蝎子钳子:五常大米何以变身盘剥农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2:06:13

  近年来,享誉全国的黑龙江省五常市因为发展绿色有机水稻,使得五常大米最高售价可达每斤199元。据了解,当地稻农卖给加工企业的收购价不足2元,而每斤大米的加工成本约为0.2元,加工企业通过设置不合理订单控制稻农压制收购价,以致稻农和企业获利悬殊。

1高价五常大米潜藏失衡产业链

  产业链“失衡”:稻农与企业获利相差悬殊

  随着全国粮食的“八连丰”,知名的黑龙江省五常大米也迎来好光景,大米不仅质量好,价格也是节节攀升。五常市因为发展绿色有机水稻,加上多数稻田为天然河水灌溉,五常大米享誉全国。中等包装的大米,四五十元一斤的比比皆是。精包装大都超过百元,一种抗氧化有机米更是卖出了每斤199元的天价。

  与大米高企的售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稻农的有机水稻收购价格并不高。2010年上市的有机稻仅为每斤1.90元左右。五常市的许多稻农辛辛苦苦种出的水稻,卖给当地的加工企业每斤不到2元。农民“汗珠子掉地摔八瓣”种出的优质水稻,缘何才得这点钱?

  五常米的产地在民乐乡,该乡稻农张宏雷算账说:种20亩有机稻的总成本超过2.2万元,总产2.5万斤,按高价2.0元一斤出售,共收入5万元。去掉种植成本,一家人忙活一年种这么多粮食也得不到3万元。

  钱被谁挣去了?稻农反映,许多加工企业低价把水稻收去,“一扒皮”就卖十元甚至几十元一斤。按水稻出米率60%计算,如果企业大米每市斤卖50元的话,水稻价格应该是每市斤30元。可是企业收购价平均还不足2元,去掉企业加工费、包装费,也得十倍利润。

  大米加工成本到底能有多少?一位企业经营总监透露,除了水稻收购价,还有收储、烘干、水电、设备折旧以及销售等费用,这些加工、流通成本每吨在150元-200元之间。据此推算每市斤大米的加工成本仅为0.2元左右。

  五常市绿色食品办公室主任姜大伟说,五常大米贵,主要是水稻种植模式好,大米的加工工艺都差不多。企业包装即使按包装最好的199元一斤的大米,包装成本占不到价格的二十分之一。加工费稍多一点,也达不到十分之一。

  卖不上价:订单反成束缚“枷锁”

  由于五常水稻质量好,一些国内外知名米业巨头纷纷在此设厂,不仅国内上市公司北大荒、中粮集团、东方集团等企业在五常盘踞一方,就连外资企业益海粮油也早早来到五常市安营扎寨。

  按常理,超过200多家的加工企业在此争夺稻源,稻农应该待价而沽,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水稻根本卖不上价。

  农民为何没有话语权?稻农反映:一些企业签了订单不履约,不按订单上的价格收稻,订单反而成为企业单方面约束稻农的工具。

  安家乡双喜村稻农老李说,他去年和一家公司签了订单,公司承诺如果买其公司的稻种,再把水稻卖给该公司,水稻价格就比市场价每斤高7分钱。可秋收时公司却不收粮,稻农用车把粮都送到公司也不让卸,多家公司联起手来“憋稻”,农民哪能卖上高价。

  民乐乡一位妇女说,与她家签订单的公司本来承诺收了稻就按高于市场价的标准付款,可却迟迟不付款,直到2011年11月底才通知她家水稻价格,结果每斤稻还比市场价低1角钱。

  据了解,不仅五常一些企业不履行订单,一些订单里的内容也类似于“霸王条款”。在一家企业的《水稻购销协议》上明确写着“水分不得超过16%”、“水稻保底价1.80元/斤”、“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1000元/垧”等内容。

  有的企业订单极不规范,一家名为丰粟有机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011年与农民的订单只是把一张按着稻农红手印的签名纸,附着在一张空白订单的后面,许多农民想通过法律渠道维权都没有办法。

  部分稻农反映,多数企业不是用高价格和守信用来拴住农民,而是用“非常手段”来控制住稻农与其续约。

  民乐乡稻农老张说,他家2010年跟一家企业签了订单,在卖完稻结账时,按每亩地100元钱的标准扣了他家的稻款;如果2011年不跟这家企业续约,被扣的稻款就别想要回来了,无奈2011年又续了约。

  对于农民反映的问题,米业企业作何解释?东方集团米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闫循庆说,2010年企业未履行部分订单,是因为稻农的水稻不合格,没法收。

