手术,脸上没有光泽,不过头发都扎起来,束成马尾状,穿着我的蓝色毛衣,牛仔裤,象学生的样子在客厅里晃荡。虽然她正常地饮食睡眠,但是我总是隐隐觉得不对,一开始我睡在沙发上,后来半夜听见响动,我跑进卧室,她坐在床沿上哭。脸肿肿的,眼皮涨起来,眼睛显得细而狭窄,有种怨怼的含义。

  我梦见我的小孩了。她说。

  你说什么?

  我梦见她了,她对我说很冷,我就醒了。文荻清清楚楚地重复她的梦境。

  我不喜欢梦魇,但是我觉得只是因为她的心境不好引起的。劝说她休息。

  文荻最终没有睡着。

  她说,不知道赵越怎么样。

  赵越过的不错,车也换了,房子也换了。我叹气,一般来说我们认为是钱作怪,其实原因很复杂。我们抱在一起,小时候我们打架,但是晚上怕鬼所以抱在一起。

  记得我们第一次到赵越家过年么?文荻仿佛记起来什么。

  我想了一下,我知道她象起了什么。

  那一年的新年,我和文荻一起去赵越家,以前没去过,赵越一直不是很积极,不过那一年,赵越说他的母亲要见文荻。

  对于赵越我知道的不多,他是个沉默的人,但是很好玩,有点漫不经心,淡淡的,对什么都是那种样子。

  那天他穿了一件灰色的大衣,影子都是灰的显得旧,横横的肩人看着高上去高上去。文荻穿了一件蓝色的外套,简约的款式,是她花了4000块买的,小知识分子女性喜欢这样不张扬的奢侈,买了之后不断自我忏悔:“这么贵,真是罪过。”那时我小不懂这样的衣服何以这么贵,彰显气质也不必如此,但是我的姐姐文荻是漂亮的。

  我还在念高中,梳着一个圣女贞德式的盖子头,学校规定女生不可以披头散发,平时的校服难看死了,象丧服白煞煞的圈着土气的藏蓝色边,没有腰身。为了我的青春期我恨死这样的衣服。

  过年的衣服是新的,妈妈说,新年要穿的好看一些。他们当我是小孩子,买了一件红色的大衣,圆圆的领子,大大的钮扣,袖子还翻上去两寸露着黑白相间的方格里子,显得土气和幼稚,不过在新年是喜气洋洋,红的没有节制,真好笑。

  一路上我不停地问赵越,你们家好玩么。

  赵越对着文荻说,你妹妹真是个孩子,就挂着玩、玩。

  赵越的家屋子很大,显得干净,闻得到菜香,我们进厨房,一个女人在做饭,闲闲地倚着墙在摘菜,然后麻利地开始切。

  赵越叫她妈。每个人的妈妈是不一样的。我们的母亲比较符合时间流逝的概念,应分地老了。而有些人是活在没有时间感的岁月里。

  赵越的妈妈叫杜锦虹,很艳的名字,和人一样。她穿着黯红的对襟唐装,领子卡住纤细的颈,露着一点牙白,黑的裤子,水红的拖鞋上面用金线描着牡丹俗艳地绽放着,手指头伸出来干干净净,身上还有熏香。岁月在她身上是不起作用的,她的脸上没有笑只有客气看的出来客气和周到是必要的。

  她叫我们坐,说自己还在准备菜。

  文荻不好意思说,阿姨要帮忙么?

  她斜睨了文荻一眼,我听赵越说过,你们家都是知识分子从小做事比较少是吧,让我来吧,你不会的--你们出去歇歇。



艳 影
 那天看电视, 看到了丁如茵,我想她应该是四五十岁了。四十还是五十,却模糊起来。因为她的职业使得一切的真实性模糊起来。

  丁如茵不是本名。

  所有明星的本名都是庸俗可怕的,清纯的梁咏琪原名梁碧芝,妖娆的李汶叫李美琳……都是庸俗的平凡的,街上的阿三阿四都是这种名字。

  丁如茵的名字是半个世纪之前。

  她叫丁梅宝,祖籍上海,随母亲来到香港。她是横跨半个世纪的电影明星,四岁开始演艺生涯。

  电视里采访她,穿着唐装,白色的上衣绣着一朵朵的大红的茶花,头发削的菲薄,染成暗暗的栗色,下巴还是尖俏的,有着少女时代的俏意。眼角有细纹,心平气和地老去,没有一点不平。双手放在黑黑的裤子上,细细的交叠着,安静的。时间就是这样线性流逝的,没有商量的余地。

  报纸报导,她的家里是非常有钱的。报纸说的不可以相信,随便一个小明星在那个时代的宣传都是:美丽纯洁、有灵气、有文化。最后看到的不过耳耳。

  报纸说的不可靠。

  她笑笑,没有,没有。调侃自己地笑着。

  家里很不宽裕,很小出来作童星,没有什么可以羡慕,因为没有钱念书。不喜欢穿钉着珠子的衣服,因为我的母亲一开始的工作就是帮人家钉礼服上的珠子,每天钉,没有休止。所以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我会出来演戏。

