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韧真实业有限公司: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测评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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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5 10:11:22
根据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0年度市(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川委廉办〔2010〕1号)要求,为扩大群众参与,强化群众监督,增强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客观性,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两种方式进行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测评。一是直接向我市部分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发函,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二是委托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电话访问的方式,随机抽取部分普通群众代表进行满意度调查。希望接受问卷调查和电话访问的干部群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认真填写调查问卷或接受电话访问。现将《2010年度乐山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予以公示,供接受问卷调查和电话访问的干部群众参阅。
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15日
2010年度乐山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2010年,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制度建廉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胡锦涛同志“四个亲自”要求,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并重,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圆满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1.着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制发了《乐山市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为12大项81小项,落实到14名市级领导和28个市级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协助。市委、市政府“一把手”认真落实胡锦涛同志“四个亲自”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共研究反腐倡廉工作24项,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反腐倡廉重要工作26次,对反腐倡廉重要案件、重大问题批示34件次,督办34件次;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反腐倡廉重要工作8次,对反腐倡廉重要案件、重大问题批示和督办16件次。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组织研究和参加分管范围反腐倡廉工作80次。11个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也结合自身实际将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着力构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了责任制工作报告、测评、巡查、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综合目标管理,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公开向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接受群众测评。完成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2009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自身廉洁自律状况民主测评工作,平均得分19.59分(满分20分)。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也按要求进行了测评和考核。各县(市、区)还广泛开展了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工作。今年6月,市委派出3个巡查组,对11个县(市、区)和6个市级重点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工作情况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对巡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有力地推动了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来抓。一是突出责任追究的刚性。对发现的问题不管涉及到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二是突出责任追究的实效性。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坚持查处直接责任人与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同步开展,同时作出处理。三是突出责任追究的严肃性。运用党纪政纪处理与诫勉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全年,对3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二、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
1.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定期研究部署全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发了《乐山市2010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成8类74小项,分别落实到28个牵头单位和51个协办单位。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信息报送,定期向省委惩防体系办公室报送信息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台账管理,不定期通报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工作推进情况,逐项进行督办。严格执行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工作情况交流制度,加强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和配合,及时交流经验和做法。目前,全市已完成2010年度惩防体系建设目标任务74项,占全部任务数的100%。
2.深入推进“制度建廉”城市建设。以惩防体系建设确定的各项制度为重点,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和保障5方面入手,着手制定《乐山市“十二五”“制度建廉”城市建设规划纲要》,明确了未来5年需要重点建立健全和完善的相关制度,构建具有乐山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逐步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今年,着重抓好了重大事项票决、廉政宣传周、重要工程派驻廉政监督员、招投标网评、制度清理审查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等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市委常委会重大事项票决办法(试行)》。市委常委会全年票决重大事项19项,票决任免干部182人次,确保了权力规范运行,促进了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二是制定《乐山市“廉政宣传周”制度》。今年4月,在全市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主题的廉政宣传周活动,全市开展学习讨论2300余次、辅导讲座960余次、廉政谈话1300余次,张贴廉政公益广告1600余幅,发送廉洁自律短信520余条,发放廉政贺卡1500余张,印制《建廉清风促发展——乐山市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图片集》500余册。市委常委班子对照《廉政准则》,带头公开作出6项承诺,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廉政承诺,掀起了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高潮。三是制定《乐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派驻廉政监督员制度》。选聘30名廉政监督员对50个(含子项目共67个)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督促整改问题37个,促进了工程建设规范化。四是建立招投标网评和网上报名制度,有效防止投标人基本信息的外泄,遏制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确保招投标的公正性。
3.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工作格局,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了市委2010年度宣传工作要点,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七进”活动,坚持把廉政文化内涵与地方人文历史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群众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活动,着力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增强廉政文化的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制作《山乡警钟——乐山市农村基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片,编发《廉洁自律手册》和《农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读本》,切实夯实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狠抓五马坪监狱、乐山监狱两个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到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充分挖掘我市佛禅文化、茶道文化、山水文化精髓,制作了廉政书签和电脑廉政屏保。依托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沙湾郭沫若故居、五通桥丁佑君纪念馆、乐山竹园烈士纪念园,深入挖掘和拓展景区廉政文化内涵,修编景区廉洁勤政文化讲解词,打造特色廉政文化。在景区沿线设立廉政公益广告、电子触摸屏和LED电子显示屏,加大廉政文化宣传力度。
4.奋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2次主持召开党建联席会专题研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多次深入犍为县、五通桥区、夹江县等地的乡镇和基层站所调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峨边彝族自治县、夹江县分别召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片区会,形成了《农村基层组织廉政制度建设研究》课题成果。市委、市政府制发了《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分别向22个部门派驻(出)了纪检监察机构;将全市农村划为33个片区,由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出)纪工委、监察室;在全市2053个行政村设立纪检小组,村民小组设立党风廉政信息员,建立健全了农村基层纪检组织网络。大力推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廉政文化长廊、廉政文化小区等特色品牌的创建,着力打造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全面开展“勤廉双优”争创活动和“勤廉双述”评议活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普遍进行了公开承诺述职。
5.着力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一是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开展对全市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坚决纠正。深入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全市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42批101人次,未批准或批准未成行20人次。深入开展治理收送红包礼金、违反“四不准”规定、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调整充实了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乐山市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和《乐山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组织全市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了“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发现“小金库”单位14户,涉及金额563.65万元。组织5个检查组,对全市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二是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严格实行干部任免常委会票决制、县(市、区)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全委会票决制。制定了《乐山市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健全干部考评、选拔、任用、激励机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强化对班子权力运行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纪检机关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全市共有2164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376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诫勉谈话88人次,领导干部任前谈话437人次,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494人次,县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7人。全面推行纪委、组织部门联合考察干部制度,认真执行《关于拟提拔任用市管干部征求党风廉政情况意见的实施办法》,对拟提拔584人次、因私出国(境)29人次出具了党风廉政意见。