  米业“奢侈品”:要让农民分享高收益

  据了解,五常水稻产业基本是订单农业,订单水稻占90%以上。最开始是为了稳定米源,让农民卖粮不愁,然而,实际运行中,一些粮企却把市场风险推给农民,在订单中“做手脚”,而有关部门也没有为农民争取更多权益,致使当地农民粮食根本卖不上高价。

  农民按照规定的数量、价格耕作、销售,促成这种订单出台的,正是当地政府的相关调控措施。下发订单的公司,不但包购、包销,还垄断了从稻种到加工米的全产业链,农民只有老老实实地照单生产,公司却可凭借“居高临下”的地位,单方面解释订单,联手“憋稻”,让农民的利润少一些,自己的利润多一些。近年,五常大米的价格越来越高,除稻农的种植因素以外,五常市有关部门的运作及企业的商业广告也起了助推作用。当地宣称,五常大米是全国唯一集“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三项桂冠于一身的“精品大米”,大有成为中国米业的“奢侈品”之势。

  然而,被不断推高的产业附加值,却大部分进了加工企业以及相关人员的腰包。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官员在利益分配问题上,并没有为农民“撑口袋”。

  这些企业之所以如此神通广大,有恃无恐,从根本上说还是机制所致--作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五常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的人员同时还是该市稻米产业管理中心以及大米协会的工作人员,一套人马三块牌子。身兼三个部门负责人的姜大伟说,这几个机构的职能,是统一行使对稻米市场的引导和管理、带领企业闯市场,维护企业利益,而对稻农利益只字未提。

  既然主管机构的“管”,维护的只是地方政府、企业和品牌利益,那又如何指望他们的“多管”,会有利于稻农收入的提高?

  当地政府的初衷或许是为了扶持稻米品牌,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实现特色大米品牌利益最大化,“一套人马三块牌子”也是为了提高效率。可是,这种安排从思路上已有忽视产业链最底层的农民利益之嫌。在实际操作中,又会因主管部门兼项太多,“既当球员又当裁判”、“既当法官又当被告辩护律师”,从而导致相关政策和解释向企业倾斜。

  与此同时,企业之间也在形成联合体以控制水稻市场。目前,五常市米企林立,仅在有关部门注册的就达222家,这些企业几乎消化了五常市全部186万亩稻田所产的25亿斤水稻。

  五常市一位副乡长透露,五常年产25亿斤水稻,如果一斤稻多为稻农争取1角钱的话,每年就可为稻农增收2.5亿元。但有谁愿意去做呢?

  五常市农业局副局长秦利明说,五常的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发展得很超前。五常稻农手中的水稻,也应该卖到5块钱一斤,但实际上相差甚远。

  中国农村社会学研究会会长陆学艺认为,五常大米的产业发展问题在当前具有代表性。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发展的目的,是要解决农民增收问题。这需要地方领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理念,在农企利益协调机制的建设上,政府不能缺位,要把富民产业落到实处。同时要解决农产品流通环节混乱、一些黑心商家趁机谋取不正当暴利问题。

  对大米市场,地方政府当然“该管”,但这种“管”,应集中在制订公平的市场规则、维护健全的市场秩序以及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上。

  如果地方政府能通过调整部门,规范市场,健全管理,使大米的产、供、销形成良性竞争、有序循环,并对诸如“霸王条款”等行为加以制度性约束和制裁,以市场本身的调节功能,就可以令产业链各环节的利润分配逐步趋向合理。

  同时,对于自己耕种的产品,农民也应享有议价的权利。如果单个农户在价格谈判中处于劣势,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种尝试,当地政府应该支持、鼓励和推动成立合作社等组织,保障农民参与大米的议价。如今“五常大米”已经闯出了牌子,有了更大的利润,那么理应让这样的好事也轮到农民。

2“公司+农户”模式

  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讲师曹东勃对于为什么公司不能带动农户、农民怎样才能实现共富的问题做了分析。

  自1998年以来,我国农业发展的目标,就开始由传统的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特别是粮食供应,转向改善农民生活与提升营养品质。简言之,从农业增产、粮价稳定,转向农业增产与农民增收并重。2010年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又提出了鼓励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的新表述。目前看来,各地区实现上述目标的主要政策抓手,是农业产业化。

  所谓农业产业化,其本质就是生产经营一体化,关键是龙头企业带动,基础是广大农户参与,核心是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分配调节机制。这就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公司+农户”模式。从历史上看,晚清的红顶商人胡雪岩、清末的实业家张謇,都进行过类似尝试,且较之今日,更具有浓厚的道义经济色彩。改革开放之后的“公司+农户”模式,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初,并在近年来更为普遍。