  演戏为你带来什么。

  名和利--不过想深一层,都是空的。开始我是作童星,片酬少,演的不过是别人的儿女,还有时要演父母双亡的孤儿;再大一些流行神怪片,演别人的师弟师妹,被抓起来关在山洞等着武刚高强的人来救我;后来兴歌舞片、青春片就学学唱歌跳舞,我学过舞蹈和钢琴,所以并不困难,搭配我的男生当时已经非常有演戏经验;后来是严肃一些的文艺片,台湾的比香港来得精致细腻我就去那里拍;后来是搞笑,这个时代的潮流变,人老了适应生存,就搞笑。

  所有的潮流都是变的。(都说世事常变,变幻原是永恒。)

  丁如茵是活的香港电影史。

  最近还得到世界影展最佳女主角。演一个失业的女子,并且患上乳癌,切去半边乳房。我不喜欢这样绝对的题材,不过要承认她演的好。

  里面的她,最后到公园坐在秋千上荡,脸上浮现着苍凉的表情,。

  我们的生命有时不得不如此--大多数时候,不得不如此。

  我看着最后的一场,戏里面显得苍老,象一个真正的患者。天暗下去,混沌起来她坐在公园里,凭吊着时间的流逝。

  而电视访谈里丁如茵那样的打扮还是鲜艳的,不动声色地昭示着她曾有过的繁华,身材还是清瘦的,顽固地停留在过去年代的审美观上,玉女都是平胸,大花裙子,头发梳的极高极高,有时候,玉女没有艳星来得自由。

  艳星在戏里和男人睡觉,大家看着,说最荤的笑话。下了戏,和生张熟李厮混也是合情合理的,不会有人对她们的放纵侧目。艳星的职业就是勾引、诱惑、厮混……走私不正当的爱情,激活蠢蠢欲动的心。

  玉女是平面的,大家因为她的纯洁无邪爱她,但是不可以有肉体的牵连。

  所以她们的影迷痛恨她戏里的男友,有一次签名会,大家走上去掐那个男影星,因为他吻了她,似乎那样的吻玷污了她,邪恶的危险的男人,头发梳的光烫,带着暧昧的笑和一些夹缠不清的情愫请求她的谅解。她们群体地恨他,恨他肆意耍弄的伎俩欺骗了她单纯的心。她在戏里痛苦地哭泣,窗外电闪雷鸣。

  活出自己的意志和美丽和意志不是容易的事情。惯性地天真下去是可耻的,渐渐地纯真地越来越没有说服力。

  于是决定念书。

  现在也有明星出去念书,但是谁会相信。过气地就此下台,当红的陪富商消闲,有麻烦地躲避媒体追逐。

  丁如茵的理由是原先年轻的时候没有时间和钱来念书。她的母亲认为当明星也是不错的,一开始是糊口,后来就是正业。念书是老了以后的消遣,一个著名的女人说人生常常是从七十岁开始的,丁如茵的七十显然还很遥远但是岁月都急管繁弦地过来了,江河日下。

  丁如茵已经开始疲惫骤然地发觉青春的肤浅,开始有悒郁症的倾向,不和人说话,无缘无故地发脾气。最后一次发脾气是发现自己的枕头上有很多的头发,它们可以编成一个小小的同心结,烦恼的结。

  她想自己快要秃顶,窗外的阳光强烈使她疯狂。

  没有人了解她的焦虑。那时候的报纸已经开始有狗仔队的雏形,丁如茵几点吃饭几点喝茶几点拍戏几点约会全部写出来,娱乐大家作为谈资。

  所有的人认为她是快乐的,彻底的快乐下去,就象她们银幕上看到的那么一回事,锦衣玉食宝马香车。银幕都是真的。投射人们对于现实的梦想,为了娱乐的关系,她们大多数相信自己看到的。

  丁如茵在1978年去美国读书,并且几年后真的取得大众传媒的硕士学位。她的母亲没有给她钱,认为这样她就可以打消这样的念头,她偷偷跑掉。独自作飞机去美国,一开始为了挣到学费只有去唐人街登台筹款。不过那时候她在华人圈子里颇有名声,她在台上唱歌跳舞唱黄梅调、跳阿哥哥,不少人为之风魔。他们可以近距离看到心仪的偶像。

  那时候,他们和她们喜欢看她演的黛绿年华、十八姑娘一枝花……都是带些少不更事的甜蜜和忧郁。

  她很美丽,显得没有什么心计,就象她所扮演过的角色,大家总为她担心,担心她的涉世不深和单纯。但是她总有自己的解决方式。机智的,理性的,和她演的傻乎乎的女孩子没有一点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