6.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把案件查处作为反腐败的重要环节来抓,切实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了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通过整合办案力量,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所办案件质量名列全省案件抽查考核评比第二名。201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2464件次(含省转684件次),初核各类违纪违法线索405件,新立案174件,查结案件178件,给予党纪处分185人,给予政纪处分19人,其中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6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397.5万元。树立正确的办案理念,充分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把处理干部与教育干部、挽救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全年对情节轻微的88人给予批评教育,对反映失实的178件举报给予澄清。
三、强化保障,营造乐山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环境
1.强化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情况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作为全年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暨治理工程建设突出问题检查组和省委第四、第五巡视组的各项工作要求,组建了5个驻县监督检查组,对全市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和工程治理项目进行常态监督,督促纠正问题159个;各县(市、区)共组建监督检查组24个,检查项目549个,督促纠正问题351个。制发了《乐山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方案》,对2008年以来500万元以上国有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进行滚动排查和重点抽查,督促整改问题274个。全市共对8574.88万元捐赠资金和大量捐赠物资的拨付、使用和管理以及49012户受灾户的资金补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管;核查办结涉及扩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信访举报25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人;核查办结涉及工程建设领域方面信访举报2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7人。
2.大力开展“作风兴市”活动。开展了“树新风、塑形象、促发展”机关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突出“上班时间三严禁、看板管理五标牌、工作计划三公开、效能建设三制度、效率提高三减少、工作改进三提倡”6个重点,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存在问题的56个单位、98人进行了问责。建立群众生活月、民情观察员、便民服务、网络对话、基层夜话、群众参与考评干部等六大制度。全市干部开展“群众生活月”活动,排查并解决群众诉求3522个;开展“基层夜话”活动,收集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和难点问题200余个,排查调处群众纠纷120件。
3.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推行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先后开展了粮食直补、农资价格、土地征用补偿等专项检查,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11个,查处农资经营违法案件94件,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8万元。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全市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等近1.9亿元。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专项检查,纠正违规资金204.2万元。继续规范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全市260个医疗机构参与全省网上集中采购,让利患者3970.78万元。切实抓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清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理和整改到位。认真开展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救济资金等使用情况的专项清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大力整治“公路”三乱,查处非法运营车辆727台。继续办好《阳光热线》栏目,全年共组织45个单位参加《阳光热线》直播节目,上线接听和处理群众诉求及咨询858个。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还亲自参加《阳光热线》和乐山电视台《话说乐山·话题》等栏目,与市民交流民生、共话发展,赢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4.大力规范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审核论证,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28项,取消11项,调整56项。完成了市政务服务中心搬迁工作,将市级部门和企业的220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56项公共服务项目全部集中办公。加快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投入资金1853万元,建立218个便民服务中心和2489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前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切实强化行政审批效能监察,抽查市县两级60个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全年通过电子监察问责单位4个,问责人员8人。市政务服务中心全年共办结行政审批事项144457件,实现了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三个百分之百”。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和全程代办服务制度,开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审批“绿色通道”,全年并联审批450件,涉及投资金额219.8亿元。
5.切实抓好建设环境保障工作。成立乐山市建设环境保障工作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工作情况收集通报制度,对15户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进行联系,收集企业项目意见建议54条,协调处理事项38个。加强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130个涉企收费部门和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向300户企业发放建设环境调查问卷,好评率80.6%,同比上升11.7个百分点。认真抓好2010年政风行风测评及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制发《乐山市2010年部分市级部门(单位)政风行风评议方案》和《乐山市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全年责任追究11人。
6.认真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和现场会,扎实开展了“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等专项工作,加强治污、环卫、商贸、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组织14个巡查组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巡查220余次,发现并纠正问题434个,基本解决了“脏乱差”问题。加强责任追究,今年共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15个单位和6人进行了问责。
7.进一步抓好改善民生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在全市广泛开展了“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下派干部867名、联系村910个、帮扶困难群众5267户。认真落实民情观察员制度,切实解决民情观察员反映的问题。定期收集、掌握网络舆情,及时妥善处理了中心城区车辆“加气难”、岷江一桥封闭施工期间市民“出行难”等网络热点问题。严格执行财政增收主体部分用于改善民生的规定,切实解决群众就医、饮水、住房、出行、子女上学等难题。加大彝区扶贫工作力度,狠抓产业发展、就业服务、对口扶贫,多管齐下改善彝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目前中心城区已启动棚改项目41个。认真落实就业创业促进政策,努力解决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收入群体和被征地拆迁群众就业问题,转移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94.4万人,同比新增6.4万人。持续扩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和待遇水平。完善了企业职工、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机制,提高了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四、率先垂范,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和完善了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坚持由集体讨论并进行票决,在班子内部营造了民主交流、平等讨论、团结共事的氛围。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各负其责,和谐共事,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形象。
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年初,在市委责任分工基础上,督促各分管单位和牵头单位抓好责任分解,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中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及时督促整改。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和牵头单位落实责任制工作情况。同时,在年底由市委常委亲自率队对11个县(市、区)和市级重点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责任制工作落实到位。
3.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改进作风,自觉践行“四个特别”,坚持清简务本、行必责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奢靡。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分管的部门和单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在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上,所有班子成员都对照《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进行了深刻剖析和查找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市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以科学发展为主线,对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等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形成了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
201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绩,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缺陷;三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制度建廉”城市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更加明显的工作成效,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