  自2006年以来,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的投放对象,逐渐从基层向企业、从普惠向规模集中。国家落实农业政策的主要抓手和调控变量,也开始从对农户的直接支持,转变为对生产和流通中的中间环节的支持。比如,对耕种一定规模以上农地的大户、对龙头企业以及对各类收储企业给予相对更多的补贴。这种政策取向,在各地都带来了一轮“垒大户”的高潮,通过行政手段强力推动土地流转和规模集中,更是兴起了一批专为对接国家补贴而“拉郎配”的“合作社”。

  农业产业化、“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的设计初衷,是冀望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将初涉市场经济大浪的分散化的小农生产打包、重组,建立有组织的集团军,整体入市,从而在肯定改造小农经济、转变传统农业的历史大势前提下,尽量平滑这一过程对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的打击,甚至使之从中受益,并配合以“乡-城”劳动力转移为牵引的人口转变,逐步过渡到农业经营的适度规模和农民收入的合意水平。但这一模式在其执行过程中,公司和农户在追求利益的方式和目的上又存在明显差距,使得这种联合本身就相当松散,具有天然的不稳定性。

  本世纪初,李昌平先生道出了“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盛世危言”。10年过去了,不少农民仍然很辛苦,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的一般农户尤其辛苦。他们承担的是确保全国65%~70%粮食供应的重任,但又经常面临供求面的“谷贱伤农”以及收购企业因牟利冲动而采取的联手打压。

  小农经济依然是我国农业的底色。小农经济植根于家庭本位。稳定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形成以后,家庭便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单位,家庭内部的供养关系和血缘联系,确保了家庭成员作为利益共同体的生产效率和分配公平。在工业方面,商品经济取代自然经济,大工厂取代小作坊似乎并不困难。但农业方面,家庭经营转向完全的商品经济,还需要更长的时间。强行扯断家庭经营的链条,试图将无数个异质性的家庭细胞重组成一个个同质性的农业合作社乃至人民公社,片面追求合作经济发展和农业产出增长的速度,效果适得其反。但这并不等于说,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小农就没有合作的需要了。

  通过合作,市场交易次数总会减少,与交易相关的搜寻、谈判、监督的成本都会相应减少。合作农户越多,交易成本减少的效果越显着。不过,在减少这种看得见的外生交易成本的同时,另一种内生交易成本可能会增加,那就是作为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户,面临着组织内的再分工问题,农户为了争夺分工的好处,会有机会主义行为。规模越大,人数越多,个体目标往往也会产生更多的冲突。因此,合作也存在一个适度规模问题。

  这个道理,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1980年的《社会主义首先要发展生产力》一文中就有总结,他在谈到上世纪50年代初期,农业合作化并没有影响到农业产量,反而促进了农业增产的原因时就准确地提到:“那时,在改造农业方面我们提倡互助组和小型合作社,规模比较小,分配也合理,所以粮食生产得到增长,农民积极性高。”

  是谁在哪些环节过度地分割了主产区农民应有的利润?这个问题的背后,其实就是农民合作和组织的问题。五常大米产区的案例提示我们,作为一级地方政府,应改变那种好大喜功、片面追求规模的“垒大户”偏好,从对“龙头企业带动”、“公司+农户”的概念化膜拜中走出,对农民的自主选择和自发合作保持开放和支持的态度,让各类真正具有内生需求的农民合作组织遍地开花并直接与市场发生联系,而不是由大量臃赘的中间层次越俎代庖,只有如此,才能减少制度性的跑冒滴漏,让广大农民真正共享农业发展的成果。

3“公司+农户”何以变身盘剥农民?

  洪巧俊:卖199元一斤的大米农民为何只获利1元?

  真没有想到,当前大力提倡的“公司+农户”,一些地方却演变成了公司盘剥农民的一种形式。可以说订单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稳定米源,让农民卖粮不愁,然而,实际运行中,粮企却把市场风险推给农民,订单成了“霸王条款”,成了控制稻农把有机稻卖给他们的“非常手段”。

  商人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他们如此“扒”农民的血汗钱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当地政府为何坐视不管,不为农民争取更多权益?五常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的服务宗旨是:“统一行使对稻米市场的引导和管理、带领企业闯市场,维护企业利益。”由此可见,人家只维护企业利益,没说维护农民利益。当然,维护农民利益,官员得不到好处,而维护企业利益,企业发展快,能增加地方税收和财政,是官员的政绩。因此,宁可企业掠夺农民的利益,他们也要维护企业的利益。

  多年前,不少专家就提倡中国农村要走美国模式的集约经营,也就是当前的“公司+农户”模式,但这个模式走了这么多年,似乎并不成功,因为这个模式并没有消除贫困,让更多的农民脱贫致富,而是成了像五常市那种---企业盘剥农民的模式。不成功还因为国情不一样,中国人多地少,美国地广人稀,尤其是中国还是农业大国,有9亿农民,不能像美国那样一个劳动力每年补贴1万美元,尤其是中国的土地制度和美国不一样,人家是私有制,不能低价掠夺农民的土地。而邻国日本和我国差不多,人多地少,但日本农民却活得滋润,活得滋润的原因是农民自己控制了资源,联合起来的农民从种粮、加工、零售,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上,利润也就掌握在农民手中。当然,要解决“米贵伤农”问题,可能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土地制度不改革,说学习美国和日本的先进经验,也只能学到皮毛。

4环环相扣的经济产业链整体失衡

  余丰慧:大米零售价超收购价20倍的隐忧

  市场销售价格是企业收购价格20倍以上,无疑令人错愕。从调查中看,原因包括企业获利过大、企业联手控制收购价格、流通销售环节利润过高等等。但从更深层次上剖析原因,可以发现这一现象在我国整个经济产业链条上的普遍性,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经济产业链的部分失衡和畸形。

  挤压产业链条上最前端生产者的首先是收购企业。强势的收购企业往往能够通过无形、不自觉的联盟或者通过预设霸王条款的订单合同等手段,来压榨几乎是一盘散沙的农业生产者手中的利润,维持自己的暴利空间。批发商、零售商同样能够利用自己对市场信息了解充分等优势,攫取较高利润。无论收购企业、批发企业,还是零售企业的高利润,最终都是以挤压农业生产者的利润为基础的。

  其次,高税收、高收费最终都将传导到前端生产者的农民身上。国家取消了几千年以来的农业税,直接针对种粮农民的税费彻底取消了,国家还给种粮农民以补贴,这些举措受到农民的欢迎。但也应看到,针对收购企业、流通企业和零售企业的税负和收费表面看似由这些企业负担,但实际上企业都通过压低收购价格,间接将成本传给了生产种植的农民身上。五常大米市场售价四五十元,企业收购农民价格不到两元就是例证。而在大蒜被爆炒到每市斤10元左右时,种植农民仍然不赚钱,也说明了这一问题。

  再看整个经济领域,受到挤压的并不仅仅是农民群体。电力生产者的发电企业巨亏,而供电企业却大赚特赚;煤炭、矿山开采矿口价格并不高,而经过运输等中间环节后价格高得吓人;石油、天然气开采、进口原始价格并不高,而经过石油垄断巨头们倒腾后零售价格竟然高于美国;辛辛苦苦盖房子的建筑企业既要垫付款项而且利润不高,而中间商的开发商却赚得盘满钵满。

  产业链如此严重失衡,产业链条上分配如此不公,正在将中国经济推向高风险,推向空心化。因为,实实在在增加社会财富、增加市场商品供给总量的是产业链条最前端的生产者。生产决定流通等其他任何环节,实体生产者是整个国家经济的基础。实体生产环节回报被压榨的过低,不仅挫伤生产者积极性,使得生产萎缩,而且使得生产力都往流通甚至是炒作环节蜂拥,最终使得国家经济失去实体生产企业支撑的坚实基础,整个经济被炒作的风险由此凸显。

  这种状况正在影响我国经济调整和转型。比如:加大农业结构调整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而调整农业结构的重头戏是让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改良技术、改良品种,种植绿色、附加值高的农作物,但如果价格传导机制失灵,优质绿色农作物的高附加值被中间环节获取,种植农民得不到,那么,农业结构调整将难以为继。

  五常大米产业链环节的价格畸形不仅是管理缺位,农产品流通环节混乱、一些黑心商家趁机谋取不正当暴利的微观问题,更加重要的是,它暴露出我国经济整个产业链条上分配等环节的严重失衡问题。这种严重失衡必须通过宏观政策迅速给予调控、引导和扭转,才能有利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5结语

  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博士曾说:“谁控制了粮食,谁就控制了人类”,粮食资源的地位不言而喻,如果当地农民收益过低,国家就要考虑给予适当补贴,在他们基本能够实现预期收益时,就要注意抑制粮商收益的极度膨胀,他们的收益过高,不仅造成市场混乱,还会带来“谷贵伤民”。